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鞋類制品的鞋底總成,包括:
中底,所述中底具有帶底表面的底部,并具有帶側表面的外壁;
固定到所述中底的底表面上的熱塑性聚氨酯外底和固定到所述中底的側表面上的熱塑性聚氨酯鞋頭擋泥板中的至少一個;其中所述熱塑性聚氨酯外底和所述熱塑性聚氨酯鞋頭擋泥板中的所述至少一個是至少部分透明的。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總成,其中所述外底具有固定到所述中底的底表面上的內向側和構成地面接觸表面的外向側;并且其中所述外底在所述外向側上具有激光蝕刻的圖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總成,其中所述外底具有固定到所述中底的底表面的內向側;并且其中所述外底在所述內向側上具有激光蝕刻的圖形。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底總成,其中所述鞋頭擋泥板具有固定到所述中底的側表面的內向側和外向側;并且其中所述鞋頭擋泥板在所述外向側上具有激光蝕刻的圖形。
5.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底總成,其中所述鞋頭擋泥板具有固定到所述中底的側表面的內向側;并且其中所述鞋頭擋泥板在所述內向側上具有激光蝕刻的圖形。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總成,其中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中的所述至少一個具有內向側和外向側;并且其中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中的所述至少一個在所述內向側被染成第一顏色,在所述外向側被染成第二顏色。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鞋底總成,其中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中的所述至少一個具有厚度;其中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中的所述至少一個被染成約延伸所述厚度的第一部分的第一顏色;且其中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中的所述至少一個被染成約延伸所述厚度的剩余部分的第二顏色。
8.如權利要求6和7所述的鞋底總成,其中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中的所述至少一個在所述外向側上具有激光蝕刻的圖形。
9.如權利要求6和7所述的鞋底總成,其中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中的所述至少一個在所述內向側上具有激光蝕刻的圖形。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鞋底總成,還包括:
聚合物膜,所述聚合物膜上具有圖形;其中所述聚合物膜被貼合到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中的所述至少一個上。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鞋底總成,其中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中的所述至少一個具有內向側和外向側;并且
其中所述聚合物膜被貼合到所述內向側,并且通過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中的所述至少一個,所述圖形是可見的。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鞋底總成,其中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中的所述至少一個在所述內向側被染成第一顏色,并且在所述外向側被染成第二顏色。
13.如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底總成,其中所述中底是橡膠。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鞋底總成,還包括;
雙層粘合膜,所述雙層粘合膜將所述鞋頭擋泥板貼合到所述中底上;其中所述膜具有:
具有第一側和第二側的載體;
所述第一側上的第一粘合劑;
所述第二側上的第二粘合劑;其中,所述第一粘合劑接觸所述中底的橡膠并且被配置為結合到所述中底的橡膠上;并且其中所述第二粘合劑接觸所述鞋頭擋泥板的熱塑性聚氨酯并且被配置為結合到所述鞋頭擋泥板的熱塑性聚氨酯上。
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鞋底總成,還包括;
雙層粘合膜,所述雙層粘合膜將所述外底貼合到所述中底上;其中所述膜具有:
具有第一側和第二側的載體;
所述第一側上的第一粘合劑;
所述第二側上的第二粘合劑;其中,所述第一粘合劑接觸所述中底的橡膠并且被配置為結合到所述中底的橡膠上;且其中所述第二粘合劑接觸所述外底的熱塑性聚氨酯并且被配置為結合到所述外底的熱塑性聚氨酯上。
16.如權利要求1-15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底總成,其中所述中底是與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中的所述至少一個的顏色不同的顏色。
17.如權利要求1-16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底總成,其中所述中底具有第一紋理;并且
其中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中的所述至少一個具有不同于所述第一紋理的第二紋理。
18.如權利要求1-17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底總成,其中所述外底具有一系列設置成以Z字形圖案橫向延伸的踏面元件。
19.如權利要求1-18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底總成,其中所述外壁限定了所述鞋底總成的外周;并且其中所述外壁和所述底表面大體成直角。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鞋底總成,所述鞋底總成與鞋面結合;并且其中所述外壁圍繞所述鞋面的外周。
21.如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底總成,其中所述中底是囊狀元件,所述囊狀元件具有:
第一聚合物片;其中所述外壁是所述第一聚合物片的外周部分;
第二聚合物片,所述第二聚合物片在所述外壁處被貼合到所述第一聚合物片上,使得所述第一和第二聚合物片限定了內部空腔;并且其中所述第二聚合物片限定了所述中底的底部和底表面。
22.一種用于鞋類制品的鞋底總成,包括;
中底,所述中底具有帶底表面的底部,并且具有帶側表面的外壁;
固定到所述底表面的熱塑性聚氨酯外底;
固定到所述側表面上的熱塑性聚氨酯鞋頭擋泥板;其中,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是至少部分透明的;
其中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的至少一個其上具有激光蝕刻的圖形;
其中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的所述至少一個具有厚度并且被染成約延伸所述厚度的第一部分的第一顏色;并且
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的所述至少一個被染成約延伸所述厚度的剩余部分的第二顏色。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鞋底總成,其中所述中底是橡膠;并且還包括:
雙層粘合膜,所述雙層粘合膜將所述外底貼合到所述中底上;其中所述膜具有:
具有第一側和第二側的載體;
所述第一側上的第一粘合劑;
所述第二側上的第二粘合劑;其中,所述第一粘合劑接觸所述中底的橡膠并且被配置為結合到所述中底的橡膠上;且其中所述第二粘合劑接觸所述外底的熱塑性聚氨酯并且被配置為結合到所述外底的熱塑性聚氨酯上。
24.如權利要求22和23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底總成,還包括:
聚合物膜,所述聚合物膜具有呈現在其上的圖形;其中所述聚合物膜被貼合到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頭擋泥板中的一個上。
25.一種制造鞋類制品的方法,包括:
將鞋頭擋泥板和外底中的至少一個固定到中底上;其中所述鞋頭擋泥板和所述外底中的所述至少一個是熱塑性聚氨酯。
26.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固定包括:
施加雙層粘合膜,以使所述雙層粘合膜的第一側結合到所述中底上,并且使所述雙層粘合膜的第二側結合到所述鞋頭擋泥板和所述外底中的所述至少一個上。
27.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固定是通過粘結和射頻焊接中的其中一種方法進行的。
28.如權利要求25-2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鞋頭擋泥板和所述外底中的所述至少一個上激光蝕刻圖形。
29.如權利要求25-2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將所述鞋頭擋泥板和所述外底中的所述至少一個染成至少一種顏色。
30.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將所述鞋頭擋泥板和所述外底中的所述至少一個染色包括將所述鞋頭擋泥板和所述外底中的所述至少一個的第一側染成第一顏色以及將所述鞋頭擋泥板和所述外底中的所述至少一個的第二側染成第二顏色。
31.如權利要求25-3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將聚合物膜貼合到所述鞋頭擋泥板和所述外底中的所述至少一個上;其中所述聚合物膜具有呈現在其上的圖形。
32.如權利要求25-31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接收客戶選擇的所述鞋頭擋泥板和所述外底中的所述至少一個的視覺特征;
提供具有所述鞋頭擋泥板和所述外底中的所述至少一個的鞋類制品;其中所述鞋頭擋泥板和所述外底中的所述至少一個具有所述視覺特征。
33.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視覺特征是色彩和圖形中的其中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