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移動終端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自動防護方法及系統。
背景技術:
日常生活中,經常碰到他人借用手機的情況,手機里涉及了太多的個人信息,一不小心就容易泄露隱私。目前上針對手機個人信息的主流防護方法,主要是這么兩種:方法1、機主在平時使用中,手動將隱私信息存儲到一個專門區域里并從原區域刪除,如專門的app,這樣機主就需要在原區域和專門區域里來回查看信息,有時可能還需要將信息在兩個區域間搬來搬去,比較麻煩;方法2、機主手動對存有隱私信息的區域進行加密,比如對相冊,微信等加密,但這樣機主就得頻繁地加密解密,操作復雜。
因此,現有技術還有待于改進和發展。
技術實現要素:
鑒于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自動防護方法及系統,旨在解決現有技術中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防護步驟繁瑣、操作復雜、使用不便的問題。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自動防護方法,其中,包括步驟:
A、預先在移動終端中存儲常規解鎖形式和特殊解鎖形式,并對個人信息進行標記,并設置在常規解鎖形式下顯示被標記的個人信息以及在特殊解鎖形式下隱藏被標記的個人信息;
B、當用戶對鎖屏狀態下的移動終端進行解鎖時,判斷移動終端上一次解鎖的類型,若上一次解鎖的類型屬于特殊解鎖形式,則提示按照特殊解鎖形式進行解鎖;
C、當移動終端接收到用戶輸入的解鎖形式后,根據當前解鎖形式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并按照當前解鎖形式的類型顯示或隱藏被標記的個人信息。
一種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自動防護方法,其中,所述步驟C具體包括:
C1、將當前解鎖形式與常規解鎖形式進行比較,若一致則轉入步驟C2,若不一致則轉入步驟C3;
C2、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并顯示被標記的個人信息;
C3、將當前解鎖形式與特殊解鎖形式進行比較,若一致則轉入步驟C4,若不一致則轉入步驟C5;
C4、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并隱藏被標記的個人信息;
C5、保持移動終端鎖定狀態,并結束流程。
一種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自動防護方法,其中,所述步驟C2具體包括:
C21、輸出高電平信號;
C22、獲取上一次解鎖時存儲的電平信號,并判斷其為高電平信號還是低電平信號,若為高電平信號則轉入步驟C23,若為低電平信號則轉入步驟C24;
C23、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并保持被標記的個人信息處于顯示狀態;
C24、將上一次解鎖時隱藏的被標記的個人信息還原至原存儲地址,然后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并顯示被標記的個人信息;
C25、存儲當前輸出的高電平信號。
一種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自動防護方法,其中,所述步驟C4具體包括:
C41、輸出低電平信號;
C42、獲取上一次解鎖時存儲的電平信號,并判斷其為低電平信號還是高電平信號,若為低電平信號則轉入步驟C43,若為高電平信號則轉入步驟C44;
C43、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并保持被標記的個人信息處于隱藏狀態;
C44、將上一次解鎖時顯示的被標記的個人信息進行隱藏處理,然后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并隱藏被標記的個人信息;
C45、存儲當前輸出的低電平信號。
一種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自動防護方法,其中,所述步驟B中,若上一次解鎖的類型屬于常規解鎖形式,則不提示按照常規解鎖形式進行解鎖。
一種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自動防護系統,其中,包括:
存儲模塊,用于存儲常規解鎖形式和特殊解鎖形式;
設置模塊,用于對個人信息進行標記,并設置在常規解鎖形式下顯示被標記的個人信息以及在特殊解鎖形式下隱藏被標記的個人信息;
檢測模塊,用于獲取用戶的當前解鎖形式,檢測用戶的當前解鎖形式與常規解鎖形式及特殊解鎖形式是否相同,以及產生解鎖信號;
判斷模塊,用于判斷移動終端上一次解鎖的類型;
提示模塊,用于當判斷移動終端上一次解鎖的類型為特殊解鎖形式時,提示按照特殊解鎖形式進行解鎖屏幕;
解鎖模塊,用于接收解鎖信號,解鎖屏幕。
一種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自動防護系統,其中,所述檢測模塊包括:
第一檢測單元,用于判斷當前解鎖形式與常規解鎖形式是否相同,若相同,則產生解鎖信號;
第二檢測單元,用于判斷當前解鎖形式與特殊解鎖形式是否相同,若相同,則產生解鎖信號。
一種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自動防護系統,其中,所述第一檢測單元還用于,判斷當前解鎖形式與常規解鎖形式相同時,產生一高電平信號;所述第二檢測單元還用于,判斷當前解鎖形式與特殊解鎖形式相同時,產生一低電平信號。
一種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自動防護系統,其中,所述檢測模塊還包括:
記錄單元,用于記錄第一檢測單元產生的高電平信號或第二檢測單元產生的低電平信號。
有益效果:本發明通過預先在移動終端中存儲常規解鎖形式和特殊解鎖形式,并對個人信息進行標記,且設置常規解鎖形式下顯示被標記的個人信息,在特殊解鎖形式下隱藏被標記的個人信息,快捷地實現了機主個人隱私的保護,同時當用戶對鎖屏狀態下的移動終端進行解鎖時,若上一次解鎖的類型屬于特殊解鎖形式,則提示按照特殊解鎖形式進行解鎖,進一步避免了隱私的泄露,解決了現有技術中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防護步驟繁瑣、操作復雜、使用不便的問題。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自動防護方法較佳實施例的流程圖。
圖2為本發明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自動防護系統的較佳實施例的功能模塊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提供一種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自動防護方法及系統,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效果更加清楚、明確,以下對本發明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一種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自動防護方法,如圖1所示,包括步驟:
S1、預先在移動終端中存儲常規解鎖形式和特殊解鎖形式,并對個人信息進行標記,并設置在常規解鎖形式下顯示被標記的個人信息以及在特殊解鎖形式下隱藏被標記的個人信息;
S2、當用戶對鎖屏狀態下的移動終端進行解鎖時,判斷移動終端上一次解鎖的類型,若上一次解鎖的類型屬于特殊解鎖形式,則提示按照特殊解鎖形式進行解鎖;
S3、當移動終端接收到用戶輸入的解鎖形式后,根據當前解鎖形式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并按照當前解鎖形式的類型顯示或隱藏被標記的個人信息。
機主需要的只是在別人借用手機時,看不到自己的隱私信息,而在自己使用時,所有信息能正常瀏覽即可。因此,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根據解鎖方式的不同,移動終端顯示不同內容,從而實現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防護的方法。
具體來說,步驟S1中,本發明預設在移動終端中設置兩種不同的解鎖形式,即常規解鎖形式和特殊解鎖形式,所述常規解鎖形式用于機主自己使用移動終端時解鎖移動終端,所述特殊解鎖形式用于他人借用時解鎖移動終端,以區別自己和他人使用手機的兩種情況。同時,在平時使用過程中,對涉及隱私的信息做特殊標記,并設置在常規解鎖形式下解鎖移動終端屏幕時,顯示被標記的個人信息,而在在特殊解鎖形式下解鎖屏幕時,移動終端隱藏被標記的個人信息,當有人借用手機時,機主實施預設的特殊解鎖形式,移動終端系統判斷是他人要借用手機,將被標記的個人信息快速隱藏后再進行解鎖,避免了個人信息的泄露,而當機主自己要使用移動終端時,實施常規解鎖形式,系統還原之前隱藏的個人信息到原存儲地后解鎖移動終端,機主便可正常使用移動終端,從而方便、快捷地實現了對移動終端中涉及機主隱私的信息的防護。
因為,借用者在使用解鎖后的移動終端過程中,可能由于一些原因(比如臨時走開或誤操作)導致鎖屏,若用戶設置的常規解鎖形式過于簡單,比如滑動解鎖,那么,借用者很可能自己根據屏幕提示就解鎖成功了,此時,由于借用者實施的是常規解鎖方式,故系統不會實施信息防護,這樣,涉及隱私的被標記的個人信息就可能被借用者看到。因此,本發明在步驟S2中,當用戶對鎖屏狀態下的移動終端進行解鎖時,判斷移動終端上一次解鎖的類型,若上一次解鎖的類型屬于特殊解鎖形式,則提示按照特殊解鎖形式進行解鎖。
步驟S2中的用戶可以是機主也可以是借用者,而機主在實施特殊解鎖形式后把移動終端給借用者時,若借用者不小心鎖屏后欲自行解鎖,系統判斷上一次解鎖的類型為特殊解鎖形式,則屏幕上只會顯示特殊解鎖形式,那么借用者會根據屏幕顯示實施特殊解鎖形式,故隱私信息不會被借用者看到,從而避免了因為機主設置的常規解鎖方式太過簡單,導致移動終端被借用者不經意解鎖情況的發生,進一步保證了移動終端機主個人隱私的安全,也讓借用者能夠自行根據提示進行解鎖,然后繼續使用移動終端,而無需請求即機主進行解鎖,給借用者和機主都帶來了方便。
當然,如果是在實施特殊解鎖形式后鎖屏,然后機主需要進行解鎖使用移動終端,機主可以按照常規解鎖形式解鎖移動終端,然后移動終端進入正常使用狀態供機主使用,機主也可以按照特殊解鎖形式解鎖移動終端,隱藏標記的個人信息保持在隱藏狀態,移動終端處于借用使用狀態,此時,機主可以繼續借予他人使用,當然也可以自己使用。
更優地,在步驟S2中,若上一次解鎖的類型屬于特殊解鎖形式,則直接顯示特殊解鎖形式。
較優地,在所述步驟S2中,若上一次解鎖的類型屬于常規解鎖形式,則不提示按照常規解鎖形式進行解鎖。也就是說,當上一次解解鎖的類型屬于常規解鎖形式時,若用戶(無論是機主或者借用者)欲進行移動終端解鎖屏幕,移動終端屏幕上不進行任何的解鎖提示。因為,如果系統檢測到上一次移動終端上一次是按照常規解鎖形式進行解鎖的,系統判定移動終端并未經用戶解鎖后借予他人使用,若是機主自己要使用移動終端,因為機主自己既知道常規解鎖方式也知道特殊解鎖方式,其并不需要進行任何的解鎖提示,機主完全按照自己設置好的常規解鎖形式或特殊解鎖形式進行解鎖操作,都可以解鎖并使用移動終端,這很好地防止了因為頻繁地進行解鎖提示反而給機主造成不便,而他人既不知機主設置的常規解鎖形式,也不知特殊解鎖形式,系統也不提示按照特殊解鎖形式進行解鎖,則他人必然無法解鎖屏幕和使用移動終端,很好地避免了他人不經機主的允許使用移動終端,導致機主隱私泄露情況的發生。
在步驟S3中,當移動終端接收到用戶輸入的解鎖形式后,根據當前解鎖形式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并按照當前解鎖形式的類型顯示或隱藏被標記的個人信息。如果用戶輸入的當前解鎖形式是常規解鎖形式,則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并且顯示被標記的個人信息,也即移動終端進入常規使用狀態,而如果用戶輸入的當前解鎖形式是特殊解鎖形式,則對移動終端解鎖的同時,將被標記的個人信息隱藏起來,也即移動終端進入借用使用狀態。
為使得步驟S3更加清楚,下面給出了具體實施流程,所述步驟S3包括:
S31、將當前解鎖形式與常規解鎖形式進行比較,若一致則轉入步驟S32,若不一致則轉入步驟S33;
獲取用戶對移動終端進行的當前解鎖形式后,先與常規解鎖形式進行比較,如果當前解鎖形式與常規解鎖形式相同,則進入步驟S32進行下一步操作,如果當前解鎖形式與常規解鎖形式相同,則進入步驟S33進行下一步操作。
S32、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并顯示被標記的個人信息;
因為判斷了當前解鎖形式與常規解鎖形式相同,則移動終端需要進入正常使用狀態,移動終端解鎖屏幕,然后顯示被標記的個人信息,用戶即可正常使用移動終端,并且可以查看被標記的個人信息。
S33、將當前解鎖形式與特殊解鎖形式進行比較,若一致則轉入步驟S34,若不一致則轉入步驟S35;
在判斷了當前解鎖形式與常規解鎖形式不同后,進一步判斷當前解鎖形式與特殊解鎖形式是否相同。
因為移動終端大部分時間時為機主自己使用,小部分時間才會借予他人使用,本發明先將當前解鎖形式與常規解鎖形式進行對比,在當前解鎖形式不是常規解鎖形式時,才將當前解鎖形式與特殊解鎖形式對比,也就是說先判斷當前解鎖形式是否能夠滿足讓移動終端進入正常使用狀態的條件,在無法滿足讓移動終端進入正常使用狀態的條件時,然后判斷其是否符合讓移動終端進入借用使用狀態的條件,這樣能夠更大程度地減少程序運算量,減輕移動終端的負荷。
S34、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并隱藏被標記的個人信息;
因為判斷了當前解鎖形式與特殊解鎖形式相同,則移動終端需要進入借用使用狀態,移動終端解鎖屏幕,然后隱藏被標記的個人信息,用戶即可使用處于借用使用狀態的移動終端,且無法查看被標記的個人信息,保證了機主的個人隱私。
S35、保持移動終端鎖定狀態,并結束流程。
如果當前解鎖形式既與常規解鎖形式不同,又與特殊解鎖形式不同,則當前解鎖形式不滿足任何一種解鎖形式的解鎖條件,無法解鎖移動終端屏幕,則結束流程。
較優地,所述步驟S32包括:
S321、輸出高電平信號;
在移動終端獲取用戶的當前解鎖形式后,先將當前解鎖形式與常規解鎖形式進行對比,如果當前解鎖形式與常規解鎖形式這兩者相同的話,則輸出一高電平信號,也就是說,定義常規解鎖形式與高電平信號為一映射關系。
S322、獲取上一次解鎖時存儲的電平信號,并判斷其為高電平信號還是低電平信號,若為高電平信號則轉入步驟S323,若為低電平信號則轉入步驟S324;
在確認當前解鎖形式為常規解鎖形式并輸出了高電平信號后,繼續獲取上一次解鎖時存儲的電平信號,并判斷其為高電平信號還是低電平信號,如果上一次解鎖時存儲的電平信號為高電平信號,表明上一次是通過常規解鎖形式進行的解鎖的,被標記的個人信息目前處于正常顯示的狀態,則進入S323進行下一步操作,而如果上一次解鎖時存儲的電平信號為低電平信號,表明上一次是通過特殊解鎖形式進行的解鎖的,被標記的個人信息當前處于隱藏狀態,則進入S324進行下一步操作。
S323、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并保持被標記的個人信息處于顯示狀態;
因為用戶當前是通過常規解鎖形式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操作,也就是說,移動終端需要解鎖并進入正常使用狀態,而被標記的個人信息當前處于正常顯示狀態,因此移動終端只需解鎖屏幕,即能讓用戶正常使用移動終端,并且能夠查看被標記的個人信息,而無需對被標記的個人信息進行其他多余的操作,程序簡單,操作簡便。
S324、將上一次解鎖時隱藏的被標記的個人信息還原至原存儲地址,然后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并顯示被標記的個人信息;
因為用戶當前是通過常規解鎖形式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操作,也就是說,移動終端需要解鎖并進入正常使用狀態,而被標記的個人信息當前處于隱藏狀態,要讓用戶能夠正常查看被標記的個人信息的話,則需要將被標記的個人信息從隱藏狀態還原至原存儲地址,被標記的個人信息才能夠正常顯示,以供用戶查看。
S325、存儲當前輸出的高電平信號。
因為定義了常規解鎖形式對應高電平信號,因此只需保存高電平信號即可記錄此次解鎖形式為常規解鎖形式,方便為下一次解鎖判斷此次解鎖的類型為常規解鎖形式,以對被標記的個人信息進行保持顯示或進行隱藏的操作。較優地,存儲當前輸出的高電平信號采取覆蓋式存儲。
較優地,所述步驟S34具體包括:
S341、輸出低電平信號;
在移動終端獲取用戶的當前解鎖形式后并判斷當前解鎖形式與常規解鎖形式不同后,進一步判斷當前解鎖形式與特殊解鎖形式是否相同,如果這兩者相同的話,則輸出一低電平信號,也就是說,定義特殊解鎖形式與低電平信號為一映射關系。
S342、獲取上一次解鎖時存儲的電平信號,并判斷其為低電平信號還是高電平信號,若為低電平信號則轉入步驟S343,若為高電平信號則轉入步驟S344;
在確認當前解鎖形式為特殊解鎖形式并輸出了低電平信號后,繼續獲取上一次解鎖時存儲的電平信號,并判斷其為低電平信號還是高電平信號,如果上一次解鎖時存儲的電平信號為低電平信號,表明上一次是通過特殊解鎖形式進行的解鎖的,被標記的個人信息目前處于隱藏狀態,則進入S323進行下一步操作,而如果上一次解鎖時存儲的電平信號為高電平信號,表明上一次是通過常規解鎖形式進行的解鎖的,被標記的個人信息當前處于正常顯示狀態,則進入S324進行下一步操作。
S343、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并保持被標記的個人信息處于隱藏狀態;
因為用戶當前是通過特殊解鎖形式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操作,也就是說,移動終端需要解鎖并進入借用使用狀態,而被標記的個人信息當前處于隱藏狀態,因此移動終端只需解鎖屏幕,即能讓用戶使用處于借用使用狀態的移動終端,被標記的個人信息維持在隱藏狀態,而無需對被標記的個人信息進行其他的操作。
S344、將上一次解鎖時顯示的被標記的個人信息進行隱藏處理,然后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并隱藏被標記的個人信息;
因為用戶當前是通過特殊解鎖形式對移動終端進行解鎖操作,也就是說,移動終端需要解鎖并進入借用使用狀態,而被標記的個人信息當前處于正常顯示狀態,要讓用戶查看不到被標記的個人信息的話,則需要將被標記的個人信息隱藏起來,以防止機主的個人隱私泄露。
S345、存儲當前輸出的低電平信號。
因為定義了特殊解鎖形式對應低電平信號,因此只需保存低電平信號即可記錄此次解鎖形式為特殊解鎖形式,方便為下一次解鎖時判斷此次解鎖的類型為特殊解鎖形式,以對被標記的個人信息進行保持隱藏或還原至原存儲去的操作。較優地,存儲當前輸出的低電平信號采取覆蓋式存儲。
本發明通過預先在移動終端中存儲常規解鎖形式和特殊解鎖形式,并對個人信息進行標記,并設置常規解鎖形式下顯示被標記的個人信息,在特殊解鎖形式下隱藏被標記的個人信息,快捷地實現了機主個人隱私的保護,同時當用戶對鎖屏狀態下的移動終端進行解鎖時,若上一次解鎖的類型屬于特殊解鎖形式,則提示按照特殊解鎖形式進行解鎖,防止了在機主設置的常規解鎖形式過于簡單時,借用者在使用過程中鎖屏后,很可能自己根據屏幕提示就按常規解鎖方式解鎖成功,導致機主隱私信息泄露這一情況的發生,進一步保證了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安全,解決現有技術中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防護步驟繁瑣、操作復雜、使用不便的問題。
基于上述方法,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移動終端個人信息自動防護的系統,圖2為本發明一種移動終端個人信息自動防護的系統較佳實施例的功能模塊圖,如圖2所示,其包括:
存儲模塊100,用于存儲常規解鎖形式和特殊解鎖形式;
設置模塊200,用于對個人信息進行標記,并設置在常規解鎖形式下顯示被標記的個人信息以及在特殊解鎖形式下隱藏被標記的個人信息;
檢測模塊300,用于獲取用戶的當前解鎖形式,檢測用戶的當前解鎖形式與常規解鎖形式及特殊解鎖形式是否相同,以及產生解鎖信號;
判斷模塊400,用于判斷移動終端上一次解鎖的類型;
提示模塊500,用于當判斷移動終端上一次解鎖的類型為特殊解鎖形式時,提示按照特殊解鎖形式進行解鎖屏幕;
解鎖模塊600,用于接收解鎖信號,解鎖屏幕。
較優地,所述檢測模塊300包括:
第一檢測單元,用于判斷當前解鎖形式與常規解鎖形式是否相同,若相同,則產生解鎖信號;
第二檢測單元,用于判斷當前解鎖形式與特殊解鎖形式是否相同,若相同,則產生解鎖信號。
較優地,所述第一檢測單元還用于,判斷當前解鎖形式與常規解鎖形式相同時,產生一高電平信號;所述第二檢測單元還用于,判斷當前解鎖形式與特殊解鎖形式相同時,產生一低電平信號。
較優地,所述檢測模塊300還包括:
記錄單元,用于記錄第一檢測單元產生的高電平信號或第二檢測單元產生的低電平信號。
關于上述模塊單元的技術細節在前面的方法中已有詳述,故不再贅述。
本發明通過預先在移動終端中存儲常規解鎖形式和特殊解鎖形式,并對個人信息進行標記,且設置常規解鎖形式下顯示被標記的個人信息,在特殊解鎖形式下隱藏被標記的個人信息,快捷地實現了機主個人隱私的保護,同時當用戶對鎖屏狀態下的移動終端進行解鎖時,若上一次解鎖的類型屬于特殊解鎖形式,則提示按照特殊解鎖形式進行解鎖,防止了在機主設置的常規解鎖形式過于簡單時,借用者在使用過程中鎖屏后,很可能自己根據屏幕提示就按常規解鎖方式解鎖成功,進而導致機主隱私信息泄露這一情況的發生,進一步保證了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安全,解決了現有技術中移動終端個人信息的防護步驟繁瑣、操作復雜、使用不便的問題。
應當理解的是,本發明的應用不限于上述的舉例,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可以根據上述說明加以改進或變換,所有這些改進和變換都應屬于本發明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