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變色、定色、正常照明的燈光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能變色、定色、正常照明的燈光裝置。適合安裝臺燈,壁燈、吊燈、燈光裝飾品,可廣泛應用于家庭、賓館、飯店、舞廳、劇場。
常規的裝飾燈具多數體現在外觀設計的多樣化上,色燈也不具有變色功能,最近市場上出現一種變色燈,僅有三種顏色變化,且不能做正常照明(即顯示正常的白色燈光)使用。電子報上登過可變七種顏色光的彩燈線路,即不能定在任一種顏色光下,也不能做為正常照明使用。
本發明的任務是要提供一種能夠自身變化八種顏色,又能隨意定在一種顏色上,也能作為正常照明的燈具。
本發明是這樣完成的;根據三基色原理,白光和其分解光(白光、赤、橙、黃、綠、青、蘭、紫色光)均可由紅、綠蘭三色光完成。電控燈光原理是靠時鐘脈沖的變化實現的。改變振蕩狀態就能達到控制燈光變化的目的。在多種變色燈光控制線路上實驗均得到了證實。以下結合附圖
“JY-D線路”予以具體說明。在正常狀態下是八色光變化,增加C1振蕩電容的容量,變色速度減慢,當增加原容量二倍時變色速度減慢一半,當短路C1時定在一種顏色上。當短路振蕩電阻R1時三種顏色燈全亮,對外顯白光。
權利要求
1.用于燈具及其裝飾品能變色、定色、正常照明的燈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改變時鐘脈沖的振蕩狀態,達到控制燈光變化的目的。
2.按權力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增加振蕩電容的容量,變色速度減慢,減少容量,速度加快。
3.按權力要求1所述裝置,其特征是短路振蕩電容,變色狀態靜止,即定在一種顏色上。
4.按權力要求1所述裝置,其特征是短路振蕩電阻時三基色燈全亮,燈光裝置對外顯白光,正常照明。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一種能變八種顏色光,還能定在任一種顏色光,也能正常照明的燈光裝置。適合安裝臺燈、壁燈、吊燈、燈光裝飾,可廣泛應用于家庭、賓館、飯店、舞廳、劇場。本發明是靠時鐘脈沖的變化原理實現燈光變化的,改變振蕩狀態達到定色和全白光照明的。
文檔編號H05B39/04GK1093215SQ9310322
公開日1994年10月5日 申請日期1993年3月30日 優先權日1993年3月30日
發明者原京林, 原京川, 姜孔信, 陳清泉 申請人:原京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