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食品加工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魚皮絲的加工方法。
背景技術:
魚皮又叫魚膠、白鰾、花膠、魚鰾,可分為海魚皮和河魚皮兩大類,被列入八珍之一,為高蛋白、低脂肪滋補品。在中國的南梁時期的一本藥書《名醫別錄》有記載"魚皮"作為藥用的功效,據《新唐書》記載到了大唐時期已作為貢品之一,中醫理論認為:“魚皮”味甘咸性平,及具有滋補的功效,在食療方面,“魚皮”含有豐富的蛋白質和多種微量元素,其蛋白質主要是大分子的膠原蛋白及粘多糖的成分,是女士養顏護膚美容保健佳品,醫學研究發現,“魚皮”中的白細胞-亮氨酸有抗癌作用。
目前,魚皮常用于筵席,作為主菜,僅次于魚肚,做成菜肴制品,食用前先用溫水浸泡魚皮,使魚皮肥厚,然后再根據不同的菜肴進行燴、燜、煲、燉、紅燒、干煸、涼拌等,但是這種制作方法使魚皮口感沒那么飽滿和爽脆。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魚皮絲的加工方法,所述方法制得的魚皮絲口感脆嫩飽滿,不會粘連,食用時無需加熱,解凍即食。
本發明可以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
一種魚皮絲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原料魚皮預處理:將冷凍的魚皮解凍后,用堿液浸泡;
(2)制作魚皮絲:將堿液浸泡后的魚皮用切絲機切成細絲,然后進行燙漂,再用冰水將魚皮絲進行冷卻,之后用流水洗去魚皮絲表面的堿,再放入臭氧池進行滅菌,最后撈出瀝水;
(3)魚皮絲后處理:將制作好的魚皮絲與調味湯汁混合調味;
(4)包裝:將制作調味好的魚皮絲進行真空包裝、速凍。
進一步地,上述原料魚皮選用羅非魚皮;
進一步地,上述步驟(1)所述堿液為質量分數0.4~0.8%的氫氧化鈉水溶液;
進一步地,上述步驟(1)所述用堿液浸泡的時間為20~40min,魚皮與堿液的質量比為1:4~6;
進一步地,上述步驟(2)所述魚皮絲切成寬度為0.2~0.5cm的細絲;
進一步地,上述步驟(2)所述燙漂溫度為90℃以上,燙漂時間為5~10s;
進一步地,上述步驟(2)所述用冰水將魚皮進行冷卻至15℃以下;
進一步地,上述步驟(2)所述臭氧池的臭氧濃度為0.6~2mg/L。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發明的原料魚皮采用羅非魚皮,含有豐富的蛋白質和多種微量元素,經過用堿液浸泡后切成魚皮絲,然后進行燙漂后放入冰水中冷卻,再用流水洗去表面的堿液,然后用臭氧進行滅菌,最后將滅菌后的魚皮絲與調味湯汁混合調味后進行真空包裝。采用臭氧滅菌不會帶來其他的污染,保證的魚皮絲的衛生安全。
(2)采用本發明所述方法制得的魚皮絲口感脆嫩飽滿,不會粘連,食用方便,解凍后開袋即可食用。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地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實施例1
一種魚皮絲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原料魚皮預處理:將冷凍的羅非魚皮解凍后,用0.4%的食用氫氧化鈉水溶液浸泡,時間為40min,魚皮與堿液的質量比為1:4~6;
(2)制作魚皮絲:將浸泡后的魚皮用切絲機切成0.2~0.3cm寬的細絲,然后進行燙漂,燙漂的溫度為90℃以上,時間為5~10s,再用冰水將魚皮絲冷卻至溫度15℃以下,再用流水將魚皮絲表面的堿液沖洗干凈,然后放入臭氧濃度為1mg/L臭氧池進行滅菌,滅菌后撈出瀝水;
(3)魚皮絲后處理:將制作好的魚皮絲與調味湯汁混合調味;
(4)包裝:將調味好的魚皮絲進行真空包裝、速凍。
實施例2
一種魚皮絲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原料魚皮預處理:將冷凍的羅非魚皮解凍后,用0.8%的氫氧化鈉水溶液浸泡,時間為20min,魚皮與堿液的質量比為1:4~6;
(2)制作魚皮絲:將浸泡后的魚皮用切絲機切成0.4~0.5cm寬的細絲,然后進行燙漂,燙漂的溫度為90℃以上,時間為5~10s,再用冰水將魚皮絲冷卻至溫度15℃以下,再用流水將魚皮絲表面的堿液沖洗干凈,然后放入臭氧濃度為1mg/L的臭氧池進行滅菌,滅菌后撈出瀝水;
(3)魚皮絲后處理:將制作好的魚皮絲與調味湯汁混合調味;
(4)包裝:將調味好的魚皮絲進行真空包裝、速凍。
實施例3
一種魚皮絲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原料魚皮預處理:將冷凍的羅非魚皮解凍后,用0.5%的氫氧化鈉水溶液浸泡,時間為30min,魚皮與堿液的質量比為1:4~6;
(2)制作魚皮絲:將浸泡后的魚皮用切絲機切成0.3~0.5cm寬的細絲,然后進行燙漂,燙漂的溫度為90℃以上,時間為5~10s,再用冰水將魚皮絲冷卻至溫度15℃以下,再用流水將魚皮絲表面的堿液沖洗干凈,然后放入臭氧濃度為1mg/L的臭氧池進行滅菌,滅菌后撈出瀝水;
(3)魚皮絲后處理:將制作好的魚皮絲與調味湯汁混合調味;
(4)包裝:將調味好的魚皮絲進行真空包裝、速凍。
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選實施方式對本發明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發明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所屬技術發明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