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棉纖維長度的增加的制作方法
棉纖維長度的增加
背景技術:
本發明涉及施用兩種植物生長調節劑的混合物對棉纖維質量產生 有益作用來生產具有增加的纖維長度的棉纖維的方法。
發明概述
本發明涉及使用兩種植物生長調節劑的組合來生產具有改善的纖 維特性如增加的纖維長度的棉纖維的方法。
附圖簡述
圖1是圖解說明了棉纖維長度相對于不同類型和用量的植物生長 調節劑的施用。
圖2是圖解說明了棉纖維長度相對于不同類型和用量的植物生長 調節劑的施用。
發明詳述
人們總是希望提高農產品如棉花,關于產量的數量水平,和質量 水平。在棉花的情況下,有利的是,能夠不僅縮短生長,以便增加早 熟性的收獲,而且在具有增加纖維長度的纖維生產的數量和質量上提 供有益作用。棉花是重要而有價值的大田作物。棉花種植者的持續目 標,是將在使用的土地上生產的纖維的數量和質量最大化,以及為動 物和人類供應纖維、油和糧食。為了實現該目標,棉花種植者必須選 擇可以幫助他們實現該目標的植物生長調節劑。
Szoeke的美國專利號5478796中表明,特征為包括縮節胺 (mepiquat chloride)和環丙酸酰胺(cyclani 1 ide )的混合物的組 合物,對棉花具有生長調節作用。Szoeke描述了縮短生長以便增加早熟性收獲的對棉花的作用,同時在纖維生產的產量上提供有益影響。 用縮節胺和環丙酸酰胺的組合處理的地塊中的棉花生長在尺寸上可測
量地減少。Szoeke描述了 "著眼于縮短植物的生長并提高產量"(第 l欄,第14-15行)的處理方法和組合物。雖然Szoeke的目標是"縮 短生長以增加早熟性收獲,而在纖維生產的數量和質量產生提供有益 的作用(第l欄,第37-39行),Szoeke僅觀察并描述了棉花總產量 的增加,但他從來沒有從棉纖維長度的增加方面觀察到棉纖維整體質 量的增加。在某些施用量下,已觀察到纖維長度增加并在此處描迷。
兩種植物生長調節劑,縮節胺和環丙酸酰胺的組合以某個范圍和 施用量的施用,產生了意想不到的棉纖維長度增加。這些植物生長調 節劑具有多種作用模式。存在兩種導致棉林生長的主要激素植物生 長素和赤霉酸。這兩種活性成分的聯合施用抑制了植物生長素的運輸 和赤霉酸的合成。這有利于縮短棉林的結間段。通過縮短各個冠檐間 的結間段,可以防止棉林變高,但也意外地增加了纖維長度,為農民 提供整體質量更佳的棉纖維。
所述組合物的第一種成分是已知為環丙酸酰胺的環丙基丙二酰 苯胺酸(cyclopropylmalo畫ilic )的衍生物,或l- ( N- ( 2, 4-二氯 苯基)氨基甲酰基)環丙烷羧酸或其銨鹽、烷基銨鹽、聚烷基銨鹽、 羥基烷基銨鹽、或聚(羥烷基)銨鹽或堿金屬或堿土金屬鹽類,或sj 選擇地為其酯類。
該組合物的第二種成分是縮節胺,也稱為曱基哌啶的氯化物1 , 1 -二甲基哌啶氯化物,并被農民廣泛用于處理棉花。這種化合物具有縮 短植物生長的效果。已知這種化合物抑制赤霉酸的合成。因此作用方 式不包括在植物中形成乙烯。而且,很明顯,其他為季銨鹽的甲基哌 啶鹽類構成本發明的一部分。
為了增加纖維長度,環丙酸酰胺和縮節胺的比例以重量計為1:1 至1:10,優選1:4。環丙酸酰胺的優選濃度為0. 184英鎊每加侖(即 22克活性成分/升),至于縮節胺,濃度為0. 736磅每加侖(即88克 總活性成分/升),連同工業中常用的標準惰性成分。在單次施用中,施用量通常在每英畝1-3盎司以上述列舉的濃度 的配制產品的范圍內(即約相當于8至25克活性成分的混合物/公頃), 所述范圍可低至0. 5盎司/英畝(相當于4克總活性成分的混合物/公 項),并可高達8盎司/英畝(即約相當于64克總活性成分的混合物/ 公項),或者通過多次施用,施用量為25盎司/英畝(即約相當于200 克總活性成分的混合物/公項)。如果優選的混合物濃度為0. 184磅 每加侖環丙酸酰胺、濃度為0. 736磅每加侖的縮節胺,則施用l加侖 混合物以施用量2盎司每英畝,將處理64英畝。有利地在植物的生長 期,在其地上部分進行施用。雖然混合物在數月期間以上述施用范圍 優選多次施用,優選至少2至4次,但即使是單次施用,也可以看到 對纖維長度的影響。
本發明可以涉及具體比例的所述兩種植物生長調節劑的濃縮組 合物,也就是說結合這兩種活性物質的商品。它也可涉及到即用的用 于噴霧于待處理的棉花上的稀釋組合物。在后者的情況下,可以由包 舍該兩種活性物質(這種混合物被稱為"即用混合")的商業濃縮組 合物或對在使用時制備的各含有一種活性物質的兩種商業濃縮組合物 的混合物(稱為"桶混")用水進行稀釋。
本發明的組合物還包括所有用于植物保護性組合物的添加劑或 佐劑,特別是賦形劑、表面活性劑、粘附劑和助流劑。
在本說明書中,"賦形劑,,是指天然或合成的、有機或無機物質, 借助該物質與活性物質相組合以促進在植物、種子或地面上的施用。 這種賦形劑因此通常為惰性的并必須是農業可接受的,特別是對于待 處理的植物。該賦形劑可以是固體(粘土、天然或合成硅酸鹽、二氧 化硅、樹脂、蠟、固體肥料等)或液體(水、醇、酮、石油餾分、芳 烴或烷烴、氯代烴、液化氣體等)。
表面活性劑可以是離子型的或非離子型的乳化劑、分散劑或潤濕 劑。可以提及,例如,聚丙烯酸鹽,木質素磺酸鹽,羥苯磺酸鹽或萘 酸鹽,環氧乙烷與脂肪醇或脂肪酸或脂肪胺的聚縮產物,經取代的酚 (特別是烷基酚或芳基酚),硫代琥珀酸酯的鹽,牛磺酸衍生物(特
6別是烷基牛磺酸酯)或聚氧乙烯化苯酚或醇的磷酸酯。為了促進活性 物質在水中的分散和其在植物上的良好施用,希望存在至少一種表面 活性劑。
這些組合物也可以包含任何種類的其他成分,例如,保護膠體、 粘合劑、增稠劑、觸變劑、滲透劑、穩定劑、有機酸、螯合劑、顏料、 染料或聚合物。
更通常地,依照植物保護產品的常規配制技術,本發明的組合物 可與所有的固體或液體添加劑相組合。
本發明的組合物可以為固體、凝膠或液體形式,并在后者的情況 下,為溶液或懸浮液或乳液或可乳化的濃縮物形式。優選液體組合物, 因為其易用性和其加工的簡單性。
其他選擇包括固體組合物的形式,噴灑用或分散用粉末(活性化
合物的含量可高達100%)、干燥時用于散播的可濕性粉末和顆粒,
以及可分散的或可溶的顆粒。可濕性粉末(或待噴灑的粉末),以及
可分散的顆粒,通常包含20%至95%的活性物質,和除了固體賦形劑 之外,0至5%的潤濕劑,3%至10%的分散劑和,在需要時,O至IO %的一種或多種穩定劑和/或其他添加劑,如顏料、染料、滲透劑、粘 合劑、或抗結塊劑、染料等。已清楚知道,這些組合物中的某些成分, 如可濕性粉末或可分散的顆粒,在施用時傾向于構成液體組合物。^ 此,為了獲得噴霧用粉末或可濕性粉末,將活性物質與附加的物質在 適當的攪拌器中密切混合并將所得混合物用研磨機或其他磨碎機研 磨。從而獲得具有有利的可潤濕性和可懸浮性的待噴霧的粉末;它們 可以任何希望的濃度懸浮于水中,且這些懸浮液非常有利地使用,特 別是施用于植物的地上部分。
其他選擇包括液體組合物形式,溶液、特別是水溶性濃縮物、可 乳化的濃縮物、乳液、懸浮濃縮物、氣溶膠或糊劑。 根據自身已知的方法制備本發明的組合物。 可以生產糊劑或懸浮液濃縮物代替可濕性粉末。這些糊劑的生產
部分必要的研磨操作簡單地在液體介質中進行。
可分散的顆粒通常由可濕性粉末類型的組合物,通過在適當的造 粒系統中團結或擠出或壓實來制備。千燥時用于散播的顆粒通常通過 用活性物質的溶液或乳液浸漬顆粒狀賦形劑而獲得。
的組合的組合物。
組合物通常可以包含以上定義的兩種生長調節劑(二元組合)或 與其他活性成分相結合為三元(三元組合)或甚至為四元(四元組合)。
處理棉林以增加其纖維長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有效的且無植 物毒性的劑量的根據本發明的組合物經地上部分地用于棉花。
實施例
從圖l中可以看出,未經處理的棉纖維為L123英寸,當將棉花 于2005年6月22日,2005年7月5日和2005年7月19日通過三次 施用處理的情況下,棉花纖維長度增加至1. 170英寸,其中在每次施 用中用1. 5盎司液體/英畝Stance (即12. 1克總活性成分/公項), 其為8.4%縮節胺和2. 1%環丙酸酰胺的組合。在另一種情況下,于 2005年6月22日,2005年7月5日和2005年7月19日分三次施用 1. 5盎司液體/英畝Stance (即12. 1克總活性成分/公項),2. 5血 司液體(即20. 2克總活性成分/公項)和2. 5盎司液體,分別產生了 1. 175英寸的纖維長度。即使單次施用3盎司/英畝(相當于24. 2克 總活性成分/公項),也會增加纖維長度。
從圖2中可以看出,當經過4次1.5, 1.5, 1.5,和3.0盎司液體 StanceTM施用處理后(其中1.5盎司/英畝,相當于12. l克總活性成分/ 公項,3.0盎司/英畝,相當于24. 2克總活性成分/公項),棉纖維長度 從未經處理的l. 037英寸增至1. 063英寸。
權利要求
1、改善棉纖維長度的方法,包括對棉花施用包含由以下組分組成的混合物的組合物A.環丙酸酰胺或其農業有效的鹽,B.縮節胺或其農業有效的鹽,C.任選地用于植物保護組合物的添加劑,D.任選地用于植物保護組合物的佐劑,和其中將所述混合物以組分A和B的總施用量為約4至約200克/公頃施用。
2、 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混合物的比例以組分A和B 的重量計為在約1: 1至約1: 10的范圍內。
3、 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混合物的比例以組分A和B 的重量計為1:4。
4、 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混合物施用于棉花的地上部分。
5、 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將所述混合物以組分A和B的總 量為約4至約15克/公頃施用。
6、 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將所述混合物以組分A和B的總 量為約12克/公項施用。
7、 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混合物以組分A 和B的總量為約16至約24克/公頃施用。
8、 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將所述混合物以組分A和B的總 量為約16克/公頃施用。
9、 根據權利要求l的方法,其中將所述混合物以組分A和B的總 量為約24克/公項施用。
10、 根據權利要求l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混合物以組分A 和B的總量為約24至約64克/公項施用。
11、 根據權利要求l的方法,其中將所述混合物以組分A和B的總 量為約64至約200克/公項施用。
12、 根據權利要求l的方法,其中在數個月的時期內對棉花經多次 施用來處理。
13、 根據權利要求l的方法,其中在3個月的時期內對棉花經過多次 施用使得組分A和B的總量為約12克(A+B) /公項來處理。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改善棉纖維長度的方法,包括對棉花施用包含由以下組分組成的混合物的組合物(A)環丙酸酰胺或其農業有效的鹽,(B)縮節胺或其農業有效的鹽,(C)任選地用于植物保護組合物的添加劑,(D)任選地用于植物保護組合物的佐劑,和其中將所述混合物以組分A和B的總施用量為約4至約200克/公頃施用。
文檔編號A01N43/40GK101516193SQ200780035476
公開日2009年8月26日 申請日期2007年7月18日 優先權日2006年9月25日
發明者J·R·科林斯, K·W·沃德拉茲卡 申請人:拜爾作物科學有限合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