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存儲介質銷毀裝置,特別是涉及存儲介質的兩級銷毀裝置。
背景技術:
存儲介質銷毀裝置用于將存儲介質(如存儲芯片、優盤、磁卡、固態硬盤、光盤等)粉碎至無法恢復的顆粒狀物料,以到達銷毀目的。現有的存儲介質銷毀裝置是利用切削粉碎機構的切削刀具將待銷毀存儲介質切削、粉碎至條狀或粒狀的顆粒,粉碎后的顆粒粒徑一般大于等于2毫米,粉碎效果無法滿足高保密場合的銷毀要求。
技術實現要素:
鑒于上述原因,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存儲介質的兩級銷毀裝置,通過對存儲介質進行切削、打磨兩級的銷毀過程,粉碎后的顆粒粒徑可達0.65mm,能夠滿足高保密場合的銷毀要求。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存儲介質的兩級銷毀裝置,包括粉碎機構和打磨機構,粉碎機構的出料口與打磨機構的入料口相連接,
該打磨機構包括打磨機架、至少一組打磨刀組、打磨驅動電機、打磨傳動軸,該打磨機架中設有打磨腔,至少一組打磨刀組設于該打磨腔中,該打磨驅動電機的輸出軸通過打磨傳動軸與至少一組打磨刀組相連接。
進一步的,
所述打磨刀組包括軸連接件、至少兩把打磨刀具,至少兩把打磨刀具與該軸連接件相連接,該軸連接件與所述打磨傳動軸相連接。
所述打磨刀具通過轉軸與所述軸連接件相連接,所述打磨傳動軸上設置有轉速傳感器,該轉速傳感器的信號輸出端與一檢測及控制單元相連接,該檢測及控制單元的控制信號輸出端與所述打磨驅動電機的控制端相連接。
所述打磨腔的腔壁圓周上對應出料口的位置設有濾網,該濾網的網孔為沉孔結構。
所述打磨腔的腔壁呈齒形結構。
所述打磨刀具的端部與所述打磨腔的腔壁的間距小于2毫米。
所述粉碎機構包括粉碎機架、粉碎刀具、粉碎驅動電機、粉碎傳動軸,該粉碎機架上架設該粉碎刀具,該粉碎驅動電機的輸出軸通過粉碎傳動軸與該粉碎刀具相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
1、本實用新型的裝置通過對存儲介質進行切削、打磨兩級的銷毀操作,粉碎后的顆粒粒徑小于等于0.65mm,銷毀更為徹底,能夠滿足高保密場合的銷毀要求;
2、本實用新型的打磨刀具可正轉、反轉,可有效避免刀具受損,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
3、本實用新型的打磨機構出料口設置沉孔結構的濾網,有利于小粒徑的顆粒排出,能夠保證裝置的正常工作。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粉碎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打磨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打磨機構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的打磨刀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的濾網的局部放大示意。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如圖1-6所示,本實用新型公開的存儲介質的兩級銷毀裝置,包括粉碎機構1和打磨機構2,粉碎機構1的出料口與打磨機構2的入料口相對應連接;
粉碎機構1包括粉碎機架11、粉碎刀具12、粉碎驅動電機13、粉碎傳動軸,粉碎機架11上架設有粉碎刀具12,粉碎驅動電機13的輸出軸通過粉碎傳動軸與粉碎刀具12相連接,粉碎驅動電機13轉動,可驅動粉碎刀具12轉動,對由入料口進入的待銷毀存儲介質進行切削、粉碎,處理成為粗顆粒(粒徑約為2毫米)。粉碎機構的結構屬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不再進行詳細描述。
粉碎機構1的出料口與打磨機構2的入料口通過物料通道3相連接,粉碎機構1粉碎后的粗顆粒經粉碎機構的出料口、打磨機構的入料口21進入打磨機構2,以進行進一步的粉碎處理。打磨機構2包括打磨機架22、至少一組打磨刀組23、打磨驅動電機24、打磨傳動軸25,打磨機架22中設有打磨腔26,打磨刀組23設于打磨腔26中,打磨驅動電機24的輸出軸通過打磨傳動軸25與打磨刀組23相連接,打磨驅動電機24轉動,可驅動打磨刀組23繞打磨傳動軸25轉動,對進入打磨腔26內的粗顆粒進行打磨、粉碎,處理成為細顆粒(粒徑小于等于0.65毫米)。
打磨刀組23包括與打磨傳動軸25連接的軸連接件231、至少兩把打磨刀具232,打磨刀具232與軸連接件231固定連接;于優選實施例中,為防止打磨刀具在打磨過程中受到損壞,打磨刀具232通過轉軸233與軸連接件231相連接,打磨驅動電機24可正轉、反轉,打磨傳動軸25上設置有轉速傳感器,轉速傳感器的信號輸出端與檢測及控制單元相連接,正常打磨時,打磨驅動電機24正轉,當打磨刀具于打磨過程中遇到硬物時,打磨刀具232繞轉軸233反向轉動,打磨刀組23受阻轉速下降,轉速傳感器感測的轉速信號傳輸至檢測及控制單元,當轉速降至一預設值時,檢測及控制單元控制打磨驅動電機24反轉,整個打磨刀組隨之反轉,可保護打磨刀具不受損壞。
為進一步提高粉碎效果,打磨腔26的腔壁261呈齒形結構,齒形的大小可調整。
打磨腔26上對應出料口28的位置設有濾網27,濾網27的網孔為沉孔結構,可使打磨后的細顆粒順利出料,避免濾網堵塞,保證裝置的正常工作。
打磨刀具232的端部與打磨腔的腔壁261的間距小于2毫米。
以上所述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及其所運用的技術原理,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任何基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基礎上的等效變換、簡單替換等顯而易見的改變,均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