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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的制作方法_2

文檔序號:9879071閱讀:來源:國知局
,所述兩種工作模式為熄滅模式和閃爍模式,其中閃爍模式可以更有效地提供燈光警示,提高安全性,當然也可以還有常亮等其他模式,在本實施例中優選熄滅模式和閃爍模式兩種模式。
[0030]如圖3所示,作為進一步改進,LED發光警示裝置插入插口11中安裝后,可以再通過螺絲6將其外殼與輪架2固定,
如圖4和圖5所示,作為進一步改進,所述承重板I的后側部設有照明裝置7,在本實施例中,照明裝置為LED手電筒,其通過設在承重板I后側部的圓形插口 12插入與承重板I中固定,照明部分朝外,其中LED手電筒與圓形插口 12為過盈連接,LED手電筒能從圓形插口 12中取出單獨使用,為了實現更好的照明效果,在本實施例中,LED手電筒的數量為兩支,分別設在承重板I后側部的左、右兩邊,高光效的LED手電筒可以照亮50米以上的距離,能為使用者提供足夠的照明燈光。
[0031]如圖6和圖7所示,作為進一步改進,在承重板I的承重面上設有一向下沉的儲物槽8,該儲物槽8可以放置購物袋10或其他一些小工具,人們在商場購物時可以將購物袋10拿出使用,用購物袋10裝住購買的日常用品以便收納,然后放在承重板I上進行運輸。
[0032]在儲物槽8的開口處還設有蓋板9,蓋板9能打開和蓋合開口,在蓋板9面向儲物槽8的一面貼有警示三角標志反光膜91,可以反射照向三角標志反光膜的燈光,向照射物提供燈光警示,其中蓋板9相對承重板I向上轉動翻開90度且此時貼有警示三角標志反光膜91朝向承重板正前方。
[0033]實施例2
如圖8所示,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發光警示裝置5設置在承重板總成的承重板I的承重面上,該承重面上設有能容納發光警示裝置的凹槽13,發光警示裝置5收納在凹槽13中時其上表面與承重面平齊,發光警示裝置5通過設在凹槽13內的水平轉軸與承重板I連接,發光警示裝置5能以水平轉軸為軸相對承重板I向上轉動翻開90度,且發光警示裝置5相對承重板I翻轉90度時其發光部分朝向承重板I的正前方。
[0034]在本實施例中,除了發光警示裝置5的設置位置與實施例1不同,其他結構與實施例I相同。
[0035]實施例3
如圖9所示,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把手3包括左豎桿31、右豎桿32和握把33,發光警示裝置5橫向固定在左豎桿31和右豎桿32之間,且其發光部分朝向承重板I的正前方,如果發光警示裝置5的外殼長度不夠時,可以通過在左豎桿31和右豎桿32之間加設一橫梁,然后將發光警示裝置5安裝在橫梁上的方式解決。
[0036]在本實施例中,除了發光警示裝置5的設置位置與實施例1不同,其他結構與實施例I相同。
[0037]以上所述的本發明的實施方式,并不構成對本發明保護范圍的限定,任何在本發明的精神原則之內所作出的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包括有承重板總成、把手、腳輪,其中承重板總成包括承重板和輪架,腳輪通過輪架固定在承重板的底部,把手通過固定結構固定在承重板的上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發光警示裝置,其設在承重板總成或把手上,以能向過往車輛提供燈光警示提醒。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警示裝置設置在承重板總成的承重板的前側部、后側部、左側部或右側部任一側部上。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警示裝置設置在承重板的前側部,該前側部設有插口,發光警示裝置插入插口中與承重板固定,發光部分朝外。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警示裝置設置在承重板總成的承重板的承重面上,該承重面上設有能容納發光警示裝置的凹槽,發光警示裝置通過設在凹槽內的水平轉軸與承重板連接,發光警示裝置能以水平轉軸為軸相對承重板向上轉動翻開90度,且發光警示裝置相對承重板翻轉90度時其發光部分朝向承重板的正前方。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包括左豎桿、右豎桿和握把,發光警示裝置固定在左豎桿和右豎桿之間,且其發光部分朝向承重板的正前方。6.根據權利要求1到5任一項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警示裝置為LED發光警示裝置,其包括外殼、控制按鈕、電路板、LED燈和電池,所述控制按鈕、LED燈、電路板和電池均容置在所述外殼內,所述LED燈設置在電路板上,所述電路板與電池電連接,所述控制按鈕設置在電路板上并通過外殼上的開口露出,該控制按鈕控制所述LED燈在兩種工作模式下工作,所述兩種工作模式為熄滅模式和閃爍模式。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板的后側部設有照明裝置。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為LED手電筒,其通過設在承重板后側部的圓形插口插入與承重板固定,照明部分朝夕卜,其中LED手電筒與圓形插口為過盈連接,LED手電筒能從圓形插口中取出單獨使用。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板的承重面上設有一向下沉的儲物槽,在儲物槽的開口處設有蓋板,蓋板能打開和蓋合開口,在蓋板面向儲物槽的一面貼有警示三角標志反光膜。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板的左側部和右側部上貼有反光膜。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包括有承重板總成、把手、腳輪,其中承重板總成包括承重板和輪架,腳輪通過輪架固定在承重板的底部,把手通過固定結構固定在承重板的上部,還包括有發光警示裝置,其設在承重板總成或把手上,以能向過往車輛提供燈光警示提醒。本發明的優點在于,可以為過往的車輛提供燈光警信號;設置有照明裝置,使得本發明為過往車輛提供燈光警示的同時,還可以為故障車輛提供照明,方便維修;在承重板上還設置了一張可以翻轉的貼有三角標志反光膜的蓋板,可以反射汽車燈光,進一步加強燈光警示。
【IPC分類】B62B3/00, B62B5/00
【公開號】CN105644599
【申請號】
【發明人】簡世坤
【申請人】陽江市順和工業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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