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發明涉及一種包括具備照明部的多個外部設施的飛鏢游戲系統,更具體而言,涉及一種在發生事件時通過控制部控制飛鏢游戲裝置以及外部設施的照明部的閃爍方式以及顏色變化的飛鏢游戲系統。
背景技術:
一般,飛鏢指“小箭”,是在標有數字的圓心鏢板上投擲箭形鏢針來得分的競技。飛鏢游戲是只要有箭頭形飛鏢和鏢靶,不受季節、場所、時間限制任何人都可以進行飛鏢游戲。
最近開發了各種各樣的競技方式,計分方式已整理好,飛鏢游戲發展成世界性的娛樂活動,男女老少都可以簡單地進行飛鏢游戲。
使用者利用飛鏢游戲裝置進行游戲時,一般通過飛鏢游戲裝置的照明部感應照明的閃爍方式的變化及顏色變化,由此,可以感到飛鏢游戲的樂趣及快感。
但是,現在的飛鏢游戲裝置僅在自己的飛鏢游戲裝置上發生事件時(例如飛鏢投擲到鏢靶)產生照明模式。與此相比,2個以上的人用不同的飛鏢游戲裝置進行游戲時,若一個飛鏢游戲裝置的游戲結果反映在另一個飛鏢游戲機上而影響照明模式或音響模式等,則2人以上游戲時對使用者帶來更大的樂趣。
而且,飛鏢游戲結果除影響飛鏢游戲裝置的照明模式或音響模式之外,若能影響設置有飛鏢游戲裝置的場所(例如,飛鏢游戲場、酒店等)構成裝飾等的照明裝置上等,則使用者在更加華麗且有趣的環境下快樂地進行飛鏢游戲。
如此,本發明是為了能更加華麗且有趣地進行飛鏢游戲而提出的。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是為解決所述問題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在飛鏢游戲裝置的使用者玩電子飛鏢游戲機時,可以體驗更加提高的照明效果以及音響效果。
根據本發明的一實施例,提供一種飛鏢游戲系統,其中,包括:飛鏢游戲裝置,具備:鏢靶,具有多個分數區;感應部,用于感應飛鏢的打擊;照明部;以及音響部;多個設施,包括照明部以及音響部;以及控制部,用于控制所述飛鏢游戲裝置以及多個設施,當發生事件時,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照明部的閃爍方式及顏色變化模式以及所述音響部的音響效果模式。
所述多個設施可包括飛鏢游戲裝置、投鄭線、通道、柱子、墻壁、桌子、或椅子中的至少一個。
所述事件可包括使用者的識別、飛鏢打擊鏢靶、使用者的變更、游戲結束。
所述多個設施中的一個以上為飛鏢游戲裝置,所述飛鏢游戲裝置中飛鏢同時或規定時間間隔內打擊鏢靶時,通過所述照明部及所述音響部只執行對應于事先設定的優先順序的照明模式及音響效果模式。
而且,所述飛鏢游戲系統中,所述飛鏢游戲裝置及多個設施可分別進一步包括具有通信接口的通信部,所述飛鏢游戲裝置以及多個設施可利用所述通信部互相交換所述照明部的閃爍方式及顏色變化的模式以及所述音響部的音響效果模式。
而且,所述多個設施中的局部為飛鏢游戲裝置時,所述飛鏢游戲裝置間可相互進行飛鏢游戲。
所述飛鏢游戲裝置可分別包括具有通信接口的通信部,所述飛鏢游戲裝置可通過通信部相互間進行飛鏢游戲。
所述多個設施中的局部為飛鏢游戲裝置,所述事件為飛鏢打擊鏢靶,飛鏢打擊一個飛鏢游戲裝置的鏢靶的特定區域時,其他飛鏢游戲裝置的對應的鏢靶區域可以失效。
所述飛鏢游戲系統可進一步包括存儲部,所述存儲部用于存儲發生事件時的照明部的閃爍方式及顏色變化以及音響部的音響效果模式。
通過所述存儲部讀取所述模式,然后,可通過所述照明部及音響部執行模式。
所述飛鏢游戲裝置及所述多個設施中的至少一部分可分別包括具有通信接口的通信部。
所述模式是存儲在所述存儲部的模式,或者通過所述通信部接收的模式。
所述飛鏢游戲裝置進一步包括板、配置于游戲機后方的構造物、構成游戲機頂棚的構造物以及配置在游戲機側面的構造物中的一個以上。
所述板、配置于游戲機后方的構造物、構成游戲機頂棚的構造物以及配置于游戲機側面的構造物中的一個以上可分別包括照明部以及音響部。
所述多個設施中的一個以上為飛鏢游戲裝置,所述飛鏢游戲裝置可分別進一步包括板、配置于游戲機后方的構造物、構成游戲機頂棚的構造物以及配置于游戲機側面的構造物中的一個以上,所述板、配置于游戲機后方的構造物、構成游戲機頂棚的構造物以及配置于游戲機側面的構造物中的一個以上可分別包括照明部及音響部。
根據本發明的一實施例,提供一種飛鏢游戲裝置,其中,可包括:鏢靶,具備多個分數區;感應部,用于感應飛鏢的打擊;以及底板部,包括照明部,所述照明部中的一部分顯示投鄭線,所述底板部上,顯示所述投鄭線的照明部被點亮時所述投鄭線被顯示,顯示所述投鄭線的照明部未點亮時所述投鄭線不顯示。
發明效果
根據本發明的一實施例的電子飛鏢游戲機能給使用者提供提高的照明效果及音響效果。
附圖說明
圖1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包括具備照明部的外部設施的飛鏢游戲系統的結構的框圖。
圖2是示出在根據本發明的與設施連動的飛鏢游戲裝置上發生事件時執行順序的順序圖。
圖3是在根據本發明的與設施連動的飛鏢游戲裝置中多個飛鏢游戲裝置上同時發生打擊時照明部的模式執行順序的順序圖。
圖4是根據本發明的飛鏢游戲裝置的結構圖。
圖5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一實施例的飛鏢游戲裝置的照明模式的圖。
圖6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其他實施例的飛鏢游戲裝置的照明模式的圖。
圖7a至圖7e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其他另一實施例的飛鏢游戲裝置的照明模式的圖。
圖8a至圖8b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其他另一實施例的飛鏢游戲裝置的照明模式的圖。
圖9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一實施例本發明的飛鏢游戲裝置與外部裝置連動的狀態的圖。
圖10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其他實施例本發明的飛鏢游戲裝置與外部裝置連動的狀態的圖。
圖11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一實施例本發明的飛鏢游戲裝置與外部裝置連動的狀態的圖。
圖12a至圖12e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一實施例本發明的飛鏢游戲裝置及多個設施連動的狀態的圖。
參照附圖說明各種實施例,在整個圖中,對相同的元件標注相同的符號。為了說明,本說明書中提供多樣的說明以便于理解本發明。但是,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即便沒有特定說明也能實施所述實施例。其他例中,為了容易說明實施例,以框模式態提示公知結構及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為了提供對本發明實施例的基本理解,提供一個以上實施例的簡略說明。本部分并不是對所有可行實施例的總概括,也并不是在所有元件中識別核心元件或覆蓋所有實施例的范圍的意圖。其唯一的目的就是作為后述的詳細說明的引導部以簡略形態提供一個以上的實施例的概念。
本發明的飛鏢游戲系統是包括照明部的多個飛鏢游戲裝置與具備照明部的多個設施連動,在發生事件時,通過控制部執行照明部的閃爍方式以及顏色變化的模式,所述特征可通過如下構成實現。
圖1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包括具備照明部的外部設施的飛鏢游戲系統的結構的框圖。
如圖1所示,根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飛鏢游戲系統包括飛鏢游戲裝置20、控制部10、存儲部30、以及設施40。另外,除所述構成之外,也可包括單獨的顯示部、聲音輸出部以及操作部。
此時,飛鏢游戲裝置20包括鏢靶26、感應部24、照明部22、以及音響部28。
鏢靶26具有多個分數區,對鏢靶沒有特別限制。
感應部24是用于感應飛鏢打擊鏢靶26的部分,是在飛鏢投鄭到鏢靶時感應被打中部位的傳感器。控制部10從所述傳感器檢測飛鏢打中鏢靶的區域,經計算從存儲部30讀取對應分數的事先存儲的模式,然后,通過照明部22、45及音響部28、47顯示模式。所述分數也可通過顯示部來顯示。
飛鏢游戲裝置的照明部22可以為設置在飛鏢游戲裝置本身的照明部。所述照明部可由led照明等構成,對于照明部沒有特別限制。
而且,飛鏢游戲裝置可設置多個,從而,多個使用者能以比賽方式一起進行飛鏢游戲。圖1中只圖示4個飛鏢游戲裝置,但其數量并沒有限制。
圖4示出根據本發明的一實施例的飛鏢游戲裝置401。
根據本發明的一實施例的飛鏢游戲裝置,除飛鏢游戲裝置的主體402之外,可以包括飛鏢游戲裝置的板403、配置于游戲機后方的構造物404、構成游戲機頂棚的構造物405、以及配置于游戲機側面的構造物406等。所述構造物可包括小棚(booth)形態、投鄭線(throwwline)、通道(path)柱子,墻壁(wall)等,但并不局限于此。
根據本發明的一實施例的照明部以及音響部,除所述飛鏢游戲裝置的主體之外,可以設置于飛鏢游戲裝置的板、配置于游戲機后方的構造物、構成游戲機頂棚的構造物、以及配置于游戲機側面的構造物等的局部或全部。
根據本發明的一實施例,設置于飛鏢游戲裝置的主體的照明部及音響部、設置于飛鏢游戲裝置的板的照明部及音響部、設置于配置在游戲機后方的構造物的照明部及音響部、設置于配置在游戲機側面的構造物的照明部及音響部等實時或非實時連動,可根據事件的發生執行所述照明部的閃爍方式及顏色變化以及所述音響部的音響效果模式。
例如,參照圖5,根據特定事件的發生,設置于飛鏢游戲裝置的主體的照明部、設置于飛鏢游戲裝置的板的照明部、設置于配置在游戲機后方的構造物的照明部以及設置于配置在游戲機側面的構造物的照明部等能以相同的顏色(例如,藍色等)閃爍,所設置的各音響部可產生相同的音響(例如,蜂鳴器等)。
根據其他實施例,參照圖6,在發生特定事件時,設置于飛鏢游戲裝置的主體的照明部、設置于飛鏢游戲裝置的板的照明部、設置于配置在游戲機后方的構造物的照明部、設置于配置在游戲機側面的構造物的照明部等分別能以不同的顏色閃爍,所設置的各音響部可產生不同的音響。
根據其他另一實施例,參照圖7a至圖7e,在發生特定事件時,設置于飛鏢游戲裝置的主體的照明部、設置于飛鏢游戲裝置的板的照明部、設置于配置在游戲機后方的構造物的照明部、設置于配置在游戲機側面的構造物的照明部等依次能以相同或不同的顏色閃爍,分別所設置的音響部依次可產生音響。
參照圖7a至圖7e,照明部以飛鏢游戲主體的鏢靶部分、板、后方構造物、側面構造物、上方構造物的順序點亮,從而可以產生更加華麗的照明效果。設置于各構造物的音響部也按照規定順序產生音響。
根據本發明的其他另一實施例,參照圖8a至圖8b,在發生特定事件時,設置于飛鏢游戲裝置的主體的照明部與設置于配置在游戲機后方的構造物的照明部同步在相同時期閃爍相同的顏色,設置于飛鏢游戲裝置的板的照明部與設置于配置在游戲機側面的構造物的照明部可在相同時期閃爍相同的顏色,設置于飛鏢游戲裝置的主體的音響部與設置于配置在游戲機后方的構造物的音響部同步產生音響,設置于飛鏢游戲裝置的板的音響部與設置于配置在游戲機側面的構造物的音響部同步產生音響。
圖8a中飛鏢游戲裝置的主體及后方構造物同步點亮,圖8b中板與側面構造物同步點亮。
上面所述的照明部及音響部執行的模式形態是單純的示例而已,并不局限于此。
設施40是指可與飛鏢游戲裝置連動的所有設施,所述設施可包括飛鏢游戲裝置、投鄭線、通道、柱子、墻壁、桌子、椅子等。
所述設施包括照明部,照明部可埋設在設施中,照明部可利用led照明。
圖9至圖11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一實施例設施40為其他飛鏢游戲裝置901、902、1001、1002、1003、1101、1102、1103的情況。
如圖9至圖11所示,不僅使用者自己的飛鏢游戲裝置的照明部,而且,周圍的飛鏢游戲裝置的照明部也同時閃爍或顏色變化,因此,使用者能充滿活力地進行飛鏢游戲,而且,更加引發對飛鏢游戲裝置的興趣。
具體而言,2個以上的使用者以比賽方式進行飛鏢游戲時,一個使用者成功成功率低的事先設定的事件,例如,連續3次投中紅心(redeye)時,在比賽對方的飛鏢游戲裝置上產生非常絢麗且耀眼的照明,或者產生明確看不清鏢靶的照明,從而,可以更加引發游戲的興趣。
此時,若投鄭到鏢靶的特定區域,則可使外部飛鏢游戲裝置的對應的鏢靶區域失效,也可以閃爍照明。
例如,如圖9所示,飛鏢游戲裝置901的使用者得高分時,外部裝置902的特定鏢靶區域903失效,因此,即便外部裝置902的使用者打中所述特定鏢靶區域903,也不能承認其分數。
而且,例如,如圖10所示,當飛鏢游戲裝置1001的使用者得高分時,一個以上的外部裝置1002、1003同時閃爍,或者在一個以上的外部裝置1002、1003上可以體現特定動畫效果。
而且,飛鏢游戲裝置1101,除飛鏢游戲裝置的主體之外,還包括飛鏢游戲裝置的板、配置于游戲機后方的構造物、構成游戲機的頂棚的構造物以及配置于游戲機側面的構造物等,一個以上的外部裝置1102、1103,作為飛鏢游戲裝置,除飛鏢游戲裝置的主體之外,也包括飛鏢游戲裝置的板、配置于游戲機后方的構造物、構成游戲機的頂棚的構造物以及配置于游戲機側面的構造物等時,設置于各構造物等的照明部以及音響部可以以特定模式執行。
例如,如圖11所示,飛鏢游戲裝置1101的使用者連續3次投中紅心時,設置于飛鏢游戲裝置1101的照明部以及設置于外部裝置1102、1103的照明部都閃爍、在所有音響部上同時執行音響效果模式。
圖12a至圖12e示出根據本發明的一實施例,飛鏢游戲裝置及多個設施連動的狀態的圖。
例如,飛鏢游戲裝置及多個設施可設置在設置有飛鏢游戲系統的飛鏢游戲場、酒吧、生啤店、西餐廳等。
例如,飛鏢游戲裝置的使用者連續3次投中紅心等取得好成績時,如圖12a所示,可點亮外部飛鏢游戲裝置。
然后,如圖12b所示,底板的側面照明部點亮,如圖12c及12d所示,在飛鏢游戲場上的柱形照明部點亮。
接著,如圖12e所示,被掛在天花板上的照明部點亮。
此外,在桌子、椅子等也設置有照明部時,該照明部也能按照規定的模式、從存儲器讀取的模式、通過通信部接收的模式等來執行照明部的模式。
在飛鏢游戲裝置及多個設施設置有音響部時,通過音響部可按照規定的模式、從存儲器讀取的模式、通過通信部接收的模式等來執行音響部的模式。
如此,飛鏢游戲系統可包括飛鏢游戲場等所有設施,所述設施可包括照明部以及音響部,因此照明部及音響部可根據事件的發生執行照明及音響的模式,所以,使用者可在更加有趣且幻想的氣氛下進行飛鏢游戲。
設施從控制部10接收存儲在存儲部30上的設施的照明部的模式,并可通過照明部45來執行相應模式。
存儲部30是根據事件的發生存儲照明部22、45的閃爍方式以及顏色變化模式的部分。存儲部30是電腦的內存或硬件等,用于存儲飛鏢游戲程序、照明部的模式、聲音、畫面等。本發明的圖1中示出存儲部30設置在飛鏢游戲裝置的外部的情況,但是,也可設置于飛鏢游戲裝置的內部,雖圖示1個存儲部,但是,多個存儲部也可設置在飛鏢游戲裝置的內部、設施的內部、飛鏢游戲裝置的外部以及設施的外部等。
而且,照明部及音響部的模式,除存儲在存儲部的模式之外,也可以為從具有接口的通信部接收的模式,設施通信部可包括在飛鏢游戲裝置、設施等的局部或全部。
此處,照明部的模式是指照明的閃爍方式及顏色變化的模式,或這些模式的組合。
而且,音響部的音響效果模式是指在音響部產生的所有音響的組合的模式。
而且,事件可包括使用者的識別、飛鏢打擊鏢靶、使用者的變更以及結束游戲等。當所述飛鏢投鄭到鏢靶時,可根據飛鏢投鄭到鏢靶的部分決定對各種閃爍方式及顏色變化的模式。但是,所述事件是舉例說明而已,應理解為可包括進行飛鏢游戲時產生的所有事件。
控制部10控制飛鏢游戲裝置及設施的照明部以及音響部以便根據事件的發生執行模式,并控制使飛鏢游戲裝置及設施的照明部及音響部連動。
根據本發明,圖1示出控制部10設置在飛鏢游戲裝置的外部的情況,但并不局限于此,也可設置在飛鏢游戲裝置的內部或設施的內部等。在此,雖僅示出一個控制部,但并不局限于此。
通過所述控制部10的控制在飛鏢游戲裝置的照明部及音響部以及設施的照明部以及音響部的局部或全部上執行事先存儲在存儲部的模式或通過通信部接收的模式。
飛鏢游戲裝置的照明部及音響部以及設施的照明部及音響部的局部并不是通過控制部10的控制執行模式,而是可按照事先設定的方式執行模式。
圖2示出在包括多個設施的飛鏢游戲系統上發生事件時執行的順序。
當發生事件時(步驟(s110)),感應部24或控制部10感應相應事件,控制部10基于所感應的事件內容讀取事先存儲在存儲部30的模式(步驟(s120)),并將所讀取的模式傳送至飛鏢游戲裝置的照明部22及音響部以及設施的照明部45及音響部47,從而執行模式(步驟(s130))。
控制部10基于所感應的事件內容讀取或執行通過通信部接收的模式。
另外,控制部可控制設施的照明部及音響部使得僅在飛鏢投擲到鏢靶時執行模式,即以如此執行的方式存儲在事先存儲的程序中。
例如,根據本發明的飛鏢游戲系統中在多個飛鏢游戲裝置上同時進行飛鏢游戲時,若在多個飛鏢游戲裝置上飛鏢同時投鄭到鏢靶,則控制部比較各飛鏢游戲裝置的分數,并通過所述設施的照明部及音響部僅執行對應于事先設定的優先順序的照明模式及音響效果模式。
例如,在a、b、c三個飛鏢游戲裝置上進行游戲時,在三個飛鏢游戲裝置上同時或規定時間間隔內(在一個模式開始到結束之前的時間內投鄭新的飛鏢時)投鄭飛鏢時,在三個飛鏢游戲裝置的各感應部上感應打中飛鏢的區域,控制部計算對應于飛鏢打中的區域的分數,比較a、b、c的分數。然后,控制設施的照明部及音響部使得通過比較所述分數執行對應于事先設定的優先順序(例如,高分數、低分數、決勝球)的模式。所述控制可通過控制部來執行,也可將對應于相應事件的程序事先存儲在存儲部來執行。
圖3示出所述內容的順序圖。
在多個飛鏢游戲裝置上同時或規定時間間隔內飛鏢投鄭到鏢靶時(步驟(s210)),感應各飛鏢游戲裝置的打擊,計算對該打擊的分數(步驟(s220)),然后比較計算的分數,執行相當于事先設定的優先順序的照明模式(步驟(s230))。
根據本發明的一實施例,飛鏢游戲裝置可包括底板部。
所述底板部可由半透性部件而形成,并可包括由照明部構成的投鄭線。當照明部的照明點亮時,所述半透性部件變透明使得使用者能確認,當照明部的照明熄滅時,所透性部件變不透明,使用者無法確認照明部的埋設位置。由于飛鏢游戲裝置開始之前,投鄭線的照明部未點亮,因此,使用者不能確認投鄭線。但是,當使用者開始飛鏢游戲裝置時,初期開始游戲時被點亮而至少可以顯示投鄭線的位置。飛鏢游戲裝置可為投入硬幣后才能開始的形態,此時,使用者投入硬幣開始游戲時,投鄭線的照明部被點亮而可以顯示投鄭線。
開始飛鏢游戲裝置而投鄭線被點亮后,作為飛鏢游戲系統的一部分執行照明部的模式時可負責模式的重要作用。
如上所述,設置半透明部件,在其下面埋設能顯示投鄭線的照明,僅在使用者開始飛鏢游戲裝置時點亮投鄭線的照明部,其理由是為了防止在使用者未開始飛鏢游戲裝置的情況下,尤其飛鏢游戲裝置為投入硬幣才能開始的形態時,不投入硬幣在投鄭線上練習飛鏢的行為。使用者開始飛鏢游戲裝置之前,由于不能確認投鄭線,因此,可以防止為了練習飛鏢而使用者占有飛鏢游戲裝置的行為。尤其,飛鏢游戲裝置為投入硬幣才能開始的形態時,可以防止使用者不付費用練習的行為。
對以上實施例的說明是,為了使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利用或實施本發明而提供的。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對所述實施例的各種變形是明確的,在此所定義的一般原理可在本發明的范圍內適用于其他的實施例。即本發明并不局限于所述實施例,應在與所述原理及新特征一致的最廣范圍內進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