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含有被二甲氧基三嗪基取代的二氟甲磺酰苯胺的除草結合物的制作方法
含有被二甲氧基三嗪基取代的二氟甲磺酰苯胺的除草結合物本發明處于作物保護組合物的技術領域,該組合物可用于抵抗不想要的植物,例如通過播前法(摻入或不摻入)、通過芽前法或通過芽后法用于已播種或種植的作物植物中,如小麥(硬粒小麥和普通小麥)、玉米、大豆、甜菜、甘蔗、棉花、稻(使用秈稻(indica) 或粳稻(japonica)品種以及雜交種/突變種/GMO在旱地或水田條件下進行種植或播種的)、菜豆類(例如矮菜豆和蠶豆)、亞麻、大麥、燕麥、黑麥、黑小麥、油菜、馬鈴薯、粟類(高粱)、牧草、綠地/草坪中、果樹種植園(種植園作物)中,或非耕作區上(例如住宅區或工業場所的廣場,鐵軌)。除了一次施用之外,還可以相繼施用。本發明涉及一種包含至少兩種除草劑的除草劑結合物并涉及它們用于防治不想要的植物的用途,特別是涉及一種含有N-{2-[4,6-二甲氧基_(1,3,幻三嗪-2-(羰基-或-羥甲基)]-6-鹵代苯基} 二氟甲磺酰胺或其N-甲基衍生物和/或其鹽(下文也稱為“被二甲氧基三嗪基取代的二氟甲磺酰苯胺”)和選自唑類的除草活性化合物的除草劑結合物。已知經環狀取代的磺酰胺具有除草性能(例如WO 93/09099 A2、WO 96/41799 Al)。這些物質也包括苯基二氟甲磺酰胺,其也稱為二氟甲磺酰苯胺。最后提及的化合物為例如被單取代或多取代的苯基衍生物,尤其是被二甲氧基嘧啶基(例如WO 00/006553 Al)或者被二甲氧基三嗪基取代的且還另外被鹵素取代的(例如WO 2005/096818 Al、WO 2007/031208 A2)。然而,選自N- {2-[4,6- 二甲氧基-(1,3,5)三嗪_2_ (羰基-或-羥甲基)]_6_鹵代苯基} 二氟甲磺酰胺類的特定化合物(如WO 2005/096818 Al中所記載的)和其N-甲基衍生物(在WO 2006/008159 Al中首次與殺菌劑相關地被記載,以及在WO 2007/031208 A2和JP 2007-213330(未公布得)中作為除草劑被記載)作為除草劑,其除草性能并不是在所有方面均完全令人滿意。被二甲氧基三嗪基取代的二氟甲磺酰苯胺對有害植物(閱葉雜草、禾本科雜草、 莎草科(Cyperaceae);下文統稱為“雜草”)的除草活性已處于一個較高水平,但是其一般取決于施用率、所述劑型、每種情況下待防治的有害植物或有害植物譜、氣候和土壤條件等。與此相關的其他標準是所述除草劑的作用持續時間或降解速率、總體作物植物相容性和作用速度(更快速地開始作用)、對后作物的活性譜和行為(再種問題)或施用的總體適應性(對各生長階段雜草的防治)。如果合適,還必須考慮在除草劑長期使用或在限定的地理區域(耐受性或抗性雜草物種的防治)中使用而可能產生的有害植物感病性的變化。對于個別植物,通過增加除草劑的施用率僅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補償作用的損失,例如因為該方法降低了除草劑選擇性或者因為即使更高的施用率也無法改進該作用。因此,常需要針對特定雜草物種的靶向協同活性、具有更好的整體選擇性的雜草防治、通常用于獲得同樣好防治效果的更低的活性化合物量,以及減少進入環境中的活性化合物以避免例如淋溶和殘效。還需要開發一次施用以避免勞動力密集的多次施用,以及開發用于控制作用速率的系統,其中除了快速開始防治雜草之外,還需要較緩慢的殘余物防治。對于上述問題的一種可能的解決方案可是提供一種除草劑結合物,即多種除草劑和/或其他組分的混合物,所述其他組分選自不同類型的農業化學活性化合物以及作物保護中常用的提供所需的其他性能的制劑助劑和添加劑。然而,在多種活性化合物的結合使用中,常會出現化學、物理或生物不相容的現象,例如聯合制劑缺乏穩定性、活性化合物分解或活性化合物生物活性的拮抗作用。由于這些原因,必須以有針對性的方式對可能適合的結合物進行選擇并對其適合性通過實驗進行檢測,不可以確實地預期先驗的消極或積極結果。上述化合物中的非-N-甲基衍生物的混合物原則上是已知的(例如WO 2007/079965 A2);然而,其與其他除草劑的混合物的效力只在被二甲氧基嘧啶基取代的苯基衍生物的個別情況下得以確認。此外,還有上述化合物中經選擇的N-甲基衍生物與一些結合物組分的混合物(PCT/EP2008/000870,未公布的)。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作物保護組合物以作為現有技術的備選方案或其改進。出人意料地,現已發現該目的可通過被二甲氧基三嗪基取代的二氟甲磺酰苯胺與選自唑類的結構不同的除草劑相結合的除草劑結合物而實現,其以一種特別有利的方式一起作用,當它們用于防治下述植物中不想要的植物播種和/或種植的作物植物中,例如小麥(硬粒小麥和普通小麥)、玉米、大豆、甜菜、甘蔗、棉花、稻(使用秈稻和/或粳稻品種以及雜交種/突變種/GMO在旱地或水田條件下進行種植或播種的)、菜豆類(例如,矮菜豆和蠶豆)、亞麻、大麥、燕麥、黑麥、黑小麥、油菜、馬鈴薯、粟(高粱)、牧草、草坪/草地中、果樹種植園(種植園作物)中或在非耕作區(例如住宅區或工業場所的廣場、鐵軌)上,特別是稻類作物(使用秈稻和/或粳稻品種以及雜交種/突變種/GMO在旱地或水田條件下進行種植或播種的)中。已知選自唑類的化合物為用于防治不想要的植物的除草活性化合物,參見,例如 JP 57072903、GB 1463473、US 4230481、WO 2002062770、EP 958291、WO 2001074785、GB 2122188、WO 2006103003、EP 361114、WO 09206962、DE 2436179、US 4636243、EP 527036、 US 4188487、EP 254951、EP 41624、EP 41623、US 4798619、DE 2227012、GB 1110500、DE 3839206,WO 09002120,WO 08703782,DE 19500439,US 2670282,US 1595697,US 4203995、 US 5147445, EP 612735, WO 08703873和上述公開文本中所引用的文獻。因此,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包含組分(A)和⑶的除草劑結合物,其中(A)表示一種或多種由通式(I)所示的化合物或其鹽
權利要求
1. 一種含有組分(A)和(B)的除草劑結合物,其中 (A)表示一種或多種由通式⑴表示的化合物或其鹽
其中R1為鹵素,優選氟或氯, R2為氫且R3為羥基,或R2和R3與其相連的碳原子一起為羰基C = 0,且 R4為氫或甲基; 并且(B)表示一種或多種選自以下唑類的除草劑 (B1-1 (B 1-2 (B 1-3 (B 1-4 (B 1-5 (B 1-6 (B 1-7 (B2-1 (B2-2 (B3-1 (B3-2 (B3-3 (B4-1 (B4-2 (B4-3 (B4-4 (B4-5 (B4-6 (B4-7 (B5-1 (B5-2 (B5-3 (B6-1吡草酮; 吡唑特; 芐草唑; pyroxasulfone 苯唑草酮; 磺酰草吡唑; NC-310 ; 吡草醚; 異丙吡草酯; 異惡隆; 異惡酰草胺; 異惡唑草酮; 咪草酯; 甲氧咪草煙; 甲咪唑煙酸; 咪唑煙酸; 咪唑喹啉酸; 咪唑乙煙酸; 氟唑草胺; 滅草唑; 丙炔惡草酮; 惡草酮; 氨唑草酮;(B6--2唑草酯;(B6--3甲磺草胺;(B6--4bencarbazone ;(B6--5ipfencarbazone(B7--1殺草強;(B7--2多效唑;(B7--3烯效唑;(B7--4唑草胺;(B8--1四唑酰草胺;(B8--2F-5231 ;其中排除以下結合物通式(I)的化合物,其中R1為氟,R2和R3為羰基C = 0,R4為甲基, 禾口化合物Bl-I (吡草酮)、B8-1 (四唑酰草胺)。
2.權利要求1要求保護的除草劑結合物,含有一種或多種選自下述的化合物作為組分
3.權利要求1或2要求保護的除草劑結合物,含有一種或多種下述化合物作為組分⑶(Bl-I)吡草酮、(Bl-4)pyroxasulfone、(B1-5)苯唑草酮、(B1-6)磺酰草吡唑、(B1-7) NC-310、(B3-2)異惡酰草胺、(B3-3)異惡唑草酮、(B4-1)咪草酯、(B4-2)甲氧咪草煙、 (B4-3)甲咪唑煙酸、(B4-4)咪唑煙酸、(B4-5)咪唑喹啉酸、(B4-6)咪唑乙煙酸、(B5-2) 丙炔惡草酮、(B5-3)惡草酮、(B6-1)氨唑草酮、(B6-2)唑草酯、(B6-3)甲磺草胺、(B6-5) ipfencarbazone, (B7_l)殺草強、(B7-2)多效唑、(B7-3)烯效唑、(B7-4)唑草胺、(B8-1) 四唑酰草胺;特別優選(Bl-I)吡草酮、(Bl-4)pyroxasulfone, (B1-5)苯唑草酮、(B1-6)磺酰草吡唑、(B3-3)異惡唑草酮、(B4-2)甲氧咪草煙、(B5-2)丙炔惡草酮、(B5-3)惡草酮、 (B6-1)氨唑草酮、(B6-2)唑草酯、(B6-5)ipfencarbazone、(B7-4)唑草胺、(B8-1)四唑酰草胺。
4.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要求保護的除草劑結合物,其中組分(A)和(B)的重量比 (A) (B) —般為 1 5000 至 5000 1,優選為 1 3000 至 500 1,特別是 1 1500 至 200 1。
5.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要求保護的除草劑結合物,包含有效量的組分(A)和(B) 以及/或者另外一種或多種選自不同類型農業化學活性化合物、作物保護中常用的制劑助劑和添加劑的其他組分。
6.一種防治不想要的植物的方法,其中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定義的除草劑結合物中的組分(A)和(B)聯合或分開施用。
7.權利要求6要求保護的方法,用于防治以下植物中的不想要的植物作物植物,例如小麥(硬粒小麥和普通小麥)、玉米、大豆、甜菜、甘蔗、棉花、稻、菜豆、亞麻、大麥、燕麥、黑麥、黑小麥、油菜、馬鈴薯、粟(高粱)、牧草、綠地/草坪中,果樹種植園中或非耕作區上,特別是稻類作物中。
8.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定義的除草劑結合物用于防治不想要的植物的用途。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含有組分(A)和(B)的除草組合物,(A)代表一種或多種由通式(I)表示的化合物或其鹽,其中R1代表鹵素,優選氟或氯,R2代表氫且R3代表羥基,或者R2和R3與它們連接的碳原子一起代表羰基C=O,R4代表氫或甲基;并且(B)代表一種或多種選自以下的除草劑(B1-1)吡草酮;(B1-2)吡唑特;(B1-3)芐草唑;(B1-4)pyroxasulfone;(B1-5)苯唑草酮;(B1-6)磺酰草吡唑;(B1-7)NC-310;(B2-1)吡草醚;(B2-2)異丙吡草酯;(B3-1)異惡隆;(B3-2)異惡酰草胺;(B3-3)異惡唑草酮;(B4-1)咪草酯;(B4-2)甲氧咪草煙;(B4-3)甲咪唑煙酸;(B4-4)咪唑煙酸;(B4-5)咪唑喹啉酸;(B4-6)咪唑乙煙酸;(B4-7)氟唑草胺;(B5-1)滅草唑;(B5-2)丙炔惡草酮;(B5-3)惡草酮;(B6-1)氨唑草酮;(B6-2)唑草酯;(B6-3)甲磺草胺;(B6-4)bencarbazone;(B6-5)ipfencarbazone;(B7-1)殺草強;(B7-2)多效唑;(B7-3)烯效唑;(B7-4)唑草胺;(B8-1)四唑酰草胺;(B8-2)F-5231。
文檔編號A01N43/56GK102186349SQ200980140977
公開日2011年9月14日 申請日期2009年8月8日 優先權日2008年8月14日
發明者E·哈克, C·沃爾德拉夫, C·H·羅辛格, 上野知惠子, G·邦菲戈-皮卡德, S·施奈特爾, 白倉伸一 申請人:拜爾農作物科學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