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自回彈按鍵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自回彈按鍵機構,特別是一種可避免搖機異音或回彈不順的自回彈按鍵機構。
背景技術:
目前PND電源開關鍵較多采用自回彈開關,依靠自回彈開關帶動電源鍵復位,在機構設計有三種1.前蓋(Front Cover)+固定件(Holder) + 電源鍵(Power Key)+螺絲(Screw)實現形式電源鍵裝入前蓋,固定件依靠螺絲鎖付在前蓋上,電源鍵依靠固定件和前蓋定位。劣勢需要固定件與螺絲定位,成本較高。2.前蓋+固定件+電源鍵實現形式電源鍵裝入前蓋,固定件熱熔在前蓋上,電源鍵依靠固定件和前蓋定位。劣勢成本較高,需要固定件+熱熔定位,熱熔不良可導致間隙變化,易產生搖機異音或回彈不順之不良。3.前蓋 + 后蓋(Rear Cover)實現形式電源鍵裝入前蓋,依靠前蓋加強筋(Rib)和后蓋加強筋定位。優勢成本較低。劣勢依靠前蓋和后蓋加強筋定位,配合間隙較難控制,從而產生搖機異音或回彈不順之不良。
發明內容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避免搖機異音或回彈不順的自回彈按鍵機構。本發明提供一種自回彈按鍵機構,其裝設于電子裝置的殼體內,且所述自回彈按鍵機構包括限位部,所述限位部設于所述殼體內;所述限位部內收容有按鍵,且所述按鍵在所述限位部內直線滑移;所述按鍵的側壁抵持回彈元件的一側,而回彈元件的另一側固定于所述殼體上;按鍵被按壓時,回彈元件處于壓縮的狀態,而按鍵未被按壓時,回彈元件恢復至初始狀態。特別地,所述回彈元件為彈片。特別地,所述彈片通過螺絲固定至殼體上。特別地,所述回彈元件為彈簧。特別地,所述彈簧通過勾持件固定至殼體上。本發明提供一種自回彈按鍵機構,其裝設于電子裝置的殼體內,且所述自回彈按鍵機構包括限位部,所述限位部設于所述殼體內;所述限位部內收容有按鍵,且所述按鍵在所述限位部內直線滑移;所述按鍵的側壁勾持回彈元件的一側,而回彈元件的另一側固定于所述殼體上;按鍵被按壓時,回彈元件處于拉伸的狀態,而按鍵未被按壓時,回彈元件恢復至初始狀態。特別地,所述回彈元件為彈片。特別地,所述彈片通過螺絲固定至殼體上。特別地,所述回彈元件為彈簧。特別地,所述彈簧通過勾持件固定至殼體上。與現有技術相比較,本發明自回彈按鍵機構利用回彈元件的彈性恢復作用將按鍵由被按壓狀態恢復至初始狀態,且于整個動作過程中,回彈元件始終與按鍵抵持配合,不存在間隙,從而避免因間隙導致的搖機異音或回彈不順。
圖1為本發明自回彈按鍵機構的第一種實施例的立體示意圖。圖2為圖1中按鍵被按壓前的使用狀態圖。圖3為圖1中按鍵被按壓后的使用狀態圖。圖4為本發明自回彈按鍵機構的第二種實施例的立體示意圖。圖5為圖4中按鍵被按壓前的使用狀態圖。圖6為圖4中按鍵被按壓后的使用狀態圖。
具體實施方式請參閱1、圖2及圖3所示,本發明提供一種自回彈按鍵機構,其裝設于電子裝置的殼體10內,且所述自回彈按鍵機構包括限位部11,所述限位部11設于所述殼體10內; 所述限位部11內收容有按鍵20,且所述按鍵20在所述限位部11內直線滑移;所述按鍵20 的側壁抵持回彈元件30的一側,而回彈元件30的另一側固定于所述殼體10上;于本實施例中,回彈元件30為彈片,所述彈片通過螺絲40固定至殼體10上。按鍵20被按壓時,彈片處于壓縮的狀態,而按鍵20未被按壓時,彈片恢復至初始狀態。請參閱4、圖5及圖6所示,本發明提供一種自回彈按鍵機構,其裝設于電子裝置的殼體10內,且所述自回彈按鍵機構包括限位部11,所述限位部11設于所述殼體10內; 所述限位部11內收容有按鍵20,且所述按鍵20在所述限位部11內直線滑移;所述按鍵20 的側壁抵持回彈元件30的一側,而回彈元件30的另一側固定于所述殼體10上;于本實施例中,回彈元件30為彈簧,所述彈簧通過勾持件50固定至殼體10上。按鍵20被按壓時, 彈簧處于壓縮的狀態,而按鍵20未被按壓時,彈簧恢復至初始狀態。此外,還可利用回彈元件的彈性拉伸狀態對按鍵進行回彈歸位,圖未示,例如,本發明可提供一種自回彈按鍵機構,其裝設于電子裝置的殼體內,且所述自回彈按鍵機構包括限位部,所述限位部設于所述殼體內;所述限位部內收容有按鍵,且所述按鍵在所述限位部內直線滑移;所述按鍵的側壁勾持彈元件的一側,而回彈元件的另一側固定于所述殼體上;于本實施例中,回彈元件為彈片,所述彈片通過螺絲固定至殼體上。按鍵被按壓時,彈片處于拉伸的狀態,而按鍵未被按壓時,彈片恢復至初始狀態。本發明還可提供一種自回彈按鍵機構,其裝設于電子裝置的殼體內,且所述自回彈按鍵機構包括限位部,所述限位部設于所述殼體內;所述限位部內收容有按鍵,且所述按鍵在所述限位部內直線滑移;所述按鍵的側壁勾持回彈元件的一側,而回彈元件的另一側固定于所述殼體上;于本實施例中,回彈元件為彈簧,所述彈簧通過勾持件固定至殼體上。按鍵被按壓時,彈簧處于拉伸的狀態,而按鍵未被按壓時,彈簧恢復至初始狀態。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自回彈按鍵機構,其裝設于電子裝置的殼體內,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回彈按鍵機構包括限位部,其設于所述殼體內;按鍵,其收容于所述限位部內,且所述按鍵在所述限位部內直線滑移;回彈元件,其一側抵持于所述按鍵的側壁,而其另一側固定于所述殼體上;按鍵被按壓時,回彈元件處于壓縮的狀態,而按鍵未被按壓時,回彈元件恢復至初始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回彈按鍵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回彈元件為彈片。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回彈按鍵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片通過螺絲固定至殼體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回彈按鍵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回彈元件為彈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回彈按鍵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通過勾持件固定至殼體上。
6.一種自回彈按鍵機構,其裝設于電子裝置的殼體內,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回彈按鍵機構包括限位部,其設于所述殼體內;按鍵,其收容于所述限位部內,且所述按鍵在所述限位部內直線滑移;回彈元件,其一側勾持于所述按鍵的側壁,而其另一側固定于所述殼體上;按鍵被按壓時,回彈元件處于拉伸的狀態,而按鍵未被按壓時,回彈元件恢復至初始狀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回彈按鍵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回彈元件為彈片。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自回彈按鍵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片通過螺絲固定至殼體上。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回彈按鍵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回彈元件為彈簧。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自回彈按鍵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通過勾持件固定至殼體上。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自回彈按鍵機構,其裝設于電子裝置的殼體內,且所述自回彈按鍵機構包括限位部,所述限位部設于所述殼體內;所述限位部內收容有按鍵,且所述按鍵在所述限位部內直線滑移;所述按鍵的側壁抵持回彈元件的一側,而回彈元件的另一側固定于所述殼體上;按鍵被按壓時,回彈元件處于壓縮的狀態,而按鍵未被按壓時,回彈元件恢復至初始狀態。本發明自回彈按鍵機構利用回彈元件的彈性恢復作用將按鍵由被按壓狀態恢復至初始狀態,且于整個動作過程中,回彈元件始終與按鍵抵持配合,不存在間隙,從而避免因間隙導致的搖機異音或回彈不順。
文檔編號H01H13/26GK102468071SQ201010549098
公開日2012年5月23日 申請日期2010年11月17日 優先權日2010年11月17日
發明者戴佑俊, 李利明 申請人:昆達電腦科技(昆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