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草莓栽培裝置,具體為一種用于草莓的立柱式栽培裝置,屬于草莓栽培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栽培作為一種水果的另一種生長方式被廣泛運用到各種水果的種植中,栽培可以是在土壤中種植也可以是無土栽培,這兩種方式有各自的好處,栽培可以實現在任何季節都可以吃到想吃的水果,像草莓就是其中一種,草莓無土式栽培的經濟價值和觀賞性均較高,草莓立體無土栽培已成為設施園藝的一個亮點,其中觀光采摘深受人們的喜愛,也為農戶帶來了豐厚的收益。而目前的草莓栽培裝置一般構造比較復雜,投入的輔助設備較多,進而成本較高,還有些需要人工進行對植株的培養液澆淋,無法同時且一次性澆淋,這樣既浪費時間又增加了工作量,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一種用于草莓的立柱式栽培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用于草莓的立柱式栽培裝置。
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用于草莓的立柱式栽培裝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上端設置有四個支柱;所述支柱之間設置有橫桿;所述橫桿上放置有培養板;所述培養板由若干個培養槽組成;所述培養板的上端是噴頭;所述噴頭連接在第一水管的底部;所述第一水管上設置有第二水管;所述第二水管的一側是設置在所述第一水管上的第三水管;所述第二水管和所述第三水管的底部均連接有所述噴頭;所述第二水管和所述第三水管連接的所述第一水管的一端連接水泵;所述水泵連接所述出液口;所述出液口設置在培養液桶的一側。
優選的,所述第一水管和所述水泵、所述水泵和所述出液口之間均通過法蘭連接。
優選的,所述第一水管呈L型形狀。
優選的,所述培養板有三個,且所述三個培養板在垂直方向保持平行的放在所述橫桿上。
優選的,所述噴頭和所述第一水管、所述第二水管、所述第三水管之間均通過螺紋旋轉連接。
優選的,所述噴頭與所述培養板的距離大于植株成長后的高度。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培養液直接通過水泵泵出,從第一水管、第二水管、第三水管經噴頭同時噴灑到培養板的培養槽內,這樣的噴灑培養方式直接替代了人工的澆灌培養,大大節省了勞動強度,減少了工人的勞動時間,且培養板又是三個在垂直方向放置在橫桿上,這樣的方式提高了空間的使用率和草莓栽培的數量,且又有水管和噴頭一一對應的噴灌,是采用了培養液澆灌的栽培方式,遠離了地面,也擺脫了土壤栽培的局限,這種用于草莓的立柱式栽培裝置在使用時操作方便,整體牢固耐用,構造簡單,制造成本低,且各構件連接靈活。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培養板的具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座;2、支柱;3、橫桿;4、培養板;5、噴頭;6、第一水管;7、第二水管;8、第三水管;9、水泵;10、法蘭;11、出液口;12、培養液桶;13、培養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所示,一種用于草莓的立柱式栽培裝置,包括底座1,底座1的上端設置有四個支柱2;支柱2之間設置有橫桿3;橫桿3上放置有培養板4;培養板4由若干個培養槽13組成;培養板4的上端是噴頭5;噴頭5連接在第一水管6的底部;第一水管6上設置有第二水管7;第二水管7的一側是設置在第一水管6上的第三水管8;第二水管7和第三水管8的底部均連接有噴頭5;第二水管7和第三水管8連接的第一水管6的一端連接水泵9;水泵9連接出液口11;出液口11設置在培養液桶12的一側。
第一水管6和水泵9、水泵9和出液口11之間均通過法蘭10連接,方便拆卸;第一水管6呈L型形狀,保證培養液能澆到最高層的草莓植株;培養板4有三個,且三個培養板4在垂直方向保持平行的放在橫桿3上,提高了垂直方向的利用率;噴頭5和第一水管6、第二水管7、第三水管8之間均通過螺紋旋轉連接,方便拆卸更換;噴頭5與培養板4的距離大于植株成長后的高度,保證草莓植株能夠不受阻礙的生長。
首先,將第一水管6、第二水管7、第三水管8的底部均旋接上噴頭5,再將三個由培養槽13組成的培養板4分別放到橫桿3上,將草莓植株放到對應的培養槽13內,同時,將水泵9接通電源并啟動,水泵9從出液口11將培養液桶12內部的培養液抽出,抽到第一水管6、第二水管7、第三水管8內,再從第一水管6、第二水管7、第三水管8底部的噴頭5噴灑出,澆淋培養槽13內部的草莓植株,澆好后,關閉水泵9,這樣定時進行草莓植株的澆淋培養即可。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