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水稻育秧基質,尤其涉及一種水稻育秧基質的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傳統的水稻育秧往往直接在稻田內育秧,隨著科技的發展,水稻育秧也越來越多的使用水稻育秧機進行育秧,但目前水稻育秧機依然沿用傳統育秧工藝,即直接將水稻種子平鋪于盛有稻田土壤的育秧盤內進行育秧,由于土壤的板結固化,導致成熟后的秧苗難以分開,不利于機械插秧,而且,秧苗生長期間需要追肥,生產成本高。鑒于上述缺陷,實有必要設計一種水稻育秧基質的制備方法。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水稻育秧基質的制備方法,來解決直接在土壤內進行育秧導致機械插秧困難和生產成本高的問題。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水稻育秧基質的制備方法,包含以下步驟:
1)分選,將有機固體廢棄物進行分類,剔除有機固體廢棄物內的雜質制得原料;
2)碳氮比調節,測定步驟1)制得的原料性質,并根據原料性質進行碳氮比調節制得調節料,使之符合蚯蚓生長需求;
3)PH調節,將步驟2)制得的調節料加入硫磺粉并充分攪拌40-45min制得反應料,調節反應料PH值至6-6.5,使之符合蚯蚓生長需求;
4)接種,將步驟3)制得的反應料接種大平2號蚯蚓,大平2號蚯蚓在溫度為25-30℃,濕度為65-70%的條件下生長10-12天后補加反應料,擴大消解場所面積,獲得充足的蚯蚓糞團;
5)配比,將步驟4)制得的蚯蚓糞團與秸稈腐熟物按重量比為1:2.5-3的比例放入多維高效攪拌機中攪拌45-50min,從而制得水稻育秧基質。
進一步的,所述的步驟2)中調節料的碳氮比為25-32。
進一步的,所述的步驟5)中每1kg反應料接種重量、長短、活性一致的大平2號蚯蚓100-110條。
本發明有益效果:采用該水稻基質育秧可使土壤疏松,促進秧苗生長,利于起苗,盤根較好,有利于機插分苗,同時,水稻基質育秧可提高水稻產量、增加效益,增幅分別達5.1%和5.6%,綜合經濟效益高。
附圖說明
圖1示出本發明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一種水稻育秧基質的制備方法,包含以下步驟:
1)分選,將有機固體廢棄物進行分類,剔除有機固體廢棄物內的雜質制得原料;
2)碳氮比調節,測定步驟1)制得的原料性質,并根據原料性質進行碳氮比調節制得調節料,使之符合蚯蚓生長需求;
3)PH調節,將步驟2)制得的調節料加入硫磺粉并充分攪拌45min制得反應料,調節反應料PH值至6.5,使之符合蚯蚓生長需求;
4)接種,將步驟3)制得的反應料接種大平2號蚯蚓,大平2號蚯蚓在溫度為30℃,濕度為70%的條件下生長10天后補加反應料,擴大消解場所面積,獲得充足的蚯蚓糞團;
5)配比,將步驟4)制得的蚯蚓糞團與秸稈腐熟物按重量比為1:3的比例放入多維高效攪拌機中攪拌50min,從而制得水稻育秧基質。
本發明所述步驟2)中調節料的碳氮比為32,所述步驟5)中每1kg反應料接種重量、長短、活性一致的大平2號蚯蚓110條。
實施例2
如圖1所示,一種水稻育秧基質的制備方法,包含以下步驟:
1)分選,將有機固體廢棄物進行分類,剔除有機固體廢棄物內的雜質制得原料;
2)碳氮比調節,測定步驟1)制得的原料性質,并根據原料性質進行碳氮比調節制得調節料,使之符合蚯蚓生長需求;
3)PH調節,將步驟2)制得的調節料加入硫磺粉并充分攪拌40min制得反應料,調節反應料PH值至6,使之符合蚯蚓生長需求;
4)接種,將步驟3)制得的反應料接種大平2號蚯蚓,大平2號蚯蚓在溫度為25℃,濕度為65%的條件下生長12天后補加反應料,擴大消解場所面積,獲得充足的蚯蚓糞團;
5)配比,將步驟4)制得的蚯蚓糞團與秸稈腐熟物按重量比為1:2.5的比例放入多維高效攪拌機中攪拌45min,從而制得水稻育秧基質。
本發明所述步驟2)中調節料的碳氮比為25,所述步驟5)中每1kg反應料接種重量、長短、活性一致的大平2號蚯蚓100條。
實施例3
如圖1所示,一種水稻育秧基質的制備方法,包含以下步驟:
1)分選,將有機固體廢棄物進行分類,剔除有機固體廢棄物內的雜質制得原料;
2)碳氮比調節,測定步驟1)制得的原料性質,并根據原料性質進行碳氮比調節制得調節料,使之符合蚯蚓生長需求;
3)PH調節,將步驟2)制得的調節料加入硫磺粉并充分攪拌43min制得反應料,調節反應料PH值至6.3,使之符合蚯蚓生長需求;
4)接種,將步驟3)制得的反應料接種大平2號蚯蚓,大平2號蚯蚓在溫度為28℃,濕度為68%的條件下生長11天后補加反應料,擴大消解場所面積,獲得充足的蚯蚓糞團;
5)配比,將步驟4)制得的蚯蚓糞團與秸稈腐熟物按重量比為1:2.8的比例放入多維高效攪拌機中攪拌48min,從而制得水稻育秧基質。
本發明所述步驟2)中調節料的碳氮比為28,所述步驟5)中每1kg反應料接種重量、長短、活性一致的大平2號蚯蚓105條。
本發明不局限于上述具體的實施方式,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從上述構思出發,不經過創造性的勞動,所做出的種種變換,均落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