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手掌間的摩擦阻力,有效地防止了在滅火過程中,因噴發壓力大而造成滅火器脫離使用人員的現象發生,同時減少了零部件的使用。
[0027]在本實施例中,參見圖3所示,該內筒2包括插設在外殼I殼腔內的存儲有滅火藥劑211的第一內筒21、可滑動地套設在第一內筒21前端筒外側壁上的存儲有冷卻劑221的第二內筒22,該噴口 222部設于第二內筒22的前端上,第二內筒22收容在殼帽4內。為了防止在滅火過程中,因噴口 222被冷卻劑221堵塞,內筒2筒內壓力過高,導致內筒2發生爆炸爆燃的現象,同時產生較大的后座力對使用人員造成傷害。該第一內筒21的筒側壁上開設有泄爆口 212、第二內筒22的筒側壁上設有可遮擋在泄爆口 212上或遠離泄爆口 212的遮擋部。當然,該泄爆口 212可以有多個,所有的泄爆口 212還可沿同一圓周方向均勻間隔地開設在第一內筒21的筒側壁上。
[0028]該第二內筒22具有靜止狀態與泄爆狀態,當第二內筒22處于靜止狀態時,第二內筒22靜止地套設在第一內筒21的前端筒外側壁上,遮擋部遮擋在泄爆口 212上;當第二內筒22處于泄爆狀態時,第二內筒22沿第一內筒21的長度方向向前滑動,遮擋部遠離泄爆口 212,該內筒2還包括用于切換第二內筒22工作狀態的控制機構。該控制機構包括安裝在第一內筒21與第二內筒22間的保險細銅栓,該保險細銅栓的兩端可分別依次穿設通過第一內筒21的筒側壁、第二內筒22的筒側壁后固定在第二內筒22的筒外側壁上或與第二內筒22、第一內筒21相脫離。當內筒2筒內壓力未超過設定值時,該保險細銅栓固定在第一內筒21、第二內筒22間,第二內筒22處于靜止狀態;當內筒2筒內壓力超過設定值時,保險細銅栓斷裂,第二內筒22處于泄爆狀態,露出泄爆口 212。
[0029]在本實施例中,該第一內筒21的筒側壁上還開設有沿前后方向延伸的滑槽213,參見圖3所示,該內筒2還包括一端與第二內筒22相固定連接、另一端可滑動地卡設在滑槽213內的滑動件6。在這里,該滑動件6為螺柱6,該第二內筒22的筒側壁上開設有與螺柱6的螺紋相配合的固定孔,該固定孔的開設位置與滑槽213的開設位置相對應。螺柱6的一端與固定孔相螺紋連接、另一端可滑動地卡設在滑槽213內。當然,該滑槽213可以有多個,相應地,該滑動件6、固定孔也有多個。
[0030]在本實施例中,為了防止第二內筒22沿第一內筒21的長度方向滑移的過程中,冷卻劑221從第一內筒21與第二內筒22的間隙處溢出,在這里,參見圖3所示,在第一內筒21與第二內筒22間還設有密封件7。該密封件7可以是套設在第一內筒21筒外側壁周部上的密封圈7,該密封圈7的內圈與第一內筒21的筒外側壁相密封設置,外圈與第二內筒22的筒內側壁相密封設置。
[0031]
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于讓熟悉此項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發明的內容并據以實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凡根據本發明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新型滅火器,包括沿前后方向設置的外殼、插設在所述外殼殼腔內的內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筒的前端設有帶噴口的噴口部,所述滅火器還包括可拆卸地套設在所述外殼前端部上的殼帽,所述內筒的噴口部收容在所述殼帽內,所述滅火器還包括設于所述外殼殼腔內的位于所述內筒后端上的啟動裝置以及套設在所述外殼或所述殼帽外周部上的熒光環。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滅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啟動裝置包括裝置本體、設于所述裝置本體內的啟動器、設于所述啟動器后端上的啟動按鈕,所述殼帽的前端上還固設有凸起部,所述凸起部可配合地插設在所述外殼的殼腔內并抵壓在所述啟動按鈕的后端上。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滅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的周外側部上還設有若干凸筋,所述凸筋沿所述外殼的長度方向延伸。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滅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噴口部呈倒喇叭狀固設在所述內筒的前端上。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滅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筒包括插設在所述外殼殼腔內的存儲有滅火藥劑的第一內筒、可滑動地套設在所述第一內筒前端筒外側壁上的存儲有冷卻劑的第二內筒,所述噴口部設于所述第二內筒的前端上,所述第二內筒收容在所述殼帽內。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新型滅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內筒的筒側壁上開設有泄爆口、所述第二內筒的筒側壁上設有可遮擋在所述泄爆口上或遠離所述泄爆口的遮擋部,所述第二內筒具有靜止狀態與泄爆狀態,當所述第二內筒處于靜止狀態時,所述第二內筒靜止地套設在所述第一內筒的前端筒外側壁上,所述遮擋部遮擋在所述泄爆口上;當所述第二內筒處于泄爆狀態時,所述第二內筒沿所述第一內筒的長度方向向前滑動,所述遮擋部遠離所述泄爆口,所述內筒還包括用于切換所述第二內筒工作狀態的控制機構。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新型滅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機構包括安裝在所述第一內筒與所述第二內筒間的保險細銅栓,所述保險細銅栓的兩端可分別依次穿過第一內筒的筒側壁、所述第二內筒的筒側壁后固定在所述第二內筒的筒外側壁上或與所述第一內筒、所述第二內筒相脫離。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新型滅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內筒的筒側壁上還開設有沿前后方向延伸的滑槽,所述內筒還包括一端與所述第二內筒相固定連接、另一端可滑動地卡設在所述滑槽內的滑動件。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新型滅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動件為螺柱,所述第二內筒的筒側壁上還開設有與所述螺柱的螺紋相配合的固定孔,所述固定孔的開設位置與所述滑槽的開設位置相對應,所述螺柱的一端與所述固定孔相螺紋連接、另一端可滑動地卡設在所述滑槽內。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新型滅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內筒與所述第二內筒間還設有用于兩者密封的密封件。
【專利摘要】<b>本發明公開了</b><b>一種新型滅火器,包括沿前后方向設置的外殼、插設在所述外殼殼腔內的內筒,所述內筒的前端設有帶噴口的噴口部,所述滅火器還包括可拆卸地套設在所述外殼前端部上的殼帽,所述內筒的噴口部收容在所述殼帽內,所述滅火器還包括設于所述外殼殼腔內的位于所述內筒后端上的啟動裝置以及套設在所述外殼或所述殼帽外周部上的熒光環。通過將啟動裝置設置在外殼的殼腔內,有效地避免了使用人員因不小心碰撞到啟動按鈕而導致啟動裝置錯誤啟動的現象發生,同時在外殼或殼帽的外周部上設置熒光環,使得在夜間操作時,使用人員能快速、準確地找到滅火器,從而完成滅火。</b>
【IPC分類】A62C37/00, A62C19/00
【公開號】CN105169612
【申請號】
【發明人】李忠, 劉紅, 周玉清
【申請人】蘇州久港消防設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23日
【申請日】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