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執法儀產品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執法儀的散熱結構。
背景技術:
現場執法記錄儀又稱為警用執法記錄儀、交警執法記錄儀,是公安執法部門特別是交通警察在執行公務時公正執法的新型現場取證設備,它包括一個微型移動可佩戴式攝像機和一個可錄制式液晶監視器,設計小巧,具有紅外夜視拍攝功能,能提供有效的現場影像資料,供案件指揮、偵破和檢察機關取證。由于執法儀一般需要長時間的工作,其內部芯片長時間工作后會產生大量的熱量,傳統的芯片散熱一般采用導熱硅膠直接接觸芯片,但這種散熱方式效果不佳,容易導致執法儀工作時芯片運行緩慢,嚴重時會出現死機現象。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之缺陷,提供了散熱效果佳的執法儀的散熱結構。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執法儀的散熱結構,執法儀包括電池支架和與所述電池支架組裝的殼體,所述電池支架和所述殼體內設置有PCB主板組件,所述PCB主板組件上設置有主芯片,所述散熱結構包括石墨散熱片、第一導熱硅膠片和第二導熱硅膠片,所述石墨散熱片安裝在所述PCB主板組件上與所述主芯片接觸,所述第一導熱硅膠片位于所述PCB主板組件其中一側,所述第一導熱硅膠片與所述石墨散熱片接觸,所述第二導熱硅膠片安裝在所述PCB主板組件上且位于其另一側。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導熱硅膠片和所述第二導熱硅膠片分別位于所述主芯片的兩側。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導熱硅膠片和所述第二導熱硅膠片分別粘貼固定于所述主芯片上。
進一步地,在所述殼體內側還設置有金屬片。
進一步地,所述金屬片為鋼片。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執法儀的散熱結構,其包括石墨散熱片、第一導熱硅膠片和第二導熱硅膠片,所述石墨散熱片安裝在所述PCB主板組件上與所述主芯片接觸,所述第一導熱硅膠片位于所述PCB主板組件其中一側,所述第一導熱硅膠片與所述石墨散熱片接觸,所述第二導熱硅膠片安裝在所述PCB主板組件上且位于其另一側;本實用新型通過在主芯片兩側設置導熱硅膠片,且通過石墨散熱片間接來對主芯片散熱,與傳統的散熱方式相比,散熱效果提升了150%,大大減少了執法儀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運行慢、死機的情況,大大增加了產品質量的穩定性。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執法儀結構分解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執法儀結構另一分解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如圖1-圖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執法儀的散熱結構1,執法儀2包括電池支架21和與所述電池支架21組裝的殼體22,所述電池支架21用于電池的裝配,用于電池定位;所述電池支架21和所述殼體22內設置有PCB主板組件23,所述PCB主板組件23上設置有主芯片24,所述主芯片24作為執法儀2的核心元部件主要提供支持執法儀攝像、拍攝取證用;所述散熱結構1包括石墨散熱片11、第一導熱硅膠片12和第二導熱硅膠片13,所述石墨散熱片11安裝在所述PCB主板組件23上與所述主芯片24接觸,所述第一導熱硅膠片12位于所述PCB主板組件23其中一側,所述第一導熱硅膠片12與所述石墨散熱片11接觸,所述第二導熱硅膠片13安裝在所述PCB主板組件23上且位于其另一側。本實用新型通過在所述主芯片24兩側設置導熱硅膠片,且通過石墨散熱片11間接來對主芯片24散熱,與傳統的散熱方式相比,散熱效果提升了150%,大大減少了執法儀2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運行慢、死機的情況,大大增加了產品質量的穩定性。
具體應用中,如圖1、圖2,所述第一導熱硅膠片12和所述第二導熱硅膠片13分別位于所述主芯片24的兩側,可便于所述主芯片24散熱均勻,可方便所述主芯片24可以在第一時間將熱量傳遞至外界空氣中;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導熱硅膠片12和所述第二導熱硅膠片13分別粘貼固定于所述主芯片24上,這種固定方式不借助外界零部件,可節省內部空間,且固定穩定;當然,其它如卡扣等固定方式也是本實用新型所保護的范圍。
進一步地,如圖2,在所述殼體22內側還設置有金屬片25,金屬片25的作用可進一步將熱量通過殼體22傳遞至外界空氣中;具體地,所述金屬片25為鋼片,需要說明的是,鋁片、鐵片也是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