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鹽堿地改良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黃河灌區鹽堿地改良綠化種植結構。
背景技術:
各種鹽堿土都是在一定的自然條件下形成的,其形成的實質主要是各種易溶性鹽類在地面作水平方向與垂直方向的重新分配,從而使鹽分在集鹽地區的土壤表層逐漸積聚起來。質地粗細可影響土壤毛管水運動的速度與高度,一般來說,壤質土毛管水上升速度較快,高度也高,砂土和粘土積鹽均慢些。
傳統的黃河灌區鹽堿地改良裝置僅能夠從表面緩解鹽堿化狀況,無法從根本上入手解決鹽堿化問題,且耗費水資源,不夠節能環保,為此我們提出一種黃河灌區鹽堿地改良綠化種植結構來解決以上存在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黃河灌區鹽堿地改良綠化種植結構,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僅能夠從表面緩解鹽堿化狀況,無法從根本上入手解決鹽堿化問題,且耗費水資源,不夠節能環保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黃河灌區鹽堿地改良綠化種植結構,包括改良種植槽和豎井,所述改良種植槽的內部安裝有薄膜,所述薄膜的下方設置有種植土層,所述種植土層的內部安裝有灌溉管,且種植土層的下方設置有石砂層,所述石砂層的下方設置有竹炭吸附層,所述竹炭吸附層的下方設置中和層,所述中和層的下方設置有活性炭過濾層,所述豎井安裝在種植土層的下方,所述改良種植槽的底部安裝有集水箱,且改良種植槽的一側安裝有咸水淡化箱,所述咸水淡化箱的內壁上安裝有鹽度檢測儀,所述咸水淡化箱的一側安裝有濃鹽水排出泵,且咸水淡化箱的頂部安裝有淡水抽出泵,所述鹽度檢測儀、濃鹽水排出泵和淡水抽出泵的輸出端均與外部控制器的輸入端電性連接。
優選的,所述改良種植槽的內壁上安裝有防水層。
優選的,所述灌溉管上安裝有灌溉微孔。
優選的,所述豎井貫穿性通過石砂層、竹炭吸附層、中和層和活性炭過濾層。
優選的,所述咸水淡化箱與集水箱通過導流管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結構科學合理,操作簡單方便,本發明在種植土層表面設置薄膜,能夠減少種植土層表面的水分蒸發,防止鹽分析出至種植土層表面,將灌溉管直接安裝至種植土層內部,從植物根部灌溉,灌溉效率高,且節約水資源,石砂層和竹炭吸附層均能夠鎖住種植土層內部的養分,提高植物成活率,集水箱能夠對土壤吸收不了的水分進行回收再利用,提高資源利用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改良種植槽;2-防水層;3-薄膜;4-種植土層;5-灌溉管;6-石砂層;7-竹炭吸附層;8-中和層;9-活性炭過濾層;10-豎井;11-集水箱;12-導流管;13-鹽度檢測儀;14-咸水淡化箱;15-濃鹽水排出泵;16-淡水抽出泵。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黃河灌區鹽堿地改良綠化種植結構,包括改良種植槽1和豎井10,改良種植槽1的內部安裝有薄膜3,薄膜3的下方設置有種植土層4,種植土層4的內部安裝有灌溉管5,且種植土層4的下方設置有石砂層6,石砂層6的下方設置有竹炭吸附層7,竹炭吸附層7的下方設置中和層8,中和層8的下方設置有活性炭過濾層9,豎井10安裝在種植土層4的下方,改良種植槽1的底部安裝有集水箱11,且改良種植槽1的一側安裝有咸水淡化箱14,咸水淡化箱14的內壁上安裝有鹽度檢測儀13,咸水淡化箱14的一側安裝有濃鹽水排出泵15,且咸水淡化箱14的頂部安裝有淡水抽出泵16,鹽度檢測儀13、濃鹽水排出泵15和淡水抽出泵16的輸出端均與外部控制器的輸入端電性連接。
改良種植槽1的內壁上安裝有防水層2,灌溉管5上安裝有灌溉微孔,豎井10貫穿性通過石砂層6、竹炭吸附層7、中和層8和活性炭過濾層9,咸水淡化箱14與集水箱11通過導流管12連接。
具體使用方式:工作人員將綠色植物穿過薄膜3種植于種植土層4的內部,灌溉管5對種植土層4進行微灌處理,石砂層6能夠將灌溉水源中顆粒大的肥料留存下來,竹炭吸附層7能夠鎖住灌溉水源中的肥料,中和層8對灌溉水源進行初級中和處理,活性炭過濾層9對灌溉水源進行過濾,土壤吸收不了的水分通過豎井10流至集水箱11的內部,咸水淡化箱14能夠對集水箱11內部的水進行淡化處理,淡化后的水流通過淡水抽出泵16進行再次灌溉。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