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連接的第一拉桿10,頂端與第二回轉體保持外殼外壁活動連接的第二拉桿U,與第一拉桿和第二拉桿底端均活動連接并且套于支撐桿外部的套管2,以及設置于第一回轉體保持外殼和第二回轉體保持外殼相連處的復位裝置13。當設置了分合裝置時,回轉體保持外殼則不直接與支撐桿相連,而是通過第一拉桿和第二拉桿與套在支撐桿外部的套管相連(相當于間接與支撐桿相連)。
[0030]通過設置分合裝置,在需要將回轉體保持外殼打開時,只需向下移動套管,也就是保持支撐桿不動,使套管向下運動,由于第一拉桿和第二拉桿與套管和回轉體保持外殼均活動相連,這樣套管則會帶動第一拉桿和第二拉桿向下移動,則會帶動第一回轉體保持外殼和第二回轉體保持外殼相對鉸接點向外旋轉,從而打開,而設置于第一回轉體保持外殼和第二回轉體保持外殼內的第一回轉體和第二回轉體也會隨之打開。當需要閉合時,只需松開套管,也就是不對其向下施力,這時復位裝置會帶動第一回轉體保持外殼和第二回轉體保持外殼向內旋轉,從而實現閉合。
[0031 ]作為一種優選,所述復位裝置為彈性夾子,該彈性夾子的兩端分別固定在第一回轉體保持外殼和第二回轉體保持外殼上,而彈性夾子的中心固定在第一回轉體保持外殼和第二回轉體保持外殼的鉸接點。具體地,可在第一回轉體保持外殼和第二回轉體保持外殼上設置兩個固定柱進行固定彈性夾子的兩端,而彈性夾子的中部則可直接固定在第一回轉體保持外殼和第二回轉體保持外殼的鉸接點,在此可通過銷軸將第一回轉體保持外殼和第二回轉體保持外殼進行相連,彈性夾子的中部則固定在銷軸端部。
[0032]為了能夠方便使回轉體在除塵后能夠較快的回復到初始位置,方便將回轉體保持外殼打開,從燈管上取下。本實用新型還包括回位裝置,該回位裝置包括回轉體嚙合的第二齒輪6,以及固定于回轉體保持外殼外壁上并與第二齒輪相連的第二驅動電機5。作為另一種優選,在回轉體外壁上留有一處未設置鋸齒,且該未設鋸齒的部分寬度與第二齒輪相匹配,值得說明的,能夠將回轉體保持外殼和回轉體打開時(具體就是兩個回轉體的連接點與兩個回轉體保持外殼的連接點處于同軸心狀態),第二齒輪正好與未設鋸齒的部分相接觸(也就是此時第二齒輪與回轉體并未處于嚙合狀態),當第一齒輪帶動回轉體旋轉后,需要使回轉體旋轉到初始位置時,可通過第二齒輪的旋轉使回轉體隨其旋轉,當未設鋸齒的部分與第二齒輪相接觸后,由于沒有鋸齒的嚙合,回轉體則不會再運動,此時即可使得回轉體旋轉到初始位置,即將回轉體保持外殼打開,然后將其從燈管上取下即可。
[0033]為了方便收集除塵過程的灰塵,本實用新型還包括位于回轉裝置下方用于收集灰塵的漏斗3。另外,還可在漏斗一側連接吸塵器。
[0034]當本實用新型包括回轉裝置、直桿、分合裝置、回位裝置和漏斗時,其實施過程如下:將除塵頭部舉放到燈管一端的位置,用力拉動套管向下運動,使兩個回轉體及兩個回轉體保持外殼分別進行分開,把燈管放入回轉體內,松開套管,由于彈性夾子作用,兩回轉體及其保持外殼合并,毛刷把燈管進行包裹,然后輕輕拉動套管,使直桿相對套管向上移動,第一齒輪與回轉體外表面上的齒進行嗤合。此時打開第一驅動電機電源使第一齒輪轉動,進而帶動回轉體在回轉體保持外殼內作回轉運動,毛刷開始對燈管進行除塵。這時,開啟吸塵器,移動除塵裝置從燈管一端到另一端后,整個燈管表面除塵結束,此時關閉第一驅動電機電源,開啟第二驅動電機電源,第二齒輪帶動回轉體在回轉體保持外殼內作一定角度的運動,使兩回轉體上的連接軸運動到最下端,此時兩回轉體上的連接軸與兩回轉體保持外殼的連接軸處于同軸線狀態,此時關閉第二驅動電機電源,用力拉動套管向下運動,使兩個回轉體及兩個回轉體保持外殼分別進行分離,把燈管移出回轉體。
[0035]按照上述實施例,便可很好地實現本實用新型。值得說明的是,基于上述結構設計的前提下,為解決同樣的技術問題,即使在本實用新型上做出的一些無實質性的改動或潤色,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的實質仍然與本實用新型一樣,故其也應當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燈管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回轉裝置和支撐桿(I);所述回轉裝置包括回轉體保持外殼,設置于回轉體保持外殼內部且能夠相對回轉體保持外殼旋轉的回轉體,設置于外殼外部并與回轉體相連的第一齒輪(8),用于固定第一齒輪并與支撐桿相連的齒輪座(9),以及與第一齒輪相連的第一驅動電機(7);所述回轉體為環形狀,在內壁設有毛刷,在外壁設有鋸齒,且與第一齒輪嚙合;所述回轉體保持外殼還與支撐桿相連。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燈管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轉體保持外殼由相互鉸接的第一回轉體保持外殼(4)和第二回轉體保持外殼(12)組成;所述回轉體由相互鉸接的第一回轉體(14)和第二回轉體(15)組成;所述第一回轉體位于第一回轉體保持外殼內,第二回轉體位于第二回轉體保持外殼內;所述第一回轉體保持外殼和第二回轉體保持外殼分別與支撐桿相連。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燈管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分合裝置,所述分合裝置包括頂端與第一回轉體保持外殼外壁活動連接的第一拉桿(10),頂端與第二回轉體保持外殼外壁活動連接的第二拉桿(11),與第一拉桿和第二拉桿底端均活動連接并且套于支撐桿外部的套管(2),以及設置于第一回轉體保持外殼和第二回轉體保持外殼相連處的復位裝置(13)。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燈管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復位裝置為彈性夾子,該彈性夾子的兩端分別固定在第一回轉體保持外殼和第二回轉體保持外殼上,而彈性夾子的中心固定在第一回轉體保持外殼和第二回轉體保持外殼的鉸接點。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燈管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回位裝置,該回位裝置包括回轉體嚙合的第二齒輪(6),以及固定于回轉體保持外殼外壁上并與第二齒輪相連的第二驅動電機(5)。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燈管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位于回轉裝置下方用于收集灰塵的漏斗(3)。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燈管除塵裝置,改善現有燈管除塵過程存在一定危險的問題。本實用新型包括回轉裝置和支撐桿;所述回轉裝置包括回轉體保持外殼,設置于回轉體保持外殼內部且能夠相對回轉體保持外殼旋轉的回轉體,設置于外殼外部并與回轉體相連的第一齒輪,用于固定第一齒輪并與支撐桿相連的齒輪座,以及與第一齒輪相連的第一驅動電機;所述回轉體為環形狀,在內壁設有毛刷,在外壁設有鋸齒,且與第一齒輪嚙合。本實用新型操作方便,避免了站在高處進行除塵,同時,避免了人直接與燈具接觸而發生觸電的危險。
【IPC分類】B08B1/04
【公開號】CN205289061
【申請號】
【發明人】陳志強, 林映武, 張旭, 咼盟飛, 李正陽, 蔡振兵
【申請人】西南交通大學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