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述殼體40的左側壁傾斜設置,殼體的右側壁傾斜設置,殼體左側壁與殼體右側壁之間的夾角界于O度至30度之間。
[0042]結合圖1至圖3,所述殼體的左側壁上樞接第一支撐模塊50,所述殼體的右側壁上樞接第二支撐模塊60。所述第一支撐模塊與殼體左側壁的樞接處位于殼體的上部,所述第二支撐模塊與殼體右側壁的樞接處位于殼體的上部。所述第一支撐模塊與殼體左側壁的樞接處位于第一支撐模塊的頂部,所述第二支撐模塊與殼體右側壁的樞接處位于第二支撐模塊的頂部。
[0043]如圖2,所述殼體40的左側壁上固定安裝第一樞接座41,所述第一支撐模塊50樞接在第一樞接座上;所述殼體的右側壁上固定安裝第二樞接座42,所述第二支撐模塊樞接在第二樞接座上。
[0044]結合圖1、圖6、圖7,所述第一支撐模塊50包括第一支撐腳51、第一滑塊52、第一升降桿53、第一支座54 ;所述第一支座樞接在第一樞接座上,第一支座開設豎直向的第一滑槽55,第一滑槽的底端開口,所述第一滑槽的右側壁上固定安裝第一滑桿56 ;所述第一支撐腳位于第一滑槽內,第一支撐腳的右側壁上開設豎直向的第一導向槽57,第一滑桿與第一導向槽配合;所述第一滑塊位于第一滑槽內且與第一滑槽滑動配合,第一滑塊位于第一支撐腳的上方,第一滑塊可沿第一滑槽上下移動,第一滑塊左側壁上設有向下延伸的第一鉸接銷58,第一鉸接銷鉸接在第一支撐腳的左側壁上;所述第一升降桿豎直設置,第一升降桿活動插設在第一支座的頂部,第一升降桿的底端連接在第一滑塊的頂面上,第一升降桿的頂端向上突出第一支座的頂面。
[0045]如圖3,參考圖6、圖7,所述第二支撐模塊60包括第二支撐腳61、第二滑塊62、第二升降桿63、第二支座64 ;所述第二支座樞接在第二樞接座上,第二支座開設豎直向的第二滑槽65,第二滑槽的底端開口,所述第二滑槽的左側壁上固定安裝第二滑桿66 ;所述第二支撐腳位于第二滑槽內,第二支撐腳的左側壁上開設豎直向的第二導向槽,第二滑桿與第二導向槽配合;所述第二滑塊位于第二滑槽內且與第二滑槽滑動配合,第二滑塊位于第二支撐腳的上方,第二滑塊可沿第二滑槽上下移動,第二滑塊右側壁上設有向下延伸的第二鉸接銷,第二鉸接銷鉸接在第二支撐腳的右側壁上;所述第二升降桿豎直設置,第二升降桿活動插設在第二支座的頂部,第二升降桿的底端連接在第二滑塊的頂面上,第二升降桿的頂端向上突出第二支座的頂面。
[0046]所述第一支撐模塊的頂部和第二支撐模塊的頂部通過一彈性曲桿70連接,所述彈性曲桿位于殼體的外側。具體地,所述彈性曲桿70連接第一升降桿的頂端和第二升降桿的頂端,彈性曲桿位于第一支座和第二支座的上方。
[0047]上述第一支撐模塊50中,所述第一支撐腳51呈直條狀,第一支撐腳的頂端設有第一弧形面511和第一限位塊512,第一弧形面位于第一支撐腳的后側,第一限位塊位于第一支撐腳的前側;當第一滑桿56位于第一導向槽57的頂端時,第一滑桿的中心線與第一弧形面的中心線重合,且第一滑桿的中心線與第一鉸接銷58的中心線重合。
[0048]上述第二支撐模塊60中,所述第二支撐腳61呈直條狀,第二支撐腳的頂端設有第二弧形面和第二限位塊,第二弧形面位于第二支撐腳的后側,第二限位塊位于第二支撐腳的前側;當第二滑桿66位于第二導向槽的頂端時,第二滑桿的中心線與第二弧形面的中心線重合,且第二滑桿的中心線與第二鉸接銷的中心線重合。
[0049]上述第一支撐模塊50中,所述第一滑槽55的深度大于或等于第一支撐腳51的厚度且大于或等于第一滑塊52的厚度。
[0050]上述第二支撐模塊60中,所述第二滑槽65的深度大于或等于第二支撐腳61的厚度且大于或等于第二滑塊62的厚度。
[0051]使用者需使高爾夫球袋傾斜放置時,手握住彈性曲桿70的中部,向下拉動彈性曲桿70,彈性曲桿70驅動第一升降桿53、第二升降桿63同時下行;其中,第一升降桿53驅動第一滑塊52在第一滑槽55內向下移動,第一滑塊52驅動第一支撐腳51在第一滑槽55內向下移動,第一滑桿56在第一導向槽57內滑動,當第一支撐腳51的底端向下突出第一滑槽55底端開口預定長度時,第一滑桿56位于第一導向槽57的頂端,即第一滑桿56限制第一支撐腳51繼續向下移動,此時,第一支撐腳51的底端面位于底座體30底面的下方;同理,第二支撐腳61的底端向下突出第二滑槽62底端開口預定長度。
[0052]之后,使用者旋轉彈性曲桿70,使第一支撐模塊50和第二支撐模塊60分別且同時圍繞殼體40左側壁和殼體40右側壁進行旋轉,使第一支撐模塊50和第二支撐模塊60由原來的豎直狀態轉變為水平狀態;與此同時,彈性曲桿70的中部恰好抵在殼體40上,限制第一支撐模塊50和第二支撐模塊60繼續旋轉。此時,使用者即可傾斜高爾夫球袋,高爾夫球袋由第一支撐模塊50和第二支撐模塊60支撐,高爾夫球袋呈傾斜狀態。
[0053]以上內容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依據本發明的思想,在【具體實施方式】及應用范圍上均會有改變之處,本說明書內容不應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主權項】
1.一種可傾斜放置的高爾夫球袋,包括內骨架、插置座(20)、底座體(30)、殼體(40),所述內骨架的兩端分別連接插置座和底座體,所述殼體包覆在內骨架上且與插置座和底座體連接;其特征在于: 所述殼體的左側壁上樞接第一支撐模塊(50),所述殼體的右側壁上樞接第二支撐模塊(60); 所述第一支撐模塊與殼體左側壁的樞接處位于殼體的上部,所述第二支撐模塊與殼體右側壁的樞接處位于殼體的上部; 所述第一支撐模塊與殼體左側壁的樞接處位于第一支撐模塊的頂部,所述第二支撐模塊與殼體右側壁的樞接處位于第二支撐模塊的頂部; 所述第一支撐模塊的頂部和第二支撐模塊的頂部通過一彈性曲桿(70)連接,所述彈性曲桿位于殼體的外側。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傾斜放置的高爾夫球袋,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40)的左側壁傾斜設置,殼體的右側壁傾斜設置,殼體左側壁與殼體右側壁之間的夾角界于O度至30度之間。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傾斜放置的高爾夫球袋,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40)的左側壁上固定安裝第一樞接座(41),所述第一支撐模塊(50)樞接在第一樞接座上;所述殼體的右側壁上固定安裝第二樞接座(42),所述第二支撐模塊樞接在第二樞接座上。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傾斜放置的高爾夫球袋,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支撐模塊(50)包括第一支撐腳(51)、第一滑塊(52)、第一升降桿(53)、第一支座(54);所述第一支座樞接在第一樞接座上,第一支座開設豎直向的第一滑槽(55),第一滑槽的底端開口,所述第一滑槽的右側壁上固定安裝第一滑桿(56);所述第一支撐腳位于第一滑槽內,第一支撐腳的右側壁上開設豎直向的第一導向槽(57),第一滑桿與第一導向槽配合;所述第一滑塊位于第一滑槽內且與第一滑槽滑動配合,第一滑塊位于第一支撐腳的上方,第一滑塊可沿第一滑槽上下移動,第一滑塊左側壁上設有向下延伸的第一鉸接銷(58),第一鉸接銷鉸接在第一支撐腳的左側壁上;所述第一升降桿豎直設置,第一升降桿活動插設在第一支座的頂部,第一升降桿的底端連接在第一滑塊的頂面上,第一升降桿的頂端向上突出第一支座的頂面; 所述第二支撐模塊¢0)包括第二支撐腳(61)、第二滑塊(62)、第二升降桿(63)、第二支座¢4);所述第二支座樞接在第二樞接座上,第二支座開設豎直向的第二滑槽(65),第二滑槽的底端開口,所述第二滑槽的左側壁上固定安裝第二滑桿¢6);所述第二支撐腳位于第二滑槽內,第二支撐腳的左側壁上開設豎直向的第二導向槽,第二滑桿與第二導向槽配合;所述第二滑塊位于第二滑槽內且與第二滑槽滑動配合,第二滑塊位于第二支撐腳的上方,第二滑塊可沿第二滑槽上下移動,第二滑塊右側壁上設有向下延伸的第二鉸接銷,第二鉸接銷鉸接在第二支撐腳的右側壁上;所述第二升降桿豎直設置,第二升降桿活動插設在第二支座的頂部,第二升降桿的底端連接在第二滑塊的頂面上,第二升降桿的頂端向上突出第二支座的頂面; 所述彈性曲桿(70)連接第一升降桿的頂端和第二升降桿的頂端,彈性曲桿位于第一支座和第二支座的上方。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可傾斜放置的高爾夫球袋,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支撐腳(51)呈直條狀,第一支撐腳的頂端設有第一弧形面(511)和第一限位塊(512),第一弧形面位于第一支撐腳的后側,第一限位塊位于第一支撐腳的前側;當第一滑桿(56)位于第一導向槽(57)的頂端時,第一滑桿的中心線與第一弧形面的中心線重合,且第一滑桿的中心線與第一鉸接銷(58)的中心線重合; 所述第二支撐腳¢1)呈直條狀,第二支撐腳的頂端設有第二弧形面和第二限位塊,第二弧形面位于第二支撐腳的后側,第二限位塊位于第二支撐腳的前側;當第二滑桿¢6)位于第二導向槽的頂端時,第二滑桿的中心線與第二弧形面的中心線重合,且第二滑桿的中心線與第二鉸接銷的中心線重合。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可傾斜放置的高爾夫球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槽(55)的深度大于或等于第一支撐腳(51)的厚度且大于或等于第一滑塊(52)的厚度;所述第二滑槽¢5)的深度大于或等于第二支撐腳¢1)的厚度且大于或等于第二滑塊¢2)的厚度。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可傾斜放置的高爾夫球袋,包括殼體,所述殼體的左右側壁上各樞接一支撐模塊;兩個支撐模塊的頂部通過一彈性曲桿連接,所述彈性曲桿位于殼體的外側。按上述技術方案,使用者需使高爾夫球袋傾斜放置時,手握住彈性曲桿的中部,并對彈性曲桿進行施力,使一對支撐模塊分別且同時圍繞殼體左右側壁進行旋轉,當一對支撐模塊由原來的豎直狀態轉變為水平狀態時,彈性曲桿的中部恰好抵在殼體上。此時,使用者即可傾斜放置高爾夫球袋。當使用者無需使用一對支撐模塊時,回轉彈性曲桿即可。
【IPC分類】A63B55/50
【公開號】CN105169660
【申請號】
【發明人】馮義文
【申請人】馮義文
【公開日】2015年12月23日
【申請日】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