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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懸置支柱組件的鞋類物品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746684閱讀:146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具有懸置支柱組件的鞋類物品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鞋類物品,和特別地涉及一種具有懸置支柱組件的運動鞋.
背景技術
先前已經提出支柱組件。Ungari (美國專利號7,194,826)教導了具有可樞轉釘柱組件的鞋底結構。Ungari教導了用于鞋類物品的釘柱組件,使得釘柱組件的內側(medial) 和外側(lateral)部分可以相對于鞋底上下運動。Ungari教導了多個形成在鞋底的下表面的凹部。每一個凹部被配置為接收釘柱組件的至少一部分。當使用者的腿朝向鞋的內側傾斜時,底部構件的內側部分向上樞轉進入凹部,同時鞋底朝向內側傾斜。此外,盡管腿和鞋底朝向內側傾斜,釘柱組件的所有釘柱均保持與地面完全接合和接觸,增強了使用者的抓地力。

發明內容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具有懸置支柱組件的鞋類物品。鞋類物品可以與懸置支柱組件的一個或多個支柱相關聯。術語“支柱”在本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被用于指懸置支柱組件的凸起,其被配置為接合地面表面并穿透表面或與表面交織。地面表面的實例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天然草皮、人造草皮、泥地以及其它表面。應理解,術語“支柱”并不限制到懸置支柱組件穿透地面表面的部分。在一些情況下,當針對阿斯特羅草皮時,支柱可以僅與與草皮相關聯的各種纖維交織且可以不穿透阿斯特羅草皮。在一個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鞋類物品,包括鞋底;懸置支柱組件,連接到鞋底的一部分并配置為為鞋底提供抓地力;所述懸置支柱組件包括配置為穿透地面表面的支柱;所述懸置支柱組件還包括懸臂,其配置為將支柱連接到懸置支柱組件的基部部分;其中懸臂的動作允許支柱大致獨立于鞋底運動。在另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鞋類物品,包括鞋底;懸置支柱組件,連接到鞋底的一部分并配置為為鞋底提供抓地力;懸置支柱組件包括第一懸臂,其連接到支柱組件的基部部分,該第一懸臂包括配置為用于抓地的第一支柱;懸置支柱組件包括第二懸臂,其連接到懸置支柱組件的基部部分,該第二懸臂包括配置為用于抓地的第二支柱;其中第一支柱配置為大致獨立于第二支柱運動。在另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鞋類物品,包括鞋底;懸置支柱組件,連接到鞋底的一部分并配置為為鞋底提供抓地力;所述懸置支柱組件包括配置為穿透地面表面的支柱;所述懸置支柱組件還包括懸臂,其配置為將支柱連接到懸置支柱組件的基部部分;插入件,配置為用于插入在基部部分和懸臂之間;其中懸臂配置為在插入件插入懸置支柱組件中時經受第一程度的撓曲,其中懸臂配置為在插入件從懸置支柱組件移除時經受第二程度的撓曲。在另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鞋類物品,包括鞋底,包括基部部分;支柱,從所述基部部分延伸;支柱包括第一端部部分和第二端部部分;其中第一端部部分配置為大致獨立于第二端部部分運動。在另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鞋類物品,包括鞋底,包括基部部分;支柱,從基部部分延伸;支柱包括布置為鄰近基部部分的第一端部部分和布置為與第一端部部分相對并配置為接觸地面表面的第二端部部分,支柱還包括布置在第一端部部分和第二端部部分之間的中間部分;支柱包括整體支柱部分和支柱插入件;其中支柱插入件從中間部分延伸到基部部分,和其中支柱插入件的一部分暴露在基部部分的上表面上。本發明的其它系統、方法、特征和優點在閱讀隨后的附圖和詳細說明之后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將變得清楚。期望的是,所有這些附加系統、方法、特征和優點被包括在本說明書中,在本發明的范圍之內并由所附權利要求所保護。


本發明在參考隨后的附圖和說明下可以更好地被理解。圖中的各個部件并不必須是成比例的,相反在描述本發明的原理時將會被著重強調。此外,在圖中,相似的參考標號在不同視圖中表示相應的部件。圖1是與以虛線示出的鞋類物品相關聯的懸置支柱組件的示例性實施例的立視圖;圖2是與懸置支柱組件相關聯的鞋類物品的示例性實施例的底部立視圖;圖3是連接到鞋類物品的懸置支柱組件的示例性實施例的底部立視圖;圖4是直立運動員的示例性實施例的示意圖,其中具有連接到鞋類物品的懸置支柱組件的放大視圖;圖5是向左側傾斜的運動員的示例性實施例的示意圖,其中具有連接到鞋類物品的懸置支柱組件的放大視圖;圖6是向右側傾斜的運動員的示例性實施例的示意圖,其中具有連接到鞋類物品的懸置支柱組件的放大視圖;圖7是向后退的運動員的示例性實施例的示意圖,其中具有連接到鞋類物品的懸置支柱組件的放大視圖;圖8是與連接到以虛線示出的鞋類物品的懸置支柱組件相關聯的泡沫墊的示例性實施例的立視圖;圖9是插入到連接到以虛線示出的鞋類物品的懸置支柱組件中的泡沫墊的示例性實施例的橫截面視圖;圖10是泡沫墊和懸置支柱組件的示例性實施例的橫截面視圖;圖11是朝向外側傾斜的鞋底的示例性實施例的橫截面視圖;圖12是朝向外側傾斜的具有插入件的鞋底的示例性實施例的橫截面視圖;圖13是與鞋類物品相關聯的懸置支柱組件的示例性實施例的底部立視圖;圖14是與鞋類物品相關聯的懸置支柱組件的示例性實施例的底部平面視圖;圖15是與以虛線示出的鞋類物品相關聯的懸置支柱組件的示例性實施例的立視圖;圖16是與鞋類物品相關聯的懸置支柱組件的示例性實施例的橫截面視圖17是直立運動員的示例性實施例的示意圖,其中具有與鞋類物品相關聯的懸置支柱組件的放大視圖;圖18是向左側傾斜的運動員的示例性實施例的示意圖,其中具有連接到鞋類物品的懸置支柱組件的放大視圖;以及圖19是與朝向側面傾斜的鞋底相關聯的懸置支柱組件的示例性實施例的橫截面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示出了鞋類物品100的示例性實施例的虛線圖。為了清楚起見,下面詳細的說明討論了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為足球鞋的形式,但是應該注意的是本發明可以采用任何鞋類物品的形式,包括但并不局限于遠足靴、足球鞋、英式足球鞋、橄欖球鞋、網球鞋、排球鞋以及其他鞋類。如圖1所示,鞋類物品100,也被簡稱為物品100,被用于左腳。然而,應該理解,下面的討論可以同樣應用于用左腳的該鞋類物品100的鏡像。鞋類物品100包括鞋幫102。鞋幫102被配置為接收物品100穿著者的腳。通常鞋幫102可以是任何類型的鞋幫。特別地,鞋幫102可以具有任意設計、形狀、尺寸和/或顏色。鞋類物品100還包括鞋底105。在不同實施例中,鞋底105可以包括不同部件。例如鞋底105可以包括外底、中底、和/或內底。鞋底105包括下表面112。下表面112可以被配置為接觸地面表面。地面表面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天然草皮、人造草皮、泥地以及其它表面。在一些實施例中,鞋底105還可以包括前腳部分103。前腳部分103可以與插入物品100的腳部的前腳相關聯。相似的,鞋底105包括腳跟部分104,其可以與插入物品100 的腳部的腳跟相關聯。鞋底105還包括腳弓部分108。腳弓部分108可以被布置在前腳部分103和腳跟部分104之間。鞋底105還可以包括內側部分(medial portion) 106。內側部分106可以與腳的內側相關聯。相似地,鞋底105可以包括外側部分(lateral portion) 107,布置為與內側部分106相對。外側部分107可以與腳的外側相關聯。在一些實施例中,鞋底105可以被配置為具有外周邊邊緣115。術語"外周邊邊緣"在本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被用于指從鞋底的下表面延伸到物品的鞋幫的鞋底外部部分。例如,外周邊邊緣115在鞋幫102和下表面112之間延伸。利用該配置,外周邊邊緣 115 夕卜接(circumscribe)鞋底 105。鞋類物品的鞋底可以包括用于增加地面表面抓地力的裝置。在一些實施例中,鞋底可以包括接合地面表面的抓地元件。在其它實施例中,鞋底可以包括穿透地面表面的釘柱以提供抓地力。在一些情況下,釘柱可以被整體形成到鞋底。在其他情況下,釘柱可以被連接到鞋底。在其它實施例中,鞋底可以與配置為鞋底提供抓地力的懸置支柱組件相關聯。參考圖1-3,鞋底105可以與懸置支柱組件120相關聯。在一些實施例中,懸置支柱組件120可以與前腳部分103相關聯。在其它實施例中,懸置支柱組件120可以與腳弓部分108相關聯。在示例性實施例中,懸置支柱組件120可以與腳跟部分104相關聯。懸置支柱組件120包括多個支柱130。術語“支柱”在本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被用于指懸置支柱組件的凸起,其被配置為接合地面表面和穿透表面或與表面交織。在一些實施例中,術語“支柱”可以指釘柱。在其它實施例中,術語“支柱”可以指地面接合構件, 其接合地面表面以提供抓地力。在一個實施例中,多個支柱130可以被配置為穿透地面表面以提供抓地力。在不同實施例中,多個支柱130的支柱可以被配置為各種形狀。形狀的例子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圓柱形,鯊魚鰭形,楔形,圓形和各種棱形。在示例性實施例中,多個支柱 130的支柱可以被配置為楔形形狀。通常,多個支柱130可以包括各種數量的支柱。在一些實施例中,多個支柱130可以包括多于四個支柱。在其它實施例中,多個支柱130可以包括少于四個支柱。在一個實施例中,多個支柱130包括四個支柱。特別地,多個支柱130包括第一支柱131,第二支柱 132,第三支柱133和第四支柱134。在不同實施例中,多個支柱130可以配置為與鞋底105的不同部分(包括鞋底105 的周邊部分,鞋底105的中央部分,鞋底105的外側部分107和/或鞋底105的內側部分 106)相關聯的各種圖案。在一個實施例中,多個支柱130可以被布置為方形圖案。例如, 第一支柱131和第三支柱133可以與鞋底105的腳跟部分104的外側部分107相關聯。特別地,第一支柱131和第三支柱133可以沿著外側部分107沿縱向方向大致對準。術語“縱向”在本發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被用于指沿物品的長度延伸的方向。以相似的方式,第二支柱132和第四支柱134可以沿內側部分106沿大致縱向方向對準。此外,第一支柱131 和第二支柱132可以與腳跟部分104的前部部分(被布置為更靠近腳弓部分108)相關聯。 在一些情況下,第一支柱131和第二支柱132可以在與腳跟部分104的前部部分上沿大致橫向方向對準。術語“橫向”在本發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被用于指沿物品的寬度延伸的方向。相似的,第三支柱133和第四支柱134可以與與腳跟部分104的后部部分(被布置為更遠離腳弓部分108)相關聯。特別地,第三支柱133和第四支柱134可以沿大致橫向方向對準。使用該配置,多個支柱130可以被布置為方形圖以增加物品100的抓地力。在一些實施例中,多個支柱可以固定連接到鞋底。然而,在一些情況下,將多個支柱固定連接到鞋底可以防止支柱的獨立運動。在沒有支柱的獨立運動的情況下,多個支柱可為鞋類物品提供較少的抓地力。例如,如果支柱不包括用于獨立運動的裝置,在物品傾斜到一側時,支柱可能喪失與地面表面的接觸。在一些情況下,一組懸臂可以被配置為允許多個支柱的獨立運動。懸臂組可以連接基部部分。基部部分可以被固定連接到鞋底。利用該配置,多個支柱可以被連接到鞋底,并彼此和鞋底更獨立運動以提供更大的抓地力。參考圖1-3,懸置支柱組件120包括一組懸臂組140和基部部分150。懸臂組120 包括多個支柱130。此外,懸臂組140被連接到懸置支柱組件120的基部部分150。利用該配置,多個支柱130可以連接鞋底105,但是大致相對于鞋底105獨立地運動。大體上,懸臂組140可以連接多個支柱130到基部部分150的任意部分。在一些實施例中,懸臂組140可以被連接到基部部分150的中央部分151。在其它實施例中,然而, 懸臂組140可以連接基部部分150的其他部分。例如,在一些情況下,懸臂組140的懸臂可以獨立地連接以子組連接到基部部分150的各部分。通過連接懸臂組140到基部部分150 的中央部分151,懸臂組140可以被配置為獨立于鞋底105運動。在一些實施例中,懸臂組140可以包括比多個支柱130的支柱的數量更少的懸臂數量。在一些情況下,懸臂組140的懸臂可以連接多個支柱130的多于一個支柱到基部部分150。在其它實施例中,懸臂組140可以包括與多個支柱130的支柱的數量相同的懸臂數量。該配置可以允許每一個懸臂連接一個支柱到基部部分150。使用該配置,多個支柱130 的支柱可以大致獨立于彼此運動。在一個實施例中,懸臂組140包括第一懸臂141,第二懸臂142,第三懸臂143和第四懸臂144以將多個支柱130連接到基部部分150。特別地,第一懸臂141可以被配置為連接第一支柱131到基部部分150。在一些情況下,第一懸臂141可以包括第一端部部分161 和第二端部部分162。第一端部部分161可以連接到中央部分151,而第二端部部分162連接到第一支柱131。以相似的方式,第二懸臂142可以連接第二支柱132到基部部分150。 特別地,第二懸臂142的第一端部部分171可以連接到中央部分151,和第二端部部分172 可以連接到第二支柱132。相似的,第三懸臂143可以連接第三支柱133到基部部分150。 這可以通過連接第三懸臂143的第一端部部分181到中央部分151和連接第三懸臂143的第二端部部分182到第三支柱133。最后,第四懸臂144可以連接第四支柱134到基部部分 150。特別地,第四懸臂144的第一端部部分191可以連接到中央部分151和第四懸臂144 的第二端部部分192可以連接到第四支柱134。利用該配置,懸臂組140可以連接多個支柱 130到基部部分150的中央部分151,使得允許多個支柱130相對彼此和鞋底105的大致獨立運動。在不同實施例中,基部部分150可以被配置為具有各種形狀。在一些實施例中,基部部分150可以包括對應于鞋底105的一部分的形狀。例如,基部部分150可以被配置為對應于腳跟部分104的形狀。在其它實施例中,基部部分150可以包括形狀以突出到懸臂組140上方。在一些情況下,基部部分150可以被成形為突出到懸臂組140的每一個懸臂上方但不在懸臂之間。在其他情況下,基部部分150可以成形為突出到懸臂組140上方和之間。在一個實施例中,基部部分150可以被配置為蝴蝶形狀,其突出到懸臂組140上方。特別地,基部部分150可以包括第一部分IM和第二部分155。第一部分IM和第二部分155可以通過中央部分151分隔開。在一些情況下,第一部分IM可以突出到第一懸臂 131和第三懸臂133上方。相似地,第二部分155可以突出到第二懸臂132和第四懸臂134 上方。使用該配置,基部部分150可以防止懸臂組140在懸臂組140獨立運動期間接觸下表面112。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部分IM可以包括第一側部164。第一側部164可以從第一部分154向上彎曲。特別地,第一側部164可以被配置為接觸鞋底105的外周邊邊緣115。 相似地,第二部分155可以包括第二側部165,其從第二部分155向上彎曲。第二側部165 也可以被配置為接觸鞋底105的外周邊邊緣115。懸置支柱組件的基部部分可以包括用于連接到鞋底的裝置。通常,懸置支柱組件的基部部分可以以現有技術中公知的各種方式連接到鞋底。將基部部分連接到鞋底的方式的例子包括但并不局限于粘合、焊接以及使用釘子、螺釘或螺桿。通常,基部部分可以被固定地連接到鞋底。然而,在其它實施例中,基部部分可以是可從鞋底移除的。例如,基部部分可以通過松開諸如螺釘這樣的緊固件而從鞋底移除。在基部部分連接到鞋底的一部分的情況下,基部部分的運動可以被相對于鞋底固定以為懸置支柱組件提供穩定性。
參考圖1和3,基部部分150可以被連接到鞋底105的腳跟部分104。然而,在其它實施例中,基部部分150可以被連接到鞋底105的其他部分。使用該配置,基部部分150 的運動可以被相對于鞋底105固定以為懸置支柱組件120提供穩定性。在不同實施例中,基部部分150的不同部分可以被連接到鞋底105。在一些實施例中,基部部分150的上表面152可以被連接到鞋底105。在一些情況下,僅上表面152的一部分可以將基部部分150連接到鞋底105。在一個實施例中,基部部分150的第一部分 154,第一側部164,第二部分155和第二側部165可以被連接到鞋底105。利用該配置,基部部分150可以固定連接到鞋底105的下表面112以及外周邊邊緣115的一部分。該配置允許的運動被基部部分150相對于鞋底105固定。此外,該配置允許基部部分150的中央部分促進懸臂組140相對于鞋底105獨立運動。盡管懸置支柱組件120的各部分可以相對于彼此和鞋底105獨立運動,應該理解基部部分150,懸臂組140和多個支柱130形成大致單件式部分。換句話說,基部部分150, 懸臂組140和多個支柱130是一體形成的。通過一體形成懸置支柱組件120,懸置支柱組件120具有更大的處理由于各種運動產生的應力的能力而不會崩潰。特別地,懸置支柱組件120的一體形成顯著降低了摩擦力,其否則可以在各獨立部分在懸置支柱組件120使用期間連續摩擦、撞擊或以其它方式接觸彼此時產生。通過降低該摩擦力,懸置支柱組件120 可以的整體壽命可以被延長。通常,懸置支柱組件120可以由任何適當的材料構成。在一些情況下,懸置支柱組件120可以由具有一些彈性的材料構成以有助于懸臂組140和多個支柱130的運動。例子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彈性體、硅氧烷、天然橡膠、其它人造橡膠、鋁、鋼、其它金屬、熱塑性聚氨酯(TPU)或塑料。在一些實施例中,構成懸置支柱組件120的材料的彈性可以在懸置支柱組件120 的不同部分上改變。例如,中央部分151可以更具柔性而允許懸臂組140獨立于鞋底105 運動。相反,懸臂組140可以更剛硬使得懸臂組140保持多個支柱130的排列同時允許多個支柱130獨立于彼此和鞋底105運動。在一些實施例中,具有懸置支柱組件的物品可以包括用于抓地力的附加裝置。換句話說,懸置支柱組件可以被用于與用于抓地的附加裝置結合使用。例如,如果懸置支柱組件與物品的腳跟部分相關聯,物品可以在物品的前腳部分上包括用于抓地的附加裝置。在一些情況下,物品可以包括接合地面表面的附加裝置,譬如抓地元件。在其他情況下,物品可以被配置為具有穿透地面表面的附加裝置,譬如釘柱。參考圖1-3,物品100包括一組釘柱110。在示例性實施例中,釘柱組110被布置在前腳103上。然而,在其它實施例中,釘柱組110可以被布置在鞋底105的其他部分上。 使用該配置,懸置支柱組件120和釘柱組110可以一起工作以為物品100提供抓地力。圖4-7示出了直立以及執行各種運動的運動員401的示例性實施例。通常,運動員401可以進行任何運動和可以在任何位置運動。在這些實施例中,運動員401可以在左腳穿著前述實施例的物品100。相似地,運動員401可以在右腳穿著物品400。物品400可以大致類似于前述實施例的物品100。特別地,懸置支柱組件420可以被連接到物品400的鞋底405。利用該配置,懸置支柱組件420可以為鞋底405提供抓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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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圖4,運動員401以直立位置站立。當運動員401直立時,懸置支柱組件420和懸置支柱組件120分別為鞋底405和鞋底105提供抓地力。例如,在放大視圖中,第三支柱 133和第四支柱134在運動員401直立時穿透地面表面499。應該理解,多個支柱130的其余支柱以及與懸置支柱組件420相關聯的支柱也可以以大致相似方式穿透地面表面499。 利用該配置,懸置支柱組件120和懸置支柱組件420分別為鞋底105和405提供抓地力。在側向運動期間,運動員可以將物品傾向物品的內側和外側任一者。在沒有用于獨立運動的裝置的情況下,諸如釘柱這樣的抓地元件可能會在運動橫向運動時喪失與地面表面的接觸。這可以使得抓地力喪失。配置為向一個或多個支柱提供大致獨立運動的懸置系統可以在運動員橫向運動期間繼續提供與地面表面的抓地力。參考圖5,運動員401執行移向左側的橫向運動。當運動員401移向左側時,物品 400,與右腳相關聯,可以從地面表面499抬起。此外,物品100,與左腳相關聯可以傾向鞋底 105的外側部分107。這使得鞋底105相對于地面表面499成角度。當鞋底105運動到相對于地面表面499成角度的位置時,第四懸臂144和第三懸臂143可以大致獨立于鞋底105運動。特別地,外側部分107移動靠近第三懸臂143,而內側部分106移動離開第四懸臂144。由于第四懸臂144和第三懸臂143的柔性,第四支柱 144和第三支柱143,分別,可以大致獨立于鞋底105運動。特別地,第三支柱133也可以移動靠近鞋底105的外側部分107,而第四支柱134可以移動更遠離鞋底105的內側部分106。 該配置允許第四支柱144和第三支柱143保持接合地面表面499。利用該配置,第三支柱 133和第四支柱134在物品100執行橫向運動時繼續為鞋底105提供抓地力。在一些實施例中,當物品100朝向外側部分107傾斜時,基部部分150的第一部分巧4可以壓下和接觸第三懸臂143。在一些情況下,第三支柱133的上部部分533可以被配置為具有符合第一側部164的形狀。在一個實施例中,上部部分533可以被配置為具有彎曲的形狀,以適應第一側部164的彎曲。這允許在第一部分巧4壓靠第三懸臂143時,第一側部164平滑地壓靠上部部分533。利用該配置,第三懸臂143和第三支柱133可以在基部部分150的第一部分巧4壓靠第三懸臂143時提供穩定性。應該理解多個支柱130的其余支柱可以被配置為具有大致相似的上部部分。圖6示出了執行體育運動的運動員的另一實施例。參考圖6,運動員401執行到右側的橫向運動,其中他的雙腳都扎在地面表面499上。在一些情況下,在運動員401向右運動時,與右腳相關聯的物品400可以傾向外側。在一個實施例中,懸置支柱組件420可以以與前述實施例的懸置支柱組件120大致相似的方式繼續為物品400提供抓地力。此外,在運動員401橫向運動時,物品100可以傾向鞋底105的內側部分106。當鞋底105傾向內側部分106時,第三懸臂143和第四懸臂大致獨立于鞋底105運動。特別地,鞋底105的內側部分106運動靠近第四懸臂144,而鞋底105的外側部分107 運動遠離第三懸臂143。由于第四懸臂144和第三懸臂143的柔性,第四支柱134和第三支柱133分別可以大致獨立于鞋底105運動。特別地,第三支柱133可以移動遠離外側部分107,而第四支柱134可以移動靠近內側部分106。該配置允許第四支柱144和第三支柱 143保持接合地面表面499。利用該配置,第三支柱133和第四支柱134在物品100執行橫向運動期間繼續為鞋底105提供抓地力。在該示例性實施例中,運動員施加到鞋底105的內側部分106的重量使得第四支柱134比第三支柱133穿透到地面表面499中更遠。在該示例性實施例中,第四支柱134 穿透地面表面499深度Dl。與之相比,第三支柱133穿透地面表面499深度D2,其大致比深度Dl淺。在這種情況下,第四懸臂144向下朝向地面表面499撓曲,而第三懸臂143保持大致平行于地面表面499的水平位置。換句話說,第四懸臂144由于鞋底105的內側部分106施加到第四懸臂的力而比第三懸臂143被相對于中央部分151撓曲更大的量。盡管為了清楚起見未在圖5和6中示出,應該理解第一懸臂141的第一支柱131 和第二懸臂142的第二支柱132也可以在橫向運動期間大致獨立于彼此和鞋底105運動。 該大致獨立的運動可以允許在物品100的橫向運動期間第一支柱131和第二支柱132保持與地面表面的接合。在一些實施例中,在物品100傾向鞋底105的內側部分106時,第二部分155可以接觸第四懸臂144。在一個實施例中,第四支柱144可以被配置為具有上部部分534。上部部分534可以被配置為符合第二側部165。這可以允許第二部分155壓靠第四懸臂144時, 第四支柱134和第四懸臂144架住第二部分155和第二側部165。利用該配置,懸置支柱組件120可以在運動員401執行橫向運動時,為物品100提供穩定性和抓地力。在前后運動中,物品的鞋底的一些部分可以被從地面表面提起或相對于地面表面成角度。在懸臂組大致獨立運動的情況下,懸置支柱組件的多個支柱可以大致獨立于彼此和鞋底運動以在鞋底的一些部分可以被從地面表面提起或相對于地面表面成角度時,繼續穿透地面表面。參考圖7,運動員401在后退,其中在物品100的一部分接觸地面表面499同時物品400被抬起和向后移動。特別地,物品100的腳跟部分104放大視圖顯示了腳跟部分104 成角度延伸使得腳跟部分104的前部部分703比腳跟部分104的后部部分704更高。當鞋底105傾向后部部分704時,第一懸臂141和第三懸臂143大致獨立于鞋底 105運動。特別地,第一懸臂141可以不隨腳跟104的前部部分703升高到地面表面上方。 中央部分151的柔性允許第一懸臂141彎曲和大致獨立于鞋底105運動。此外,第三懸臂 143在鞋底105下壓到第三懸臂143上時不隨鞋底105運動。相反,在中央部分151的柔性作用下,第三懸臂143可以在鞋底105運動時保持固定在位。第一懸臂141和第三懸臂143的運動分別允許第一支柱131和第三支柱133大致獨立于鞋底105運動。此外,第一支柱131和第三支柱133可以大致獨立于彼此運動。這允許第一支柱131和第三支柱133在受到不同方向的力時保持穿透地面表面。利用該配置, 第一支柱131和第三支柱133在后退運動期間,繼續為鞋底105提供抓地力。盡管未在圖7中示出,應該理解第二支柱132和第四支柱134也可以在鞋底105相對于地面表面499成角度時大致獨立于彼此和鞋底105運動。特別地,該第二懸臂142和第四懸臂144從鞋底105的該大致獨立的運動可以允許第二支柱132和第四支柱134保持穿透地面表面499。利用該配置,第二支柱132和第四支柱134可以在鞋底105相對于地面表面499成角度時提供與地面表面499的抓地力。物品可以包括用于控制懸置支柱組件的運動的裝置。在一些實施例中,物品可以包括插入件以改變懸置支柱組件的柔性。在一些情況下,插入件可以防止在懸臂和基部部分之間的過度彎曲。在其他情況下,插入件可以有助于控制在懸臂和基部部分之間的彎曲程度。利用該配置,插入件可以為運動員提供懸置支柱組件的更好控制。
圖8-10示出了與物品100和懸置支柱組件120相關聯的插入件820的示例性實施例。在不同實施例中,插入件820可以被配置為各種形狀和尺寸。形狀的例子包括但并不局限于馬蹄形形狀、方形形狀、矩形形狀、橢圓形形狀、三角形形狀、規則形狀、不規則形狀以及其他類型的形狀。在一個實施例中,插入件820可以被配置為具有馬蹄形形狀。參考圖8,插入件820包括第一部分821和第二部分822。插入件820還包括中央切口部分823。中央切口部分823可以被布置在第一部分821和第二部分822之間。在一些情況下,中央切口部分823可以被配置為接收基部部分150的中央部分151。參考圖8-10,插入件820可以被插入在基部部分150和懸臂組140之間。該配置布置第一部分821鄰近基部部分150的第一部分154以及第一懸臂141和第三懸臂143。 相似的,第二部分822可以被布置為鄰近基部部分150的第二部分155以及第二懸臂142 和第四懸臂144(在這些圖中不可見)。此外,中央切口部分823可以接收中央部分151。在一些實施例中,在插入件820插入之后,插入件820可以被固定地連接到懸置支柱組件120。在一些情況下,插入件820可以通過粘合劑連接到懸置支柱組件120。在其它實施例中,插入件820可以被可釋放地連接到懸置支柱組件120。通常,插入件820可以由任何適當的材料構成。適當材料的例子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彈性體、硅氧烷、天然橡膠、其他合成橡膠、天然皮革、合成皮革、泡沫或塑料。在示例性實施例中,插入件820可以是泡沫墊。在一些實施例中,插入件820可以由剛性材料構成以防止懸臂組140的大致獨立運動。利用該配置,懸置支柱組件120可以以與傳統釘柱系統大致相似的方式被配置。在其它實施例中,插入件820可以由彈性材料構成。通過改變構成插入件820的材料的彈性, 插入件820可以被配置為以不同方式修正在懸臂組140和基部部分150之間的彎曲。在一個實施例中,插入件820可以被配置為具有彈性材料。在不同實施例中,插入件820可以被配置為具有變化的厚度。在一些情況下,插入件820的厚度可以在插入件820的不同部分改變。通過改變插入件820的厚度,插入件 820可以被配置為以不同方式修正在懸臂組140和基部部分150之間的彎曲。在一個實施例中,插入件820可以被配置為在插入件820的外周邊850具有較大厚度。這可以緩和懸臂組140的太過度彎曲。參考圖10的橫截面視圖,插入件820可以修改在懸臂組140和基部部分150之間的彎曲。特別地,插入件820可以緩和懸臂組140朝向基部部分150的彎曲。此外,插入件 820可以在基部部分150壓向懸臂組140時防止基部部分150接觸懸臂組140。如前面針對圖5-7所述,懸臂組140可以在橫向、前后運動中朝向基部部分150彎曲。使用該配置, 插入件820可以在橫向、前后運動中為物品100提供更高的穩定性,如圖9所示。在橫向、前后運動中,懸臂組140還可以運動遠離基部部分150。在插入件820包括彈性材料的實施例中,插入件820可以不影響懸臂組140遠離基部部分150的運動。換句話說,懸臂組140可以在基部部分150運動遠離地面表面時繼續大致獨立運動。該配置可以在基部部分150運動遠離地面表面時允許多個支柱130保持與地面表面的抓地力。利用該配置,插入件820可以在不妨礙允許多個支柱130大致獨立于鞋底105運動的懸臂組 140的運動的情況下為物品100提供更高穩定性。圖11和12示出了具有和沒有泡沫插入件的懸置支柱組件。參考圖11,其類似于圖6的放大視圖,物品100沿橫向方向傾斜。在這種情況下,懸置支柱組件120可以經受第一程度的彎曲。在一些情況下,基部部分150的第二部分155可以接觸第二懸臂142和第二支柱132。參考圖12,插入件820的使用可以緩和懸置支柱組件120的彎曲。在一些情況下, 懸置支柱組件120可以經受第二程度的彎曲。特別地,插入件820的第二部分822可以防止基部部分150的第二部分接觸第二懸臂142和第二支柱132。在一些情況下,第二部分 822可以被部分壓下以允許懸置支柱組件120的一些變形。在一些情況下,該配置可以防止鞋底105完全旋轉到外側。通過為用戶提供可選地插入件,用戶可以選擇是否使用插入件來執行特定體育運動。例如插入件可以被用于懸置支柱組件可以不扎入地面表面很深的情況下(如在一些類型的人造草皮的情況下可以發生)。在這種情況下,插入件可以有助于降低一個或多個懸臂在各種動作中可能經受的彎曲程度。在其他例子中,泡沫插入件可以在需要最大抓地力的情況下被移除。在這種情況下使用沒有插入件的懸置支柱組件允許每一個懸臂的最大變形和增加每一個支柱獨立運動的能力以便于在各種動作中保持最大抓地力。圖13-15示出了物品1300的示例性實施例。特別地,圖13是物品1300的示例性實施例的立視圖;圖14是物品1300的示例性實施例的底視圖,和圖15是鞋類物品100的示例性實施例的虛線圖。為了清楚起見,下面說明討論了示例性實施例,為足球鞋的形式, 但是應該注意的是本發明可以采用任何鞋類物品的形式,包括但并不局限于遠足靴、足球鞋、英式足球鞋、橄欖球鞋、網球鞋、排球鞋以及其他鞋類。如圖13-15所示,鞋類物品1300, 也被簡稱為物品1300,被用于右腳。然而,應該理解,下面的討論可以同樣應用于用左腳的該鞋類物品1300的鏡像。鞋類物品1300包括鞋幫1302。鞋幫1302可以具有任意設計、形狀、尺寸和/或顏色。此外,鞋類物品1300還包括鞋底1305。在不同實施例中,鞋底1305可以包括不同部件。例如鞋底1305可以包括外底、中底、和/或內底。在一個實施例中,鞋底1305包括下表面1312。在一些情況下,下表面1312可以被配置為接觸地面表面。鞋底1305還包括外周邊邊緣1315.在一些情況下,外周邊邊緣1315 可以在鞋底1305的外部部分上在下表面1312和鞋幫1302之間延伸。在一些實施例中,鞋底1305還可以包括前腳部分1303,前腳部分103可以與腳部的前腳相關聯。相似的,鞋底1305包括腳跟部分1304,其可以與插入物品1300的腳部的腳跟相關聯。鞋底1305還包括腳弓部分1308,腳弓部分1308可以被布置在前腳部分1303 和腳跟部分1304之間。鞋底1305還可以包括內側部分1306。內側部分1306可以與腳的內側相關聯。此外,鞋底1305可以包括外側部分1307,布置為與內側部分1306相對。外側部分1307可以與腳的外側相關聯。如前所述,鞋底可以包括用于增加與地面表面的抓地力的裝置。在一些實施例中, 鞋底可以與懸置支柱組件相關聯。使用該配置,懸置支柱組件可以增加鞋底的抓地能力。參考圖13-15,鞋底1305可以與懸置支柱組件1320相關聯。在不同實施例中,懸置支柱組件1320可以與鞋底1305的不同部分相關聯。在示例性實施例中,懸置支柱組件 1320可以與鞋底1305的前腳部分1303相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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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供抓地力,懸置支柱組件1320可以包括多個支柱1330。在不同實施例中, 多個支柱1330可以包括各種數量的支柱。在一些實施例中,多個支柱1330可以包括多于八個支柱。在其它實施例中,多個支柱1330可以包括少于八個支柱。在一個實施例中,多個支柱1330包括八個支柱。參考圖14,多個支柱1330包括第一支柱1341,第二支柱1342, 第三支柱1343,第四支柱1344,第五支柱1345,第六支柱1346,第七支柱1347和第八支柱 1348。通常,多個支柱1330的支柱可以被配置為各種形狀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圓柱形、鯊魚鰭形、楔形、圓形和各種菱形形狀。在示例性實施例中,多個支柱1330可以包括配置為具有截頭楔形的支柱。特別地,支柱的第一端部部分可以比支柱的第二端部部分更寬。例如,參考圖13,第一支柱1341包括第一端部部分1371和第二端部部分1372。第一端部部分1371可以被布置為鄰近鞋底1305。相似地,第二端部部分1372可以被配置為接合地面表面。在一個實施例中,第一端部部分1371可以沿大致縱向方向比第二端部部分1372更寬。此外,在一些情況下,第一支柱1341的中間部分1373,布置在第一端部部分1371和第二端部部分1372之間,可以比第一端部部分1371更窄和比第二端部部分1372更寬。在一些實施例中,多個支柱1330可以與前腳部分1303的中央部分和周邊部分相關聯。參考圖14,第一支柱1341,第二支柱1342和第四支柱1344可以被布置為鄰近前腳部分1303的內側部分1306的周邊部分。相似地,第五支柱1345,第六支柱1346,第七支柱 1347和第八支柱1348可以被布置為鄰近前腳部分1303的外側部分1307的周邊部分。此外,第三支柱1343可以被布置在鄰近前腳部分1303的中央部分的第二支柱1342的內部。 在一些情況下,第三支柱1343可以與腳的球形部分相關聯。使用該配置,多個支柱1330可以與前腳部分1303的周邊部分以及中央部分相關聯。多個支柱可以與懸置支柱組件的基部部分相關聯。參考圖13-15,多個支柱1330 可以與懸置支柱組件1320的基部部分1350相關聯。在一些實施例中,多個支柱1330的每一個支柱的第一端部部分可以與基部部分1350相關聯。在一個實施例中,多個支柱1330的每一個支柱的第一端部部分可以固定連接到基部部分1350。然而,在其它實施例中,多個支柱1330可以以其它方式與基部部分1350相關聯。例如,在一些情況下,多個支柱1330可以可釋放地固定到基部部分1350。通常,基部部分1350可以包括各種形狀。在一些實施例中,基部部分1350可以具有與鞋底1305的前腳部分1303大致相似的形狀。在其它實施例中,基部部分1350可以被配置為具有不同于前腳部分1303的形狀。例如,在一些情況下,基部部分1350可以被配置為具有間隙以增加前腳部分1303的柔性。在其他情況下,基部部分1350可以朝向鞋底 1305的腳弓部分1308延伸。在一個實施例中,基部部分1350可以被配置為具有大致類似于前腳部分1303的形狀。然而,基部部分1350還可以包括中間突出部分1401和側向突出部分1402。中間突出部分1401可以為大致三角形形狀,其朝向腳弓部分1308的內側部分1306突出。在一些情況下,內側突出部分1401可以與第二支柱1342和第三支柱1343相關聯,如圖14所示。 相似地,外側突出部分1402可以為大致三角形形狀,其朝向腳弓部分1308的外側部分1307 突出。在一些情況下,外側突出部分1402可以與第七支柱1347和第八支柱1348相關聯, 如圖14所示。
在不同實施例中,基部部分1350可以被連接到鞋底1305的不同部分。在一個實施例中,基部部分1350的上表面1512可以被連接到鞋底1305的外周邊邊緣1315和下表面1312,如圖14和15所示。該配置允許基部部分1350被相對于鞋底1305固定。利用該配置,基部部分1350可以為懸置支柱組件1320提供穩定性。在一些實施例中,鞋底1305可以包括用于抓地力的附加裝置。例如,在一個實施例中,鞋底1305可以包括腳跟支柱系統1360。參考圖13-14,腳跟支柱系統1360可以包括第一腳跟支柱1361,第二腳跟支柱1362,第三腳跟支柱1363和第四腳跟支柱1364。利用該配置,腳跟支柱系統1360可以為鞋底1305的腳跟部分1304提供抓地力。如前所述,懸置支柱組件可以包括用于多個支柱的大致獨立運動的裝置以增加鞋底的抓地能力。在一些實施例中,懸置支柱組件的懸臂組可以允許多個支柱的大致獨立運動。在其它實施例中,多個支柱的支柱可以包括支柱插入件,其允許支柱的大致獨立運動。 在一些情況下,支柱插入件的柔性可以使得支柱的大致獨立運動是可能的。使用該配置,支柱插入件可以允許支柱的大致獨立運動以增加與鞋底相關聯的懸置支柱組件抓地能力。在具有支柱插入件的實施例中,多個支柱各種構造可以與支柱插入件相關聯。例如,在一些實施例中,多個支柱的每一個支柱可以包括支柱插入件。在其它實施例中,多個支柱的子組可以包括支柱插入件。將支柱插入件與多個支柱的子組相關聯,鞋底的抓地能力可以被精細地調整以適應特定鞋類物品的需要。參考圖13-15,第一支柱1341和第二支柱1342可以被配置為具有支柱插入件。特別地,第一支柱1341包括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相似的,第二支柱1342可以包括第二支柱插入件1382。利用該配置,支柱插入件可以與布置在鞋底1305的內側部分1306的周邊部分上的支柱相關聯。支柱可以以各種現有技術中公知的方式配置為具有支柱插入件。在一些實施例中,支柱可以包括整體支柱部分和支柱插入件。該配置允許整體支柱部分接收支柱插入件。在不同實施例中,整體支柱部分的不同部分可以接收支柱插入件。例如在一個實施例中,整體支柱部分可以在支柱的內側部分處接收支柱插入件。該配置可以有助于支柱的第一端部部分相對于第二端部部分的大致獨立運動。此外,在一些情況下,支柱插入件可以延伸通過支柱的第一端部部分和進入懸置支柱組件的基部部分。使用該配置,支柱插入件可以提供第二端部部分相對于懸置支柱組件的基部部分的大致獨立運動。參考圖16中所示的橫截面視圖,第一支柱1341包括第一整體支柱部分1351。在不同實施例中,第一整體支柱部分1351可以被配置為各種形狀。在一個實施例中,第一整體支柱部分1351可以包括第一支柱1341的大致整個第二端部部分1372。此外,第一整體支柱部分1351可以在中間部分1373和第一端部部分1371附近具有狹窄的形狀。換句話說,第一整體支柱部分1351可以在中間部分1373和第一端部部分1371附近是中空的。利用該配置,第一整體支柱部分1351可以被配置為接收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可以與第一支柱1341的中間部分1373和第一端部部分1371相關聯。特別地,第一整體支柱部分1351可以在中間部分1373和第一端部部分1371處接收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在一些情況下,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可以延伸到第一端部部分1371中。參考圖15,當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延伸進入第一端部部分 1371中時,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的一部分可以暴露在基部部分1350的上表面1512上。使用該配置,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和第一整體支柱部分1351可以構成第一支柱1341。參考圖15,第二支柱1342包括第二整體支柱部分1352和第二支柱插入件1382。 此外,第二支柱1342包括第一端部部分1374,與基部部分1350相關聯,和第二端部部分 1375,其可以被配置為接合地面表面。此外,第二支柱1342還包括中間部分1376,布置在第一端部部分1374和第二端部部分1375之間。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整體支柱部分1352和第二支柱插入件1382可以被以與第一整體支柱部分1351和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大致相似的方式配置。在其它實施例中,第二整體支柱部分1352和第二支柱插入件1382可以被以不同的方式配置。參考圖13-15,第二整體支柱部分1352可以被配置為在第一端部部分1374和中間部分1376處具有狹窄形狀。此外,第二整體支柱部分1352可以第二端部部分1375處具有較寬的形狀。在示例性實施例中,第二整體支柱部分1352可以包括大致整個第二端部部分1375。在第二整體支柱部分1352被配置為該形狀的情況下,第二支柱插入件1382可以延伸穿過中間部分1376和第一端部部分1374。在一些情況下,第二支柱插入件1382可以在第二支柱插入件1382延伸進入第一端部部分1374時暴露在基部部分1350的一部分上。使用該配置,第二支柱插入件1382和第二整體支柱部分1352可以形成第二支柱1342。整體支柱部分和支柱插入件可以包括各種材料。可以被使用的不同材料的例子包括但并不局限于聚合物、彈性體、硅氧烷、天然橡膠、其它人造橡膠、鋁、鋼、其它金屬、塑料以及其他類型的材料。通常,支柱插入件可以包括彈性的材料使得支柱插入件可以彎曲和回復到原始構造。在一些實施例中,支柱插入件可以由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SBQ彈性體制成。在示例性實施例中,支柱插入件可以由熱塑性聚氨酯(TPU)制成。在一些情況下,整體支柱部分可以包括剛性且在壓力下不變形的材料。在一個實施例中,整體支柱部分可以由耐磨塑料制成。在不同實施例中,支柱的各部分可以被配置為具有不同的相對剛性。例如,第一支柱1341的第一端部部分1371可以與第一剛性相關聯。相似的,第二端部部分1372可以與第二剛性相關聯。如前所述,第一端部部分1371包括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和第一整體支柱部分1351兩者。相反,第二端部部分1372包括第一整體支柱部分1351。在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被配置為比第一整體支柱部分1351更具柔性的實施例中,第一剛性可以比第二剛性更柔性。第一剛性的該增加的柔性可以允許第二端部部分大致獨立于第一端部部分1371 運動。此外,由于第一端部部分1371的增加的柔性,第二端部部分1372可以大致獨立于基部部分1350運動。圖17-18示出了直立以及執行橫向運動的運動員1701的示例性實施例。盡管這些實施例示出運動員1701為足球運動員,在其它實施例中,運動員1701可以進行任何運動且可以在任何位置競技。在這些實施例中,運動員1701在右腳上穿著前述實施例的物品。 此外,運動員1701可以在左腳上穿著物品1700。物品1700可以大致類似于前述實施例的物品1300。特別地,懸置支柱組件1720 可以被連接到物品1700的鞋底1705。利用該配置,懸置支柱組件1720可以為鞋底1705提供抓地力。參考圖17,運動員1701站立于直立位置。當運動員1701直立時,懸置支柱組件 1320和懸置支柱組件1720分別為鞋底1305和鞋底1705提供抓地力。例如,第一支柱1341的第二端部部分1372和第二支柱1342的第二端部部分1375穿透地面表面1799以提供抓地力,如圖17中的放大視圖所示。特別地,第一整體支柱部分1351和第二整體支柱部分 1352的剛性分別允許第二端部部分1372和第二端部部分1375穿透地面表面1799。此外, 多個支柱1330的其余支柱以及與懸置支柱組件1720相關聯支柱也可以穿透地面表面1799 以為運動員1701提供抓地力。利用該配置,懸置支柱組件1320和懸置支柱組件1720分別為鞋底1305和1705提供抓地力。應該注意的是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和第二支柱插入件1382保持相對剛性且在運動員1701立于直立位置時并不彎曲。換句話說,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和第二支柱插入件 1382的柔性并不干擾由第一支柱1341和第二支柱1342提供的抓地力。然而,在一些情況下,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和第二支柱插入件1382的柔性可以在運動員1701直立時提供一些緩沖。如前所述,提供一個或多個支柱的大致獨立運動的懸置支柱組件在運動員執行橫向運動時繼續提供抓地力。在具有支柱插入件的實施例中,支柱插入件的柔性可以在橫向運動期間提供多個支柱與地面表面的增加的接觸時間。與地面表面的該增加的接觸時間為鞋底提供了更大的抓地力。參考圖18,運動員1701執行朝向左側的橫向運動。當運動員1701朝向左側運動時,物品1700,與左腳相關聯,可以從地面表面1799抬起。此外,物品1300,與右腳相關聯, 可以朝向鞋底1305的內側部分1306傾斜。利用該配置,鞋底1305可以相對于地面表面 1799成角度。當鞋底1305傾向內側部分1306時,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的柔性允許第一支柱 1341彎曲。以相似的方式,第二支柱1342也可以由于第二支柱插入件1382的柔性而彎曲。 此外,當第一支柱1341和第二支柱1342移動以適應鞋底1305的傾斜時,第一支柱1341和第二支柱1342可以大致獨立于彼此運動。在一些實施例中,當運動員1701橫向運動時,第一支柱1341和第二支柱1342可以分別在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和第二支柱插入件1382處收縮。利用該收縮,第二端部部分1372和第二端部部分1375分別大致獨立于第一端部部分1371和第一端部部分1374運動。此外,第二端部部分1372和第二端部部分1375可以大致獨立于基部部分1350運動。 這可以允許在緊固到鞋底1305的基部部分1350傾向內側部分1306時,第一支柱1341的第二端部部分1372和第二支柱1342的第二端部部分1375保持接合地面表面1799。在一些情況下,支柱插入件的彎曲可以允許其它支柱在鞋底朝向一側傾斜時保持接觸地面表面。例如參考圖19中所示的橫截面視圖,第一支柱1341的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 的彎曲可以允許外側部分1307在鞋底1305傾向內側部分1306時保持靠近地面表面1799。 這可以增加布置在外側部分1307上的支柱與地面表面1799接觸的時間。在一個實例中,第一支柱1341的彎曲可以允許第五支柱1345在鞋底1305傾向內側部分1306時保持接觸地面表面1799。盡管為了清楚起見未示出,第二支柱1342,如圖18所示,還可以允許其它支柱在鞋底1305傾向內側部分1306時保持接觸地面表面1799。利用該配置,第一支柱1341 和第二支柱1342的大致獨立運動可以通過增加在橫向運動期間多個支柱1330與地面表面 1799的接觸時間而為鞋底1305提供更大的抓地力。橫向運動之后,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和第二支柱插入件1382可以是彈性地并返回到原始構造。例如,第一支柱插入件1381和第二支柱插入件1382可以在運動員1701橫向運動之后直立時變直,如圖17所示。利用該配置,第一支柱1341和第二支柱1342可以被配置為在運動員1701進一步運動期間提供抓地力。 盡管本發明的各個實施例已經被描述,說明書是示例性的,而不是限定性的,且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理解在本發明的范圍內可以具有很多實施例和實施方式。因此,本發明經受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價物的限制。此外,在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內可以進行很多修改和改變。
權利要求
1.一種鞋類物品,包括 鞋底;懸置支柱組件,其連接到鞋底的一部分并配置為為鞋底提供抓地力; 所述懸置支柱組件包括配置為穿透地面表面的支柱;所述懸置支柱組件還包括懸臂,該懸臂被配置為將支柱連接到懸置支柱組件的基部部分;且其中懸臂的運動允許支柱大致獨立于鞋底運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懸臂從基部部分的中央部分延伸。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懸臂的運動允許在支柱和鞋底之間的距離改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懸置支柱組件包括四個懸臂,其中四個懸臂中的每一個與至少一個支柱相關聯。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四個懸臂布置為χ狀構造,和其中四個支柱中的兩個與鞋底的外側部分相關聯,其中四個支柱中的兩個與鞋底的內側部分相關聯。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四個支柱中的每一個被配置為在鞋底相對于地面表面成角度時保持接觸地面表面。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懸置支柱組件包括第一支柱,該第一支柱通過第一懸臂連接到基部部分,且其中懸置支柱組件包括第二支柱,該第二支柱通過第二懸臂連接到基部部分,且其中第一支柱配置為獨立于第二支柱運動。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基部部分,懸臂和支柱形成大致單件式部分。
9.一種鞋類物品,包括 鞋底;懸置支柱組件,其連接到鞋底的一部分并被配置為為鞋底提供抓地力; 懸置支柱組件包括第一懸臂,該第一懸臂連接到支柱組件的基部部分,該第一懸臂包括配置為用于抓地的第一支柱;懸置支柱組件包括第二懸臂,該第二懸臂連接到懸置支柱組件的基部部分,該第二懸臂包括配置為用于抓地的第二支柱;且其中第一支柱配置為大致獨立于第二支柱運動。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支柱與鞋底的外側部分相關聯,且其中第二支柱與鞋底的內側部分相關聯。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布置在鞋底的相同外側上,其中第一支柱被布置為比第二支柱更靠近鞋底的前腳部分。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懸臂和第二懸臂被連接到基部部分的中央部分。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懸臂比第二懸臂相對于中央部分更撓曲ο
14.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懸置支柱組件包括與第三懸臂和第四懸臂相關聯的第三支柱和第四支柱。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支柱,第二支柱,第三支柱和第四支柱都能獨立于彼此運動。
16.一種鞋類物品,包括 鞋底;懸置支柱組件,其連接到鞋底的一部分并配置為為鞋底提供抓地力; 所述懸置支柱組件包括配置為穿透地面表面的支柱;所述懸置支柱組件還包括懸臂,該懸臂被配置為將支柱連接到懸置支柱組件的基部部分;插入件,其被配置為用于插入在基部部分和懸臂之間;且其中懸臂被配置為在插入件插入懸置支柱組件中時經受第一程度的撓曲,且其中懸臂被配置為在插入件從懸置支柱組件移除時經受第二程度的撓曲。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插入件為泡沫墊。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插入件在基部部分的中央部分和基部部分的周邊邊緣之間延伸。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插入件具有中央切口部分,該中央切口部分被配置為接收所述中央部分。
20.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插入件并不干擾懸臂遠離鞋底的運動。
21.一種鞋類物品,包括 鞋底,包括基部部分; 支柱,從所述基部部分延伸;該支柱包括第一端部部分和第二端部部分;且其中第一端部部分被配置為大致獨立于第二端部部分運動。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支柱包括整體支柱部分和支柱插入件。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支柱插入件比支柱整體部分剛性低。
24.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支柱包括布置在第一端部部分和第二端部部分之間的中間部分,其中支柱插入件延伸通過該中間部分和第一端部部分。
25.如權利要求M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支柱插入件被布置為鄰近第二端部部分。
26.一種鞋類物品,包括 鞋底,其包括基部部分; 支柱,其從基部部分延伸;支柱包括布置為鄰近基部部分的第一端部部分和布置為與第一端部部分相對并配置為接觸地面表面的第二端部部分,支柱還包括布置在第一端部部分和第二端部部分之間的中間部分;支柱包括整體支柱部分和支柱插入件;且其中支柱插入件從中間部分延伸到基部部分,和其中支柱插入件的一部分暴露在基部部分的上表面上。
27.如權利要求沈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支柱被布置在鞋底的內側上。
28.如權利要求沈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支柱被配置為在橫向運動期間相對于基部部分撓曲。
全文摘要
公開了一種鞋類物品,具有連接到鞋底的懸置組件。該懸置支柱組件包括連接到鞋底的基部部分。懸臂組將多個支柱連接到基部部分。該配置允許支柱獨立于鞋底和獨立于彼此運動,以為鞋類物品提供更強的抓地能力。
文檔編號A43C15/02GK102368922SQ201080015529
公開日2012年3月7日 申請日期2010年1月28日 優先權日2009年1月29日
發明者A.鮑德溫, B.D.貝克, E.莫雷格 申請人:耐克國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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