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智能設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關閉控制的檢測判斷方法,主要用于解決紅外轉發器無法確認關閉操作是否成功的問題。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經濟結構、家庭人口結構以及信息技術的發展變化和人類對家居環境得安全性、舒適性、效率性要求的提高,造成家居智能化的需求大大增加,同時越來越多的家庭要求智能設備產品不僅要滿足一些基本的需求,更要求智能設備系統在功能擴展、外延甚至服務方面能夠做到簡單、方便、安全。
紅外轉發器是一款無線信號收發裝置,具備紅外信號的學習與記憶功能,可學習、記憶多臺紅外設備的智能產品。它可將無線信號與紅外無線信號關聯起來,通過移動智能終端來控制任何使用紅外遙控器的家用設備,例如,電燈、電視、空調、洗衣機、冰箱、電動窗簾等。通過無線紅外轉發器,用戶可用任何手機上的智能設備應用app,對多個電器設備進行遙控,實現集多種紅外遙控器功能于一體,實現電燈、電視、音響、洗衣機、空調等家電的智能化統一管理,并突破時空限制。無論何時何地,普通消費者都能利用相應裝置(紅外轉發器)和方法對家中的電器進行控制。
目前市場上紅外轉發器在智能設備系統的應用過程中,鑒于紅外轉發器協議限制,紅外轉發器在發出關閉指令后,無法收到被操作設備的狀態反饋,就無法判斷此操作是否成功,因此給用戶的使用過程帶來很大的不便,用戶不能即時掌握被操作設備的狀態情況。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解決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能夠令用戶實時掌握被操作設備是否成功關閉的方法。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關閉控制的檢測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紅外轉發器接收遙控裝置發送的關閉指令;
所述紅外轉發器根據所述開機指令向被操控裝置發送關閉控制信號,發送所述關閉控制信號的時刻為第一時刻;
供電裝置為所述被操控裝置供電,電流檢測器檢測所述供電裝置的供電電流,所述第一時刻之前的供電電流為第一供電電流,所述第一時刻之后的供電電流為第二供電電流,將所述第一供電電流和第二供電電流發送給處理器;
所述處理器根據所述第一供電電流和第二供電電流進行判斷,當第二供電電流小于第一供電電流,并且第二供電電流和第一供電電流之差不小于預設供電閾值的時候,則判斷所述被操控裝置關閉。
進一步地,所述方法還包括:當所述第二供電電流和第一供電電流之差小于預設供電閾值的時候,則判斷所述被操控裝置沒有關閉。
進一步地,所述第二供電電流和第一供電電流之差不小于預設供電閾值的時候,則判斷所述被操控裝置關閉具體包括:所述處理器判斷所述第二供電電流是否是穩態,如果所述第二供電電流不是穩定狀態則判斷所述被操控裝置沒有被關閉;當所述第二供電電流是穩定狀態,且所述第二供電電流和第一供電電流之差不小于預設供電閾值的時候,則判斷所述被操控裝置關閉。
進一步地,所述處理器判斷所述第二供電電流是否為穩態的步驟具體為,在第一判斷時間閾值內,所述第二供電電流的變化量小于預設變化量,則認為所述第二供電電流處于穩態。
進一步地,當所述處理器判斷所述第二供電電流處于非穩態時,生成所述供電裝置供電異常信息。
進一步地,當所述處理器判斷所述第二供電電流處于非穩態時,生成所述被操控裝置異常信息。
進一步地,所述處理器還用于判斷所述第一供電電流是否處于穩態。
進一步地,當所述處理器判斷所述第一供電電流處于非穩態時,生成所述供電裝置供電異常信息。
進一步地,當所述處理器判斷所述第一供電電流處于非穩態時,生成所述被操控裝置異常信息。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通過智能設備判定紅外轉發器關閉操作是否成功的方法,能夠在不修改紅外轉發器協議的情況下,達到使用戶實時掌握被操作設備是否成功關閉的目的,本方法操作實用性強,能夠用于所有支持紅外轉發器的智能設備,具有使用范圍廣,實施方便的特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關閉控制的檢測判斷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做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圖1為本發明關閉控制的檢測判斷方法的流程圖,如圖所示,本實施例的方法具體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101:紅外轉發器接收遙控裝置發送的關閉指令;
當用戶有關閉某智能設備的需求時,比如關閉智能電冰箱,先使用遙控裝置發出關閉指令,為了使電冰箱能接收到該關閉指令,需要先通過一個紅外轉發器將該關閉指令轉換為關閉控制信號,該關閉控制信號為某頻段某波長的紅外信號。
步驟102:所述紅外轉發器根據所述關閉指令向被操控裝置發送關閉控制信號,發送所述關閉控制信號的時刻為第一時刻;
紅外轉發器將步驟101中的關閉控制信號發送至被操控裝置,為了能體現出關閉后的電流變化,便將發送關閉控制信號的時刻定為第一時刻,以便于和關閉時被操控裝置的實時電流進行比較。
步驟103:供電裝置為所述被操控裝置供電,電流檢測器檢測所述供電裝置的供電電流,所述第一時刻之前的供電電流為第一供電電流,所述第一時刻之后的供電電流為第二供電電流,將所述第一供電電流和第二供電電流發送給處理器;
當紅外轉發器向被操控裝置發送關閉控制信號以后,被操控裝置有可能正常關閉,也有可能沒有被關閉。由于紅外協議的限制,通常無法判斷是否正常關閉,而在本發明中,是否正常關閉是通過供電電流的變化來進行判斷的,在發送關閉控制信號之前的供電裝置的供電電流為第一供電電流,而發送關閉控制信號之后的供電電流為第二供電電流。
步驟104:所述處理器根據所述第一供電電流和第二供電電流進行判斷,當第二供電電流小于第一供電電流,并且第二供電電流和第一供電電流之差不小于預設供電閾值的時候,則判斷所述被操控裝置關閉。
如果被操控裝置關閉成功后,電流會比沒有關閉之前有明顯的減幅;因此所述處理器接收到第一供電電流和第二供電電流后,對其進行判斷,當第二供電電流小于第一供電電流時,并且第二供電電流和第一供電電流之差不小于預設供電閾值的時候,認為關閉成功。
可選地,因為電流的變化,例如電流變大有可能是電流的擾動造成的,而不是被操控裝置真的被關閉;而由于電流的擾動通常變化幅度不大,而被操控設備正常關閉的時候電流變化會比較大,所以可以設定一個供電閾值,當第二供電電流和第一供電電流之差不小于該供電閾值時,才認定關閉成功。
因此,對于步驟104,當所述第二供電電流和第一供電電流之差小于預設供電閾值的時候,則判斷所述被操控裝置沒有關閉。
相反的,如果第二供電電流和第一供電電流之差小于供電閾值,則判斷為其他電流擾動,而不是被操控設備被關閉,因此判斷為被操控設備沒有正常關閉。正常關閉情況下,第二供電電流應當處于一定的值域中,當第二供電電流和第一供電電流之差小于預設供電閾值時,可認定第二供電電流高于其值域上限,或者第一供電電流低于正常值,這兩種情況均屬于非常態,可認定被操控裝置沒有關閉。
另外,有多種情況屬于會出現電流變化的干擾,例如
1、其他擾動情況,也是一種不穩定狀態,電流忽大忽小,也不是被操控電器正常關閉;
2、供電裝置損壞或者被操控設備損壞,都會出現電流變化不穩定,但是變化也超過預設供電閾值。
在這幾種情況下,如果按照上述實施例的方法,也會被判斷為被操控電器正常關閉,但事實并非如此。
可能的解決辦法是,因為上述幾種情況最大的共同點就是,第二供電電流并不穩定,是非穩態,因此只要增加一個穩態的判斷就可以解決上述的問題。
具體的,在判斷第二供電電流和第一供電電流之差之前,增加一個判斷,那就是處理器判斷所述第二供電電流是否是穩態。
就是說,當第二供電電流不是穩態的時候,直接判斷被操控設備沒有關閉,不需要再判斷第二供電電流和第一供電電流之差;只有當第二供電電流是穩態的時候,再對第二供電電流和第一供電電流之差進行判斷。
例如,所述第二供電電流和第一供電電流之差不小于預設供電閾值的時候,則判斷所述被操控裝置關閉的步驟具體包括:
所述處理器判斷所述第二供電電流是否為穩態,如果所述第二供電電流不是穩定狀態則判斷所述被操控裝置沒有被關閉;當所述第二供電電流是穩態,且所述第二供電電流和第一供電電流之差不小于預設供電閾值的時候,則判斷所述被操控裝置關閉。
由于電流擾動的時候,可能也會出現第二供電電流和第一供電電流之差不小于預設供電閾值的情況,為了防止因此發生誤判,在判斷的時候,處理器先判斷第二供電電流是否處于穩態,若第二供電電流處于非穩態,即持續時間較短,則不進行下一步判斷,同時認為關閉失敗;若第二供電電流處于穩態,則進行下一步判斷,即第二供電電流和第一供電電流之差是否不小于預設供電閾值,若符合條件,則認為關閉成功,否則關閉失敗。
例如,一種對于所述處理器判斷所述第二供電電流是否是穩態的方法,具體為,在第一判斷時間閾值內,所述第二供電電流的變化量小于預設變化量,則認為所述第二供電電流處于穩態。
當第二供電電流不穩定時,即電流異常,其特征通常為電流瞬間變大甚至驟增,但這種情況只延續極短的時間(毫秒級),因此可以通過設定一個第一判斷時間閾值,當在該時間閾值內,電流不能保持在一定的范圍內,則可判定為電流異常,當供電電流處于非穩態時,可能是電流不穩,也可能是設備故障,所述處理器判斷第二供電電流處于非穩態時,生成所述供電裝置供電異常信息或者所述被操控裝置異常信息,并將該信息發往報警裝置或者預警裝置,等待專業人員進行維護檢修。
同理,當所述處理器判斷所述第一供電電流處于非穩態時,也可能是電流不穩或者是設備故障所引起的,所以當第一供電電流處于非穩態時,也應生成電流異常信息或者供電裝置供電異常信息,并將該信息發往報警裝置或者預警裝置,等待專業人員進行維護檢修。
專業人員應該還可以進一步意識到,結合本文中所公開的實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單元及算法步驟,能夠以電子硬件、計算機軟件或者二者的結合來實現,為了清楚地說明硬件和軟件的可互換性,在上述說明中已經按照功能一般性地描述了各示例的組成及步驟。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還是軟件方式來執行,取決于技術方案的特定應用和設計約束條件。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對每個特定的應用來使用不同方法來實現所描述的功能,但是這種實現不應認為超出本發明的范圍。
結合本文中所公開的實施例描述的方法或算法的步驟可以用硬件、處理器執行的軟件模塊,或者二者的結合來實施。軟件模塊可以置于隨機存儲器(ram)、內存、只讀存儲器(rom)、電可編程rom、電可擦除可編程rom、寄存器、硬盤、可移動磁盤、cd-rom、或技術領域內所公知的任意其它形式的存儲介質中。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