專利名稱:樞轉門用可調整鉸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總體上涉及鉸鏈組件,更具體地涉及這樣的鉸鏈組件,其用于調節包圍式結構上的樞轉門的高度。
背景技術:
諸如冰箱之類的箱柜通常包括用于進入各隔間的多個門。箱柜制造過程中不易解決的一個問題在于,門可能并不處于準確的預定高度且對開門可能高度不同,以致于這種不對齊使消費者感覺不美觀。有時,直到產品離開制造場所、維修人員被派去解決問題時, 這種缺陷才被注意。此外,門的對齊涉及反復試驗的過程且可能耗費時間。例如,一種已知方法涉及向一個或多個門鉸鏈添加消費者一般無法取得的墊片來調節門的高度。此方法的缺點在于,必須取得工具和墊片來進行調節,且必須將門從箱柜移除以添加墊片。
發明內容
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提供了一種鉸鏈組件,其用于安裝在開口處的樞轉門,且該鉸鏈組件包括鉸鏈板、具有內螺紋的調節器、和鎖定部件。鉸鏈板安裝在開口處并且包括從該鉸鏈板突出的樞軸和貫穿該鉸鏈板延伸的孔。樞軸包括帶螺紋部分并且限定軸線,門可繞該軸線樞轉。具有內螺紋的調節器繞樞軸的帶螺紋部分設置并且被配置成可沿著帶螺紋部分以旋轉方式調節。調節器包括多個齒,所述多個齒繞調節器的外周設置以限定多個凹陷, 凹陷能夠通過調節器的運動而變得與孔對準。調節器還被配置成對門進行支撐。鎖定部件被配置成延伸穿過孔且至少部分地延伸至所述多個凹陷之一中,從而保持調節器沿著樞軸的位置。在另一示例性實施方式中,提供了一種鉸鏈組件,其用于安裝在開口處的樞轉門, 且該鉸鏈組件包括鉸鏈板、第一凸輪部件、和第二凸輪部件。鉸鏈板安裝在開口處并且包括從鉸鏈板突出的樞軸。第一凸輪部件繞樞軸設置并且包括呈第一半徑的第一內凸輪和呈第二半徑的第一外凸輪。第一內凸輪具有第一高程范圍,第一外凸輪具有第二高程范圍。第一內凸輪和第一外凸輪的高程相對于彼此偏離,使得第一高程范圍和第二高程范圍不重合。 第一凸輪部件還包括呈第一半徑的第一凸出部和呈第二半徑的第二凸出部。第一凸出部和第二凸出部相對于彼此在角度上相偏離。第一凸輪部件限定軸線,門可繞該軸線樞轉。第二凸輪部件被配置成安裝在門上并與第一凸輪部件相互作用。第二凸輪部件具有呈第一半徑的第二內凸輪和呈第二半徑的第二外凸輪。第二內凸輪具有第三高程范圍,第二外凸輪具有第四高程范圍。第二內凸輪和第二外凸輪的高程相對于彼此偏離,使得第三高程范圍和第四高程范圍不重合。第二凸輪部件還包括第二內凸輪的第一向下凸出部和第二外凸輪的第二向下凸出部。第一向下凸出部和第二向下凸出部相對于彼此在角度上相偏離。在又一實施方式中,提供了一種鉸鏈組件,其用于安裝在開口處的樞轉門。鉸鏈組件包括鉸鏈板、第一凸輪部件、第二凸輪部件、和限制板。鉸鏈板安裝在開口處并且包括均從鉸鏈板突出的樞軸和止動部。樞軸限定軸線,門可繞該軸線樞轉。第一凸輪部件繞樞軸設置。第二凸輪部件被配置成安裝在門上并與第一凸輪部件相互作用。限制板繞第二凸輪部件安裝并且包括限制部,該限制部被定位成在門的旋轉過程中對止動部進行卡止,使得門的旋轉范圍局限于預定角度。限制板能夠繞第二凸輪部件在角度上進行調節,使得門的旋轉范圍可被調節至不同的預定角度。
當參照附圖閱讀以下描述時,可更好地理解這些及其他方面,在附圖中圖1是用于包圍式結構的門的鉸鏈組件的一個示例性實施方式的立體圖;圖2是圖1的鉸鏈組件的分解圖;圖3是鉸鏈組件中的某些部件的俯視分解立體圖;圖4是鉸鏈組件中的某些部件的組裝圖;以及圖5是鉸鏈組件中的某些部件的仰視立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在附圖中描述和示出了包含本發明的一個或多個方面的實施方式的示例。這些示出的示例并非對本發明的限制。例如,本發明的一個或多個方面可用于其他實施方式甚至其他類型的裝置中。本發明可應用于具有由樞轉門封閉的開口的各種包圍式結構,如冰箱、冷凍機、酒窖、箱柜、櫥柜、碗櫥或類似物。然而,本發明還可以是諸如建筑物之類的較大結構的一部分,用于諸如窗之類的開口。包圍式結構可具有一個或多個門,所述一個或多個門進行樞轉以使隔間敞開或封閉、并且通過諸如本發明的組件而鉸接。在一個實施方式中,可設置兩個外擺式門(即,對開門或法式門)以使包圍式結構的——如位于冰箱中的——隔間可見。轉向圖1所示的示例,其中示出了實施于示例性包圍式結構200(如箱柜)上的一個示例性鉸鏈組件10,其用于對門100的高度進行調節。附圖中所示的鉸鏈組件10適于安裝在包圍式結構200的、由使用者所觀察的右側。因而,應注意,用于包圍式結構200左側的鉸鏈組件10的形狀與所示的鉸鏈組件10基本上呈鏡像。基于以下描述,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能夠作出構造用于左側的鉸鏈組件10所必需的調整。如圖2-3所示,示例性鉸鏈組件10可包括各種部件,如以下任一個或全部安裝板12、鉸鏈板14、高度調節器16、第一凸輪部件18、第二凸輪部件20、限制板22和鎖定部件 24。鉸鏈板14使得能夠在包圍式結構200的開口處安裝鉸鏈組件10以對門100進行支撐。如圖2和圖3所示,鉸鏈板14的一個實施方式可包括安裝部沈和基部觀。鉸鏈板 14的安裝部沈可以是長型的以在安裝狀態下橫過包圍式結構200的表面延伸并且可以豎立定向以包括多個凹陷或孔30,多個凹陷或孔30使得能夠通過固定結構如螺釘將鉸鏈板 14以可移除或不可移除的方式緊固于包圍式結構200的外部。孔30可以是長型的從而可進行調節。然而,還可以使用本領域中已知的其他手段來將鉸鏈板14緊固于包圍式結構 200,如膠合、用釘子固定等等。基部觀提供鉸鏈組件10的其他部件可安裝于其上的基部。基部觀還能夠包括止動部32以限制門100的旋轉范圍,下面將對此進行描述。在此實施方式中,基部觀被配置成朝向包圍式結構200的一側橫向延伸。基部觀在近側端提供樞軸34,樞軸34從基部 28豎直向上突出并且為門100限定旋轉軸線X。樞軸34的至少一部分可以是帶螺紋部分 36,該帶螺紋部分36可容置可具有內螺紋的調節器16。因而調節器16可通過旋轉而沿著帶螺紋部分36移動,從而對調節器16相對于樞軸34的帶螺紋部分36的位置進行調節。高度調節器16可以是具有多個凹陷37的齒輪形部件,所述多個凹陷37可在外周設置并且可以多種模式——如隨機等——布置在多個在外周突出的齒38之間。鉸鏈板14 包括孔40,孔40穿過鉸鏈板14延伸并相對于調節器16定位成使得當調節器16旋轉時,各個凹陷37可與孔40對準。穿過孔40可插設有長型鎖定部件對,鎖定部件M也可以帶有螺紋并且在基部28之上突出以至少部分地延伸至其中一個凹陷37中,從而抑制——如防止一調節器16沿帶螺紋部分36旋轉。鎖定部件M的直徑可被設定成基本上填滿每個凹陷37,以減小發生以下情況的可能性因門的反復使用而使調節器16擺動并因此沿著帶螺紋部分36移動至期望位置之外的其它位置。在一個實施方式中,鎖定部件M可以是可從孔40的下側插入的螺釘或螺紋桿。第一凸輪部件18可被設置成對門100繞樞軸34的軸線的運動進行控制。第一凸輪部件18可提供具有圓形邊緣的中央圓柱部44,該圓柱部44的圓形邊緣被配置成與第二凸輪部件20相配合并且允許第二凸輪部件20繞圓柱部44旋轉。第一凸輪部件18可被配置成放在調節器16上并且可包括孔洞46以容置樞軸34。孔洞46和第一凸輪部件18可被配置成抑制——如防止——第一凸輪部件18繞樞軸34旋轉并且允許第一凸輪部件18沿著樞軸34滑動。例如,樞軸34的橫截面的形狀可相對于旋轉軸線非對稱,并且孔洞46的形狀可被相應地確定成容置樞軸;34的非對稱形狀。例如,樞軸34的橫截面可以是矩形、半圓形、帶斜角的圓形(beveled circle)等等。由此,該橫截面能夠自動地將第一凸輪部件18 以預定方式相對于樞軸34定向,并且調節器16沿著帶螺紋部分36的調節會導致第一凸輪部件18沿著樞軸運動,取決于調節器16的調節或者向上或者向下運動。然而,樞軸34的橫截面的形狀還可以被對稱地確定為方形或六邊形。通過在第一凸輪部件18的基部的外周設置上類似于凹陷37的孔或槽孔(未示出)以容置鎖定部件M并且使第一凸輪部件18相對于樞軸34固定不動、而不是使樞軸34 具有特定橫截面形狀,也可以獲得第一凸輪部件18相對于樞軸34的所需定向。還可以在所述基部上設置多個孔或槽孔并且相對于樞軸34以預定方式對第一凸輪部件18的定向進行調節。因此,如圖4-5所示,通過將鎖定部件M從凹陷37移除、使調節器16升高或降低至需要水平、以及將鎖定部件M重新插入,可對第一凸輪部件18沿著樞軸34的豎直位置逐漸地進行調節。應注意,第一凸輪部件18所能夠豎直移動的最小單元可取決于調節器16 的外周上設置的凹陷37的數目。例如,調節器16上相對較大數目的凹陷37可允許對第一凸輪部件18的水平更加精確地進行調節,但是可能造成調節器16或鎖定部件M的剛性相對較小。
如圖2-5所示,第一凸輪部件18可以包括多個徑向分離的環狀凸輪結構50、52,如第一內凸輪50和第一外凸輪52,其中每一個都被設置成至少部分地圍繞圓柱部44。在此實施方式中,第一內凸輪50和第一外凸輪52徑向分離且分別呈第一半徑和第二半徑。第一內凸輪50和第一外凸輪52的高程沿著圓周變化,因為每個凸輪50、52都包括第一基部高程和峰部高程。凸輪50、52可以沿著圓周的大部分都處于第一基部高程,而在一個或多個向上凸出部陽、57的末端可以達到峰部高程。凸輪50、52的高程可以是偏離的,使得一個凸輪的高程范圍并不與另一凸輪的高程范圍重合。例如,在圖3中所示的實施方式中,第一內凸輪50的第一高程范圍位于第一外凸輪52的第二高程范圍上方,這兩個范圍不重合。 此外,第一內凸輪50中的向上凸出部55、57的角位置可以是偏離的,使得一個凸輪中的向上凸出部55的角位置與另一凸輪中不同的向上凸出部57的角位置不同。參照圖2和圖5,第一凸輪部件18被配置成與第二凸輪部件20相互作用。在此實施方式中,第二凸輪部件20 —體地形成在安裝板12上。第二凸輪部件20可以牢固地安裝在門100上。第二凸輪部件20可一體地形成在緊固于門100的安裝板12上。安裝板 12可提供孔56,第一凸輪部件18的圓柱部44可以插入孔56中。第二凸輪部件20在圍繞孔56的位置可設有環狀凸輪結構58、60,其中環狀凸輪結構58、60被配置成與第一凸輪部件18的環狀凸輪結構相互作用。例如,環狀凸輪結構可包括第二內凸輪58和第二外凸輪 60。類似地,在此實施方式中,第二內凸輪58和第二外凸輪60徑向分離且分別基本上呈第一半徑和第二半徑,以分別與第一內凸輪50和第一外凸輪52相互作用。第二內凸輪58 和第二外凸輪60的高程沿著圓周變化,因為每個凸輪58、60都包括第二基部高程和谷部高程。在一個示例中,凸輪可以沿著圓周的大部分都處于第二基部高程,而在向下凸出部63、 65之一的谷部可以達到谷部高程。凸輪58、60的高程可以是偏離的,使得一個凸輪的高程范圍并不與另一凸輪的高程范圍重合。例如,在圖2和圖5中所示的實施方式中,第二內凸輪58的第三高程范圍位于第二外凸輪60的第四高程范圍上方,這兩個范圍不重合。此外, 第二內凸輪58中的向下凸出部63、65的角位置可以是偏離的,使得一個凸輪中的向下凸出部63的角位置與另一凸輪中不同的向下凸出部65的不同。取決于門100的角位置,第一凸輪部件18的第一內凸輪50和第一外凸輪52、以及第二凸輪部件20的第二內凸輪58和第二外凸輪60之間的相互作用使門100被偏置到多個離散的角位置。例如,門100可被配置成例如當門100的角位置相對于包圍式結構200 的正面介于0度與60度之間時自動地恢復至封閉位置,和/或可被配置成例如當門的角位置為60度或更大時自動地使門100打開至110度的角位置。門100可被配置成具有多于兩個該門100被偏置到的角位置。而且,使門100的被偏置方向發生改變的角位置也可以變化。這可以通過位置凸輪50、52、58、60上的向上及向下凸出部55、57、63、65之間的相互作用實現,因為向上凸出部55、57將圓周分為多個弧形區域,向下凸出部63、65可在所述多個弧形區域之間運動。例如,當向下凸出部63的末端越過向上凸出部55的末端時,門100 的重量使向下凸出部63的末端從峰部高程向第一基部高程向下運動,從而將門100朝向離散的角位置之一偏置。安裝板12還可被配置成容置限制板22,限制板22可至少部分地圍繞第二凸輪部件20和安裝板12的孔56緊固。安裝板12無需被配置成容置限制板22,可以將限制板22 直接安裝在門100上。限制板22可基本上呈環形并且包括孔59以使限制板22圍繞第二凸輪部件20設置。安裝板12可包括用于諸如螺釘等緊固結構的凹陷或孔,以將安裝板緊固于門。限制板22還可包括限制部66,限制部66被配置成當門100旋轉預定量時對位于鉸鏈板14的基部28上的止動部32進行卡止,以抑制——如防止——門100進一步旋轉。因而限制部66被設置成距旋轉軸線的距離與止動部32距該旋轉軸線的距離相同。通過重新調節限制部66相對于安裝板12的位置以及并控制限制部66在接觸限制部66之前所能夠旋轉的角度,可以增大或減小門100的旋轉范圍。例如,限制板22可包括槽孔68,螺釘70 可穿過該槽孔68并將限制板22緊固于安裝板12。該槽孔68可以是彎曲的并且當螺釘70 被旋松時允許限制板22相對于安裝板12旋轉。如上所述,限制板22可直接緊固于門100 上而不是緊固于安裝板12上。鉸鏈組件10提供了對門100的高度進行調節的方便方式。為了進行調節,使用者首先將鎖定部件M旋松,使得鎖定部件M不阻礙高度調節器16的旋轉。使用者然后使高度調節器16繞樞軸34旋轉并使高度調節器16沿著帶螺紋部分36或者降低或者升高。因此高度調節器16的旋轉可使第一凸輪部件18以及第二凸輪部件20運動,從而改變門100 的高度。一旦達到對于門100而言所需要的高度,則使用者可通過將鎖定部件M重新插入凹陷37之一來使高度調節器16繞樞軸緊固。此外,取決于門旋轉到的角位置,第一凸輪部件18與第二凸輪部件20之間的相互作用允許門100被偏置到多個離散的角位置,從而使用者在整個旋轉運動過程中無需對門100進行操作。另外,通過對限制板22的位置進行調節,可以增大或減小門100的旋轉運動的范圍。參照上述示例性實施方式對本發明進行了描述。通過閱讀和理解本說明書,其他人可以進行修改和改變。包含本發明的一個或多個方面的示例性實施方式旨在包括所有這些修改和改變,只要其落入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鉸鏈組件,用于安裝在開口處的樞轉門,所述鉸鏈組件包括鉸鏈板,其安裝在所述開口處并且包括從所述鉸鏈板突出的樞軸和貫穿所述鉸鏈板延伸的孔,所述樞軸包括帶螺紋部分并且限定軸線,所述門能夠繞所述軸線樞轉;具有內螺紋的調節器,其繞所述樞軸的帶螺紋部分設置并且被配置成能夠沿著所述帶螺紋部分以旋轉方式調節,所述調節器包括多個齒,所述多個齒繞所述調節器的外周設置以限定多個凹陷,所述多個凹陷能夠通過所述調節器的運動而變得與所述孔對準,所述調節器還被配置成支撐所述門;以及鎖定部件,其被配置成延伸穿過所述孔且至少部分地延伸至所述多個凹陷之一中,從而保持所述調節器沿著所述樞軸的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鉸鏈組件,還包括限制板,所述限制板安裝在所述門上并且包括限制部,所述鉸鏈板還包括止動部,所述限制部被定位成在所述門的旋轉過程中對所述止動部進行卡止,使得所述門的旋轉范圍局限于預定角度。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鉸鏈組件,其中所述限制板能夠相對于所述門在角度上進行調節,使得所述門的旋轉范圍能夠調節至不同的預定角度。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鉸鏈組件,還包括第一凸輪部件,所述第一凸輪部件繞所述樞軸設置并且被配置成能夠通過所述調節器的運動而沿著所述帶螺紋部分以移動方式調節, 所述第一凸輪部件包括呈第一半徑的第一內凸輪和呈第二半徑的第一外凸輪,所述第一內凸輪具有第一高程范圍,所述第一外凸輪具有第二高程范圍,所述第一內凸輪和所述第一外凸輪的高程相對于彼此偏離,使得所述第一高程范圍和所述第二高程范圍不重合。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鉸鏈組件,所述第一部件還包括所述第一內凸輪的第一向上凸出部和所述第一外凸輪的第二向上凸出部,所述第一向上凸出部和所述第二向上凸出部相對于彼此在角度上相偏離。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鉸鏈組件,所述鉸鏈組件還包括第二凸輪部件,所述第二凸輪部件被配置成安裝在所述門上并且與所述第一凸輪部件相互作用,所述第二凸輪部件具有呈所述第一半徑的第二內凸輪和呈所述第二半徑的第二外凸輪,所述第二內凸輪具有第三高程范圍,所述第二外凸輪具有第四高程范圍,所述第二內凸輪和所述第二外凸輪的高程相對于彼此偏離,使得所述第三高程范圍和所述第四高程范圍不重合。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鉸鏈組件,所述第二凸輪部件還包括所述第二內凸輪的第一向下凸出部和所述第二外凸輪的第二向下凸出部,所述第一向下凸出部和所述第二向下凸出部相對于彼此在角度上相偏離。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鉸鏈組件,其中所述鎖定部件為螺釘。
9.一種鉸鏈組件,用于安裝在開口處的樞轉門,所述鉸鏈組件包括鉸鏈板,其安裝在所述開口處并且包括從所述鉸鏈板突出的樞軸;第一凸輪部件,其繞所述樞軸設置并且包括呈第一半徑的第一內凸輪和呈第二半徑的第一外凸輪,所述第一內凸輪具有第一高程范圍,所述第一外凸輪具有第二高程范圍,所述第一內凸輪和所述第一外凸輪的高程相對于彼此偏離,使得所述第一高程范圍和所述第二高程范圍不重合,所述第一凸輪部件還包括呈所述第一半徑的第一凸出部和呈所述第二半徑的第二凸出部,所述第一凸出部和所述第二凸出部相對于彼此在角度上相偏離,所述第一凸輪部件限定軸線,門能夠繞所述軸線樞轉;以及第二凸輪部件,其被配置成安裝在所述門上并與所述第一凸輪部件相互作用,所述第二凸輪部件具有呈所述第一半徑的第二內凸輪和呈所述第二半徑的第二外凸輪,所述第二內凸輪具有第三高程范圍,所述第二外凸輪具有第四高程范圍,所述第二內凸輪和所述第二外凸輪的高程相對于彼此偏離,使得所述第三高程范圍和所述第四高程范圍不重合,所述第二凸輪部件還包括所述第二內凸輪的第一向下凸出部和所述第二外凸輪的第二向下凸出部,所述第一向下凸出部和所述第二向下凸出部相對于彼此在角度上相偏離。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鉸鏈組件,所述鉸鏈板還包括貫穿所述鉸鏈板延伸的孔,所述樞軸包括帶螺紋部分,所述組件還包括具有內螺紋的調節器,所述調節器繞所述樞軸的帶螺紋部分設置以支撐所述第一凸輪部件,并且所述調節器被配置成能夠沿著所述帶螺紋部分以旋轉方式調節、從而使所述第一凸輪部件運動,所述調節器包括多個齒,所述多個齒繞所述調節器的外周設置以限定多個凹陷,所述多個凹陷能夠變得與所述孔對準,所述組件還包括螺釘,所述螺釘被配置成延伸穿過所述孔和所述多個凹陷中的一個凹陷,從而保持所述調節器沿著所述樞軸的位置。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鉸鏈組件,還包括限制板,所述限制板安裝在所述門上并且包括限制部,所述鉸鏈板還包括止動部,所述限制部被定位成在所述門的旋轉過程中對所述止動部進行卡止,使得所述門的旋轉范圍局限于預定角度。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鉸鏈組件,其中所述限制板能夠相對于所述門在角度上進行調節,使得所述門的旋轉范圍從所述預定角度改變。
13.—種鉸鏈組件,用于安裝在開口處的樞轉門,所述鉸鏈組件包括鉸鏈板,其安裝在所述開口處并且包括樞軸和止動部,所述樞軸和止動部均從所述鉸鏈板突出,所述樞軸限定軸線,所述門能夠繞所述軸線樞轉;第一凸輪部件,其繞所述樞軸設置;第二凸輪部件,其被配置成安裝在所述門上并與所述第一凸輪部件相互作用;以及限制板,其繞所述第二凸輪部件安裝并且包括限制部,所述限制部被定位成在所述門的旋轉過程中對所述止動部進行卡止,使得所述門的旋轉范圍局限于預定角度,其中所述限制板能夠繞所述第二凸輪部件在角度上進行調節,使得所述門的旋轉范圍能夠被調節至不同的預定角度。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鉸鏈組件,所述鉸鏈板還包括貫穿所述鉸鏈板的孔,所述樞軸包括帶螺紋部分,所述組件還包括具有內螺紋的調節器,所述調節器被配置成沿著所述帶螺紋部分運動,所述調節器包括多個齒,所述多個齒繞所述調節器的外周散布以限定多個凹陷,所述多個凹陷能夠變得與所述孔對準,所述組件還包括螺釘,所述螺釘被配置成插入到所述孔和所述多個凹陷中的一個凹陷中,從而保持所述調節器沿著所述樞軸的位置。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鉸鏈組件,所述第一凸輪部件包括呈第一半徑的第一內凸輪和呈第二半徑的第一外凸輪,所述第一內凸輪具有第一高程范圍,所述第一外凸輪具有第二高程范圍,所述第一內凸輪和所述第一外凸輪的高程相對于彼此偏離,使得所述第一高程范圍和所述第二高程范圍不重合。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鉸鏈組件,所述第一凸輪部件還包括呈所述第一半徑的第一凸出部和呈所述第二半徑的第二凸出部,所述第一凸出部和所述第二凸出部相對于彼此在角度上相偏離。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鉸鏈組件,還包括第二凸輪部件,所述第二凸輪部件被配置成安裝在所述門上,所述第二凸輪部件具有呈所述第一半徑的第二內凸輪和呈所述第二半徑的第二外凸輪,所述第二內凸輪具有第三高程范圍,所述第二外凸輪具有第四高程范圍, 所述內凸輪和所述外凸輪的高程相對于彼此偏離,使得所述第三高程范圍和所述第四高程范圍不重合。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鉸鏈組件,所述第二凸輪部件還包括所述第二內凸輪的第一向下凸出部和所述第二外凸輪的第二向下凸出部,所述第一向下凸出部和所述第二向下凸出部相對于彼此在角度上相偏離。
全文摘要
提供了一種鉸鏈組件(10),其用于安裝在開口處的樞轉門(100),該鉸鏈組件(10)可包括鉸鏈板(14)、具有內螺紋的調節器(16)、鎖定部件(24)、第一凸輪部件(18)、第二凸輪部件(20)、和限制板(22)。鉸鏈板(14)安裝在開口處并且包括從該鉸鏈板突出的樞軸(34)。
文檔編號F25D23/02GK102365515SQ201080014163
公開日2012年2月29日 申請日期2010年2月26日 優先權日2009年2月27日
發明者尼爾頓·卡洛斯·貝爾托利尼, 科里·代爾·辛普森 申請人:伊萊克斯家用產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