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輕質、高強度的行李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主題涉及用于輕質、高強度的行李箱或包的系統以及用于制造輕質、高強度的行李箱或包的方法。
背景技術:
在行李箱或包領域通常存在兩種基本類型的構造(I)軟包,其中外壁由諸如皮革、こ烯樹脂、織物等撓性材料制成,以及(2)硬包,其中外壁由諸如聚氯こ烯(PVC)、聚こ 烯(PE)、聚丙烯(PP)等硬塑料制成。雖然軟包在外觀和輕質方面是合適的,但是它們常常不能對內含物提供抵抗外力的足夠保護。為了更加抗變形,在軟包中設置了剛性內框架來保持包的形狀。然而,這種剛性內框架大大地増加了制造成本還增加了重量。硬包具有抗外力變形的優點,這對內含物提供了防止損壞的更大保護。然而,這種包往往缺少外觀和觸感的吸引力。它們往往還比較沉重。另外,硬包常常需要更加復雜的制造技術,包括使用需要復雜和昂貴設備的昂貴成型技術、多重加熱和冷卻步驟、鑲邊步驟和清潔步驟來生產行李箱體。利用成型設備來制造行李箱件的時間量是制造行李箱件的成本的重要因素。因此,硬包的制造比軟包昂貴并且耗時。Fenton等人的美國專利No. 6,936,127和Davis等人的美國專利No. 6,604, 617描述了嘗試結合硬包和軟包的某些特征的行李箱物品,通過引用方式將這些專利的全部內容并入本文。然而,仍保留了對具有抗外力變形的更大強度并且可以用相對簡單且低成本的制造技術生產的輕質行李箱件的需要。發明概述下面的描述將會描述并且清楚本發明主題的目的和優點,并且通過本發明主題的實踐將會掌握本發明主題的目的和優點。通過書面描述及其權利要求書以及附圖具體指出的方法和系統將會認識和獲得本發明主題的附加優點。為了實現根據本發明主題目的的這些和其它優點,具體體現并且廣義描述的是,本發明主題包括用于輕質、高強度行李箱的系統。本發明提供了ー種行李箱件,該行李箱件包括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限定了所述行李箱件的第一面并且具有至少ー個角部。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一部分已經被去掉,從而在所述至少ー個角部附近形成至少ー個缺ロ。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與所述缺ロ鄰接的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相對于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內表面向內折疊,從而形成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二側面限定了所述行李箱件的第二面和第三面。該行李箱件還包括至少ー個剛性彎角,所述至少一個剛性彎角與所述至少一個缺ロ附近的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二側面固定。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包括編織的聚丙烯熱塑性復合材料。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可以包括編織的聚丙烯熱塑性復合材料。例如,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可以包括6層編織的聚丙烯熱塑性復合材料,或者任何其他適合數量的層。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可以涂布表面涂層,并且例如,所述表面涂層是聚酯膜,或者任何其他適合材料。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缺ロ包括V形部分。所述缺ロ還可以包括具有U形、W形或者任何其他適合形狀的部分。所述缺ロ的一部分可以具有大致半圓形部分并且最大程度地遠離所述至少ー個角部。所述缺ロ還可以包括弓形部分,并且所述缺ロ可以具有大致半圓形部分并且最大程度地遠離所述至少ー個角部。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側面通過將所述缺ロ的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附近的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縫合在一起而固定在所述第二側面上。所述行李箱件可以包括所述硬殼材料的加固角部件,所述加固角部件與所述缺ロ的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重疊并且固定在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二側面上。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與第二缺ロ鄰接的第三邊緣和第四邊緣可以相對于所述內表面向內折疊從而形成第三側面和第四側面。所述第四側面和所述第四側面限定了所述行李箱件的第四面和第五面。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可以進一歩折疊,從而限定了所述行李箱件的第六面。所述硬殼材料的第二部分還可以限定出所述行李箱件的第六面。所述硬殼材料的第二部分可以具有相對于所述硬殼材料的第二部分的內表面向內折疊的四條邊緣從而形成四個側面。所述四個側面均能夠與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第一側面、第二側面、第三側面和第四側面中的相應ー個側面固定,從而進一步分別限定了所述行李箱件的第二面、第三面、第四面和第五面。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四個側面中的ー個側面可以與所述硬殼材料的第二部分的相應側面永久性地固定并可以形成鉸鏈。例如,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可以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四個側面中的一個側面通過角板或者任何其他適合機構與所述硬殼材料的第二部分的相應側面永久性地固定。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四個側面中的至少ー個側面可以與所述硬殼材料的第二部分的至少ー個相應側面可釋放地固定。例如,所述至少一個可釋放固定的側面通過拉鏈可釋放地固定。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至少一個剛性彎角還與所述第一面固定。所述至少ー個剛性彎角可以使用緊固件或者任何其他適合機構固定。所述至少一個剛性彎角與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內表面固定。所述至少一個剛性彎角與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外表面固定。所述至少一個剛性彎角與布置在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內表面上的內部緊固件固定,而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布置在所述內部緊固件與所述至少ー個剛性彎角之間。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至少ー個剛性彎角通過支撐結構與第二剛性彎角連接。所述支撐結構與所述至少一個角部件中的一個或多個角部件形成一體。所述支撐結構可以與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內表面固定,并且所述支撐結構可以與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外表面固定。所述至少一個剛性彎角中的ー個剛性彎角包括與輪子接合的接合部件。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行李箱件包括4個剛性彎角。所述行李箱件還可以包括8個剛性彎角。所述行李箱件還可以包括可收縮把手。本發明主題還包括一種裝配行李箱件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提供一部分硬殼材料,所述一部分硬殼材料限定了所述行李箱件的第一面并且具有角部。所述方法還包括去掉所述一部分硬殼材料的位于所述角部附近的一部分以限定出缺ロ。所述方法還包括折疊所述一部分硬殼材料的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從而形成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二側面限定了所述行李箱件的第二面和第三面。所述方法還包括將剛性彎角與所述缺ロ附近的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二側面固定。所述行李箱件可以包括上文所述的任何特征。應當理解,上面的一般性表述和下面的詳細描述都是示例性的并且用來提供所要求的本發明主題的更詳細說明。并入本說明書并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舉例說明并且提供本發明主題的方法和系統的進一歩理解。說明書與附圖一起用來說明本發明主題的原理。
·圖I是根據本發明主題的行李箱件的第一示例性實施例的示意性四分之三背面視圖,其中幾個部分被去棹。圖2是圖I所示行李箱件的主視圖。圖3是圖I所示行李箱件的后視圖。圖4是圖I所示行李箱件的右側視圖,左側視圖基本上是右側視圖的鏡像。圖5是圖I所示行李箱件的俯視圖。圖6是行李箱件內部的局部視圖,示出了固定在根據本發明主題的示例性實施例的剛性彎角上的內部緊固件。圖7是根據本發明主題的第一示例性實施例的硬殼材料的第一部分的俯視圖。圖8是根據本發明主題的第二示例性實施例的硬殼材料的第一部分的俯視圖。圖9是根據本發明主題的第二示例性實施例的硬殼材料的第一部分的俯視圖。圖10是根據本發明主題的第二示例性實施例的硬殼材料的第二部分的俯視圖。圖11是根據本發明主題的行李箱件的第二示例性實施例的示意性四分之三背面視圖,其中幾個部分被去棹。圖12是根據本發明主題的示例性實施例的一部分硬殼材料的橫截面圖。發明詳述將詳細論述本發明主題的示例性實施例,在附圖中示出了示例性實施例的例子。將結合系統的詳細說明來描述本發明主題的方法以及相應步驟。如本發明所述,本裝置和方法可以用于輕質、高強度的行李箱。具體地說,本發明主題特別適合制造輕質、高強度的行李箱。出于說明和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圖1-6示出了示例性實施例。具體而言,如圖所示,圖1-6所示的實施例在材料、裝配方式以及零件構造方面可以具有任何適當的解釋。如圖1-5所示,行李箱2包括由硬殼材料(例如,具有下面描述的特性的編織聚丙烯(PP)熱塑性復合材料)制成的后部10。后部10可以具有限定了行李箱2的后面12的基本剛性的主面板,以及可以部分地限定了行李箱2的頂面22、底面24、左側面26和右側面28的側面板14、16、18和20。行李箱2還可以具有前殼部分30,該前殼部分可以具有限定了行李箱的前面32的基本剛性的主面板,以及可以進一歩限定了行李箱2的頂面22、底面24、左側面26和右側面28的側面板34、36、38和40。出于說明和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參考圖7和8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后部10和前部30可以設置為硬殼材料片。后部10具有角部46,在角部去掉了限定出缺ロ 48的部分。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在形成行李箱2時,后部10的鄰接缺ロ 48的邊緣50、52相對于內表面54向內折疊,從而形成如圖I所示的側面14、18。如圖I所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側面14、18限定了行李箱2的后部10的頂面22和左側面26的部分。側面14、18可以使后部10的臨近邊緣90、92相抵接并且還可以使臨近邊緣90、92縫合或以其他方式連接。此外,側面14、18在將臨近邊緣90、92固定在一起時可以部分地重疊,并且硬殼材料的附加件可以被切割以進行安裝并且可以被固定在連接的邊緣90、92附近以用于額外加固。后部10的側面14、18固定有剛性彎角56。側面14、18可以通過將緊固件連接在剛性彎角56上并穿過后部10的位于缺ロ 48附近的ー個或多個孔58(如圖7所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的方式固定。作為選擇,側面14、18可以通過銷、釘、膠或者其他適當緊固機構而與剛性彎角56固定。剛性彎角56可以固定在后部10的內表面54,或者作為選 擇,剛性彎角56可以固定在后部10的外表面84。附加的或者作為選擇的是,剛性彎角56可以與布置在內表面54上的內部緊固件98固定,而后部10布置在剛性彎角56與內部緊固件98之間(如圖6所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此外,剛性彎角56可以通過將附加的緊固件連接到剛性彎角56上并穿過位于后部10的附加孔58 (如圖7所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的方式與后面12固定。因為大多數目前市售旅行行李箱是可拉動的輪式行李箱,在實踐中,對于這種行李箱物品,底面24或行李箱2的任何其他適當部分可以構造為接收輪子42,并且頂面22和底面24或行李箱2的任何其他適當部分可以構造為接收手提把手44、可伸縮把手45、鎖47等。剛性彎角56可以包括用于接合輪子42的接合部件66。接合部件可以是插座、鉆孔或用于接合輪組件42的其他適當機構。在雙輪構造中,腳43可以與輪子相對地固定在底面24上(如圖11所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并且可以固定在剛性彎角56上。另外,在任何構造中,輪子42可以是轉輪(如圖I所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或者可以是固定輪(如圖11所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或者可以是輪式行李箱的任何其他適當類型的輪子。剛性彎角56可以與支撐結構86相互固定。支撐結構86還可以固定在后部10的內表面54,或者作為選擇,支撐結構86可以固定在后部10的外表面84。同樣,支撐結構86可以固定在前部30。支撐結構86可以與剛性彎角56—體成型,并且可以沿著任何邊緣例如垂直地固定成相反對的剛性彎角56 (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如圖I所示),或者水平低或在行李箱2的任何面上對角地固定剛性彎角56。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在圖I所示的示例性實施例中示出了具有八個剛性彎角56的行李箱件2 ;然而,可以想到,行李箱件2可以具有ー個、兩個、四個或任何其他適當數量的剛性彎角56。另外,在整個行李箱2中可以包括任何數量、尺寸和形狀的支撐結構86以提供額外的支撐并抵抗后部10和/或前部30的變形。如圖7所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后部10可以具有與缺ロ 48相鄰的其他邊緣60、62。其他邊緣60、62可以相對于內表面件56向內折疊,從而形成其他側面16、20(如圖I所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其他側面16、20可以以上述的任何方式固定有剛性彎角56。如圖I所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側面16、20可以限定行李箱2的后部10的底面24和右側面28的部分。在示例性實施例中,行李箱2可以具有限定了行李箱2的前面32的前部30(如圖
I所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如圖8所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前部30可以具有四條邊緣66、68、70和72。前部30的這四條邊緣66、68、70和72可以相對于前部30的內表面74向內折疊,從而形成四個側面34、36、38和40(如圖I最佳地示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任何相鄰側面34、36、38和40可以以上述的任何方式固定有剛性彎角56。前部30的這四個側面34、36、38和40均還可以與后部10的四個側面14、16、18和20中的相應ー個側面固定。按照這種方式,四個側面34、36、38和40還限定了行李箱2的頂面22、底面24、左側面26和右側面28。
為了便于打開和關閉行李箱2,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后部10的側面20可以與前部30的相應側面40永久性地固定并可以形成鉸鏈。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后部10的側面20可以通過形成角板材料76 (如圖4最佳示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而與前部30的相應側面40永久性地固定,該角板材料可以用作允許后部10和前部30彼此分離地打開并且允許使用者進入行李箱2內部的鉸鏈。角板76可以由織物或任何其他適當撓性材料制成。作為選擇,鉸鏈可以通過刻痕、鉸接的支架關節或任何其他適當裝置形成。后部10和前部30還可以由例如兩部分10和30的邊緣60和68連接起來的ー張硬殼材料片材形成。隨后,可以沿著邊緣60和68切割或以其他方式分開連接的部分10和30的片材,從而提供圖案(如圖7和8所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作為其他替換方式,可以通過刻痕或以其他方式使連接的邊緣60和68變形來將邊緣60和68改成鉸鏈。為了允許選擇打開和關閉行李箱2,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后部10的側面14、16和18可以與前部的相應側面34、36和38可釋放地固定。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側面14、16和18可以通過拉鏈78與側面34、36和38可釋放地固定,以允許使用者通過拉開和拉上行李箱2來打開和關閉行李箱2。附加的或者作為選擇的是,行李箱2可以通過插銷、鉤或任何其他適當裝置的方式可釋放地打開和關閉。此外,可以在上述固定機構上加裝鑰匙鎖、組合鎖等以防止未經授權進入行李箱2內部。在另ー個示例性實施例中,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后部10可以進一歩折疊以形成頂蓋來限定出行李箱2的前面32。在該實施例中,拉鏈78可以將頂蓋可釋放地固定在行李箱2的其余面(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為面22、26和28)上以允許使用者進入行李箱2的內部,并且面32與面24之間的界面可以用作鉸鏈。盡管可以想到頂蓋可以由后部10形成,作為選擇,頂蓋可以有單獨的一件材料形成,該材料可以為與后部10相同類型的材料或者可以為任何其他適當材料。在本文所述的任何實施例中,后部10和/或前部30由硬殼材料制成。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如上文所討論,硬殼材料可以為編織的聚丙烯(PP)熱塑性復合材料,例如,由 Milliken(可訪問 http://www. mi I liken. com/MFT)制造的 TegrisTM 聚丙烯可塑模織物;然而,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將會認識到可以使用具有高硬度-重量比和高抗沖擊性的任何適當織物、塑料、金屬或任何其他適當材料。如圖12所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由硬殼材料制成的后部10和/或前部30可以具有多個層。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可以想到,一張后部10和/或前部30的殼材料片材可以具有6層編織的聚丙烯(PP)熱塑性復合材料96。然而,可以使用任何層數的編織的聚丙烯(PP)熱塑性復合材料或其他適合材料。另外,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硬殼材料的后部10和/或前部30可以具有表面涂層94,以增強表面效果(例如,抗刮擦)或者改變下層材料的顔色。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表面涂層94可以是聚酯膜,例如聚對苯ニ甲酸こニ醇酯(PET)或任何其他適合材料。在后部10和前部30上使用殼材料(例如,編織的聚丙烯(PP)熱塑性復合材料)可以產生可彎曲的部分,還可以具有記憶カ以防止由于沖擊而永久性變形。另外,殼材料片材可以縫合以增加多功能性。如圖7-10所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后部10和前部30可以由片材(例如,具有本文上面所述特性的編織的聚丙烯(PP)熱塑性復合材料)提供。角部46均可以具有去掉的部分以形成缺ロ 48。缺ロ 48的形狀可以根據所需的行李箱2的特性而改變。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缺ロ 48可以具有基本垂直的邊緣90、92 (如圖7-10所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附加的或者作為選擇的是,缺ロ 48可以包括呈半圓形88的部分,并且半圓形88可以朝向片材內部,最大程度地遠離相應的角部46。例如,缺ロ 48的形狀可以不同,以容納附加的或較少的輪子42。例如,半圓形88可以有助于側面14和18與剛性彎角56配合。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可以想到,行李箱2可以容納4個輪子(如圖I所示) 或者2個輪子(如圖11所示)。作為選擇,一些缺ロ 48可以具有U形、V形、W形或任何其他適合形狀的部分。缺ロ 48的形狀、孔58和后部10和/或前部30的任何其他特征可以通過切割、鉆孔、蝕刻、修正或任何其他適合方法去掉上述片材的幾部分而形成。按照這種方式制備硬殼材料的后部10和前部30可以消除對昂貴的成型過程(例如,傳統的制造方法需要這些昂貴的成型過程)的需要,還可以提供具有高硬度-重量比和高抗沖擊性的殼部分10和30。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在四輪構造中,可以提供如圖7和8所示的后部10和前部30。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在兩輪構造中,可以提供如圖9和10所示的后部10和前部30。如圖I和11所示,出于舉例而非限制的目的,行李箱2可以裝配有可伸縮把手45。另外,行李箱擴展系統(未示出)可以結合到行李箱2中,以允許使用者増加或減少行李箱2的內部容積。Peterson等人的美國專利No. 7,281,616和Scicluna的美國專利申請系列No. 13/005,318示出并描述了具有基本剛性框架的行李箱的可擴展件的例子,在此通過引用方式將它們的全部內容并入本文。根據本發明主題的另ー個方面,提供了一種裝配行李箱件2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提供限定行李箱件2的后面12并具有角部46的硬殼材料后部10。該方法還包括去掉硬殼材料在角部46附近的一部分后部10以限定出缺ロ 48。該方法還包括折疊后部10的邊緣50、52以形成側面14、18。側面14、18限定了行李箱2的頂面22和作側面26。該方法還包括將剛性彎角56固定在缺ロ 48附近的側面14、18上。行李箱2可以包括上面所述的任何特征。雖然本文根據ー些示例性實施例描述了本發明主題,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會認識到,在不脫離本發明的范圍的請求下可以對本發明主體進行各種修改和改進。因此,在本發明主題的范圍內,可以以其他方式相互結合下面主張的和上面公開的具體特征,使得本發明主題還應當被認為特別地涉及具有任何其他可能的替換和組合的其他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會清楚,在不脫離本發明主題的精神或范圍的情況下,可以對本發明主題的系統和方法進行各種修改和變化。因此,本發明主題g在 涵蓋落入所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內容的范圍以內的修改和變化。
權利要求
1.ー種行李箱件,包括 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限定了所述行李箱件的第一面并且具有至少ー個角部,其中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一部分已經被去掉,從而在所述至少一個角部附近形成至少ー個缺ロ,其中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與所述缺ロ鄰接的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相對于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內表面向內折疊,從而形成第一側面和第ニ側面,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二側面限定了所述行李箱件的第二面和第三面;以及 至少ー個剛性彎角,所述至少一個剛性彎角與所述至少一個缺ロ附近的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二側面固定。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包括編織的聚丙烯熱塑性復合材料。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包括多層編織的聚丙烯熱塑性復合材料。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包括6層編織的聚丙烯熱塑性復合材料。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涂布表面涂層。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表面涂層是聚酯膜。
7.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缺ロ包括V形部分。
8.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缺ロ包括U形部分。
9.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缺ロ包括弓形部分。
10.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缺ロ的一部分具有大致半圓形部分并且最大程度地遠離所述至少ー個角部。
11.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第一側面通過將所述缺ロ的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附近的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縫合在一起而固定在所述第二側面上。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行李箱件,還包括所述硬殼材料的加固角部件,所述加固角部件與所述缺ロ的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重疊并且固定在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二側面上。
1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與第二缺ロ鄰接的第三邊緣和第四邊緣相對于所述內表面向內折疊從而形成第三側面和第四側面,所述第四側面和所述第四側面限定了所述行李箱件的第四面和第五面。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進ー步折疊,從而限定了所述行李箱件的第六面。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硬殼材料的第二部分限定了所述行李箱件的第六面,所述硬殼材料的第二部分具有相對于所述硬殼材料的第二部分的內表面向內折疊的四條邊緣從而形成四個側面,所述四個側面均能夠與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第一側面、第二側面、第三側面和第四側面中的相應ー個側面固定,從而進一步分別限定了所述行李箱件的第二面、第三面、第四面和第五面。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四個側面中的一個側面與所述硬殼材料的第二部分的相應側面永久性地固定并形成鉸鏈。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四個側面中的一個側面通過角板與所述硬殼材料的第二部分的相應側面永久性地固定。
18.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四個側面中的ー個側面與所述硬殼材料的第二部分的至少ー個相應側面可釋放地固定。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可釋放固定的側面通過拉鏈可釋放地固定。
20.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剛性彎角還與所述第一面固定。
21.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至少ー個剛性彎角使用緊固件固定。
2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剛性彎角與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內表面固定。
2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剛性彎角與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外表面固定。
2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剛性彎角與布置在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內表面上的內部緊固件固定,而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布置在所述內部緊固件與所述至少ー個剛性彎角之間。
2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至少ー個剛性彎角通過支撐結構與第ニ剛性彎角連接。
26.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支撐結構與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內表面固定。
27.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支撐結構與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外表面固定。
28.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支撐結構與所述至少一個角部件中的ー個或多個角部件形成一體。
29.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剛性彎角中的ー個剛性彎角包括與輪子接合的接合部件。
30.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行李箱件包括4個剛性彎角。
31.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其中所述行李箱件包括8個剛性彎角。
3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李箱件,所述行李箱件還包括可收縮把手。
33.一種裝配行李箱件的方法,包括 提供一部分硬殼材料,所述一部分硬殼材料限定了所述行李箱件的第一面并且具有角部; 去掉所述一部分硬殼材料的位于所述角部附近的一部分以限定出缺ロ; 折疊所述一部分硬殼材料的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從而形成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二側面限定了所述行李箱件的第二面和第三面;以及將剛性彎角與所述缺ロ附近的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二側面固定。
全文摘要
輕質、高強度的行李箱,該行李箱件包括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限定了所述行李箱件的第一面并且具有至少一個角部。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一部分已經被去掉,從而在所述至少一個角部附近形成至少一個缺口。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與所述缺口鄰接的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相對于所述至少一部分硬殼材料的內表面向內折疊,從而形成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二側面限定了所述行李箱件的第二面和第三面。該行李箱件還包括至少一個剛性彎角,所述至少一個剛性彎角與所述至少一個缺口附近的所述第一側面和所述第二側面固定。
文檔編號A45C5/04GK102835803SQ20121017489
公開日2012年12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31日 優先權日2011年6月24日
發明者P·V·賽克魯納 申請人:途明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