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汽車電子檢測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ECU的應用程序寫入方法及系統。
背景技術:
隨著汽車電子產品技術的迅速發展,電器控制模塊平臺化程度也得到了大幅提升,在越來越多平臺化產品出現的同時,經常會出現多款車型使用同一平臺控制器,同樣,同一款車型的不同配置下,軟件版本也各不一樣。在這樣的環境下,就要求生產人員必須具備識別控制器型號的能力,因此就會增加生產制造過程的操作風險及失誤風險。那么在軟硬件平臺化推進的過程中,如何實現準確快速的軟硬件平臺兼容性檢測具有重要的研究意義。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提供一種ECU的應用程序寫入方法及系統,解決現有汽車控制器安裝易出現軟硬件不兼容的問題,增加汽車電子系統的安全性,提高汽車生產效率。
為實現以上目的,本發明提供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ECU的應用程序寫入方法,包括:
在ECU注入啟動引導程序時,將所述ECU的硬件識別信息和軟件識別信息注入到ECU的指定地址中;
在需要對ECU的應用程序進行寫入時,通過上位機連接所述ECU的通訊接口,讀取所述硬件識別信息;
檢測所述硬件識別信息與上位機中設置車型的目標硬件信息是否相一致;如果一致,則對ECU的應用程序進行寫入;
寫入完成后,運行ECU的啟動引導程序,讀取所述軟件識別信息;
檢測所述軟件識別信息與ECU寫入后的應用程序的軟件識別信息是否相一致,如果一致,則確定寫入成功。
優選的,所述對ECU的應用程序進行寫入包括:
ECU進入編程模式;
擦除ECU內部原有的應用程序數據;
從上位機中下載設置車型的目標應用程序數據;
更新ECU的應用程序。
優選的,所述對ECU的應用程序進行寫入還包括:
在更新ECU的應用程序之前,對所述目標應用程序數據進行有效性檢測;如果有效性檢測合格,則執行更新ECU的應用程序。
優選的,所述方法還包括:如果檢測所述硬件識別信息與上位機中設置車型的目標硬件信息不一致,則發送硬件不匹配報警信息,并進行軟件復位。
優選的,所述方法還包括:如果檢測所述軟件識別信息與ECU寫入后的應用程序的軟件識別信息不一致,則發送軟件不匹配報警信息,并進行軟件復位。
優選的,所述硬件識別信息包括:名稱信息、型號信息和配置信息。
優選的,所述軟件識別信息包括:軟件名稱信息、軟件版本信息和軟件運行功能信息。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ECU的應用程序寫入系統,包括:上位機和ECU;
所述上位機中存儲有設置車型的目標硬件信息;
所述ECU包括:存儲單元、引導單元、通訊接口;
所述存儲單元用于在所述ECU注入啟動引導程序時,存儲注入的所述ECU的硬件識別信息和軟件識別信息;
所述引導單元用于運行所述ECU的啟動引導程序;
在需要對所述ECU的應用程序進行寫入時,所述上位機通過所述通訊接口讀取所述存儲單元中的所述硬件識別信息,并與所述目標硬件信息相比較,如果一致,則控制所述ECU進行應用程序寫入;
寫入完成后,所述引導單元從所述存儲單元中讀取所述軟件識別信息,并與所述ECU寫入后的應用程序的軟件識別信息相比較,如果一致,則確定寫入成功。
優選的,還包括:報警單元;
所述上位機比較所述硬件識別信息與所述目標硬件信息不一致時,觸發所述報警單元發送硬件不匹配報警信息;
所述引導單元比較所述軟件識別信息與ECU寫入后的應用程序的軟件識別信息不一致時,觸發所述報警單元發送軟件不匹配報警信息。
優選的,所述報警單元位于所述上位機中,或者位于所述ECU中。
本發明提供一種ECU的應用程序寫入方法及系統,通過檢測在ECU指定地址設置的硬件識別信息和軟件識別信息,判斷ECU的軟硬件的兼容性。解決現有汽車控制器安裝易出現軟硬件不兼容的問題,增加汽車電子系統的安全性,提高汽車生產效率。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
圖1:是本發明提供的一種ECU的應用程序寫入方法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ECU的應用程序寫入方法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地理解本發明實施例的方案,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方式對本發明實施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針對當前汽車電子器件的平臺化和模塊化的發展,出現不同車型采用的電子器件的硬件配制和軟件配置各不相同,在安裝時,作業人員對ECU刷新流程中對電子器件的硬件與軟件缺少匹配檢測,常會出現硬件與軟件不兼容的問題,造成生產浪費。本發明提供一種ECU的應用程序寫入方法及系統,通過檢測在ECU指定地址設置的硬件識別信息和軟件識別信息,判斷ECU刷新流程的軟硬件的兼容性。解決現有汽車控制器安裝易出現軟硬件不兼容的問題,增加汽車電子系統的安全性,提高汽車生產效率。
如圖1所示,為本發明提供的一種ECU的應用程序寫入方法流程圖,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在ECU注入啟動引導程序時,將所述ECU的硬件識別信息和軟件識別信息注入到ECU的指定地址中;
S2:在需要對ECU的應用程序進行寫入時,通過上位機連接所述ECU的通訊接口,讀取所述硬件識別信息;
S3:檢測所述硬件識別信息與上位機中設置車型的目標硬件信息是否相一致;如果一致,則對ECU的應用程序進行寫入;
S4:寫入完成后,運行ECU的啟動引導程序,讀取所述軟件識別信息;
S5:檢測所述軟件識別信息與ECU寫入后的應用程序的軟件識別信息是否相一致,如果一致,則確定寫入成功。
在實際應用中,在汽車控制器設計過程中,在其內部的ECU指定地址上設置硬件識別信息和相對應的軟件識別信息;在進行刷新流程時,上位機首先與ECU建立通訊連接,可通過CAN總線或LIN總線通訊,讀取硬件識別信息,并與上位機上設定的目標硬件信息相比較,如果其一致,則表明該硬件可進行刷新流程,如果不一致,則提示需更換硬件。在ECU刷新流程完成后,ECU根據自身的引導程序啟動,讀取ECU的軟件識別信息,并與刷入ECU的應用程序中的軟件信息進行一致性檢測,如果相一致,則表明該ECU的硬件配置與應用軟件的兼容性符合要求,否則表明刷入的應用軟件與ECU硬件配置要求不相符,需更換新的應用軟件。
進一步,所述對ECU的應用程序進行寫入,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ECU進入編程模式;
步驟2:擦除ECU內部原有的應用程序數據;
步驟3:從上位機中下載設置車型的目標應用程序數據;
步驟4:更新ECU的應用程序;
進一步,所述對ECU的應用程序進行寫入還包括:在更新ECU的應用程序之前,對所述目標應用程序數據進行有效性檢測;如果有效性檢測合格,則執行更新ECU的應用程序。
具體地,對于ECU內部的應用程序的寫入,首先ECU接收外部寫入命令,進入編程模式,再將其內部的應用程序數據進行擦除,然后,從上位機上的應用軟件數據進行下載,檢測ECU內的應用程序數據與目標應用程序數據一致。為了判斷傳輸過程中應用程序數據的是否完整性,需要對目標應用程序數據進行有效性檢測。常通過設置數據校驗位的方式來確定數據傳輸的完整性。
在實際應用中,如圖2所示,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ECU刷新流程的兼容性檢測方法流程圖。如果檢測所述硬件識別信息與上位機中設置車型的目標硬件信息不一致,則發送硬件不匹配報警信息,進行軟件復位。如果檢測所述軟件識別信息與ECU寫入后的應用程序的軟件識別信息不一致,則發送軟件不匹配報警信息,進行軟件復位。
需要說明的是,所述硬件識別信息包括:名稱信息、型號信息和配置信息。所述軟件識別信息包括:軟件名稱信息、軟件版本信息和軟件運行功能信息。
可見,本發明提供一種ECU的應用程序寫入方法,通過檢測在ECU指定地址設置的硬件識別信息和軟件識別信息,判斷ECU的軟硬件的兼容性。解決現有汽車控制器安裝易出現軟硬件不兼容的問題,增加汽車電子系統的安全性,提高汽車生產效率。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ECU的應用程序寫入系統,包括:上位機和ECU。所述上位機中存儲有設置車型的目標硬件信息。所述ECU包括:存儲單元、引導單元、通訊接口。所述存儲單元用于在所述ECU注入啟動引導程序時,存儲注入的所述ECU的硬件識別信息和軟件識別信息。所述引導單元用于運行所述ECU的啟動引導程序。在需要對所述ECU的應用程序進行寫入時,所述上位機通過所述通訊接口讀取所述存儲單元中的所述硬件識別信息,并與所述目標硬件信息相比較,如果一致,則控制所述ECU進行應用程序寫入。寫入完成后,所述引導單元從所述存儲單元中讀取所述軟件識別信息,并與所述ECU寫入后的應用程序的軟件識別信息相比較,如果一致,則確定寫入成功。
該系統還包括:報警單元;所述上位機比較所述硬件識別信息與所述目標硬件信息不一致時,觸發所述報警單元發送硬件不匹配報警信息;所述引導單元比較所述軟件識別信息與ECU寫入后的應用程序的軟件識別信息不一致時,觸發所述報警單元發送軟件不匹配報警信息。
進一步,所述報警單元位于所述上位機中,或者位于所述ECU中。
在實際應用中,該系統還包括:數據擦除單元、數據下載單元和檢測單元。所述數據擦單元用于在ECU進入編程模式后,擦除ECU內部原有的應用程序數據。所述數據下載單元用于從上位機中下載設置車型的目標應用程序數據。檢測單元用于對下載后的所述目標應用程序數據的進行有效性檢測。如果有效性檢測合格,則更新ECU的應用程序后,退出寫入操作,否則,重新下載所述目標應用程序數據。
需要說明的是,所述上位機可以PC機、專用程序寫入設備或檢測設備。
可見,本發明提供一種ECU的應用程序寫入系統,通過第一檢測單元和第二檢測單元對硬件識別信息和軟件識別信息進行判斷,判斷ECU軟硬件的兼容性。解決現有汽車控制器安裝易出現軟硬件不兼容的問題,增加汽車電子系統的安全性,提高汽車生產效率。
以上依據圖示所示的實施例詳細說明了本發明的構造、特征及作用效果,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但本發明不以圖面所示限定實施范圍,凡是依照本發明的構想所作的改變,或修改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仍未超出說明書與圖示所涵蓋的精神時,均應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