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設備監控裝置,具體的說是一種具備有移機報警、負載監測的租賃設備狀態監測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機床由于生產使用的需要,經常會發生機床租賃情況的發生,這部分被租賃的機床,需要被監測,以防止被隨意移機,對機床造成損壞,但目前,缺乏相應可用于此類機床監測的裝置,僅能使用人工定時監測的方式,費時費力,效率低,不能做到實時監測,監測的效果差,也不能了解機床被使用狀態。同時,現有大型工廠往往有成百上千臺的自有機床設備,在上述大量機床的使用過程中,會出現虛假負載,即未對工作進行加工,仍在運行,此時,的的簡單監測裝置無法完成對機床實現負載的監測和管理。
目前,市場上缺乏可實現上述功能的監測裝置,僅僅依靠人員定期查看的方式,實現設備狀態監測,效率低,成本高,不能滿足實際使用的需要。更具體的說,現有的人工查看方式,無法了設備的嫁動率和負載率,不能對租賃方式的企業善作進一步的評估,擔架了被租賃設備的租賃風險。
綜上所述,行業中迫切需要一種可完成上述兩個工作的機床監測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機床監測裝置所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可實現遠程報警、機床負載實時監測的租賃設備狀態監控裝置。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租賃設備狀態監控裝置,包括殼體、姿態檢測單元、數據信號處理單元、電子控制單元、供電管理單元、遠程數據傳輸單元、負載監測單元,姿態檢測單元、數據信號處理單元、電子控制單元、供電管理單元以及遠程數據傳輸單元均安裝在殼體內;姿態檢測單元包括至少一個陀螺儀、至少一個加速度傳感器以及至少一個磁力計;姿態檢測單元內的傳感器均通過數據線纜與數據信號處理單元相連;數據處理單元內置有DSP芯片;數據處理單元通過數據傳輸線纜與電子控制單元相連;電子控制單元內置有至少一個MCU以及與MCU相連的存儲芯片;供電管理單元與電子控制單元相連;供電管理單元包括至少一個電控開關以及至少一個電流檢測模塊、一個電壓檢測模塊;電子控制單元還通過數據傳輸線纜與遠程數據傳輸單元相連;遠程數據傳輸單元內包括GSM模塊、WIFI模塊、與GSM模塊相連的無線、與WIFI模塊相連的天線以及至少一個可插接的網絡連接端子。
負載監測單元包括電流監測組件、震動監測組件,電流監測組件與機床的輸出主軸電機串連;電流監測組件還通過數據線纜與數據信號處理單元相連;震動監測組件安裝在機床上并通過數據線纜與數據信號處理單元相連;震動監測組件安裝在機床的輸出主軸上,并通過數據線纜與數據信號處理單元相連。
進一步的說,所述殼體內還安裝有與電子控制單元相連的GPS模塊。
本實用新型工作時,利用姿態檢測單元對機床姿態進行監測,利用供電管理單元對租賃監測裝置本身的供電進行進行監測,以防止租賃設備監測裝置被拆除,再利用負載監測單元對機床的實時用電負載進行監測以及管理,同時還可利用GPS模塊對機床的位置進行實時管控,利用上述監測信號經遠程數據傳輸單元,自由選擇一種遠程數據傳輸方式后,將傳輸數據發送出,方便進行遠程管控,了解機床的工作相關信息。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在使用時,即可滿足租賃機床的管控使用需要,也可滿足自有機床對負載的使用需要,應用范圍廣泛。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方便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理解,現結合附圖舉出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實施例:
如圖1所示,一種租賃設備狀態監控裝置,包括殼體1、姿態檢測單元2、數據信號處理單元3、電子控制單元4、供電管理單元5、遠程數據傳輸單元6、負載監測單元7,姿態檢測單元2、數據信號處理單元3、電子控制單元4、供電管理單元5以及遠程數據傳輸單元6均安裝在殼體1內;姿態檢測單元2包括至少一個陀螺儀、至少一個加速度傳感器以及至少一個磁力計;姿態檢測單元2內的傳感器均通過數據線纜與數據信號處理單元3相連;數據處理單元3內置有DSP芯片;數據處理單元3通過數據傳輸線纜與電子控制單元4相連;電子控制單元4內置有至少一個MCU以及與MCU相連的存儲芯片;供電管理單元5與電子控制單元4相連;供電管理單元5包括至少一個電控開關以及至少一個電流檢測模塊、一個電壓檢測模塊;電子控制單元還通過數據傳輸線纜與遠程數據傳輸單元相連;遠程數據傳輸單元6內包括GSM模塊、WIFI模塊、與GSM模塊相連的無線、與WIFI模塊相連的天線以及一個可插接的網絡連接端子。負載監測單元7包括電流監測組件、震動監測組件,電流監測組件與機床的輸出主軸電機串連;電流監測組件還通過數據線纜與數據信號處理單元3相連;震動監測組件安裝在機床上并通過數據線纜與數據信號處理單元3相連;震動監測組件安裝在機床的輸出主軸上,并通過數據線纜與數據信號處理單元3相連。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加以變更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是凡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