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樹木果實采摘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樹木果實采摘裝置,包括撐桿,其特征在于撐桿頂部連接有上端設敞口、底端封閉、內設空腔的籠體,且在敞口內側間隔設置多根高端固定在敞口上、低端向空腔內下斜的鐮桿,每一鐮桿的低端左側或者右側設有掛鉤。可在采摘時手握撐桿使籠體自下而上地將果實或種子套入空腔中,然后旋轉一角度使掛鉤鉤緊果實或種子后,向下拉動籠體,即可將果實或種子拽入籠體空腔內。有效避免了采摘人員因直接接觸果實或種子而引起過敏癥,保障采摘人員的健康安全。同時提高采摘效率,適用于各類果實、種子的采摘。本發明結構簡單、使用方便。
【專利說明】一種樹木果實采摘裝置
[0001]
【技術領域】
[0002]本發明涉及一種采摘裝置,特別是一種樹木果實采摘裝置,屬于農、林業用具設計制造【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3]目前多數林、樹木的果實大都使用高枝剪、采種鉤桿或鐮桿、采種梳等用具,從樹枝上采摘果實、種子,并裝袋、運送到種子儲存場晾曬后入庫待播種。但對于漆樹等一類含有特殊成分的果實或種子來說,采摘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觸碰到這類果實或種子,從而引起手部、臉部、頸部,甚至周身紅腫,并伴隨有大量斑疹等過敏癥,影響采摘人員的身體健康。另外對于生長較為特殊果實如下垂的果實,使用現有的上述用具很難完成采摘。因此有必要對現有技術加以改進。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樹木果實采摘裝置,使采摘人員既不會觸碰到所采果實或種子,又方便采摘不同生長狀態的果實或種子。
[0005]本發明通過下列技術方案完成:一種樹木果實采摘裝置,包括撐桿,其特征在于撐桿頂部連接有上端設敞口 、底端封閉、內設空腔的籠體,且在敞口內側間隔設置多根高端固定在敞口上、低端向空腔內下斜的鐮桿,每一鐮桿的低端左側或者右側設有掛鉤,以便采摘時手握撐桿使籠體自下而上地將果實或種子套入空腔中,然后旋轉一角度使掛鉤鉤住果實或種子后,即可向下拉動籠體,從而將果實或種子拽入籠體空腔內。
[0006]所述籠體底部設有錐底,籠體與錐底大端之間設底板,錐底小端設有帶內螺孔或者帶外螺紋的連接柱,以便與撐桿頂部的螺柱端或螺孔端相螺接。
[0007]所述籠體為圓柱體或多邊柱體,籠體壁為網壁或者孔壁,網壁或孔壁上間隔設置豎直支桿,以通過豎直支桿支撐、固定網壁或者孔壁。
[0008]所述多根鐮桿沿籠體敞口內側呈旋向分布,以方便自下而上地將果實或種子套入籠體空腔中,使旋向分布的鐮桿插入果實或種子柄中,再通過鐮桿端部的掛鉤,輕松采摘下果實或種子于籠體中,無需直接接觸果實或種子。
[0009]所述撐桿由至少二根套接成的內外桿連接而成,且套接的內外桿包括帶軸向錐孔的外桿,以及套設于外桿軸向錐孔中的內錐桿,內錐桿的錐尖端設為與籠體底端相螺接的螺柱端或螺孔端,以便根據需要調整撐桿的長度,滿足不同高度果實或種子的采摘。
[0010]所述撐桿由至少二根螺接成的上、下桿連接而成,且螺接的上、下桿桿端互設螺桿或螺孔,上桿的桿端設為與籠體底端相螺接的螺柱端或螺孔端,以便根據需要調整撐桿的長度,滿足不同高度果實或種子的采摘。
[0011]本發明具有下列優點和效果:采用上述方案,可在采摘時手握撐桿使籠體自下而上地將果實或種子套入空腔中,然后旋轉一角度使掛鉤鉤緊果實或種子后,向下拉動籠體,即可將果實或種子拽入籠體空腔內。有效避免了采摘人員因直接接觸果實或種子而引起過敏癥,保障采摘人員的健康安全。同時提高采摘效率,適用于各類果實、種子的采摘。本發明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實為一理想的適時采摘工具。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發明之結構圖;
圖2為本發明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0013]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
[0014]本發明提供的樹木果實采摘裝置,樹木果實采摘裝置,包括撐桿1,撐桿I頂部連接有上端設敞口、底端封閉、內設空腔的籠體2,且在敞口內側間隔設置多根高端固定在敞口上、低端向空腔內下斜的鐮桿5,每一鐮桿5的低端右側設有掛鉤6,籠體2底部設有錐底9,且籠體2與錐底9大端之間設底板8,錐底9小端設有帶內螺孔的連接柱10,籠體2為圓柱體,籠體2壁為網壁7,網壁7上間隔設置豎直支桿3,多根鐮桿5沿籠體2敞口內側呈旋向分布,如圖2,撐桿I由二根套接成的內桿12和外桿13連接而成,其包括帶軸向錐孔的外桿13,以及套設于外桿13軸向錐孔中的內桿12,該內桿12為內錐桿,內錐桿的錐尖端11設為螺柱端,以便錐尖端11與籠體2底端的連接柱10的內螺孔相螺接,從而根據需要伸長撐桿1,滿足高樹木果實的采摘。
【權利要求】
1.一種樹木果實采摘裝置,包括撐桿,其特征在于撐桿頂部連接有上端設敞口、底端封閉、內設空腔的籠體,且在敞口內側間隔設置多根高端固定在敞口上、低端向空腔內下斜的鐮桿,每一鐮桿的低端左側或者右側設有掛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樹木果實采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籠體底部設有錐底,籠體與錐底大端之間設底板,錐底小端設有帶內螺孔或者帶外螺紋的連接柱。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樹木果實采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籠體為圓柱體或多邊柱體,籠體壁為網壁或者孔壁,網壁或孔壁上間隔設置豎直支桿。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樹木果實采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根鐮桿沿籠體敞口內側呈旋向分布。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樹木果實采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撐桿由至少二根套接成的內、外桿連接而成,且套接的內、外桿包括帶軸向錐孔的外桿,以及套設于外桿軸向錐孔中的內錐桿,內錐桿的錐尖端設為與籠體底端相螺接的螺柱端或螺孔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樹木果實采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撐桿由至少二根螺接成的上、下桿連接而成,且螺接的上、下桿桿端互設螺桿或螺孔,上桿的桿端設為與籠體底端相螺接的螺柱端或螺孔端。
【文檔編號】A01D46/22GK103947377SQ201410197570
【公開日】2014年7月30日 申請日期:2014年5月12日 優先權日:2014年5月12日
【發明者】李立, 廖聲熙, 桂俊明, 崔凱, 何清, 鄧良華, 崔永忠, 黃云鋒 申請人:云南盛禾生態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