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時,可以將蓋體蓋合用于存放象棋,在下象棋時只需將蓋體打開即可;兩個第一側板可以分別拆卸下來在進行組裝成帶有上端面和下端面的小板凳,兩個第二側板同樣可以進行相同的操作組裝成另一個小板凳,方便下棋者坐下,在兩個第一板體的內側面上可以設置與兩組第一連桿配合的盲孔,使得兩個第一側板通過兩組第一連桿進行插接,對兩個第一側板和兩個第二側板都起到固定作用;容置槽設置在底面上,可以用來放置一些物品,比方說手機、水杯或者收音機等,綜上所述,本方案中提供的便攜式棋桌,結構緊湊,方便拆卸和使用,且功能齊全,可以為使用者提供象棋盤、凳子和置物袋的多重功能。
[0044]如圖1所示,一個實施方案中,還包括:
[0045]門14,其設置在一個第一側板或者一個第二側板的中部。
[0046]在上述方案中,設置一個門,可以方便取放第二容置槽內的物品。
[0047]如圖3所示,一個實施方案中,還包括:
[0048]卡扣,其延伸設置在所述支腿內,所述卡扣包括設置在中部的卡框11和設置在卡框兩端的固定彈簧12,所述卡框的寬度大于固定彈簧的直徑,且所述卡框的兩端延伸出所述支腿的側壁;
[0049]開口槽,其設置在所述第一側板或者第二側板的周壁上,且所述卡框的一端可拆卸的插入所述開口槽內。
[0050]在上述方案中,在支腿的內部有一個空腔13,空腔的寬度要大于固定彈簧的直徑且小于卡框的寬度,以便在將卡框的一端從開口槽內拉出時,空腔可以為固定彈簧發生一定形變提供足夠的空間。
[0051 ] 一個實施方案中,還包括:
[0052]背帶6,其兩端分別設置在所述第一容置槽的外側壁上。
[0053]在上述方案中,背帶設置為使用者更方便的攜帶便攜式棋桌。
[0054]一個實施方案中,所述兩組第一連桿之間的距離為所述側板的高度的5/6。
[0055]在上述方案中,兩個第一連桿之間的距離足夠大,才能夠保證兩個第一側板拼接成的小板凳有足夠的穩定度,以方便人們使用。
[0056]一個實施方案中,所述兩組第二連桿之間的距離為側板的高度的2/3。
[0057]在上述方案中,兩個第二連桿之間的距離足夠大,才能夠保證兩個第二側板拼接成的小板凳有足夠的穩定度,以方便人們使用;同時,又不與第一連桿發生接觸,不方便組裝。
[0058]一個實施方案中,所述第二容置槽的高度為側板高度的1/3。
[0059]在上述方案中,第二容置槽的只需要有一個較低的高度,有一定的收納作用即可,如果第二容置槽的高度過高,反而影響使用者取放物品。
[0060]一個實施方案中,所述容置槽的開口寬度小于兩組第一連桿或兩組第二連桿長度的 1/2。
[0061]—個實施方案中,任一組所述第一連桿或任一組所述第二連桿均包括兩個處于同一水平面的桿體,且處于同一水平面的桿體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第一側板寬度或者所述第二側板寬度的1/2。
[0062]在上述方案中,同樣為了保證兩組第一連桿在兩個第一側板內側的支撐點分布均勻,且靠近兩個第一側板的邊沿,保證組成的小板凳有足夠的穩定度,以方便人們使用。
[0063]如圖3所示,一個實施方案中,每一個支腿內自上向下依次設置兩個卡扣,設置在上端的卡扣11與所述第一側板上的開口槽相互配合;設置在下端的卡扣14與所述第二側板上的開口槽相互配合。
[0064]盡管本發明的實施方案已公開如上,但其并不僅僅限于說明書和實施方式中所列運用,它完全可以被適用于各種適合本發明的領域,對于熟悉本領域的人員而言,可容易地實現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離權利要求及等同范圍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發明并不限于特定的細節和這里示出與描述的圖例。
【主權項】
1.便攜式象棋桌,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體,其為一帶有桌面和底面的矩形架體,所述桌面和所述底面之間由設置在轉角處的四個支腿支撐,四個支腿與桌面的邊沿以及底面的邊沿分別圍合形成四個矩形框,且在四個支腿之間形成一個容置空間,桌面上形成有象棋棋盤; 第一容置槽,其為由所述桌面的四個邊沿向上延伸圍合形成; 蓋體,其可啟閉的設置在所述第一容置槽上; 四個側板,其分別可拆卸的扣設在所述四個矩形框內,且相互對應設置的兩個第一側板之間通過平行設置的兩組第一連桿可拆卸的設置,另外兩個第二側板之間由相互平行設置的兩組第二連桿可拆卸的設置,兩組第一連桿和兩組第二連桿之間不接觸,所述兩組第一連桿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側板的高度的2/3,所述兩組第二連桿之間的距離大于側板的高度的1/2;以及 第二容置槽,其開口朝上設置在所述底面上,所述容置槽的高度大于側板高度的1/4,所述容置槽的開口寬度小于兩組第一連桿或兩組第二連桿長度的2/3。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象棋桌,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門,其設置在一個第一側板或者一個第二側板的中部。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象棋桌,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卡扣,其延伸設置在所述支腿內,所述卡扣包括設置在中部的卡框和設置在卡框兩端的固定彈簧,所述卡框的寬度大于固定彈簧的直徑,且所述卡框的兩端延伸出所述支腿的側壁; 開口槽,其設置在所述第一側板或者第二側板的周壁上,且所述卡框的一端可拆卸的插入所述開口槽內。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象棋桌,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背帶,其兩端分別設置在所述第一容置槽的外側壁上。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象棋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兩組第一連桿之間的距離為所述側板的高度的5/6。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象棋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兩組第二連桿之間的距離為側板的高度的2/3。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象棋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槽的高度為側板高度的I/3。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象棋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槽的開口寬度小于兩組第一連桿或兩組第二連桿長度的I /2。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象棋桌,其特征在于,任一組所述第一連桿或任一組所述第二連桿均包括兩個處于同一水平面的桿體,且處于同一水平面的桿體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第一側板寬度或者所述第二側板寬度的1/2。10.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式象棋桌,其特征在于,每一個支腿內自上向下依次設置兩個卡扣,設置在上端的卡扣與所述第一側板上的開口槽相互配合;設置在下端的卡扣與所述第二側板上的開口槽相互配合。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便攜式象棋桌,包括:本體,其為一帶有桌面和底面的矩形架體,所述桌面和所述底面之間由設置在轉角處的四個支腿支撐,桌面上形成有象棋棋盤;第一容置槽,其為由所述桌面的四個邊沿向上延伸圍合形成;蓋體,其可啟閉的設置在所述第一容置槽上;四個側板,其包括相互對應設置的兩個第一側板和兩個第二側板;以及第二容置槽,其開口朝上設置在所述底面上。本發明提供的便攜式象棋桌結構緊湊,方便拆卸和使用,且功能齊全,可以為使用者提供象棋盤、凳子和置物袋的多重功能。
【IPC分類】A47B25/00, A63F3/02
【公開號】CN105640037
【申請號】
【發明人】林大為
【申請人】林大為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