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方式控制電機331的轉動,如圖中虛線所示。所述控制主機400僅設置一個支付終端410,所述支付終端410為網路支付裝置,如圖所示為一二維碼。
[0059]使用者通過移動終端,如手機等,讀取所述二維碼進行支付,可以通過現有的支付寶、paypal或其他app網絡支付軟件進行支付。管理者可以給同個球場內的不同羽毛球智能網架設置不同的二維碼,這樣便可以實現針對不同網架的支付。該結構僅需在不同網架上貼上不同的二維碼即可實現,大大降低網架的制作成本。可以針對不同的網架設置不同的網絡支付系統,或者通過統一的后臺系統實現多個網架的支付控制,如上述實施例3所述。管理者可以通過使用者注冊的用戶類型實現用戶屬性設置,使用者通過移動終端能夠實現支付、預約、遠程查詢等功能,大大提高球場使用的靈活性。
[0060]如圖13所示當使用時間達到所述支付金額對等的時間時,所述控制主機400向卷繞裝置330發出指令,控制電機331帶動橫梁332轉動,這樣橫梁便可以將隔網100卷起,使隔網100處于非使用收納狀態,如圖中箭頭所示。同理,當完成支付后,所述控制主機400向卷繞裝置330發出指令,控制電機331帶動橫梁332逆向轉動,放下隔網100,如圖12所示。為了使隔網100放下時不會蜷曲,還可以在隔網100的下端設有配重。
[0061]實施例7
如圖14和圖15所示,該實施例為乒乓球智能網架,與上述實施例相同的結構和技術效果在此不再贅述,以下重點描述不同的結構及工作過程。
[0062]如圖14所示,在一側的支桿210處設有卷繞裝置330,卷繞裝置330驅動該支桿210轉動,能夠卷繞收納隔網100。在另一側的支桿210的支座220上設有平移裝置320,所述平移裝置320包括安裝在支座220上的行進機構321和設置在兩個支座220之間的滑軌322,所述行進機構321與滑軌322配合,能夠帶動支座220沿滑軌321行進。所述控制主機400控制所述平移裝置320和卷繞裝置330,控制主機400上設有投幣式支付終端410。
[0063]如圖15所示當使用時間達到所述支付金額對等的時間時,所述控制主機400向卷繞裝置330和平移裝置320發出指令,卷繞裝置330驅動支桿210轉動卷繞收納隔網100,同時行進機構321帶動支座220沿滑軌321朝另一支座220行進,如圖中箭頭所示。可以理解的是,當完成支付后,所述過程為上述過程的逆過程。
[0064]實施例8
如圖16和圖17所示,該實施例為網球智能網架,除了采用的隔網100和使用高度ο具體為網球標準外,該實施例為基于實施例4的改進,相同的結構和技術效果在此不再贅述,以下重點描述與實施例4不同的結構及工作過程。
[0065]如圖16所示,在另一側的支桿210的支座220上設有平移裝置320,所述平移裝置320為設置在支座220底部的驅動輪機構。所述控制主機400控制所述平移裝置320和升降裝置310,控制主機400上設置的支付終端410為刷卡支付終端。
[0066]如圖17所示,當使用時間達到所述投幣量對等的時間時,所述控制主機400先向兩側升降裝置310發出指令,升降裝置310驅動上支桿211相對于下支桿212向上滑動,帶動隔網100從標準使用高度ο上升高度h。為了防止隔網100被在地面拖行而損壞,在該實施例中上升的高度h為lm。然后,再向平移裝置320發出指令,平移裝置320帶動所在側支座220向另一側支座220移動。可以理解的是,當完成支付后,所述過程為上述過程的逆過程。
[0067]上述附圖中描述升降高度的說明用于且僅用于示例性說明,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的限制;顯然,本專利的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發明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凡在本專利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球類智能網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球類運動的隔網(100); 設置在所述隔網(100)兩側用于支撐隔網(100)的支架(200),用于支撐隔網(100)自動升降或卷繞或收納; 控制所述支架(200)支撐隔網(100)升降的升降裝置(310)或控制支架(200)移動收納隔網(100)的平移裝置(320)或控制支架(200)卷繞隔網(100)的卷繞裝置(330); 根據內嵌智能系統自動控制所述升降裝置(310)或平移裝置(320)或卷繞裝置(330)的控制主機(400)。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球類智能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主機(400)設有支付終端(410),控制主機(400)根據支付終端(410)的支付信息自動同時控制所述升降裝置(310)或平移裝置(320)或卷繞裝置(330)。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球類智能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終端(410)為投幣支付裝置或刷卡裝置或網絡支付模塊中的一種或多種。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球類智能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裝置(310)控制隔網(100 )在標準使用高度的土 50%的區間內升降。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球類智能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球類智能網架為羽毛球網架,所述升降裝置(310)控制隔網(100)在標準使用高度至少向上升起5cm,至多向上升起lm。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球類智能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裝置(310)控制隔網(100)在標準使用高度向上升起的幅度在10~30cm之間。7.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球類智能網架,其特征在于在設有升降裝置(310)的智能網架結構中,所述支架(200)包括支撐隔網(100)的支桿(210)和支撐支桿(210)下端的支座(220),至少一側支架(200)還包括驅動支桿(210)繞支座(220)轉動的轉動裝置(230),所述控制主機(400)根據內嵌智能系統自動控制所述轉動裝置(230)。8.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球類智能網架,其特征在于在設有升降裝置(310)或卷繞裝置(330)的智能網架結構中,還同時設有所述平移裝置(320)。9.一種采用上述權利要求所述球類智能網架的自動化管理球場,其特征在球場區域內分布有多個球類智能網架和計算機后臺控制平臺(500),所述多個球類智能網架的多個控制主機(400)通過有線或無線方式連接所述計算機后臺控制平臺(500)。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自動化管理球場,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多個用于管理或查看或預約所述球類智能網架的遠程應用終端(600),所述遠程應用終端(600)通過無線網絡連接所述計算機后臺控制平臺(500)。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涉及運動器材領域的一種球類智能網架及采用該網架的自動化管理球場,避免了現有的人工管理球場模式的繁瑣性,實現了球場管理的自動化及智能化。本發明的球類智能網架包括:設置在隔網兩側用于支撐隔網的支架,控制支架支撐隔網升降的升降裝置或控制支架卷繞隔網的卷繞裝置或控制支架移動收納隔網的平移裝置,以及內嵌智能系統的控制主機。本發明還公開了基于上述球類智能網架的自動化管理球場,包括多個球類智能網架和遠程應用終端,以及計算機后臺控制平臺。遠程應用終端以及球類智能網架的控制主機通過有線或無線方式連接計算機后臺控制平臺。
【IPC分類】A63B61/02, A63B61/04, A63C19/00
【公開號】CN105169672
【申請號】
【發明人】吳小芬
【申請人】吳小芬
【公開日】2015年12月23日
【申請日】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