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標準小麥粉的簡化生產方法和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為了確定小麥磨成面粉值的標準磨粉的簡化生產方法。本發明也涉及用于實施所述方法的設備。
背景技術:
為了實現小麥磨粉的工業化,需要進行很多操作,尤其是大量研磨和過篩。為了能夠預測小麥的磨粉值和尤其是能夠預測通過減少顆粒數量的磨粉所實現的磨粉產量,一直在嘗試更多地限制和簡化所需操作從而允許通過實驗類型的簡化裝備來實現所述預測。然而,所獲得的面粉必須具有與在工業作坊下獲得的面粉可相比的特性。
發明內容
在若干研究和實驗之后,本發明提出所述磨粉的簡化生產方法,其特征尤其在于包括以下步驟-小麥樣本的第一次研磨;-根據三種不同粒度水平研磨的產出進行第一次過篩,從而產生根據降序粒度分類的四種產出篩余物、粗面粉、細粗面粉和第一次研磨的面粉;-對由第一次研磨產生的篩余物進行第二次研磨;-對研磨的篩余物進行與第一次過篩類似的第二次過篩,從而產生根據降序粒度分類的四種產出粗麥麩、粗面粉、細粗面粉和第二次研磨的面粉;-對第一次研磨和第二次研磨之后的第一次過篩和第二次過篩產生的粗面粉進行混合;-對以上獲得的粗面粉的混合物進行第三次研磨;-根據兩種不同粒度水平對研磨的粗面粉的混合物進行第三次過篩,從而產生根據降序粒度分類的以下三種產出細麥麩、細粗面粉和第三次研磨的面粉;-對上述三次研磨之后進行的每次過篩產生的細粗面粉進行混合;-對以上獲得的細粗面粉的混合物進行第四次研磨;-根據一種粒度水平對研磨的細粗面粉的混合物進行第四次過篩,從而產生根據降序粒度分類的以下兩種產出糠和第四次研磨的面粉;-對四次研磨之后過篩產生的面粉進行混合,所述混合物構成所需要的粉。優選地,所述方法另外對第四次研磨之后的過篩生成的糠進行第五次研磨和根據一種粒度水平對研磨的糠進行第五次過篩,從而產生根據降序粒度分類的以下兩種產出次糠和第五次研磨的面粉,所述面粉加入到其他面粉中,從而構成所需要的粉。根據一實施方式,第二次研磨之后的第二次過篩通過與第一次研磨之后的過篩所使用的過篩系統相同的系統來實現,有利地,第五次研磨和第五次過篩通過分別重復第四次研磨和第四次過篩來實現,第五次研磨產生的面粉被加入到第四次研磨所得到的面粉中。
根據一實施方式,第一次研磨和第二次研磨之后的過篩的三種粒度水平分別是大約200微米、500微米和1000微米,第三次研磨之后的過篩的兩種粒度水平分別是大約200微米和500微米,第四次研磨和第五次研磨之后的過篩的粒度水平是大約160微米。優選地,研磨的進料(進給)速度可以分別如下,對于前兩次研磨是在3g/s和Sg/s之間,對于隨后幾次研磨是在lg/s和4g/s之間。第一次研磨和第二次研磨例如通過背對背的兩個有槽軋輥來實現,通常分別被稱為粉碎和精磨(吹煉)的第三次研磨、第四次研磨和有可能還有第五次研磨通過兩個光滑的軋輥來實現。根據一實施方式,對于每次研磨快速軋輥的速度如下,對于前兩次研磨,軋輥的速度分別是大約500和1000轉/分鐘左右,對于隨后幾次研磨是(大約)600轉/分鐘,對于每次研磨,快速軋輥和慢速軋輥的速度之間的差動系數如下對于前兩次研磨為大約2. 5和3. 5(或在大約2. 5和3. 5之間),其他幾次研磨為(大約)I. 5,對于每次研磨的軋輥間距如下對于前兩次研磨為大約O. 70mm和O. IOmm(或在大約O. 70mm和O. IOmm之間),其 他幾次研磨為(大約)0. 03mm。本發明還涉及實施上述方法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包括四個或五個連續的碾磨機,對于前兩個碾磨機跟隨有三種粒度水平的過篩系統,對于第三個碾磨機跟隨有兩種粒度水平的過篩系統,對于其他一個或若干個碾磨機跟隨有一種粒度水平的過篩系統。根據一實施方式,第一個碾磨機和第二個碾磨機的過篩系統是共用的。例如且有利地,設備只包括四個碾磨機,每個碾磨機都跟隨有過篩系統,其中的碾磨機的過篩系統可能是共用的,第四個碾磨機和第四個過篩系統被設置用于保證第五個碾磨機的作用和第五個過篩系統的作用。最后且優選地,每個碾磨機設有兩個軋輥,前兩個碾磨機的軋輥是有槽和背靠背型的,其他兩個或三個碾磨機的軋輥是光滑的。
本發明將在以下附有示意圖(僅一個圖,圖I)的說明中被更好地理解。圖中示意地示出了根據本發明所述的方法且同時示出了根據本發明所述的設備。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描述的方法和設備作為實施方式的示例給出。因此,即便是說明中的數值看起來是優選的,但其不代表本發明局限于此。為了獲得想要的粉,首先通過碾磨機對小麥樣本進行第一次研磨BI,研磨的產物隨后如圖所示地遵循第一次過篩Tl根據三種粒度水平進行過篩,所述三種粒度水平在此分別是200微米、500微米和1000微米。優選地,用于第一次研磨BI的碾磨機如其他以下碾磨機一樣包括兩個軋輥。過篩Tl如以下過篩一樣有利地通過包括篩子和利用離心過濾的系統來實現。由于過篩Tl具有三種粒度水平,因此可以獲得以下四種分類產出粒度大于1000 μ m的篩余物(Re)、粒度小于1000 μ m且大于500 μ m的粗面粉(Gs)、粒度在200 μ m和500 μ m之間的細粗面粉(Fs)以及粒度小于200 μ m的第一次研磨的面粉(FBI)。接下來對篩余物(Re)進行第二次研磨B2和重新進行過篩T2,所述過篩T2采用的粒度水平與第一次過篩Tl所采用的粒度水平1000 μ m、500 μ m和200 μ m相同,從而獲得以下相同的四種分類產出,所述四類產出根據降序粒度排列分別是粗麥麩(GS)、粗面粉(Gs)、細粗面粉(Fs)和第二次研磨的面粉(FB2),所述第二次研磨的面粉(FB2)的粒度小于200 μ m。如圖所示,第二次過篩T2與第一次過篩Tl采用相同的系統,但第二次過篩T2顯然也可以采用完全不同的系統。在兩次過篩Tl和T2之后,將所述兩次過篩的產出粗面粉(Gs)與細粗面粉(Fs)進行混合。收集的粗面粉(Gs)需要經過通常被稱為粉碎的第三次研磨Cl,所述研磨產出根據兩種粒度水平,即500 μ m和200 μ m進行第三次過篩T3,從而分別產生三種分類產出粒 度大于500 μ m的細麥麩、粒度在200 μ m和500 μ m之間的細粗面粉和粒度小于200 μ m的第三次研磨的面粉(FCl)。隨后將第三次過篩T3產生的細粗面粉(Fs)與上述其他兩次過篩Tl和T2所獲得的產出進行混合,從而使所述混合物進行通常稱為精磨的第四次研磨Cl。根據160 μ m的粒度水平進行過篩T4的第四次研磨Cl的研磨細粗面粉(Fs)產生以下兩種分類產出粒度大于160 μ m的糠(Rem)和粒度小于160 μ m的第四次研磨的面粉(FCl)。在示出的圖中,所述糠(Rem)要通過與上述相同的碾磨機經過第五次研磨(C2),經過研磨的糠(Rem)也要通過與上述過篩系統相同的系統經過第五次過篩T5。因此,獲得兩種分類產出,即粒度大于160 μ m的次糠(Rem’ )和粒度小于160 μ m的第五次研磨的面粉(FC2)。然而,對于第五次研磨C2和第五次過篩T5,一定要通過與第四次研磨Cl和第四次過篩T4獨立且不同的碾磨機和過篩系統來實施。同樣,如果推薦對糠(Rem)進行第五次研磨C2和對其進行第五次過篩T5,則可以中斷第四次研磨和第四次過篩。接下來需要將五次研磨和過篩產生的面粉FBI,FB2,FCI,FCl和FC2進行混合,從而獲得想要的粉M。根據一實施方式,對于研磨BI和B2的進料速度在3g/s和8g/s之間,對于研磨Cl,Cl和C2的進料速度在lg/s和4g/s之間。如果對于研磨BI,B2, Cl,(Cl,C2)有利地使用如上所述的包括兩個軋輥的碾磨機,則研磨BI,B2的軋輥有利地是有槽和背靠背的,而對于其他研磨(CI,C1,C2)的軋輥則優選地是光滑的。此外,對于每次研磨的快速軋輥的速度如下對于研磨BI是500轉/每分鐘、對于研磨B2是1000轉/每分鐘和對于研磨Cl,(Cl,C2)則是600轉/每分鐘。對于每次研磨,快速軋輥和慢速軋輥的速度之間的差動系數如下對于研磨BI是大約2. 5,對于研磨B2是3. 5,對于其他幾次研磨Cl,(Cl,C2)是I. 5。最后,對于每次研磨的軋輥間距如下例如,對于研磨BI是O. 70mm,對于研磨B2是O. 10mm,對于其他幾次研磨Cl,(Cl,C2)是O. 03mm。根據本發明所述的用于實施所述方法的設備已經在對所述方法進行闡述的同時一并加以說明,所述設備包括四個或五個碾磨機以及三個、四個或五個過篩系統(一些碾磨機和/或能夠如上述共用的過篩系統)。如果想要對所使用的各種方法進行展示,只需將代表所述方法中的研磨(BI,B2,CLC1-C2)和過篩(T1-T5)的參考 標識分別賦予設備的碾磨機和過篩系統即可。
權利要求
1.用于確定小麥磨成面粉值的標準磨粉的簡化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小麥樣本的第一次研磨(BI); -根據三種不同粒度水平研磨的產出進行第一次過篩(Tl),從而產生根據降序粒度分類的以下四種產出篩余物(Re)、粗面粉(Gs)、細粗面粉(Fs)和第一次研磨(BI)的面粉(FBI); -對由第一次研磨(BI)產生的篩余物(Re)進行第二次研磨(B2); -對研磨的篩余物(Re)進行與第一次過篩(Tl)類似的第二次過篩(T2),從而產生根據降序粒度分類的四種產出粗麥麩(GS)、粗面粉(Gs)、細粗面粉(Fs)和第二次研磨(B2)的面粉(FB2); -對第一次研磨和第二次研磨(BI和B2)之后的第一次過篩和第二次過篩(T1,T2)產生的粗面粉(Gs)進行混合; -對以上獲得的粗面粉(Gs)的混合物進行第三次研磨(Cl); -根據兩種不同粒度水平對研磨的粗面粉(Gs)的混合物進行第三次過篩(Τ3),從而產生根據降序粒度分類的以下三種產出細麥麩(FS)、細粗面粉(Fs)和第三次研磨的面粉(FCI); -對在上述三次研磨(BI,Β2, Cl)之后進行的每次過篩(Tl,Τ2,Τ3)產生的細粗面粉(Fs)進行混合; -對以上獲得的細粗面粉(Fs)的混合物進行第四次研磨(Cl); -根據一種粒度水平對研磨的細粗面粉(Fs)的混合物進行第四次過篩(Τ4),從而產生根據降序粒度分類的以下兩種產出糠(Rem)和第四次研磨的面粉(FCl); -對四次研磨(BI,Β2,Cl,Cl)之后過篩(Τ1,Τ2,Τ3,Τ4)產生的面粉(FB1,FB2,FCI和FCl)進行混合,所述混合物構成所需要的粉(M)。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另外包括對第四次研磨(Cl)之后的過篩(T4)產生的糠(Rem)進行第五次研磨(C2)和根據一種粒度水平對研磨的糠進行第五次過篩(T5),從而產生根據降序粒度分類的以下兩種產出次糠(Rem’)和第五次研磨的面粉(FC2),所述第五次研磨的面粉(FC2)加入到其他面粉(FB1,FB2,FCI和FCl)中,從而構成所需要的粉(M)。
3.根據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二次研磨(B2)之后的第二次過篩(T2)通過與第一次研磨(BI)之后的過篩(Tl)所使用的過篩系統相同的系統實現。
4.根據權利要求2和3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五次研磨(C2)和第五次過篩(T2)通過分別重復第四次研磨(Cl)和第四次過篩(T4)實現,第五次研磨(C2)產生的面粉(FC2)被加入到第四次研磨(Cl)所得到的面粉(FCl)中。
5.根據權利要求1-4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次研磨和第二次研磨(B1,B2)之后的過篩(Tl,T2)的三種粒度水平分別是大約200微米、500微米和1000微米。
6.根據權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三次研磨(Cl)之后的過篩(T3)的兩種粒度水平分別是大約200微米和500微米。
7.根據權利要求1-6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四次研磨和第五次研磨(C1,C2)之后的過篩(T4,T5)的粒度水平是大約160微米。
8.根據權利要求1-7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對于前兩次研磨(BI,B2)的進料速度分別在3g/s和8g/s之間,對于隨后幾次研磨(CI,C1,C2)的進料速度在lg/s和4g/s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1-8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次研磨和第二次研磨(B1,B2)通過兩個有槽且背靠背的軋輥實施,而對于通常被稱為粉碎和精磨的第三次研磨、第四次研磨和有可能還有第五次研磨(CI,C1,C2)則通過兩個光滑的軋輥來實現。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對于每次研磨快速軋輥的速度如下對于前兩次研磨(BI,B2),軋輥的速度分別是大約500和1000轉/分鐘左右,對于其他幾次研磨(Cl,Cl,C2),軋輥的速度是600轉/分鐘。
11.根據權利要求9和10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對于每次研磨,快速軋輥和慢速軋輥的速度之間的差動系數如下對于前兩次研磨(B1,B2)大約是2. 5和3. 5,對于其他幾次研磨(Cl,Cl,C2)是I. 5。
12.根據權利要求9-11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對于每次研磨的軋輥間距如下對于前兩次研磨(B1,B2)分別為大約O. 70mm和O. 10mm,對于其他幾次研磨(CI,C1,C2)為O.03mm。
13.實施根據權利要求1-12之一所述方法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包括四個或五個連續的碾磨機(BI,B2, Cl,Cl,C2),對于前兩個碾磨機(BI,B2)跟隨有三種粒度水平的過篩系統(T1-T5),對于第三個碾磨機(Cl)跟隨有兩種粒度水平的過篩系統(T1-T5),對于其他一個或若干個碾磨機(C1,C2)跟隨有僅一種粒度水平的過篩系統(T1-T5)。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第一個碾磨機(BI)和第二個碾磨機(B2)的過篩系統(T1,T2)是共用的。
15.根據權利要求13和14之一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該設備只包括四個跟隨有過篩系統(Τ1-Τ5)的碾磨機(BI,Β2, Cl,C1-C2),其中的碾磨機的過篩系統可能是共用的,第四個碾磨機(Cl)和第四個過篩系統(Τ4)被設置用于保證第五個碾磨機(C2)的作用和第五個過篩系統(Τ5)的作用。
16.根據權利要求13-15之一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碾磨機(BI,Β2,Cl,Cl,C2)設有兩個軋輥,前兩個碾磨機(BI,Β2)的軋輥是有槽和背靠背類型的,其他兩個或三個碾磨機(Cl,Cl,C2)的軋輥是光滑的。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為了確定小麥磨成面粉值的標準磨粉的簡化生產方法和設備,所述方法的特征在于實施以下步驟小麥樣本的第一次研磨(B1);根據三種不同粒度水平研磨的產出進行第一次過篩(T1);對由第一次研磨(B1)產生的篩余物(Re)進行第二次研磨(B2);對研磨的篩余物(Re)進行第二次過篩(T2);對第一次過篩和第二次過篩(T1,T2)產生的粗面粉(Gs)進行混合;對以上獲得的粗面粉(Gs)的混合物進行第三次研磨(CI);根據兩種不同粒度水平對研磨的粗面粉(Gs)的混合物進行第三次過篩(T3),對上述三次過篩(T1,T2,T3)產生的細粗面粉(Fs)進行混合;對以上獲得的細粗面粉(Fs)的混合物進行第四次研磨(C1);根據一種粒度水平對研磨的細粗面粉(Fs)的混合物進行第四次過篩(T4);對過篩(T1,T2,T3,T4)產生的面粉(FB1,FB2,FCI和FC1)進行混合,所述混合物構成所需要的粉(M)。
文檔編號B02C4/06GK102834177SQ201080061952
公開日2012年12月19日 申請日期2010年11月19日 優先權日2009年11月20日
發明者A·迪巴, S·若弗魯瓦, J·阿貝卡西, M·肖朗, R·皮若爾, C·巴爾-菜瓜爾什 申請人:肖邦技術公司, 國家農學研究院, 阿爾瓦利斯植物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