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便攜式一體化音/視頻通信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通信裝置,具體地說是一種便攜式一體化音/視頻通信設備。
背景技術:
目前,在新聞記者現場采訪的過程中,對于現場攝錄的音頻和視頻資料,一般需要經過后期制作之后,再經媒體報道出來。行政執法人員在現場執法的過程中,也要實時拍攝現場情況的視頻資料,以作為日后情況處置的相關證據。上述這些新聞采訪或是現場拍攝取證的過程,一般都是使用定型的錄音錄像設備,而這些錄音錄像設備由于不具有音像信號傳輸功能,所以不能進行實時的音頻和視頻信號傳輸。為實現實時的音/視頻信號傳輸,體現新聞報道的及時性,在記者采訪時,一般都是將錄音錄像設備與安裝在新聞采訪車上的大型無線通信設備相接,以將攝錄的音頻和視頻信號進行實時傳送,從而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媒體報道出來。但是,對于新聞采訪車不能到達的地區,也就自然不能進行音/視頻信號的傳輸了。而作為行政執法部門,由于沒有配備像新聞采訪車那樣的大型機動無線通信設備,因此,無法實現將事發現場的音頻和視頻信號進行實時傳送的功能,這樣就不利于各級領導部門對群體事件等情況的及時、全面和準確的了解,因而也就不能及時做出準確的應對決策,不利于對群體事件等情況的正確處理。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便攜式一體化音/視頻通信設備,以解決現有錄音錄像設備不能獨立進行音頻和視頻信號傳輸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一種便攜式一體化音/視頻通信設備,在機殼的頂部裝有攝像機,在機殼的后部設置有手柄,在機殼中裝有微波通訊發射組件和/或3G網絡傳輸組件,所述攝像機的信號輸出端通過信號數據線與所述微波通訊發射組件和/或3G網絡傳輸組件相接。在所述機殼中裝有拍攝用的強光燈和/或紅外燈,這樣便于在光線不足的暗處或在夜間進行野外拍攝,提高了設備的實用性。在所述機殼上或是在所述攝像機頂部裝有插接式的望遠鏡,從而可以作為偵查偵聽設備使用。在所述機殼中裝有GPS定位模塊,這樣就可實現衛星定位,確定拍攝現場所在的
地理位置。在所述機殼中裝有無線對講設備,以方便進行通話聯系,直接接收上級部門的相關指令。本實用新型采用手握式的便攜結構,將攝像機與無線通信組件有機組合在一起,從而可以將攝錄的音/視頻信號隨時傳送到相關部門或是直接傳送到互聯網上,從而提高了信息傳送、新聞報道的實時性和便捷性。本實用新型一機多用,使用、攜帶方便,可廣泛應用于偵查偵聽、無線監控、現場采訪、執法執勤、武裝巡邏、公安消防、旅游探險和戶外運動等多種領域。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機殼7為封閉的殼體結構,在機殼7的頂部設置有懸臂,在懸臂上固定安裝微型的攝像機1 (也可安裝數碼相機)。機殼7的后部是與機殼一體連接的半環形手柄5。在機殼7中裝有微波通訊發射組件、3G網絡傳輸組件、GPS定位模塊和/或無線對講設備等多種功能模塊,還裝有鋰電蓄電池,以提供電力。攝像機1的信號輸出端通過信號數據線與微波通訊發射組件和3G網絡傳輸組件相接,微波通訊發射組件和3G網絡傳輸組件的發射天線4設置在手柄5的上部。在機殼7中還可裝入拍攝用的強光燈和/或紅外燈8,強光燈和/或紅外燈8的燈頭伸出機殼的前方。在機殼7底部可配接三腳架6,以方便使用需要。在攝像機1的頂部還裝有插接配合的望遠鏡2,以滿足觀察需要。微波通訊發射組件將攝像機1攝取的現場視頻信息以微波通訊的方式發送給相關部門。3G網絡傳輸組件是以無線通訊的方式、經3G無線網絡或無線網橋,將攝像機1攝取的音/視頻信息發送給網絡服務器,通過相應的網絡管理平臺,在互聯網上顯示和傳播。 GPS定位模塊發送GPS定位數據信息,確定本設備所在的地理位置。
權利要求1.一種便攜式一體化音/視頻通信設備,其特征是,在機殼(7)的頂部裝有攝像機(1), 在機殼(7)的后部設置有手柄(5),在機殼(7)中裝有微波通訊發射組件和/或3G網絡傳輸組件,所述攝像機(1)的信號輸出端通過信號數據線與所述微波通訊發射組件和/或3G 網絡傳輸組件相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一體化音/視頻通信設備,其特征是,在所述機殼(7) 中裝有拍攝用的強光燈和/或紅外燈(8)。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一體化音/視頻通信設備,其特征是,在所述機殼(7) 上或是在所述攝像機(1)頂部裝有插接式的望遠鏡(2 )。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一體化音/視頻通信設備,其特征是,在所述機殼(7) 中裝有GPS定位模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一體化音/視頻通信設備,其特征是,在所述機殼(7) 中裝有無線對講設備。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便攜式一體化音/視頻通信設備,在機殼的頂部裝有攝像機,在機殼的后部設置有手柄,在機殼中裝有微波通訊發射組件和/或3G網絡傳輸組件,所述攝像機的信號輸出端通過信號數據線與所述微波通訊發射組件和/或3G網絡傳輸組件相接。本實用新型可將攝錄的音/視頻信號隨時傳送到相關部門或是直接傳送到互聯網上,提高了信息傳送、新聞報道的實時性和便捷性,可廣泛應用于偵查偵聽、無線監控、現場采訪、執法執勤、武裝巡邏、公安消防、旅游探險和戶外運動等多種領域。
文檔編號H04N5/225GK202218346SQ20112035818
公開日2012年5月9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23日 優先權日2011年9月23日
發明者鄭力軍 申請人:鄭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