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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灶及其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制造方法

文檔序號:5657843閱讀:140來源:國知局
燃氣灶及其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出一種新型的燃氣灶及其燃氣流量控制裝置。本發明提出的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包括驅動裝置、閥體和活塞部;所述閥體包括內腔、進氣口和至少一個出氣口,所述進氣口和出氣口分別與所述內腔相貫通;所述活塞部被設置于所述內腔里;所述驅動裝置,用于控制所述活塞部在所述內腔里的位置,進而控制所述出氣口與所述內腔里的燃氣的連通與否和/或連通程度。采用該技術方案,可以方便地增加燃氣灶的檔位數量。
【專利說明】燃氣灶及其燃氣流量控制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燃氣灶領域,尤其涉及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燃氣灶一般采用旋塞閥,一種較為典型的旋塞閥的結構如圖1所示。由于旋塞閥本身的體積較小,閥芯上所開設的孔的數量受到限制,進而造成檔位數量有限。可以說,上述技術問題已嚴重制約燃氣灶的發展。
[0003]除非有充足的證據支持,否則這里所述的現有技術并不意味著承認這些現有技術在本申請的申請日之前為本發明所涉及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公知。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于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一種新型的燃氣灶及其燃氣流量控制裝直。
[0005]本發明提出的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包括驅動裝置、閥體和活塞部;所述閥體包括內腔、進氣口和至少一個出氣口,所述進氣口和出氣口分別與所述內腔相貫通;所述活塞部被設置于所述內腔里;所述驅動裝置,用于控制所述活塞部在所述內腔里的位置,進而控制所述出氣口與所述內腔里的燃氣的連通與否和/或連通程度。所述進氣口,用于向所述內腔供氣。該發明提出一種全新的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方案。采用該技術方案,可以方便地增加燃氣灶的檔位數量。
[0006]可選的,所述驅動裝置包括閥桿;所述閥桿連接于所述活塞部。
[0007]可選的,所述驅動裝置還包括直線電機;所述閥桿連接于所述直線電機。
[0008]可選的,所述驅動裝置還包括電機和轉換裝置;所述閥桿連接于所述轉換裝置;所述轉換裝置,用于將所述電機的旋轉運動轉變為直線運動,進而帶動所述閥桿作直線運動。
[0009]可選的,所述電機包括軸桿;所述轉換裝置包括相嚙合的齒輪和齒條;所述齒輪與所述軸桿相連接;所述齒條與所述閥桿相連接。
[0010]可選的,所述電機包括軸桿;所述轉換裝置包括凸輪;所述凸輪與所述軸桿相連接。
[0011]可選的,所述凸輪在其環繞所述軸桿的側壁上設置有導軌部;所述閥桿的一端頭抵靠于所述導軌部的底壁,且該端頭嵌設固定于所述導軌部處。
[0012]可選的,所述導軌部的底壁在垂直于所述軸桿的平面上的投影至少部分地呈對數螺線結構或曲線結構。
[0013]可選的,所述凸輪為偏心輪。
[0014]可選的,所述轉換裝置包括曲柄滑塊。
[0015]可選的,所述出氣口在其與所述活塞部相接觸的一端設置有倒角。這樣,可以減輕所述活塞部與所述出氣口相摩擦時的磨損。
[0016]可選的,所述內腔呈圓柱體結構。
[0017]可選的,所述進氣口處于所述內腔的端頭處。
[0018]可選的,所述出氣口包括至少兩個第一出氣口和至少兩個第二出氣口 ;各所述第一出氣口,共同為內環火蓋供氣;各所述第二出氣口,共同為外環火蓋供氣。
[0019]可選的,各所述第一出氣口,依次沿所述內腔的延伸方向設置;各所述第二出氣口,依次沿所述內腔的延伸方向設置;所述第一出氣口比所述第二出氣口更接近于所述進氣口。
[0020]可選的,所述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包括兩個活塞部;所述閥體包括兩個內腔,兩個活塞部與兩個內腔一一對應;各所述第一出氣口與其中一個內腔相貫通,各所述第二出氣口與另一個內腔相貫通;所述驅動裝置,用于控制兩個所述活塞部分別在其所對應的內腔里的位置。
[0021]可選的,所述第一出氣口的數量為三個或四個或五個或六個;所述第二出氣口的數量為三個或四個或五個或六個。
[0022]可選的,所述閥體采用分體組裝結構。
[0023]可選的,還包括可更換的流量調節件;所述流量調節件設置有與各出氣口一一對應的流量調節孔;所述流量調節孔,用于調節自其所對應的出氣口流出的燃氣的流量。針對不同的氣源可以采用設置有不同孔徑的流量調節孔的流量調節件,進而,使得該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可以方便地兼容不同的氣源。
[0024]可選的,還包括流量調節螺釘,用于調節自出氣口流出的燃氣的流量。這樣,使得該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可以方便地兼容不同的氣源。
[0025]本發明還提出一種燃氣灶,其設置有如以上任一項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該發明提出一種全新的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方案。采用該技術方案,可以方便地增加燃氣灶的檔位數量。
[0026]本發明的上述
【發明內容】
并非用于描述本發明的所有的可能的實施方式。整個申請中,多處通過列舉示例提供指導,這些示例可以用于各種可行的組合。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7]以下附圖僅對本發明做示意性說明和解釋,并不限定本發明的范圍,其中:
[0028]圖1是一種現有的旋塞閥的結構示意圖;
[0029]圖2是本發明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實施例1的剖視圖;
[0030]圖3是圖2中A處的局部放大圖;
[0031]圖4是沿圖2中B-B線的剖視圖;
[0032]圖5是本發明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實施例1的爆炸圖;
[0033]圖6是本發明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實施例1的驅動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34]圖7是本發明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實施例2的驅動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35]圖8是本發明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實施例3的驅動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36]圖9是本發明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實施例4的剖視圖。
[0037]關于圖中附圖標記的說明:
[0038]1-閥體,2-閥桿,3-活塞部,4-內腔,5-流量調節件,6-流量調節孔,7-流量調節螺釘,8-進氣口,9-第一出氣口,10-第二出氣口,11-電機,12-軸桿,13-齒輪,14-齒條,15-凸輪,16-導軌部,17-導軌部的底壁,18-密封條,19-第一密封件,20-第二密封件,21-第一密封塊,22-第二密封塊,23-第一密封圈,24-第二密封圈,25-第一集氣件,26-第二集氣件。
【【具體實施方式】】
[0039]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方案以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了,下面結合附圖和優選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首先需要予以說明的是,在下面對優選實施方式的具體描述中,相同或類似的特征具有相同的附圖標記。
[0040]實施例1
[0041 ]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實施例,如圖2至6所示(電機和轉換裝置未在圖中示出)。需要予以說明的是,圖4是沿圖2中B-B線剖切完整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而獲得的剖視圖。
[0042]該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包括驅動裝置、閥體I和活塞部3。
[0043]閥體I采用分體組裝結構,具體地,閥體I包括閥體上部和閥體下部,閥體上部和閥體下部組裝在一起時,二者之間夾設有兩個密封條18。閥體I包括一個呈圓柱體結構的內腔4、一個進氣口 8和九個出氣口,所述一個進氣口 8和九個出氣口均分別與內腔4相貫通。活塞部3被設置于內腔4里。進氣口 8處于內腔4的左側端頭處。九個出氣口由三個第一出氣口 9和六個第二出氣口 10組成。三個第一出氣口 9,共同為燃燒器的內環火蓋供氣。九個第二出氣口 10,共同為燃燒器的外環火蓋供氣。各第一出氣口 9,依次沿內腔4的延伸方向設置。各第二出氣口 10,也依次沿內腔4的延伸方向設置。任一第一出氣口 9都比所有的第二出氣口 10都更接近于進氣口 8。內腔4的左側設置有一個第一密封塊21,內腔4的右側設置有一個第二密封塊22,進而,燃氣僅能通過進氣口 8流入內腔4,流入到內腔4里的燃氣則僅能通過第一出氣口 9和/或第二出氣口 10流出。閥桿2穿過第一密封塊21,第一密封塊21設置有第一密封圈23,第一密封圈23環繞閥桿2設置。
[0044]驅動裝置,用于控制活塞部3在內腔4里的位置,進而控制各出氣口與內腔4里的燃氣的連通與否。具體地,驅動裝置包括閥桿2、電機11和轉換裝置。閥桿2的一端連接于轉換裝置,閥桿2的另一端則連接于活塞部3。轉換裝置,用于將電機11的旋轉運動轉變為直線運動,進而帶動閥桿2作直線運動。如圖6所示,電機11包括電機本體和軸桿
12。該電機11為步進電機。轉換裝置包括相嚙合的齒輪13和齒條14。齒輪13與軸桿12相連接,具體地,軸桿12穿過齒輪13的軸心孔進而與齒輪13固定在一起。齒條14與閥桿2相連接。具體地,電機11啟動后,軸桿12旋轉,進而帶動齒輪13轉動,齒輪13又進一步帶動齒條14移動,齒條14又會帶動閥桿2作直線運動,閥桿2則進一步帶動活塞部3沿內腔4的延伸方向運動。由于電機11既可以帶動軸桿12正向旋轉也可以帶動軸桿12逆向旋轉,進而活塞部3可以在內腔4里往復運動,靈活地進行檔位調節。
[0045]活塞部3的側壁上設置有一凹槽,該凹槽內嵌設有第二密封圈24。活塞部3的側壁密封地抵靠于圍成內腔4的縱向壁體。各出氣口在其與活塞部3的側壁相接觸的一端均設置有倒角。活塞部3處于內腔4里的某一位置時,處于活塞部3左側的內腔4流入燃氣(該燃氣來自于進氣口 8),而處于活塞部3右側的內腔4則沒有燃氣流入。進而,處于活塞部3左側的出氣口與處于活塞部3左側的內腔4里的燃氣相連通,即燃氣從處于活塞部3左側的出氣口流出。而處于活塞部3右側的出氣口則沒有燃氣流出。如圖2和3所示,當活塞部3處于圖中所示位置時,僅有一個第一出氣口 9處于活塞部3的左側,僅此第一出氣口 9與內腔4里的燃氣相連通,僅該第一出氣口 9有燃氣流出;其他的兩個第一出氣口 9和全部六個第二出氣口 10均沒有燃氣流出;此時燃氣灶處于最小火力檔位,僅有少量燃氣流向內環火蓋。
[0046]該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還包括可更換的流量調節件5,如圖2、3和5所示,該流量調節件5呈片狀。流量調節件5設置有與各出氣口一一對應的流量調節孔6。流量調節孔6,用于調節自其所對應的出氣口流出的燃氣的流量。值得一提的是,當活塞部3處于內腔4的最右端時,三個第一出氣口 9、六個第二出氣口 10均與內腔4里的燃氣連通,此時,內環火蓋與外環火蓋均處于最大火力狀態,即燃氣灶處于最大火力檔位。
[0047]該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還包括第一集氣件25、第二集氣件26和集氣上蓋,如圖2和5所示。第一集氣件25和第二集氣件26均安裝固定于集氣上蓋上。集氣上蓋設置有第一集氣腔和第二集氣腔。第一集氣腔,用于匯集自各第一出氣口 9流出的燃氣,并進一步輸送至第一集氣件25,第一集氣件25則進一步為內環火蓋供氣。第二集氣腔,用于匯集自各第二出氣口 10流出的燃氣,并進一步輸送至第二集氣件26,第二集氣件26則進一步為外環火蓋供氣。
[0048]流量調節件5與集氣上蓋之間設置有第一密封件19,流量調節件5與閥體上部之間設置有第二密封件20。
[0049]以上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對某些技術特征進行修改、替換或增加還可以得到其他的實施例。如,驅動裝置也可以直接采用直線電機和閥桿的組合結構,閥桿連接于直線電機,這樣,便不再需要轉換裝置。再如,轉換裝置也可以采用曲柄滑塊。再如,也可以是:第一出氣口,用于為外環火蓋供氣;第二出氣口,用于為內環火蓋供氣。再如,驅動裝置,還可以用于控制活塞部在內腔里的位置,進而控制出氣口與內腔里的燃氣的連通程度,即每個出氣口自身與內腔里的燃氣的連通程度是可調的,進而調節流向燃燒器的燃氣流量。再如,第一出氣口的數量也可以為一個、兩個、四個、五個、六個或更多;第二出氣口的數量也可以為一個、兩個、三個、四個、五個、七個或更多。再如,各第一出氣口與各第二出氣口沿內腔的延伸方向交錯設置也是可以的。再如,進氣口也可以處于內腔的右側端頭處或其他可行位置。
[0050]實施例2
[0051]本發明還提出另一種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實施例,其是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進得到的,其與實施例1的區別僅在于:轉換裝置的具體結構不同。本實施例的驅動裝置與閥桿2的配合關系示意圖,如圖7所示。基于簡潔的考慮,對于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同的或相似的結構特征,這里不再詳細描述,請參見實施例1的相應描述及附圖。
[0052]該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實施例的驅動裝置包括閥桿2、電機11和轉換裝置。電機11包括電機本體和軸桿12。轉換裝置包括凸輪15 ;凸輪15與軸桿12連接固定在一起,具體地,軸桿12在凸輪15的厚度方向上穿過該凸輪15。凸輪15在其環繞軸桿12的側壁上設置有導軌部16。該導軌部16的底壁17在垂直于軸桿12的平面上的投影呈對數螺線結構,軸桿12處于該對數螺線的原點處。閥桿2的一端抵靠于導軌部16的底壁17,且閥桿2的該端嵌設固定于導軌部16處(因而,使用狀態下閥桿2的該端不能從導軌部16退出),閥桿2的另一端則連接于活塞部3。
[0053]轉換裝置,用于將電機11的旋轉運動轉變為直線運動,進而帶動閥桿2作直線運動。具體地,由于導軌部16的底壁17上的各點到軸桿12的距離各不相同,且漸進變化,因此,電機11轉動時,軸桿12帶動凸輪15轉動,凸輪15進一步推動或拉動閥桿2作直線移動,閥桿2又進一步帶動活塞部3移動,進而調整活塞部3在內腔4里的位置。
[0054]以上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對某些技術特征進行修改或替換還可以得到其他的實施例。如,凸輪也可以采用偏心輪。再如,導軌部的底壁在垂直于軸桿的平面上的投影至少部分地呈曲線結構也是可以的。
[0055]實施例3
[0056]本發明還提出另一種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實施例,其是在實施例2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進得到的,其與實施例2的主要區別在于:該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包括兩個活塞部3 ;該燃氣流量控制裝置的閥體I包括兩個內腔4,兩個活塞部3與兩個內腔4 一一對應;各第一出氣口 9與其中一個內腔4相貫通,各第二出氣口 10與另一個內腔4相貫通;該燃氣流量控制裝置的驅動裝置,用于控制兩個活塞部3分別在其所對應的內腔4里的位置。
[0057]基于簡潔的考慮,對于本實施例與實施例2相同的結構特征,這里不再詳細描述,請參見實施例2的相應描述。
[0058]本實施例的驅動裝置與閥桿2的配合關系示意圖,如圖8所示。該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實施例的驅動裝置包括閥桿2、電機11和轉換裝置。該閥桿2包括設置于一端的一個第一端頭部和設置于另一端的兩個第二端頭部。電機11包括電機本體和軸桿12。轉換裝置包括凸輪15。凸輪15與軸桿12連接固定在一起,具體地,軸桿12在凸輪15的厚度方向上穿過該凸輪15。凸輪15在其環繞軸桿12的側壁上設置有導軌部16。該導軌部16的底壁17在垂直于軸桿12的平面上的投影呈對數螺線結構,軸桿12處于該對數螺線的原點處。閥桿2的第一端頭部抵靠于導軌部16的底壁17,且閥桿2的該第一端頭部嵌設固定于導軌部16處(因而,使用狀態下閥桿2的第一端頭部不能從導軌部16退出)。兩個第二端頭部分別連接于兩個活塞部3。
[0059]轉換裝置,用于將電機11的旋轉運動轉變為直線運動,進而同時帶動兩個第二端頭作直線運動。兩個第二端頭又進一步分別帶動其所連接的活塞部3作直線運動。
[0060]實施例4
[0061]本發明還提出另一種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實施例,如圖9所示,其是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進得到的,其與實施例1的主要區別在于:該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實施例采用流量調節螺釘7來調節燃氣流量。具體地,該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實施例設置有七個流量調節螺釘7。其中,兩個流量調節螺釘7與左側的兩個第一出氣口 9 一一對應,該兩個流量調節螺釘7用于分別調節自其所對應的第一出氣口 9流出的燃氣的流量。剩余的五個流量調節螺釘7與左側的五個第二出氣口 10 —一對應,該五個流量調節螺釘7用于分別調節自其所對應的第二出氣口 10流出的燃氣的流量。
[0062]之所以最右側的第一出氣口 9和最右側的第二出氣口 10沒有設置對應的流量調節螺釘,是因為最右側的第一出氣口 9與內腔4里的燃氣相連通時,內環火蓋處于最大火力檔位,流向內環火蓋的燃氣的流量受相應的噴嘴的控制;最右側的第二出氣口 10與內腔4里的燃氣相連通時,外環火蓋處于最大火力檔位,流向外環火蓋的燃氣的流量受相應的噴嘴的控制。
[0063]基于簡潔的考慮,對于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同的結構特征,這里不再詳細描述,請參見實施例1的相應描述及附圖。
[0064]實施例5
[0065]本發明還提出另一種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實施例,其是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進得到的,其與實施例1的主要區別在于:該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包括兩個活塞部(即第一活塞部和第二活塞部);該燃氣流量控制裝置的閥體包括兩個內腔(即第一內腔和第二內腔),兩個活塞部與兩個內腔一一對應;該燃氣流量控制裝置的驅動裝置包括一個電機、兩個閥桿(即第一閥桿和第二閥桿)和兩個轉換裝置(即第一轉換裝置和第二轉換裝置)。各第一出氣口與其中一個內腔相貫通,各第二出氣口與另一個內腔相貫通。驅動裝置,用于控制兩個活塞部分別在其所對應的內腔里的位置。
[0066]基于簡潔的考慮,對于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相同的結構特征,這里不再詳細描述,請參見實施例1的相應描述及附圖。
[0067]具體地,第一轉換裝置,用于將電機的旋轉運動轉變為直線運動,進而帶動第一閥桿作直線運動,第一閥桿又進一步帶動第一活塞部移動,進而調整第一活塞部在第一內腔里的位置;第二轉換裝置,用于將電機的旋轉運動轉變為直線運動,進而直接帶動第二閥桿作直線運動,第二閥桿又進一步帶動第二活塞部移動,進而調整第二活塞部在第二內腔里的位置。
[0068]實施例6
[0069]本發明還提出一種電子控制式燃氣灶實施例,其設置有如實施例1至5中任一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基于簡潔的考慮,對于燃氣流量控制裝置的結構特征,這里不再詳細描述,請參見實施例1至5相應的描述及附圖。
[0070]需要附加說明的是,本發明不應該被理解為僅限于以上所描述的實施方式,而是應該被理解為覆蓋了本發明權利要求結合說明書揭示內容而確定的所有可能的實施情況。因此,凡是未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及修飾,均屬于本發明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基于本發明的任何改劣應用,仍屬于本發明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燃氣灶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驅動裝置、閥體(1)和活塞部(3); 所述閥體(1)包括內腔(4)、進氣口(8)和至少一個出氣口,所述進氣口(8)和出氣口分別與所述內腔(4)相貫通; 所述活塞部(3)被設置于所述內腔(4)里; 所述驅動裝置,用于控制所述活塞部(3)在所述內腔(4)里的位置,進而控制所述出氣口與所述內腔(4)里的燃氣的連通與否和/或連通程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驅動裝置包括閥桿(2); 所述閥桿(2 )連接于所述活塞部(3 )。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驅動裝置還包括直線電機(11); 所述閥桿(2 )連接于所述直線電機(11)。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驅動裝置還包括電機(11)和轉換裝置; 所述閥桿(2)連接于所述轉換裝置; 所述轉換裝置,用于將所述電機(11)的旋轉運動轉變為直線運動,進而帶動所述閥桿(2)作直線運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機(11)包括軸桿(12); 所述轉換裝置包括相嚙合的齒輪(13)和齒條(14); 所述齒輪(13)與所述軸桿(12)相連接; 所述齒條(14)與所述閥桿(2)相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機(11)包括軸桿(12); 所述轉換裝置包括凸輪(15); 所述凸輪(15)與所述軸桿(12)相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輪(15)在其環繞所述軸桿(12)的側壁上設置有導軌部(16); 所述閥桿(2)的一端頭抵靠于所述導軌部(16)的底壁(17),且該端頭嵌設固定于所述導軌部(16)處。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導軌部(16)的底壁(17)在垂直于所述軸桿(12)的平面上的投影至少部分地呈對數螺線結構或曲線結構。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輪(15)為偏心輪。
10.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轉換裝置包括曲柄滑塊。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氣口在其與所述活塞部(3)相接觸的一端設置有倒角。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內腔(4)呈圓柱體結構。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進氣口(8)處于所述內腔(4)的端頭處。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出氣口包括至少兩個第一出氣口(9)和至少兩個第二出氣口(10); 各所述第一出氣口(9),共同為內環火蓋供氣; 各所述第二出氣口(10),共同為外環火蓋供氣。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各所述第一出氣口(9),依次沿所述內腔(4)的延伸方向設置; 各所述第二出氣口(10),依次沿所述內腔(4)的延伸方向設置; 所述第一出氣口( 9 )比所述第二出氣口( 10 )更接近于所述進氣口( 8 )。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包括兩個活塞部(3); 所述閥體(1)包括兩個內腔(4),兩個活塞部(3 )與兩個內腔(4) 一一對應; 各所述第一出氣口(9)與其中一個內腔(4)相貫通,各所述第二出氣口(10)與另一個內腔(4)相貫通; 所述驅動裝置,用于控制兩個所述活塞部(3)分別在其所對應的內腔(4)里的位置。
17.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出氣口(9)的數量為三個或四個或五個或六個; 所述第二出氣口(10)的數量為三個或四個或五個或六個。
1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閥體(1)采用分體組裝結構。
1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可更換的流量調節件(5); 所述流量調節件(5)設置有與各出氣口一一對應的流量調節孔(6); 所述流量調節孔(6),用于調節自其所對應的出氣口流出的燃氣的流量。
2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流量調節螺釘(7 ),用于調節自出氣口流出的燃氣的流量。
21.一種燃氣灶,其設置有如以上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燃氣流量控制裝置。
【文檔編號】F16K11/065GK104048067SQ201310080203
【公開日】2014年9月17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13日 優先權日:2013年3月13日
【發明者】Z·卡法利, 吳金花, 李興洲, 駱海濤 申請人:博西華電器(江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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