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改進的礦巖破碎錘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礦山生產工具。
背景技術:
本人于2012年5月28日向專利局提交了《礦巖破碎錘》發明專利申請書,申請號是201210168096. 3,同日也申請了同樣內容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書,申請號是201220242589. 2。此次發明專利申請是上次《礦巖破碎錘》發明專利申請的附屬專利申請。現在市場上還沒有出現過類似的破碎工具。
三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背景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操作簡單、更安全合理的礦巖破碎錘。改進的礦巖破碎錘的具體技術方案是,把背景技術中設置的卷揚機更替為帶手動離合式可以溜放的卷揚機,卷揚機的鋼絲繩直接通過立架上部的滑輪連接上錘。這樣就可以把背景技術中的自動鎖、斷電按扭、下滑輪、鋼絲繩上的鐵片、下部分的鋼絲繩全部省略。改進后的礦巖破碎錘具體結構主要由5部分組成1、底架,2、卷揚機,3、立架,4、上錘,5、下錘。如圖I所示。(I)底架就象沒有攔板的人力板車。前面有車把,靠后的下面有車輪,車上靠前固定卷揚機,車上固定立架。(2)卷揚機使用小型帶手動離合式可以溜放的卷揚機,固定在底架上。(3)立架立架固定在底架上。立架下端固定一根圓鋼,圓鋼中部連接上錘和下錘。立架上部固定滑輪,卷揚機的鋼絲繩通過滑輪連接上錘。(4)上錘上捶下部用兩根圓鋼焊接,兩根圓鋼的根部各焊接短鋼管,分別套在立架圓鋼中部的下錘鋼管套的兩邊。上錘錘臂的下面焊接U行鋼筋,與下錘臂上面的U行鋼筋相吻合。(5)下錘下錘根部焊接短鋼管,套在立架圓鋼的最中部。下錘錘臂的上面焊接U行鋼筋,與上錘臂下面的U行鋼筋相吻合。下錘臂的上面設一根插銷,當插銷推上后,能使上錘和下錘連為一體。上錘和下錘不是一定要連接在立架上,也可以在底架上間接連接。上錘和下錘不是必須連接在一根圓鋼上,也就是說上錘和下錘的跟部不一定連接在一個圓心上;上錘和下錘的臂長不一定相同,上錘和下錘的連接目的是上錘的錘體落下后能正好落在下錘的錘體上。底架、立架、上錘和下錘,由于材料與焊接方式等的不同,它們可以有不同的形態和大小。立架甚至可以用單根鋼柱來支撐鋼絲繩從其上部通過。上錘和下錘的錘臂可以是單根或者多根來支撐錘體的重量。下錘的錘體底面與下錘的上面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改進的礦巖破碎錘技術與背景技術相比,結構簡單、操作簡單、更安全。
背景技術:
中所應用的斷電按扭一旦失靈,由于卷揚機不能及時斷電,可能造成上錘被拉過立架而傷害操作員并損壞工具;改進的礦巖破碎錘減少了斷電按扭、彈簧、自動鎖、下滑輪,卷揚機的鋼絲繩也不用通過下滑輪并不必連接鐵片,而是通過上滑輪直接連接上錘。在操作中,不用頻繁地斷電和打開電源,電動機可以一直處于運行狀態,合上卷揚機的離合后上錘即可被拉起,拉開卷揚機的離合后上錘即可以沖下,減少了鋼絲繩下行的環節,也減少了人工放開自動鎖的環節,可以減少一倍以上的工作量。在這種工具的加工中,可以減少30%的加工成本和30%的原料成本。
四
圖I是改進的礦巖破碎錘結構圖,其中I、待破碎物體2、下錘3上錘4、下錘上面的U形鋼筋5、上錘下面的U形鋼筋6、鋼絲繩7、滑輪8、立架9、圓鋼10、車把11、卷揚機12、底架13、插銷14、車輪
五具體實施例方式改進的礦巖破碎錘在工作的時候,上錘下面的U行鋼筋與下錘上面的U行鋼筋重合,人工推上插銷,使上錘和下錘連為一體,打開卷揚機的電動機電源,手動合上卷揚機的·離合,卷揚機的卷筒轉動,上錘和下錘被提起,當下錘的底面超過待破碎物體的高度后,按下卷揚機的剎車,同時把卷揚機的離合離開,操縱底架的車把,使下錘的底面對準待破碎物體,松開卷揚機剎車,上錘和下錘下落,使下錘的底面放在待破碎的物體上,人工拔出插銷,使上錘和下錘分開,手動合上卷揚機的離合,卷揚機的卷筒轉動,鋼絲繩把上錘拉起,當上錘被拉起到一定高度的時候,迅速把卷揚機的離合離開,上錘落下,正好打在下錘上,待破碎物體在下錘的重壓下被破碎。然后插上插銷,再把上錘和下錘提起到一定高度后剎車并離開離合器,操縱底架的車把,使下錘對準另一塊待破碎物體。
權利要求
1.一種改進的礦巖破碎錘,所述改進的礦巖破碎錘的結構包括底架、立架、上錘、下錘、卷揚機,其特征是所述卷揚機使用帶離合可以溜放的卷揚機,卷揚機的鋼絲繩通過立架上部直接連接上錘的錘臂或者錘體。
2.根據權利要求書I中所述的改進的礦巖破碎錘,其特征是所述底架主要作用是承接卷揚機和立架,故可以有多種形態。
3.根據權利要求書I中所述的改進的礦巖破碎錘,其特征是所述立架主要作用是承接卷揚機的鋼絲繩從其上部通過,故可以有多種形態,甚至可以是單根鋼柱。
4.根據權利要求書I中所述改進的礦巖破碎錘,其特征是所述上捶和下捶的連接關系是上錘落下后能正好打在下錘上,故可以有多種形態,可以用一根或多根錘臂來支撐錘體的重量,上錘和下錘的根部可以間接連接在立架上或者底架上,上錘和下錘的根部不一定連接在一個圓心上,上錘和下錘的臂長不一定相同,下錘錘體的上面和下面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
全文摘要
礦山開采的礦石,大部分是靠人力用大鐵錘破碎后才能進入破碎機,其勞動強度大,效率低。此發明可提高效率,降低勞動強度。本發明的要點是用兩個大錘。兩個大錘臂長各3米,上錘重100公斤,下錘重20公斤,兩個大錘連接在同一根圓鋼上,下錘底面小。把下錘的底面放在待破碎的礦巖上,用外力把上錘拉起,然后迅速把上錘放下,上錘落下正好打在下錘上。由于上錘重量大,運行距離長,用力猛,故一般礦巖一錘即碎。下錘起瞄準的作用。此發明與背景技術相比,主要特點是使用帶離合可以溜放的卷揚機,從而使這種破碎錘結構更簡單、操作更方便、更安全。目前市場上還沒有類似的工具。
文檔編號B02C19/00GK102872956SQ201210431229
公開日2013年1月16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2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2日
發明者馬長生 申請人:馬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