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自動回轉機構驅動轉桿12回轉一定角度,即回轉至圖9和圖10示出的位置,使得在該角度位置合上鍋蓋時扣鉤機構20能夠扣合配合。又由于使轉桿12與鎖蓋13之間設置有配合間隙,使轉桿12回轉時,不能帶動鎖蓋13回轉,鎖蓋13位置不變,依然處于解鎖位置,鎖蓋13不會處于蓋牙與鍋牙鎖扣或干涉配合的狀態。這樣,操作者無需像現有技術中那樣需要回轉手柄,使得操作簡化,提高了用戶體驗。
[0039]如圖3和圖4所示,在本實施例中,轉桿12設置有卡槽122,鎖蓋13上設置有穿設在卡槽122內的受驅動柱131,卡槽122沿受驅動柱轉動方向的尺寸大于受驅動柱131的外徑,以使卡槽122的槽壁與受驅動柱131之間形成配合間隙。上述配合方式容易實現,節約成本。
[0040]如圖3和圖4所示,在本實施例中,轉桿具有旋轉中心,卡槽122具有從徑向外側的入口 1222,受驅動柱可從入口進入卡槽內。上述結構使得組裝容易,容易實現。
[0041]如圖3和圖4所示,在本實施例中,入口 1222處設置有止擋托1221,使入口 1222的寬度小于卡槽122的寬度。上述止擋托1221的設置有效地防止了組裝過程中受驅動柱131的輕易滑出。
[0042]如圖3、圖12和圖13所示,在本實施例中,受驅動柱131的上端設置有墊片132,墊片132位于轉桿12的上方,墊片132鎖擋于卡槽122的上側。上述墊片132的設置有效地防止了受驅動柱131沿豎直方向上脫離卡槽122。
[0043]如圖3和圖4所示,在本實施例中,鍋蓋10設置有與手柄11連接的轉動座15,手柄11驅動轉動座15的轉動,轉桿12連接于轉動座15 ο上述結構簡單,容易實現。如圖4所示,轉桿12為設置在轉動座15周向外側的弧形板。為了強度考慮,可以在兩者之間設置加強結構,比如加強筋。優選地,轉桿12與轉動座15為一體成型結構。
[0044]如圖6所示,在本實施例中,頂推部121和受推部21之間通過斜面配合。頂推部121設置在轉桿12的外緣處,該頂推部121為上小下大的結構,其橫截面呈三角形,也就是說頂推部121沿其轉動方向上的兩個側壁均傾斜設置。斜面配合方式使得頂推部121和受推部21之間的配合更加順暢,不容易出現卡死等問題。
[0045]如圖11所示,在本實施例中,扣鉤機構20還包括杠桿,杠桿的中部固定于鍋蓋內,受推部21設置于杠桿的一端,杠桿的相反另一端設置有與鍋體配合的鉤體。在本實施例中,杠桿為折彎桿,轉軸設置在折彎桿的折彎處。該杠桿的鉤體由上至下穿過鍋蓋與鍋體配合。杠桿的轉軸上設置有扭簧,使得扣鉤機構20在自由狀態下處于能夠與鍋體扣合的狀態。當扣鉤機構20的受推部21在外力作用下上翹時,扣鉤機構20解鎖。在本實施例中,頂推部121能夠翹起受推部21實現扣鉤機構20解鎖。
[0046]如圖8和圖11所示,在本實施例中,自動回轉機構包括推桿31及套設在推桿31上的回位彈簧32,推桿31的一端與轉桿12驅動配合。當操作者轉動手柄11帶動轉桿12轉動時,轉桿12遠離頂推部121的一端會推動推桿31,回位彈簧32被壓縮。圖8中的回位彈簧32被壓縮。
[0047]如圖8和圖11所示,在本實施例中,回位彈簧32的一端與鍋蓋10上固定的彈簧座33配合,回位彈簧32的另一端與推桿31的推頭配合。具體地,推桿31包括桿體和推頭,推頭的徑向尺寸大于桿體的直徑,使桿體遠離推頭的一端穿出彈簧座33通過開口銷等固定件固定,將回位彈簧32裝配在推頭和彈簧座33之間。
[0048]如圖12和圖13所示,在本實施例中,鍋蓋還設置內襯14和面蓋,鎖蓋13可轉動地設置在內襯14遠離面蓋的一側,內襯14上設置有弧形孔,鎖蓋13上的受驅動柱131可移動地穿設在弧形孔內。如圖12所示,弧形孔的一端設置有擴孔,受驅動柱131通過擴孔穿過內襯14并將兩者組裝到一起。
[0049]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電壓力鍋,其包括鍋體及蓋合于所述鍋體上的鍋蓋(10), 所述鍋蓋(10)與所述鍋體的一側設置有自開轉動機構,使所述鍋蓋(10)與所述鍋體能夠轉動配合且具有自動轉動打開的趨勢; 所述鍋蓋(10)與所述鍋體的相對另一側設有扣鉤機構(20),在轉動所述鍋蓋(10)蓋合于所述鍋體上時,扣鉤機構(20)將所述鍋蓋(10)與所述鍋體扣合一起,從而防止所述鍋蓋(10)被所述自開轉動機構打開; 所述鍋蓋(10)設置有手柄(11)、與手柄(11)聯動的轉桿(12)、及由轉桿(12)驅動的鎖蓋(13),所述鎖蓋(13)上設置有蓋牙,所述鍋體上設置有鍋牙,轉動所述鍋蓋(10)蓋合于所述鍋體上后,轉動所述手柄(11),可帶動所述鎖蓋(13)來回轉動實現所述蓋牙與所述鍋牙的鎖扣與解鎖; 所述轉桿(12)設有頂推部(121),所述扣鉤機構(20)設有與所述轉桿(12)的頂推部(121)作用的受推部(21),且所述轉桿(12)轉動打開所述鎖蓋(13)時,所述頂推部(121)推動所述受推部(21),從而使所述扣鉤機構(20)解除配合; 其特征在于: 所述蓋牙和鍋牙的位置與所述頂推部(121)和受推部(21)的位置協調,使在轉動手柄(11)解鎖過程中,在蓋牙脫離鍋牙之前,所述頂推部(121)與受推部(21)配合,扣鉤機構(20)解除配合; 在所述蓋牙脫離所述鍋牙后,所述頂推部(121)與所述受推部(21)繼續配合,所述扣鉤機構(20)保持解除配合狀態,此時所述鍋蓋(10)在所述自開轉動機構的作用下被打開; 所述鍋蓋(10)設置有自動回轉機構,在釋放所述手柄(II)后,所述自動回轉機構驅動所述轉桿(12)回轉一定角度,此角度位置合上所述鍋蓋時,所述頂推部(121)與所述受推部(21)不會配合,使所述扣鉤機構(20)能夠扣合配合; 所述轉桿(12)與鎖蓋(13)之間設置有配合間隙,使所述轉桿(12)回轉時,不能帶動所述鎖蓋(13)回轉至所述蓋牙與所述鍋牙鎖扣或干涉配合的狀態。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桿(12)設置有卡槽(122),所述鎖蓋(13)上設置有穿設在所述卡槽(122)內的受驅動柱(131),所述卡槽(122)沿所述受驅動柱轉動方向的尺寸大于所述受驅動柱(131)的外徑,以使所述卡槽(122)的槽壁與所述受驅動柱(131)之間形成所述配合間隙。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桿具有旋轉中心,所述卡槽(122)具有從徑向外側的入口(1222),所述受驅動柱可從所述入口進入所述卡槽內。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口(1222)處設置有止擋托(1221),使所述入口( 1222)的寬度小于所述卡槽(122)的寬度。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受驅動柱(131)的上端設置有墊片(132),所述墊片(132)位于所述轉桿(12)的上方,所述墊片(132)鎖擋于所述卡槽(122)的上側。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鍋蓋(10)設置有與所述手柄(11)連接的轉動座(15),所述手柄驅動所述轉動座的轉動,所述轉桿(12)連接于所述轉動座(15)。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推部(121)和所述受推部(21)之間通過斜面配合。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扣鉤機構還包括杠桿,所述杠桿的中部固定于所述鍋蓋內,所述受推部(21)設置于所述杠桿的一端,所述杠桿的相反另一端設置有與所述鍋體配合的鉤體。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回轉機構包括推桿(31)及套設在所述推桿(31)上的回位彈簧(32),所述推桿(31)的一端與所述轉桿(12)驅動配合。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回位彈簧(32)的一端與鍋蓋(10)上固定的彈簧座(33)配合,所述回位彈簧(32)的另一端與所述推桿(31)的推頭配合。11.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鍋蓋還設置內襯(14)和面蓋,所述鎖蓋(13)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內襯(14)遠離所述面蓋的一側,所述內襯(14)上設置有弧形孔,所述鎖蓋(13)上的所述受驅動柱(131)可移動地穿設在所述弧形孔內。
【專利摘要】一種電壓力鍋,其包括鍋體、及蓋合于鍋體上的鍋蓋,鍋蓋與鍋體的一側設置有自開轉動機構;鍋蓋與鍋體的相對另一側設有扣鉤機構;鍋蓋設置有手柄、與手柄聯動的轉桿、及由轉桿驅動的鎖蓋,鎖蓋上設置有蓋牙,鍋體上設置有鍋牙;轉桿設有頂推部,扣鉤機構設有受推部;蓋牙和鍋牙的位置與頂推部和受推部的位置協調,使在轉動手柄解鎖過程中,在蓋牙脫離鍋牙之前,頂推部與受推部配合,扣鉤機構解除配合;鍋蓋設置有自動回轉機構;轉桿與鎖蓋之間設置有配合間隙,使轉桿回轉時,不能帶動鎖蓋回轉至蓋牙與鍋牙鎖扣或干涉配合的狀態。本申請的技術方案有效地解決了現有技術中的鍋蓋開蓋操作繁瑣的問題。
【IPC分類】A47J27/08
【公開號】CN205285997
【申請號】
【發明人】陳巍, 楊飛鵬, 王洪元, 王亞健
【申請人】浙江紹興蘇泊爾生活電器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