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發動機控制器GXl8用于對發動機的監控及控制,AMT控制器GXl7用于對變速器和離合器的監控和控制,電池管理系統GX16用于對動力電池GX06的監控和控制,雙電機控制器GXO8實現對主電機GXO4和副電機GXO5的監控和控制,發動機控制器GX18、AMT控制器GX17、電池管理系統GX16和雙電機控制器GX08均與整車控制器GX19進行通信,由整車控制器GX19實現對發動機控制器GX18、AMT控制器GX17、電池管理系統GX16和雙電機控制器GX08的協調控制。
[0027]如圖2所示,本發明中所提供的雙電機混合動力汽車在行駛過程中動力電池故障的跛行控制方法的具體步驟如下:
[0028]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電池管理系統GX16監測動力電池GX06狀態并上報給整車控制器GX19,整車控制器GX19根據上報的動力電池GX06狀態信息,判斷動力電池GX06是否存在故障趨勢或已經故障不可用;當動力電池GX06由于某種原因導致許用功率逐漸降低至能夠滿足發動機起動需求的最小許用功率且無恢復趨勢時,認為電池存在故障趨勢;當動力電池GX06由于某種原因(如通信中斷等)導致瞬間不可用且無恢復趨勢時,認為動力電池GX06已經故障不可用;
[0029]若動力電池GX06存在故障趨勢且發動機GXOl未起動,則發動機GXOl通過正常起動方式起動,即動力電池GX06提供電能,利用副電機GX05起動發動機GXOl;發動機GXOl起動成功后立即關斷電池繼電器GX07,以發動機GXOl單獨驅動模式繼續跛行行駛;若發動機GXOl反復啟動三次均不成功則整車進入安全模式;所述的安全模式為電池繼電器GX07斷開,雙電機均不再工作,同時發動機停機,整車不響應駕駛員的加速踏板需求,整車只能通過滑行或制動停車。
[0030]若動力電池GX06存在故障趨勢或已經故障不可用,而發動機GXOl已起動,則立即關斷電池繼電器GX07,以發動機GXOl單獨驅動模式繼續跛行行駛。
[0031]若動力電池GX06已經故障不可用且發動機GXOl未起動,則立即關斷電池繼電器GX07,然后發動機GXOI通過非正常起動方式起動,非正常方式起動方式包括非正常起動方式一和非正常起動方式二兩種方式;其中,非正常起動方式一指主電機GX04回收車輛動能,并傳遞給副電機GX05起動發動機GXOl的方式;非正常起動方式二是指利用車輛慣性,通過離合器GX02滑磨起動發動機的方式。
[0032]I)當車速高于能夠利用主電機GX04回收的動能起動發動機GXOl的最低車速值時使用非正常方式一起動發動機GXOl,若發動機GXOl起動成功,則以發動機GXOl單獨驅動模式繼續跋行行駛;若發動機GXOl反復啟動三次均不成功則整車進入安全模式;
[0033]2)當車速低于能夠利用主電機GX04回收的動能起動發動機GXOl的最低車速值時使用非正常方式二起動發動機GXOl;若發動機GXOl起動成功,則以發動機GXOl單獨驅動模式繼續跛行行駛;若發動機GXOl啟動不成功則立即使整車進入安全模式。
【主權項】
1.一種雙電機混合動力汽車在行駛過程中動力電池故障的跛行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主要部件如下:發動機(GXOl)、離合器(GX02)、變速器(GX03)、主電機(GX04)、副電機(GX05)、動力電池(GX06)、電池繼電器(GX07)、雙電機控制器(GX08)、電池管理系統(GX16)、AMT控制器(GX17)、發動機控制器(GX18)和整車控制器(GX19),其中,第一動力源為發動機(GXOl),第二動力源為主電機(GX04),發動機(GXOl)和主電機(GX04)均可獨立驅動車輛行駛; 發動機(GXOl)—端與副電機(GX05)相連,副電機(GX05)受雙電機控制器(GX08)控制,用以起動發動機(GXOl)和發電;發動機(GXOl)另一端通過離合器(GX02)與變速箱(GX03)相連,變速箱(GX03)輸出軸與主電機(GX04)輸出軸相連;所述主電機(GX04)具備制動能量回收、行車助力和換擋助力功能; 動力電池(GX06)給主電機(GX04)和副電機(GX05)提供電能,電池繼電器(GX07)用于控制動力電池(GX06)的電能輸出; 發動機控制器(GX18)用于對發動機的監控及控制,AMT控制器(GX17)用于對變速器和離合器的監控和控制,電池管理系統(GX16)用于對動力電池(GX06)的監控和控制,雙電機控制器(GX08)實現對主電機(GX04)和副電機(GX05)的監控和控制,發動機控制器(GX18)、AMT控制器(GX17)、電池管理系統(GX16)和雙電機控制器(GX08)均與整車控制器(GX19)進行通信,由整車控制器(GX19)實現對發動機控制器(GX18)、AMT控制器(GX17)、電池管理系統(GX16)和雙電機控制器(GX08)的協調控制。2.—種權利要求1所述電池故障的跛行控制系統的控制方法,具體如下: 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電池管理系統(GX16)監測動力電池(GX06)狀態并上報給整車控制器(GX19),整車控制器(GX19)根據上報的動力電池(GX06)狀態信息,判斷動力電池(GX06)是否存在故障趨勢或已經故障不可用;當動力電池(GX06)由于某種原因導致許用功率逐漸降低至能夠滿足發動機起動需求的最小許用功率且無恢復趨勢時,認為電池存在故障趨勢;當動力電池(GX06)由于某種原因(如通信中斷等)導致瞬間不可用且無恢復趨勢時,認為動力電池(GX06)已經故障不可用; 若動力電池(GX06)存在故障趨勢且發動機(GXOl)未起動,則發動機(GXOl)通過正常起動方式起動,即動力電池(GX06)提供電能,利用副電機(GXO5)起動發動機(GXOI);發動機(GXOl)起動成功后立即關斷電池繼電器(GX07),以發動機(GXOl)單獨驅動模式繼續跛行行駛;若發動機(GXOl)反復啟動三次均不成功則整車進入安全模式;所述的安全模式為電池繼電器(GX07)斷開,雙電機均不再工作,同時發動機停機,整車不響應駕駛員的加速踏板需求,整車只能通過滑行或制動停車; 若動力電池(GX06)存在故障趨勢或已經故障不可用,而發動機(GXOl)已起動,則立即關斷電池繼電器(GX07),以發動機(GXOl)單獨驅動模式繼續跛行行駛; 若動力電池(GX06)已經故障不可用且發動機(GXOl)未起動,則立即關斷電池繼電器(GX07),然后發動機(GXOl)通過非正常起動方式起動,非正常方式起動方式包括非正常起動方式一和非正常起動方式二兩種方式;其中,非正常起動方式一指主電機(GX04)回收車輛動能,并傳遞給副電機(GX05)起動發動機(GXOl)的方式;非正常起動方式二是指利用車輛慣性,通過離合器(GX02)滑磨起動發動機的方式: I)當車速高于能夠利用主電機(GX04)回收的動能起動發動機(GXOI)的最低車速值時使用非正常方式一起動發動機(GXOl),若發動機(GXOl)起動成功,則以發動機(GXOl)單獨驅動模式繼續跛行行駛;若發動機(GX01)反復啟動三次均不成功則整車進入安全模式; 2)當車速低于能夠利用主電機(GX04)回收的動能起動發動機(GXOl)的最低車速值時使用非正常方式二起動發動機(GXOl);若發動機(GXOl)起動成功,則以發動機(GXOl)單獨驅動模式繼續跛行行駛;若發動機(GXOl)啟動不成功則立即使整車進入安全模式。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雙電機混合動力汽車在行駛過程中動力電池故障的跛行控制系統及方法,本發明屬于新能源汽車領域,目前所提出的一些動力電池故障的跛行控制方法沒有針對的雙電機混合動力汽車的,而且多數的方法也是僅通過單一途徑解決跛行問題,很多情況下車輛通過其他途徑仍能夠恢復啟動狀態,本發明針對雙電機混合動力汽車給出了一種雙電機混合動力汽車在行駛過程中動力電池故障的跛行控制系統。實現了在動力電池故障的情況下,最大可能的通過最有效的途徑啟動發動機或主電機驅動跛行,以保障駕駛員人身財產安全。
【IPC分類】B60W10/26, B60W20/50, B60W10/02, B60W10/06, B60W20/10, B60W10/08, B60W10/10
【公開號】CN105644547
【申請號】
【發明人】王光平, 趙子亮, 張強, 甘自學
【申請人】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