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通過所述第一安裝部31連接不同的照明單元3。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安裝部31可以是樞孔。
[0030]上述第一連接件I包括第一連接頭11及與所述第一連接頭11連接的第一連桿12,所述第二連接件2包括第二連接頭21及與所述第二連接頭21連接的第二連桿22,所述第一連接頭11與所述第二連接頭21通過一樞軸相互樞接,所述第一連桿12或所述第二連桿22用于插入作為所述第一安裝部31的樞孔內,以使所述萬向連桿可以所述第一連桿12或第二連桿22為軸相對于所述照明單元3轉動。
[0031]上述第一連接頭11和所述第二連接頭21為半球形,所述第一連桿11和所述第二連桿22垂直于所述樞軸。
[0032]上述第一連接頭11上開設有供螺釘穿設的沉孔13,所述第二連接頭21上開設有沿所述沉孔方向延伸的盲孔23。在本實施例中,第二連接頭可以在內部形成空腔,盲孔可以是形成于空腔內的環形突柱。
[0033]上述樞軸為設于所述第一連接頭沉孔13內的螺釘4,所述第二連接頭盲孔23的內壁面設有與所述螺釘配合的螺紋結構,所述螺釘4的下端插入所述盲孔23內并與所述螺紋結構配合。用戶可以通過調節螺釘的深度,以調整第一連接件I和第二連接件2的配合緊密度,以便用戶固定或調節萬向連桿兩端照明單元3的相對位置。
[0034]上述第一連接頭11包括第一連接面14,所述第二連接頭21包括第二連接面24,所述螺釘4同時穿過所述第一連接面14和所述第二連接面24,且所述第一連接面14和第二連接面24上均對應設有齒狀突起。齒狀突起有利于當用戶調整好萬向連桿兩端照明單元3的相對位置后,在擰緊螺釘先輔助固定該相對位置。
[0035]上述照明單元3包括燈座32和設于所述燈座32內的光源33,所述第一安裝部31設于所述燈座32兩側。
[0036]上述活動燈具還包括底座5,所述照明單元3于所述燈座5下方還開設有所述第二安裝部34,所述第二安裝部34用于與所述底座5或所述萬向連桿連接。在本實施例中,第二安裝部34可以通過萬向連桿連接照明單元3或底座5,本實用新型不對第二安裝部具體連接的對象進行限定,用戶可以根據布光或燈具固定的需要自由選取連接照明單元3或是燈座5。
[0037]上述照明單元3包括橫向排列的三個LED光源。
[0038]作為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進一步改進,活動燈具的各零件的連接處還設有防水結構,示例性的,第一連接頭沉孔13處、第一連接頭11和第二連接頭21的結合處、第一安裝部31、第二安裝部34均可設置有防水墊圈,防水墊圈可以是“O”型墊圈。以提高本實用新型活動燈具的防水性能。
[0039]本實用新型通過萬向連桿連接活動燈具的若干個照明單元,萬向連桿中的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相互樞接,且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分別連接不同的照明單元,使得相連的照明單元之間可以形成各種角度,消費者通過調整照明單元之間的角度,或者通過增減照明單元的數量,可以組成多種燈具形式,在滿足消費者個人主觀能動性的基礎上,營造更適合消費者特定布光場景需求的光影效果。
[0040]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如本實用新型活動燈具的照明單元的數量不僅限于2個或3個,還可是十數個或者數十個,各照明單元的排列形式不僅限于本實施例公開的形式,照明單元上的光源的個數不僅限于3個,光源不僅限于LED光源等。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活動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若干照明單元,所述照明單元上設有第一安裝部; 至少一個萬向連桿,所述萬向連桿包括至少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件相互樞接,且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各自通過所述第一安裝部連接不同的照明單元。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活動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件包括第一連接頭及與所述第一連接頭連接的第一連桿,所述第二連接件包括第二連接頭及與所述第二連接頭連接的第二連桿,所述第一連接頭與所述第二連接頭通過一樞軸相互樞接,所述第一連桿或所述第二連桿用于插入所述第一安裝部,以使所述萬向連桿可以以所述第一連桿或第二連桿為軸相對于所述照明單元轉動。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活動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頭和所述第二連接頭為半球形,所述第一連桿和所述第二連桿垂直于所述樞軸。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活動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頭上開設有供螺釘穿設的沉孔,所述第二連接頭上開設有沿所述沉孔方向延伸的盲孔。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活動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樞軸為設于所述第一連接頭沉孔內的螺釘,所述第二連接頭盲孔的內壁面設有與所述螺釘配合的螺紋結構,所述螺釘的下端插入所述盲孔內并與所述螺紋結構配合。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活動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頭包括第一連接面,所述第二連接頭包括第二連接面,所述螺釘同時穿過所述第一連接面和所述第二連接面,且所述第一連接面和第二連接面上均對應設有齒狀突起。7.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活動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單元包括燈座和設于所述燈座內的光源,所述第一安裝部設于所述燈座兩側。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活動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燈具還包括底座,所述照明單元于所述燈座下方還開設有第二安裝部,所述第二安裝部用于與所述底座或所述萬向連桿連接。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活動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通過所述萬向連桿連接所述照明單元。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活動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單元包括橫向排列的三個LED光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領域,公開了一種活動燈具,包括:若干照明單元,所述照明單元上設有第一安裝部;至少一個萬向連桿,所述萬向連桿包括至少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件相互樞接,且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各自通過所述第一安裝部連接不同的照明單元。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活動燈具靈活多變,能滿足用戶的DIY需求,同時適應復雜的布光場景。
【IPC分類】F21Y115/10, F21S4/00, F21V21/10
【公開號】CN205299195
【申請號】
【發明人】黃權國
【申請人】黃權國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