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采礦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剪切機;
輸送機;
第一傳感器,所述第一傳感器可操作來生成與所述剪切機的位置相關的第一信號;
第二傳感器,所述第二傳感器可操作來生成與所述輸送機的負載相關的第二信號;
第一驅動裝置,所述第一驅動裝置聯接于所述剪切機并且可操作來驅動所述剪切機;以及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可操作來
接收來自于所述第一傳感器的所述第一信號,
基于所述第一信號,確定所述剪切機的位置,
接收來自于所述第二傳感器的所述第二信號,
基于所述第二信號,確定所述輸送機的負載,
基于所述剪切機的所述位置和所述輸送機的所述負載,確定所述采礦系統的輸出,以及
基于所述采礦系統的所述輸出,控制所述剪切機的速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礦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驅動裝置,所述第二驅動裝置聯接于所述輸送機并且可操作來驅動輸送機,并且其中所述控制器還基于所述采礦系統的所述輸出,可操作來控制所述輸送機的速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還可操作來比較所述采礦系統的所述輸出與預定的閾值,以及根據所述輸出與預定的閾值的比較,控制所述剪切機的速度。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采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預定的閾值為所述采礦系統的最大輸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感器是位置傳感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傳感器是負載傳感器。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裝置包括馬達。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采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剪切機的速度通過控制所述馬達的速度被控制。
9.一種控制采礦系統的輸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由處理器接收與剪切機的位置關聯的第一信號;
利用所述處理器基于所述第一信號確定所述剪切機的位置;
由所述處理器接收與輸送機相關聯的第二信號;
利用所述處理器基于所述第二信號確定所述輸送機的負載;
利用所述處理器基于所述剪切機的位置和所述輸送機的負載確定所述采礦系統的輸出;以及
基于所述采礦系統的輸出控制所述剪切機的速度。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基于所述采礦系統的輸出控制所述剪切機的速度。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利用所述處理器比較所述采礦系統的輸出與預定的閾值,以及根據所述輸出與所述預定的閾值的比較控制所述剪切機的速度。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定的閾值是所述采礦系統的最大輸出。
13.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號由位置傳感器生成。
14.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信號由負載傳感器生成。
15.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負載傳感器是張力傳感器。
16.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驅動裝置包括變速馬達。
17.一種采礦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剪切機;
輸送機;
第一傳感器,所述第一傳感器可操作來生成與所述剪切機的位置相關的第一信號;
第二傳感器,所述第二傳感器可操作來生成與所述輸送機的負載相關的第二信號;
第一驅動裝置,所述第一驅動裝置聯接于所述輸送機并且可操作來驅動所述輸送機;以及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可操作來
接收來自于所述第一傳感器的所述第一信號,
基于所述第一信號,確定所述剪切機的位置,
接收來自于所述第二傳感器的所述第二信號,
基于所述第二信號,確定所述輸送機的負載,
基于所述剪切機的所述位置和所述輸送機的所述負載,確定所述采礦系統的輸出,和
基于所述采礦系統的所述輸出控制所述輸送機的速度。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采礦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驅動裝置,所述第二驅動裝置聯接于所述剪切機并且可操作來驅動所述剪切機,并且其中所述控制器基于所述采礦系統的輸出,可操作來控制所述剪切機的速度。
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采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還可操作來比較所述采礦系統的輸出與預定的閾值,以及根據所述輸出與所述預定的閾值的比較,控制所述輸送機的速度。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采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預定的閾值是所述采礦系統的最大輸出。
21.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采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感器是位置傳感器。
22.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采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傳感器是負載傳感器。
23.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采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裝置包括馬達。
24.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采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機的速度通過控制所述馬達的速度被控制。
25.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采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機的速度是輸送機朝向采掘工作面前進的速度。
26.一種控制采礦系統的輸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由處理器接收與剪切機的位置關聯的第一信號;
利用所述處理器基于所述第一信號確定所述剪切機的位置;
由所述處理器接收與輸送機的負載關聯的第二信號;
利用所述處理器基于所述第二信號確定所述輸送機的負載;
利用所述處理器基于所述剪切機的所述位置和所述輸送機的所述負載確定采礦系統的輸出;以及
基于所述采礦系統的所述輸出控制輸送機的速度。
27.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基于所述采礦系統的輸出控制所述剪切機的速度。
28.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利用處理器比較所述采礦系統的輸出與預定的閾值,以及基于所述輸出與所述預定的閾值的比較,控制所述輸送機的速度。
29.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定的閾值是所述采礦系統的最大輸出。
30.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號由位置傳感器生成。
31.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信號由負載傳感器生成。
32.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負載傳感器是張力傳感器。
33.根據權利要求3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驅動裝置是變速馬達。
34.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機的速度是輸送機朝向采掘工作面前進的速度。
35.一種包括處理器和存儲器的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包括存儲在所述存儲器內的可執行指令以:
基于與剪切機的位置關聯的第一信號確定剪切機的位置;
基于與輸送機的負載關聯的第二信號確定輸送機的負載;
基于所述剪切機的位置和所述輸送機的負載確定采礦系統的輸出;以及
基于所述采礦系統的輸出控制剪切機速度或輸送機速度中的至少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