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便攜式大型傘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遮陽、擋雨大型傘,特別是一種便攜式大型傘,它適用于草坪、游泳池旁、海灘、公園、茶座、野外作業及設攤和旅游等便攜的戶外遮陽、擋雨休閑用具。
背景技術:
目前國內外普遍使用的遮陽、擋雨大型傘,使用面積較大,其直徑一般都在3米以上,折疊后的長度在1.5米以上。如中國專利95208983.1中所公開的“大型遮陽傘”,其由傘面、開合裝置、傘桿與支撐桿的一端與支撐座連接,支撐桿另端與傘桿連接組成,而傘桿與支撐桿的一端通過管套直接與支撐座鉸接,支撐桿的另端通過管套與固定在傘桿上的管夾鉸接,繩索通過支撐座固定在傘桿上構成開合裝置。它與目前國內外使用的其它大型傘一樣,因傘收攏時,下傘盤或者稱之為支撐座的部件均是向下運動,因而傘收攏后的長度無論如何也不可能短于支撐桿的長度與傘面骨上段的長度之和,傘面骨上段的長度是指其從上傘盤(或稱上蓋等)至支撐骨與傘面骨鉸接點之間的距離。由于存在收攏后長度較長的缺陷,其流動攜帶和收藏極不方便,特別是家庭旅游、流動設攤、流動野外作業等,這種大型傘無法裝入橋車貨箱,而限制了其實用價值。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開發一種可折疊收攏,收攏后長度較短,便于攜帶的大型傘。
本發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該種便攜式大型傘,包括有傘柱、支撐骨、傘面布、支撐傘面布的傘面骨及傘的展折機構,傘柱的頂端固定有上傘盤,傘柱上還套裝有可沿傘柱上下運行的下傘盤,所述的傘面骨的一端鉸接在上傘盤上,所述的支撐骨的一端鉸接在下傘盤上,而另一端鉸接在傘面骨的中部,其特征在于a、下傘盤的運行區間為上傘盤以下至大型傘展開時下傘盤所處位置,且當傘的展折機構驅動下傘盤沿傘柱往下運行時,大型傘展開,而當下傘盤沿傘柱往上運行時,下傘盤與上傘盤之間間距縮短,大型傘折疊;b、每一傘面骨均由上傘面骨和下傘面骨構成,上傘面骨和下傘面骨之間由可限定下傘面骨展開角度的限位鉸鏈鉸接。
所述的傘柱由兩節或兩節以上節段構成,每兩相臨節段之間由一長度尺寸縮短機構或由一兼具折疊功能的傾角調節機構連接。如果傘柱僅由兩節組成時,最好采用兼具折疊功能的傾角調節機構,這樣可使之具有更多的功能;而當傘柱由兩節以上組成時,則可根據需要在不同的節段之間采用不同的連接機構。
所述的長度尺寸縮短機構可以采用傘柱兩相臨節段端部在一側鉸接,而另一側設有鎖扣結構的可彎折疊攏的鉸鏈結構;也可以采用傘柱兩相臨節段的內外徑相適配且配合限位鎖而形成的節段與節段之間的同軸軸向套接結構;也可以采用傘柱兩相臨節段端部的內外徑相適配而形成的可拆卸的插配結構;還可以采用傘柱兩相臨節段端部設有相適配的內螺紋及螺絲而形成的螺接結構。
所述的傾角調節機構可以采用如下的結構其包括兩塊相對設置的鉸鏈塊,傘柱的上下兩節段的端部分別通過銷軸鉸接在二鉸鏈塊上下兩端且被夾在二鉸鏈塊之間,二鉸鏈塊的中部設置有一彈性鎖銷,彈性鎖銷的一端為卡銷,與該卡銷對應的鉸鏈塊上設有供卡銷橫向移動的卡銷腔,而傘柱的上下兩節段的端部與所述卡銷對應的一側間隔設有兩組或兩組以上的與卡銷適配的卡槽,且所述卡槽相對于所述銷軸而言呈徑向設置,彈性鎖銷的另一端設有一按鈕,與該按鈕對應的鉸鏈塊上設有供按鈕橫向移動的按鈕腔,彈性鎖銷的中部為連接按鈕與卡銷的細桿部,按鈕與按鈕腔底部之間設有壓簧,該壓簧可使卡銷始終具有鎖入卡槽內的趨勢。該結構在使用時,只需按下按鈕,使卡銷脫離卡槽,再轉動傘柱至另一卡槽與卡銷配合即可達到調節傘面傾角的目的,但其鉸接角度調節不連續。也可以采用如下的結構其包括兩塊相對設置的鉸鏈塊,傘柱的上下兩節段的端部分別通過銷軸鉸接在二鉸鏈塊上下兩端且被夾在二鉸鏈塊之間,二鉸鏈塊的中部設置有一蝸桿,而所述的傘柱的上下兩節段的端部設置成與所述蝸桿嚙合的蝸輪。對蝸桿的轉動可以設計成使用六角或方心扳手的形式或者是使用固定式搖把,該結構能無級調整鉸接角度直至折疊。還可以采用如下的結構其包括兩塊相對設置的鉸鏈塊,傘柱的上下兩節段的端部分別通過銷軸鉸接在二鉸鏈塊上下兩端且被夾在二鉸鏈塊之間,二鉸鏈塊的中部設置有一可夾緊及松開二鉸鏈塊的螺絲鎖子。當擰緊螺絲鎖子時,二鉸鏈塊即夾緊傘柱,從而鎖定傘柱的鉸接角度,擰松后則可隨意調節至一合適角度甚至完全折疊狀態再擰緊即可再次鎖定。為了使鎖定狀態更為穩固,還可以在鉸接塊與傘柱端頭的接觸面上設放射狀齒,增加其咬合力。上述的二鉸鏈塊既可以分體式的,即各為一獨立部件,也可以是一中部相連的整體部件。
所述的限位鉸鏈可以是上傘面骨和下傘面骨的端頭朝傘面布一側均設有凸耳,一樞軸通過所述凸耳而將上傘面骨和下傘面骨鉸接在一起,當所述的下傘面骨展開時,上傘面骨和下傘面骨的端面剛好相抵,從而限定下傘面骨的展開角度;也可以是上傘面骨和下傘面骨的端頭均設計成半圓形,而在傘面骨背向傘面布一側設置一限位槽板,并由一穿過所述半圓形端頭圓心及限位槽板兩側壁的銷軸將上傘面骨、下傘面骨及限位槽板鉸接在一起;還可以是包括兩塊相向設置的鉸接塊,鉸接塊朝傘面布一側的中部延設有連接著二鉸接塊的限位板,同時,其兩端背向傘面布的一側還延設有限位塊,上傘面骨和下傘面骨的端頭分別鉸接在二鉸接塊的兩端且被夾在二鉸接塊之間;還可以是包括一呈彎折狀的鉸接頭,對應于其上、下兩端及彎折部分別設有上、下、中三個鉸支點,其中,上傘面骨鉸接于上鉸支點,下傘面骨鉸接于中鉸支點,支撐骨鉸接于下鉸支點,此外,鉸接頭背向傘面布一側還設有可限定下傘面骨展開角度的單側限位端。上述幾種限位鉸鏈,在同一把大型傘中,既可只使用其中一種,也可結合加以使用;另外,它們的局部結構還是可以相互串插組合運用的。
所述的傘的展折機構包括一拉索,拉索的一端固定在下傘盤上,另一端固定在一杠桿扳手的中部,而杠桿扳手的一端鉸接在傘柱上。當然也可以使用其它的展折機構,如搖把式,搖把輔以滑輪式,齒輪嚙合輔以螺桿形式等所有現有已知技術。而前述的杠桿扳手式一般不適用于現有的大型傘,因為其展開時下傘盤的運行距離一般較長,杠桿扳手式不足以將大型傘打開。
所述的上傘盤和下傘盤之間的傘柱上套裝有一壓縮彈簧。壓縮彈簧的設置在于使大型傘打開時省力。
所述的下傘面骨與上傘面骨之間或下傘面骨與支撐骨之間設置有便于下傘面骨展折的拉簧。其作用是為了使大型傘打開及收攏時省力。
所述的上傘面骨的上端設置有一彎頭,而所述的上傘面骨通過該彎頭鉸接在上傘盤上。該彎頭的設置可使傘面撐開的角度更大,撐開角度可從130°左右增大至150°左右,從而使傘的有效覆蓋面更大,同時也減小了對風的阻力而提高了傘的抗風能力。
所述的傘柱伸出上傘盤外,伸出的傘柱的頂端固定有一上層傘盤,上層傘盤周圍鉸接有支撐著上層傘面布的短傘面骨,短傘面骨與上傘面骨之間鉸接有上層支撐骨而形成四連接機構,從而使大型傘成為可同步展折的雙層傘。雙層傘設計一方面可增加傘下空間空氣對流,使使用者更感涼爽,另外還增強了傘的抗風能力。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優點在于1、本發明便攜式大型傘折疊時下傘盤往上運行至基本緊貼上傘盤,使支撐桿在縱向不再占用額外的空間,加上配合可折疊的傘面骨及可折疊或可拆裝的多段式傘柱,從而使本發明便攜式大型傘在與傳統大型傘具有相同傘面使用面積的情況下,折疊后結構非常緊湊,其長度比傳統大型傘長度縮短了一半,因而非常方便攜帶;2、具有能任意調整傘面遮陽、擋雨角度的功能。因此而旅游業提供了一種具有攜帶、收藏方便且完善了遮陽、擋雨功能的新穎便攜大型傘,較大地提高了它的實用價植。
圖1是本發明在展開(傘面布未示出)狀態的局部結構示意圖,圖中同時示出了由一種限位鉸鏈鉸接而成的可折疊的傘面骨、三節段式傘柱及拉索配合索栓形式的傘的展折裝置的結構;圖2是本發明展折過程中處于半折疊狀態時的結構示意圖,圖中同時示出了由另一種限位鉸鏈鉸接而成的可折疊的傘面骨、拉索配合杠桿扳手形式的展折裝置及由鉸鏈鉸接且呈半折疊狀態的傘柱的結構;圖3是本發明全折疊狀態時的結構示意圖;圖4、圖5、圖6是三種由不同的限位鉸鏈鉸接而成的可折疊的傘面骨的局部結構示意圖,圖5中還示出了為方便下傘面骨展折的拉簧裝置的結構;圖7是本發明的設有活輪組的傘的展折裝置的局部結構示意圖;圖8是一種拉索配合搖手的傘的展折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同時示出了上傘盤和下傘盤之間的傘柱上套裝有壓縮彈簧的結構;圖9是一種由螺紋連接的可拆裝的傘柱的局部結構剖視示意圖;圖10是一種內外徑配合插配連接的可拆裝的傘柱的局部結構剖視示意圖;圖11是一種采用按鈕鎖子的傾角調節機構的結構剖視示意圖;
圖12是圖11的A-A剖視圖;圖13是一種蝸桿配合蝸輪形式的傾角調節機構的結構剖視示意圖;圖14是一種螺絲鎖子形式的傾角調節機構的結構剖視示意圖;圖15是一種應用有具彎頭的傘面骨的大型傘全折疊時的結構示意圖;圖16是具有雙層傘面結構的大型傘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實施例對發明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實施例一如圖1~圖15為本發明的一種實施方式,且還對某些局部結構提供了多種可相互替代或可加以組合應用的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圖3所示意,本實施例的便攜式大型傘,包括有傘柱1、支撐骨2、傘面布(圖中未示出)、支撐傘面布的傘面骨3及傘的展折機構4,傘柱1的頂端固定有上傘盤5,傘柱1上還套裝有可沿傘柱1上下運行的下傘盤6,傘面骨3呈放射狀設置在上傘盤5周沿且每一傘面骨3均以其一端鉸接在上傘盤5上,支撐骨2的一端鉸接在下傘盤6上,而另一端鉸接在傘面骨3的中部,相對于現有大型傘而言,本發明的便攜式大型傘為一種反展折結構,即下傘盤6的運行區間為上傘盤5以下至大型傘展開時下傘盤6所處位置,且當傘的展折機構4驅動下傘盤6沿傘柱1往下運行時,大型傘展開,而當下傘盤6沿傘柱1往上運行時,下傘盤6與上傘盤5之間間距縮短,大型傘折疊;為配合上述反展折結構,以使大型傘折疊后的尺寸更小,每一傘面骨3均設計成由可折疊重合的上傘面骨3a和下傘面骨3b構成,為使其可折疊且具有足夠強度以支撐傘面布,上傘面骨3a和下傘面骨3b之間由可限定下傘面骨3b展開角度的限位鉸鏈7鉸接。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施例便攜式大型傘的各組成部件的局部結構加以詳細說明。
如圖1、圖2、圖9-圖14所示意,所述的傘柱1可以是單根,也可以由兩節或兩節以上節段構成,且每兩相臨節段之間由一長度尺寸縮短機構8或由一兼具折疊功能的傾角調節機構9連接。當然,也可將傾角調節機構9設計成僅具傾角調節功能而不可折疊,然后再配合長度尺寸縮短機構8使用。如果傘柱1僅由兩節組成時,最好采用兼具折疊功能的傾角調節機構9,這樣可使之具有更多的功能;而當傘柱1由兩節以上組成時,則可根據需要在不同的節段之間采用不同的連接機構。在本實施例中,傘柱1采用三節段設計。其中第一節段1a與第二節段1b之間采用傾角調節機構9連接,而第二節段1b與第三節段1c之間采用長度尺寸縮短機構8連接。下面再結合以上附圖對所述的長度尺寸縮短機構8和傾角調節機構9加以詳細說明。
所述的長度尺寸縮短機構8可以采用傘柱1兩相臨節段端部在一側鉸接,而另一側設有鎖扣結構的可彎折疊攏的鉸鏈結構;也可以采用傘柱1兩相臨節段的內外徑相適配且配合限位鎖而形成的節段與節段之間的同軸軸向套接結構;還可以采用內外徑配合伸縮式傘柱結構;還可以采用如圖9所示意的在傘柱1兩相臨節段端部設有相適配的帶內螺紋的螺孔10及螺絲11而形成的螺接結構;還可以采用如圖10所示意的傘柱1兩相臨節段端部的內外徑相適配而形成的可拆卸的插配結構。本實施例中采用可拆裝的插配結構,該結構具有拆裝方便,制造簡單的優點。
如圖11~圖14,展示了所述的傾角調節機構9可以采用的三個示例,三個示例均既可使傘柱1完全折疊也可用于調節傘面的傾角。
示例一的結構如圖11和圖12所示,其包括兩塊相對設置的鉸鏈塊12、13,二鉸鏈塊12、13是一中部相連的整體部件,傘柱1的上下兩節段的端部分別通過銷軸14鉸接在二鉸鏈塊12、13上下兩端且被夾在二鉸鏈塊12、13之間,二鉸鏈塊12、13的中部設置有一彈性鎖銷15,彈性鎖銷15的一端為卡銷15a,與該卡銷15a對應的鉸鏈塊12上設有供卡銷15a橫向移動的卡銷腔,而傘柱1的上下兩節段的端部與所述卡銷15a對應的一側間隔設有兩組與卡銷15a適配的卡槽16,且所述卡槽16相對于所述銷軸14而言呈徑向設置,彈性鎖銷15的另一端設有一按鈕15b,與該按鈕15b對應的鉸鏈塊13上設有供按鈕15b橫向移動的按鈕腔17,彈性鎖銷15的中部為連接按鈕15b與卡銷15a的細桿部15c,按鈕15b與按鈕腔17底部之間設有壓簧15d,該壓簧15d可使卡銷15a始終具有鎖入卡槽16內的趨勢,另外,為配合其便于旋轉的需要,傘柱1的上下兩節段的端部設計成了順應旋轉需要的圓弧形,且該圓弧形是與二鉸鏈塊12、13中部連接部分相適應的。該結構在使用時,只需按下按鈕15b,使卡銷15a脫離卡槽16,再轉動傘柱1至另一卡槽16與卡銷15a配合即可達到調節傘面傾角的目的,但其鉸接角度調節不連續。
示例二的結構如圖13所示,其包括兩塊相對設置的鉸鏈塊12、13,二鉸鏈塊12、13是一中部相連的整體部件,傘柱1的上下兩節段的端部分別通過銷軸14鉸接在二鉸鏈塊12、13上下兩端且被夾在二鉸鏈塊12、13之間,二鉸鏈塊12、13的中部設置有一蝸桿19,而所述的傘柱1的上下兩節段的端部設置成與所述蝸桿19嚙合的蝸輪20。對蝸桿19的轉動可以設計成使用六角或方心扳手的形式或者是使用固定式搖把,該結構能無級調整鉸接角度直至折疊。
示例三的結構如圖14所示,其包括兩塊相對設置的鉸鏈塊12、13,二鉸鏈塊12、13是各自獨立的兩個部件,傘柱1的上下兩節段的端部分別通過銷軸14鉸接在二鉸鏈塊12、13上下兩端且被夾在二鉸鏈塊12、13之間,二鉸鏈塊12、13的中部設置有一可夾緊及松開二鉸鏈塊12、13的螺絲鎖子23。當擰緊螺絲鎖子23時,二鉸鏈塊12、13即夾緊傘柱1,從而鎖定傘柱1的鉸接角度,擰松后則可隨意調節至一合適角度甚至完全折疊狀態再擰緊即可再次鎖定。為了使鎖定狀態更為穩固,還可以在鉸接塊12、13與傘柱1端頭的接觸面上設放射狀齒,增加其咬合力。
本實施例便攜式大型傘的傘的展折機構4,其結構如圖2中所示,包括一拉索24,拉索24的一端固定在下傘盤6上,另一端固定在一杠桿扳手25的中部,而杠桿扳手25的一端鉸接在傘柱1上。當然也可以使用其它的展折機構4,比如圖1中所示的拉索24配合索栓26的結構;圖7及圖8中所示的拉索24配合搖把27及滑輪28或滑輪組的結構;以及齒輪嚙合輔以螺桿形式等所有現有已知技術等。而前述的杠桿扳手式一般不適用于現有的大型傘,因為其展開時下傘盤的運行距離一般較長,杠桿扳手式不足以將大型傘打開。
為使大型傘打開時比較省力,可以在所述的上傘盤5和下傘盤6之間的傘柱1上套裝一壓縮彈簧29(參見圖8)。
所述的上傘面骨3a可以是如圖1所示的常規線型結構形式,也可以采用如圖15中所示的帶彎頭3c的結構形式。如圖15所示,上傘面骨3a的上端設置有一彎頭3c,而所述的上傘面骨3a通過該彎頭3c鉸接在上傘盤5上。該彎頭3c的設置可使傘面撐開的角度更大,撐開角度可從130°左右增大至150°左右,從而使傘的有效覆蓋面更大,同時也減小了對風的阻力而提高了傘的抗風能力。
如圖1、圖4~圖6,展示了所述的限位鉸鏈7可以采用的幾個示例,但并不限于下面將要祥述的幾個示例。
示例一是如圖4所示的結構上傘面骨3a和下傘面骨3b的端頭朝傘面布一側均設有呈3/4圓形的凸耳30,一樞軸31通過所述凸耳30而將上傘面骨3a和下傘面骨3b鉸接在一起,當所述的下傘面骨3b展開時,上傘面骨3a和下傘面骨3b的端面3d剛好相抵,從而限定下傘面骨3b的展開角度。
示例二是如圖5所示的結構上傘面骨3a和下傘面骨3b的端頭均設計成半圓形,而在傘面骨3背向傘面布一側設置一限位槽板32,并由一穿過所述半圓形端頭圓心及限位槽板32兩側壁的銷軸33將上傘面骨3a、下傘面骨3b及限位槽板32鉸接在一起。
示例三是如圖6所示的結構包括兩塊相向設置的鉸接塊34,鉸接塊34朝傘面布一側的中部延設有連接著二鉸接塊34的限位板35,同時,其兩端背向傘面布的一側還設有限位塊36,上傘面骨3a和下傘面骨3b的端頭分別鉸接在二鉸接塊34的兩端且被夾在二鉸接塊34之間。下傘面骨3b展開時即由所述的限位板35和限位塊36限定其展開的角度。
示例四是如圖1所示的結構包括一呈彎折狀的鉸接頭37,對應于其上、下兩端及彎折部分別設有上、下、中三個鉸支點,其中,上傘面骨3a鉸接于上鉸支點37a,下傘面骨3b鉸接于中鉸支點37b,支撐骨2鉸接于下鉸支點37c,此外,鉸接頭37背向傘面布一側還設有可限定下傘面骨3b展開角度的單側限位端37d。
上述幾種限位鉸鏈,在同一把大型傘中,既可只使用其中一種,也可結合加以使用;另外,它們的局部結構還是可以相互串插組合運用的。
另外,前述“支撐骨2的另一端鉸接在傘面骨3的中部”,確切地講,支撐骨2與傘面骨3的鉸接部位最好是在上傘面骨3a上。
為了使大型傘打開及收攏時省力,所述的下傘面骨3b與上傘面骨3a之間或下傘面骨3b與支撐骨2之間還可以設置便于下傘面骨3b展折的拉簧38(參見圖6)。
實施例二如圖16所示意,為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其與實施例一的結構除以下將要說明的差別外,其余基本相同,各局部結構的各種實施方式也均可以適用。其不同之處在于本實施例便攜式大型傘的傘柱1伸出上傘盤5外,伸出的傘柱1的頂端還固定有一上層傘盤39,上層傘盤39周圍鉸接有支撐著上層傘面布的短傘面骨40,短傘面骨40與上傘面骨3a之間鉸接有上層支撐骨41而形成可聯動展折的四連接機構,同時,主傘面布上對應于上層傘面布處開有通風孔,且該通風孔的尺寸小于上層傘面布,從而使大型傘成為可同步展折的雙層傘。雙層傘設計一方面可增加傘下空間空氣對流,使使用者更感涼爽,另外還增強了傘的抗風能力。
權利要求
1.一種便攜式大型傘,包括有傘柱(1)、支撐骨(2)、傘面布、支撐傘面布的傘面骨(3)及傘的展折機構(4),傘柱(1)的頂端固定有上傘盤(5),傘柱(1)上還套裝有可沿傘柱(1)上下運行的下傘盤(6),所述的傘面骨(3)的一端鉸接在上傘盤(5)上,所述的支撐骨(2)的一端鉸接在下傘盤(6)上,而另一端鉸接在傘面骨(3)的中部,其特征在于a、下傘盤(6)的運行區間為上傘盤(5)以下至大型傘展開時下傘盤(6)所處位置,且當傘的展折機構(4)驅動下傘盤(6)沿傘柱(1)往下運行時,大型傘展開,而當下傘盤(6)沿傘柱(1)往上運行時,下傘盤(6)與上傘盤(5)之間間距縮短,大型傘折疊;b、每一傘面骨(3)均由上傘面骨(3a)和下傘面骨(3b)構成,上傘面骨(3a)和下傘面骨(3b)之間由可限定下傘面骨(3b)展開角度的限位鉸鏈(7)鉸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大型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傘柱(1)由兩節或兩節以上節段構成,每兩相臨節段之間由一長度尺寸縮短機構(8)或由一兼具折疊功能的傾角調節機構(9)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大型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長度尺寸縮短機構(8)是傘柱(1)兩相臨節段端部在一側鉸接,而另一側設有鎖扣結構的可彎折疊攏的鉸鏈結構;或者是傘柱(1)兩相臨節段的內外徑相適配且配合限位鎖而形成的節段與節段之間的同軸軸向套接結構;或者是傘柱(1)兩相臨節段端部的內外徑相適配而形成的可拆卸的插配結構;或者是傘柱(1)兩相臨節段端部設有相適配的帶內螺紋的螺孔(10)及螺絲(11)而形成的螺接結構。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大型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傾角調節機構(9)是包括兩塊相對設置的鉸鏈塊(12、13),傘柱(1)的上下兩節段的端部分別通過銷軸(14)鉸接在二鉸鏈塊(12、13)上下兩端且被夾在二者之間,二鉸鏈塊(12、13)的中部設置有一彈性鎖銷(15),彈性鎖銷(15)的一端為卡銷(15a),與該卡銷(15a)對應的鉸鏈塊(12)上設有供卡銷(15a)橫向移動的卡銷腔,而傘柱(1)的上下兩節段的端部與所述卡銷(15a)對應的一側間隔設有兩組或兩組以上的與卡銷(15a)適配的卡槽(16),且所述卡槽(16)相對于所述銷軸(14)而言呈徑向設置,彈性鎖銷(15)的另一端設有一按鈕(15b),與該按鈕(15b)對應的鉸鏈塊(13)上設有供按鈕(15b)橫向移動的按鈕腔(17),彈性鎖銷(15)的中部為連接按鈕(15b)與卡銷(15a)的細桿部(15c),按鈕(15b)與按鈕腔(17)底部之間設有壓簧(15d),該壓簧(15d)可使卡銷(15a)始終具有鎖入卡槽(16)內的趨勢;或者是包括兩塊相對設置的鉸鏈塊(12、13),傘柱(1)的上下兩節段的端部分別通過銷軸(14)鉸接在二鉸鏈塊(12、13)上下兩端且被夾在二者之間,二鉸鏈塊(12、13)的中部設置有一蝸桿(19),而所述的傘柱(1)的上下兩節段的端部設置成與所述蝸桿(19)嚙合的蝸輪(20);或者是包括兩塊相對設置的鉸鏈塊(12、13),傘柱(1)的上下兩節段的端部分別通過銷軸(14)鉸接在二鉸鏈塊(12、13)上下兩端且被夾在二者之間,二鉸鏈塊(12、13)的中部設置有一可夾緊及松開二鉸鏈塊(12、13)的螺絲鎖子(23)。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大型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鉸鏈(7)是上傘面骨(3a)和下傘面骨(3b)的端頭朝傘面布一側均設有凸耳(30),一樞軸(31)通過所述凸耳(30)而將上傘面骨(3a)和下傘面骨(3b)鉸接在一起,當所述的下傘面骨(3b)展開時,上傘面骨(3a)和下傘面骨(3b)的端面剛好相抵,從而限定下傘面骨(3b)的展開角度;或者是上傘面骨(3a)和下傘面骨(3b)的端頭均設計成半圓形,而在傘面骨(3)背向傘面布一側設置一限位槽板(32),并由一穿過所述半圓形端頭圓心及限位槽板(32)兩側壁的銷軸(33)將上傘面骨(3a)、下傘面骨(3b)及限位槽板(32)鉸接在一起;或者是包括兩塊相向設置的鉸接塊(34),鉸接塊(34)朝傘面布一側的中部延設有連接著二者的限位板(35),同時,其兩端背向傘面布的一側還延設有限位塊(36),上傘面骨(3a)和下傘面骨(3b)的端頭分別鉸接在二鉸接塊(34)的兩端且被夾在二者之間;或者是包括一呈彎折狀的鉸接頭(37),對應于其上、下兩端及彎折部分別設有上、下、中三個鉸支點,其中,上傘面骨(3a)鉸接于上鉸支點(37a),下傘面骨(3b)鉸接于中鉸支點(37b),支撐骨(2)鉸接于下鉸支點(37c),此外,鉸接頭(37)背向傘面布一側還設有可限定下傘面骨(3b)展開角度的單側限位端(37d)。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便攜式大型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傘的展折機構(4)包括一拉索(24),拉索(24)的一端固定在下傘盤(6)上,另一端固定在一杠桿扳手(25)的中部,而杠桿扳手(25)的一端鉸接在傘柱(1)上。
7.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便攜式大型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傘盤(5)和下傘盤(6)之間的傘柱(1)上套裝有一壓縮彈簧(29)。
8.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便攜式大型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傘面骨(3b)與上傘面骨(3a)之間或下傘面骨(3b)與支撐骨(2)之間設置有便于下傘面骨(3b)展折的拉簧(38)。
9.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便攜式大型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傘面骨(3a)的上端設置有一彎頭(3c),而所述的上傘面骨(3a)通過該彎頭(3c)鉸接在上傘盤(5)上。
10.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便攜式大型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傘柱(1)伸出上傘盤(5)外,伸出的傘柱(1)的頂端固定有一上層傘盤(39),上層傘盤(39)周圍鉸接有支撐著上層傘面布的短傘面骨(40),短傘面骨(40)與上傘面骨(3a)之間鉸接有上層支撐骨(41)而形成四連接機構,從而使大型傘成為可同步展折的雙層傘。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便攜式大型傘,涉及可折疊的大型傘的技術領域。其包括傘柱、支撐骨、傘面布、傘面骨及傘的展折機構,傘柱的頂端固定有上傘盤,傘柱上還套裝有下傘盤,傘面骨的一端鉸接在上傘盤上,支撐骨的一端鉸接在下傘盤上,而另一端鉸接在傘面骨的中部,其特征在于下傘盤的運行區間為上傘盤以下至大型傘展開時下傘盤所處位置,且當傘的展折機構驅動下傘盤沿傘柱往下運行時,大型傘展開,而當下傘盤沿傘柱往上運行時,下傘盤與上傘盤之間間距縮短,大型傘折疊;每一傘面骨均由上傘面骨和下傘面骨構成,上傘面骨和下傘面骨之間由可限定下傘面骨展開角度的限位鉸鏈鉸接。在與傳統大型傘具有相同傘面面積的情況下,本發明折疊后其長度僅為傳統大型傘的一半,可裝入轎車貨箱,因而非常便于攜帶。特別適用于家庭旅游、流動設攤、流動野外作業等。
文檔編號A45B17/00GK1531887SQ0311592
公開日2004年9月29日 申請日期2003年3月21日 優先權日2003年3月21日
發明者陳逢春 申請人:陳逢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