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具有至少一個殼體(12)和至少一個調節單元(14),所述調節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可運動地支承的、用于調節所述殼體(12)相對于刀具接收裝置(18)和/或相對于便攜式工具機的工件支承面的距離的調節元件(16)并且具有至少一個可擺動地支承的、用于將調節元件(16)固定在至少一個位置中的固定元件(20)。本發明建議,所述固定元件(20)具有至少一個夾緊面(22,24),所述夾緊面至少在所述固定元件(20)的一個位置中貼靠在所述調節元件(16)的外表面(26)上。
【專利說明】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一種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
【背景技術】[0002]已知一種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它包括一個殼體和一個調節單元,所述調節單元具有一個可運動地支承的、用于調節所述殼體相對于刀具接收裝置和/或相對于便攜式工具機的工件支承面的距離的調節元件并且具有一個可擺動地支承的、用于將調節元件固定在至少一個位置中的固定元件。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涉及一種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它包括至少一個殼體和至少一個調節單元,所述調節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可運動地支承的、用于調節所述殼體相對于刀具接收裝置和/或相對于便攜式工具機的工件支承面的距離的調節元件并且具有至少一個可擺動地支承的、用于將調節元件固定在至少一個位置中的固定元件。
[0004]本發明建議,所述固定元件具有至少一個夾緊面,所述夾緊面至少在固定元件的一個位置中貼靠在所述調節元件的外表面上。“夾緊面”在此尤其是應當被理解為一個面、尤其是固定元件的一個面,它為了固定一個元件而直接地貼靠在該元件上并且至少借助摩擦力至少在最大程度上阻止該元件的運動。優選夾緊面至少在一個位置中直接地貼靠在該調節元件的外表面上。因此,固定元件優選直接地貼靠在調節元件的外表面上。特別優選地,夾緊面至少在固定元件的一個固定位置中為了將調節元件固定在一個相對于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的位置中而直接地貼靠在調節元件的外表面上。夾緊面優選具有一個與外表面相對應的形狀。在此,夾緊面優選一在一個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調節元件的運動軸線延伸的平面中觀察——具有一個弧形的設計方案。優選該固定元件包括兩個相對置的夾緊面,它們弧形地構成。優選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與一個手把或者說與便攜式工具機的包圍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手把殼體一體地構成。“一體地”尤其是應當理解為至少材料鎖合地連接,例如通過焊接工藝、粘接工藝、注塑工藝和/或其它對于技術人員顯得有意義的工藝,和/或有利地在一個塊中成形,例如通過由鑄件制造和/或通過在單組分或多組分注塑方法中制造以及有利地由一個單個毛坯制成。
[0005]調節元件優選被構造為調節導向桿。優選該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通過調節元件與刀具接收裝置或者說便攜式工具機的驅動單元殼體連接。在此,調節元件優選可運動地支承在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中。優選刀具接收裝置設置在驅動單元殼體上。表述“可運動地支承”在此尤其是應當定義為一個單元和/或一個元件相對于至少一個另外的單元和/或相對于一個另外的元件的支承,其中,該單元和/或該元件——尤其是與該單元和/或該元件的彈性變形解耦地并且與通過支承間隙引起的運動可能性解耦地——具有一個沿著至少一個軸線沿著大于1mm、優選大于IOmm和特別優選大于20mm的路程的運動可能性和/或圍繞至少一個軸線以大于10°、優選大于45°和特別優選大于60°的角度的運動可能性。特別優選地,調節元件平移地支承在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中。優選通過從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拉出調節元件來改變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相對于刀具接收裝置和/或相對于便攜式工具機的工件支承面的距離。在此,為了維持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相對于刀具接收裝置和/或相對于便攜式工具機的工件支承面的距離,調節元件優選借助調節單元的固定元件至少固定在一個相對于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的位置、尤其是固定位置中。
[0006]特別優選地,該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包括至少一個止擋單元,它為了改變調節元件在一個從殼體指離的方向上的最大運動路程具有至少一個可運動地支承的止擋元件。表述“止擋單元”在此尤其是應當被理解為一個單元,它具有至少一個止擋元件,該止擋元件由于一個元件、尤其是調節單元的調節元件或一個支承調節元件的支承元件在止擋元件上的的機械止擋而限制該元件的最大運動路程。優選借助止擋元件限制調節元件在一個從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指離的方向上的最大運動路程。由此優選借助止擋元件限制調節元件從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拉出的最大拉出路程。止擋元件優選可運動地支承在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中。借助按照本發明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設計能夠有利地實現調節元件在至少一個相對于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的位置中的可靠固定。還可以在結構上簡單地以很少的部件實現調節元件在至少一個相對于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的位置中的固定。由此能夠有利地節省成本、結構空間和安裝耗費。此外可以有利地針對不同的操作者愿望實現調節元件運動路程的舒適調節。這可以有利地實現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的距離的舒適調節,其中,由止擋元件引起的距離維持可有利地重現。此外可以有利地借助止擋元件預先調節由操作者優選的距離,它在調節元件的駛入和接下來的駛出之后應當重新被達到。由此能夠實現高的操作舒適性。
[0007]此外建議,固定元件圍繞一個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調節元件的運動軸線延伸的運動軸線可擺動地被支承。表述“至少垂直地”在此尤其是應當定義為一個方向相對于一個參考方向的定向,其中,該方向和參考方向——尤其是在一個平面中觀察——夾成一個90°的角度并且該角度具有尤其是小于8°、有利地小于5°和特別有利地小于2°的最大偏差。但是也可想到,固定元件圍繞另一個運動軸線可擺動地被支承,例如圍繞一個至少基本上平行于調節元件的運動軸線延伸的運動軸線。“基本上平行”在此尤其是應當被理解為一個方向相對于一個參考方向尤其是在一個平面中的定向,其中,該方向相對于參考方向夾成一個小于8°、有利地小于5°和特別有利地小于2°的偏差。借助按照本發明的設計方案能夠有利地實現調節元件的可靠固定。此外借助按照運動軸線的本發明的布置能夠實現對借助固定元件產生的保持力的自鎖的積極作用。
[0008]還建議,固定元件具有一個與調節元件相交的運動軸線。特別優選固定元件的運動軸線在此一沿著一個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調節元件的運動軸線延伸的方向觀察一延伸穿過調節元件。由此能夠有利地避免由于通過調節元件的杠桿臂的力作用導致的固定元件的松開。由此可以特別優選實現調節元件至少在調節元件相對于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的位置中的可靠固定。
[0009]此外建議,所述調節單元包括至少一個彈簧元件,所述彈簧元件在一個至少基本上平行于所述調節元件的運動軸線延伸的方向上以及在一個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所述調節元件的運動軸線延伸的方向上產生至少一個彈簧力分量。“彈簧元件”在此尤其是應當被理解為一個肉眼可見的元件,它具有至少兩個端部的至少一個距離,該距離在正常的運行狀態中可彈性地改變至少10%、尤其是至少20%、優選至少30%和特別優選至少50,并且它尤其是產生一個與距離變化有關的并且優選與該變化成比例的反力,該反力抵抗該變化。“肉眼可見的元件”在此尤其是應當被理解為一個具有至少1mm、尤其是至少5mm和優選至少IOmm的延伸長度的元件。彈簧元件可以在此被構造為壓力彈簧、拉力彈簧、螺旋扭力彈簧、蝶形彈簧、螺旋線彈簧等等。借助按照本發明的設計方案能夠有利地實現固定元件自動地復位到至少一個位置中。此外可以有利地由于彈簧元件的彈簧力在調節元件的至少基本上平行于調節元件的運動軸線延伸的方向上補償調節單元的支承元件的支承間隙。
[0010]此外建議,調節單元至少包括彈簧元件,它被構造為螺旋扭力彈簧。因此可以在結構上簡單地在一個至少基本上平行于所述調節元件的運動軸線延伸的方向上以及在一個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所述調節元件的運動軸線延伸的方向上產生至少一個彈簧力分量。此外可以有利地實現用于在兩個不同的方向上產生彈簧力分量的彈簧元件的緊湊布置。
[0011]此外建議,調節元件具有至少一個用于限制固定元件在至少一個方向上圍繞固定元件的運動軸線的運動的運動限制元件。該運動限制元件優選與固定元件一體地構成。但是也可想到,運動限制元件與固定元件分開地構成并且借助至少一個對于技術人員顯得有意義的固定元件力鎖合地和/或形狀鎖合地固定在固定元件上。借助按照本發明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設計方案可以有利地限制固定元件由于彈簧元件的彈簧力引起的運動。此外可以有利地避免固定元件運動超過一個點。
[0012]此外建議,固定元件具有一個接收空槽,調節元件延伸穿過該接收空槽。接收空槽優選由固定元件的兩個相對置的夾緊面限界。此外接收空槽優選一在一個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調節元件的運動軸線延伸的平面中觀察——至少在固定元件的一個位置中具有比調節元件的最大延伸長度達的最大延伸程度。借助按照本發明的設計方案能夠有利地實現調節元件的可執行性,以便通過調節元件相對于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的移動來實現該殼體相對于刀具接收裝置和/或相對于便攜式工具機的工件支承面的距離的調節。
[0013]此外建議,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具有至少一個用于可擺動地支承固定元件的支承單元,該支承單元具有至少一個與圓形設計方案不同的支承空槽。特別優選地,支承空槽
具有至少一個側面,該側面-在至少一個基本上垂直于一個設置在支承空槽中的支承栓
元件的運動軸線延伸的平面中觀察——具有一個與圓弧形的設計方案不同的設計方案。特別優選地,支承空槽具有至少兩個側面,它們一在至少一個基本上垂直于一個設置在支承空槽中的支承栓元件的運動軸線延伸的平面中觀察——具有一個與圓弧形的設計方案不同的設計方案。因此可以尤其是借助與彈簧元件的彈簧力的配合作用實現設置在支承空槽中的支承栓元件的間隙補償。
[0014]還建議,彈簧元件具有至少一個摩擦片,該摩擦面至少設置在夾緊面上。“摩擦片”在此尤其是應當被理解為一個片,與兩個與片脫耦的元件之間的摩擦系數相比,它有目的地提高兩個接觸元件之間的摩擦系數。摩擦片可以在此由塑料、彈性體、黑金剛石、陶瓷或其他對于技術人員顯得有意義的材料構成。這可以有利地實現大的保持力用于將調節元件至少固定在一個相對于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殼體的位置中。
[0015]本發明還涉及一種工具機、尤其是便攜式工具機,具有按照本發明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便攜式工具機”在此尤其是應當被理解為一個用于加工工件的工具機,它可以由操作者無運輸工具地輸送。便攜式工具機尤其是具有小于40kg、優選小于IOkg和特別優選小于7kg的質量。但是也可想到,便攜式工具機具有另一種對于技術人員顯得有意義的設計方案,例如上銑機等等的設計方案。借助按照本發明的設計方案可以有利地實現在操作便攜式工具機時的操作舒適性。
[0016]按照本發明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和/或按照本發明的工具機在此不應限于上述的應用和實施方式。按照本發明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和/或按照本發明的工具機為了滿足在此描述的功能尤其是可以具有與在此提到的單個元件、部件和單元的數量不同的數量。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其它的優點由以下【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給出。在附圖中示出本發明的實施例。附圖、說明書和權利要求組合起來含有大量的特征。技術人員適宜地也單獨地考慮這些特征并且組合出有意義的其它組合。其示出:
[0018]圖1以示意圖示出具有按照本發明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按照本發明的工具機;
[0019]圖2以示意圖示出按照本發明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細節視圖;
[0020]圖3以示意圖示出按照本發明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支承單元的支承空槽的細節視圖;
[0021]圖4以示意圖示出 具有按照本發明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的調節單元的固定元件的細節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圖1示出一個具有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構造為草坪修剪機的便攜式工具機44。該便攜式工具機44被構造為一個可借助蓄電池組或電纜電驅動的草坪修剪機。該便攜式工具機44還具有一個驅動單元殼體46,它包圍便攜式工具機44的驅動單元48。此外可想到,驅動單元殼體46除了驅動單元48外還包括一個用于增加地傳送和/或降低地傳送一個借助驅動單元48產生的驅動力和/或一個借助驅動單元48產生的驅動力矩的從動單元(在此未詳細示出)。驅動單元48在便攜式工具機44的至少一個運行狀態中驅動一個與刀具接收裝置18連接的加工刀具50。該加工刀具50被構造為草坪修剪刀。但是也可想到,加工刀具50由一個草坪修剪套索單元構成,它與刀具接收裝置18連接。此外,該便攜式工具機44具有至少一個手把殼體52,它形成便攜式工具機44的一個手把。此外在手把殼體52中設置一個用于起動和用于關斷驅動單元48的電子開關單元54。電子開關單元54為此包括至少一個手把開關元件56,它可由操作者操作用于起動驅動單元48。此外在手把殼體52上設置便攜式工具機44的至少一個可調節的附加手把58。
[0023]手把殼體52還與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 —體地構成。該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還包括至少一個調節單元14,它具有至少一個相對于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可運動地被支承的調節元件16用以調節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相對于刀具接收裝置18和/或相對于便攜式工具機44的工件支承面的距離。便攜式工具機44的工件支承面在此可以由便攜式工具機44的一個草坪支承單元(在此未詳細示出)的輪子的外表面構成,操作者通過它能夠以對于技術人員公知的方式和方法使便攜式工具機44在一個構造為草坪的工件上或者說在一個構造為草坪面的工件面上移動。調節元件16被構造為調節導向桿。在此,該調節元件16固定在驅動單元殼體46上。此外調節元件16平移地、可運動到其中地支承在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中或者說手把殼體52中。因此,驅動單元殼體46通過調節元件16相對于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者說相對于手把殼體52可運動地被支承。
[0024]此外該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具有至少一個止擋單元60,它具有至少一個可運動地被支承的止擋元件62以便改變調節元件16在一個從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指離的方向上的最大運動路程(圖2)。止擋單元62可平移運動地被支承。在此,止擋元件62可平移運動地支承在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手把殼體52中。止擋元件62還具有至少一個斜面64,它與調節單元14的支承元件68的一個面66配合作用以便限制調節元件16的最大運動路程。支承元件68設置在調節元件16上在調節元件16的背離驅動單元殼體46的端部上。在此,支承元件68被構造為滑動軸承元件,它將調節元件16可運動地支承在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手把殼體52的調節元件接收部70中。支承元件68借助壓配合固定在調節元件16上。但是也可想到,支承元件68借助一個另外的對于技術人員顯得有意義的連接方式、例如借助材料鎖合和/或形狀鎖合的連接固定在調節元件16上。止擋元件62的斜面64至少基本上橫向于調節元件16的運動軸線28延伸。在此,斜面64設置在止擋元件62的一個面向調節元件16的側上。斜面64此外具有至少一個停止面區域72,它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調節元件16的運動軸線28延伸。停止面區域72由斜面64或止擋元件62的一個階梯形的凸臺構成。
[0025]止擋單元60還包括一個可運動地支承的、用于驅動止擋元件62的操作元件74。在此,操作元件74可平移運動地支承在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手把殼體52中。為此,操作元件74相對于止擋元件62可運動地被支承。操作元件74—至少沿著操作元件74的一個至少基本上平行于調節元件16的運動軸線28延伸的運動軸線76觀察——與止擋元件62形狀鎖合地連接。在此,操作元件74具有至少一個連接凸起78。該連接凸起78從操作元件74出發向著止擋元件62的方向延伸。止擋元件62包括至少一個連接空槽80用于接收連接凸起78。連接凸起78沿著一個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操作元件74的運動軸線76或調節元件16的運動軸線28的方式可運動地支承在連接空槽80中。
[0026]操作元件74還具有一個卡鎖凸起82用于固定止擋元件62,該卡鎖凸起可卡入到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手把殼體52的至少一個卡鎖空槽84中(圖1)。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手把殼體52總共具有很多前后設置的卡鎖空槽84,卡鎖凸起82可卡入到卡鎖空槽中。卡鎖凸起82從操作元件74出發向著一個背離止擋元件62的方向延伸。止擋元件62借助連接凸起78、止擋元件62的對連接空槽80限界的邊緣區域、卡鎖凸起82和至少一個卡鎖空槽84的配合作用卡鎖住沿著至少基本上平行于調節元件16的運動軸線28延伸的方向的運動。此外,止擋單元60包括至少一個卡入彈簧元件86,它對止擋單元60的操作元件74加載彈簧力。由此在到達卡鎖空槽84時通過卡入彈簧元件86的彈簧力使卡鎖凸起82運動到卡鎖空槽84中。卡入彈簧元件86與操作元件74—體地構成。但是也可想到,卡入彈簧元件86由一個與操作元件74分開構成的元件構成,例如由一個設置在操作元件74和止擋元件62之間并且由此對操作元件74加載彈簧力的壓力彈簧構成。止擋單元60總共包括兩個與操作元件74 一體地構成的卡入彈簧元件86、88,它們在背離止擋元件62的方向上對操作元件74加載彈簧力。卡入彈簧元件86、88分別由操作元件74的一個彈簧彈性的彈簧邊構成。構造為彈簧彈性的彈簧邊的卡入彈簧元件86、88在此——沿著一個至少基本上平行于調節元件16的運動軸線28延伸的方向觀察——設置在操作元件74的兩個相背離的側上。
[0027]此外調節單元14包括至少一個可擺動地支承的固定元件20用于將調節元件16固定在至少一個相對于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的位置中。固定元件20在此圍繞固定元件20的一個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調節元件16的運動軸線28延伸的運動軸線30可擺動地被支承。固定元件20包括至少一個夾緊面22,它至少在固定元件20的一個位置中貼靠在調節元件16的一個外表面26上(圖2和4)。該固定元件20總共具有兩個夾緊面22、24,它們至少在固定元件20的一個位置中貼靠在調節元件16的外表面26上。在此,兩個夾緊面22、24—沿著至少基本上垂直于固定元件20的運動軸線30延伸的方向觀察——設置在固定元件20的兩個相對置的側上。因此,兩個夾緊面22、24相互面對。此外該調節單元14包括至少一個彈簧元件32,它對固定元件20加載一個彈簧力。彈簧元件32被構造為螺旋扭力彈簧。在此,彈簧元件32以一個端部支撐在固定元件20上并且該彈簧元件32以一個端部支撐在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手把殼體52上。因此,彈簧元件32——沿著一個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調節元件16的運動軸線28延伸的方向觀察——設置在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與固定元件20之間或者說在手把殼體52與固定元件20之間。
[0028]彈簧元件32在一個至少基本上平行于調節元件16的運動軸線28延伸的方向產生至少一個彈簧力分量并且在一個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調節元件16的運動軸線28延伸的方向上產生一個彈簧力分量。在至 少基本上平行于調節元件16的運動軸線26延伸的方向上的彈簧力分量引起將調節單元14的支承栓元件90按壓到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支承單元38的支承空槽40的至少一個按壓面92上(圖3)。該支承空槽40總共聚合有兩個
按壓面92、94。按壓面92、94在此-在至少基本上垂直于固定元件20的運動軸線30延
伸的平面中觀察一構造為不同于圓弧形的設計方案。此外,按壓面92、94相對彼此傾斜地設置。因此,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至少包括用于可擺動地支承固定元件20的支承單元38,它具有至少一個與圓形空槽不同的支承空槽40。支承栓元件90與固定元件20 —體地構成。由于支承栓元件90被按壓到按壓面92、94上,支承栓元件90的支承間隙被補
\-ZX O
[0029]在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調節元件16的運動軸線28延伸的方向上的彈簧力分量引起一個擺動力,它在一個從調節元件16指離的方向上對彈簧元件20加載。因此,一旦取消固定元件20上的操作力,固定元件20由于彈簧元件32而圍繞固定元件20的運動軸線30擺動。彈簧元件32的作用點在此相對于固定元件20的運動軸線30間隔距離地設置。由此能夠在利用固定元件20的杠桿臂的情況下借助彈簧元件32產生大的力,一旦取消操作者在固定元件20上的操作力作用,該大的力就使固定元件20圍繞固定元件20的運動軸線30擺動以便將調節元件16固定在一個相對于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相對于手把殼體52的位置中。固定元件20的運動軸線30在此與調節元件16相交。為了限制固定元件20由于彈簧元件32的彈簧力在至少一個方向上圍繞固定元件20的運動軸線30的運動,調節單元14包括至少一個運動限制元件34。該運動限制元件34在此與固定元件20一體地構成。為了限制固定元件20在至少一個方向上圍繞固定元件20的運動軸線30的運動,運動限制元件34與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手把殼體52的邊緣區域配合作用。
[0030]此外該固定元件20具有一個接收空槽36,調節元件16穿過該接收空槽延伸(圖2和4)。接收空槽36通過固定元件20的兩個夾緊面22、24限界。夾緊面22、24在此借助固定元件20的連接區域96、98沿著一個圍繞調節元件16的運動軸線28延伸的圓周方向相互連接。因此,兩個夾緊面22、24與連接區域96、98—起限定接收空槽36。接收空槽36在此沿著圓周方向在一個安裝狀態中完全地圍繞調節元件16延伸。為此,接收空槽36沿著一個至少基本上垂直于固定元件20的運動軸線30延伸的方向具有一個比調節元件16的延伸長度大的延伸長度。因此,在接收空槽36的中心軸線相對于調節元件16的運動軸線28至少基本上平行定向時實現調節元件16相對于固定元件20的運動。接收空槽36的中心軸線相對于固定元件20的運動軸線28的至少基本上平行的定向通過固定元件20圍繞固定元件20的運動軸線30逆著彈簧元件32的彈簧力的擺動運動實現。此外,固定元件20具有至少一個摩擦片42,它設置在所述至少兩個夾緊面22、24中的一個上。但是也可想至Ij,固定元件20具有兩個摩擦片42,其中,在兩個夾緊面22、24的每個上設置兩個摩擦片42中的一個。
[0031]為了調節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手把殼體52相對于便攜式工具機44的刀具接收裝置18的距離,便攜式工具機44的操作者操作固定元件20。由此消除用于固定調節元件16的夾緊力。調節元件16由操作者相對于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相對于手把殼體52從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者從手把殼體52被拉出。在操作者已經發現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手把殼體52相對于便攜式工具機44的刀具接收裝置18的對他優選的距離之后,操作者能夠通過調節止擋元件62的位置保證調節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手把殼體52相對于便攜式工具機44的刀具接收裝置18的對`他優選的距離的可重復性。為此,操作者在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手把殼體52的方向上操作該操作元件74。由此使操作元件74相對于止擋元件62向著止擋元件62的方向運動并且操作元件74的卡鎖凸起82脫離卡鎖空槽84的配合。由于操作元件74沿著操作元件74的運動軸線76的平移運動,止擋元件62同樣至少基本上平行于調節元件16的運動軸線28運動。止擋元件62在一個至少基本上平行于調節元件16的運動軸線28延伸的方向上移動,直到止擋元件62止擋在支承元件68上。由此通過止擋元件62限界調節元件16的最大運動路程。最大運動路程對應于調節元件16的一個位置,該位置相當于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手把殼體52相對于便攜式工具機44的刀具接收裝置18的對于操作者優選的距離。
[0032]在取消操作作對操作元件74的力作用之后,卡鎖凸起82由于操作元件74的彈簧彈性的彈簧邊的彈簧力能夠卡入到卡鎖空槽84中。因此,在調節元件16插入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手把殼體52中之后,借助止擋元件62由于調節元件16在止擋元件62上的止擋又可通過從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手把殼體52拉出調節元件16調節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手把殼體52相對于便攜式工具機44的刀具接收裝置18的之前調節的距離。調節元件16從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手把殼體52出來的最大運動路程在調節止擋元件62的位置之后通過支承元件68在斜面64上或者說在斜面64的停止面區域72上的止擋被限制。此外在取消操作者對固定元件20的力作用之后,固定元件20由于彈簧元件32的彈簧力圍繞固定元件20的運動軸線30擺動。由此,夾緊面22、24被壓到調節元件16的外表面26上并且調節元件16固定在一個相對于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10的殼體12或相對于手把殼體52的位置中。
【權利要求】
1.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具有至少一個殼體(12)和至少一個調節單元(14),所述調節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可運動地支承的、用于調節所述殼體(12)相對于刀具接收裝置(18)和/或相對于便攜式工具機的工件支承面的距離的調節元件(16)并且具有至少一個可擺動地支承的、用于將調節元件(16)固定在至少一個位置中的固定元件(20),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元件(20)具有至少一個夾緊面(22,24),所述夾緊面至少在所述固定元件(20)的一個位置中貼靠在所述調節元件(16)的外表面(26)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元件(20)圍繞一個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所述調節元件(16 )的運動軸線(28 )延伸的運動軸線(30 )可擺動地被支承。
3.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元件(20)具有一個與調節元件(16)相交的運動軸線(30)。
4.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單元(14)包括至少一個彈簧元件(32),所述彈簧元件在一個至少基本上平行于所述調節元件(16 )的運動軸線(28 )延伸的方向上以及在一個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所述調節元件(16 )的運動軸線(28)延伸的方向上產生至少一個彈簧力分量。
5.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單元(14)包括至少一個彈簧元件(32),所述彈簧元件被構造為螺旋扭力彈簧。
6.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單元(14)具有至少一個運動限制元件(34),它用于限制所述固定元件(20)在至少一個方向上圍繞所述固定元件(20)的運動軸線(28)的運動。
7.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元件(20)具有一個接收空槽(36),所述調節元件(16)延伸穿過該接收空槽。
8.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設有至少一個用于可擺動地支承固定元件(20)的支承單元(38),所述支承單元具有至少一個不同于圓形空槽的支承空槽(40)。
9.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元件(20 )具有至少一個摩擦片(42 ),所述摩擦片至少設置在夾緊面(22,24 )上。
10.便攜式工具機、尤其是草坪修剪機,具有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機定位裝置。
【文檔編號】A01D34/90GK103518472SQ201310271185
【公開日】2014年1月22日 申請日期:2013年7月1日 優先權日:2012年7月4日
【發明者】E·扎多爾 申請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