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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240680閱讀:272來源:國知局
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包括行走機構和動力機構,它由2個下肢件、支撐件和靠架連接而構成,下肢件上設置有捆綁人體的機構,下肢件和支撐件連接行走機構,至少有一個行走機構連接動力機構。本發明的優點是能作為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和座椅使用,特別的下肢件上設置著地支撐機構后,結合靠架的作用,隨身攜帶時能將重力傳遞到地面上去。
【專利說明】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人體輔助工具領域,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
【背景技術】
[0002]人們目前廣泛使用的代步工具主要是汽車和電動車等交通工具,而這些代步工具難以隨身攜帶,并且存在停車、占地方和容易被盜等問題,不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共同缺點是使人們的行為活動受到一定限制,即工具放在哪里就必須返回到哪里才能使用。雖然電動鞋是一種是適合隨身攜帶的的代步工具,但電動鞋的使用需要有一定的操作技巧,操作不當或路面狀況不好時容易摔倒而存在安全隱患,并且電動鞋只能站立操作而且要靠人體腿部來控制平衡和轉向,易使腿部酸痛不適合長時間使用,故難以適應廣大人群。

【發明內容】

[0003]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它能在座椅形態下當做代步工具使用,故不易摔倒并適合長時間使用。
[0004]本發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包括行走機構和動力機構,它由2個下肢件、支撐件和靠架連接而構成,下肢件上設置有捆綁人體的機構,下肢件和支撐件連接行走機構,至少有一個行走機構連接動力機構。
[0005]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發明還有以下進一步的方案:
[0006]所述下肢件由小腿肢和大腿肢構成,小腿肢和大腿肢構成活動連接。
[0007]所述小腿肢和大腿肢有長度可調機構。
[0008]所述下肢件上設有托架。
[0009]所述支撐件為左支撐件和右支撐件。
[0010]所述支撐件為可收放結構。
[0011 ] 所述支撐件有長度可調機構。
[0012]所述靠架有寬度可調機構。
[0013]所述下肢件上設有著地支撐機構。
[0014]所述下肢件或支撐件與靠架之間有限位機構,限位機構包括滾動體和面。
[0015]本發明的優點如下:
[0016]本發明包括行走機構和動力機構,它由2個下肢件、支撐件和靠架連接而構成,下肢件上設置有捆綁人體的機構,下肢件和支撐件連接行走機構,至少有一個行走機構連接動力機構,所以,通過綁定機構可使本發明綁定在人體上做到隨身攜帶,本發明的優點是通過支撐件的作用可以轉變為座椅形態,并且當動力機構驅動行走機構時能作為代步工具使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圖1是本發明行走形態的示意圖;[0018]圖2是本發明座椅形態的不意圖;
[0019]圖3是本發明的一種實施方式;
[0020]圖4是小腿肢的結構示意圖;
[0021]圖5是大腿肢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6是支撐件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7是靠架的結構示意圖;
[0024]圖8是本發明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0025]圖9是滑套的結構示意圖;
[0026]圖10是控制棒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7]下面結合附圖詳述本發明的實施方式:
[0028]首先將本發明的使用方法和功能說明一下:參見圖1,本發明的2個下肢件為左下肢件和右下肢件,2個下肢件分別使用綁定機構綁定在人體左右下肢的外側,靠架位于人體腰背部,靠架上可增設背帶或腰帶11進一步綁定人體,通過綁定機構使本發明做到可隨身攜帶。本發明可以轉變為兩種主要的形態:一種是圖1所示的行走形態,這時本發明可隨人體一起行走攜帶,并且當動力機構驅動行走機構時可作為類似于電動鞋的代步工具使用;另一種形態是展開下肢件成圖2所示的座椅形態,這時本發明不僅可以作為椅子使用,當動力機構驅動行走機構時同樣可作為代步工具使用。
[0029]本發明包括行走機構和動力機構,它由2個下肢件、支撐件和靠架連接而構成,下肢件上設置有捆綁人體的機構,下肢件和支撐件連接行走機構,至少有一個行走機構連接動力機構。參見圖1或圖2,行走機構可采用滾輪4或者履帶機構,履帶機構可適應冰雪等特殊路面。動力機構為電動機或內燃機等,動力機構和行走機構也可采用一體結構的輪轂電機I。2個下肢件分別為左下肢件和右下肢件,左下肢件和右下肢件可采用對稱的結構,也可采用不同的結構和形狀,下肢件為多段結構,本實施例由小腿肢2和大腿肢5鉸接構成,下肢件也可使用具有彈性的單段結構,使用多段或彈性單段結構的目的是使下肢件隨人體行走時可以配合膝蓋部彎曲,下肢件的下端連接輪轂電機I。下肢件上設置有捆綁人體的機構,捆綁人體的機構為軟質的帶類部件如粘扣帶3,或者使用2個半圓鉸接可將人體下肢環繞扣住。支撐件的作用是結合左右下肢件可使本發明轉變為座椅形態,支撐件為I件或多件如2件,支撐件可以有多種形式,如,支撐件為單段結構,或者支撐件采用多段的可伸縮、可折疊等結構,支撐件連接在下肢件或靠架上。結合圖6,本實施例的支撐件由上接頭7和避震機構構成,避震機構為2根氣彈簧6,氣彈簧6的一端連接上接頭7,一端通過下接頭601連接滾輪4。靠架用于托住人體腰背部,靠架包括彎管9及固定在彎管上的靠背10,靠背10上連接有腰帶11,彎管9的兩端連接有滑板8,靠架通過滑板8連接下肢件或支撐件。下肢件、支撐件和靠架之間的連接為活動連接,如,活動連接使用鉸接方式。
[0030]下肢件、支撐件和靠架之間的相互連接主要有以下兩種方式:連接方式一,靠架和下肢件連接為一體結構,支撐件連接在由靠架和下肢件構成的一體結構上,這時支撐件可以為I件或2件,支撐件為I件時可連接在靠架中部,這時本發明轉變為座椅形態后可構成3輪結構,支撐件為2件時可構成4輪結構,支撐件為2件時可使用左右支撐件,左右支撐件可使用對稱結構。這里要特別說明的是,當下肢件由小腿肢2和大腿肢5鉸接構成,支撐件連接在鉸接部位或小腿肢2上時,可構成如圖3所示的4輪結構,該結構的優點是可以在大腿肢5和支撐件之間安裝電動力機構輔助人體站立或坐下,對年老體弱者比較有利,這里,電動力機構包括連桿303和電動推桿302,連桿303可用氣撐桿、彈簧撐桿等避震機構替代,支撐件可由電動推桿301構成為可伸縮結構;連接方式二,靠架和支撐件連接為一體結構,下肢件連接在由靠架和支撐件構成的一體結構上,這時支撐件同樣可以為I件或2件而構成3輪或4輪結構,當支撐件為2件時可使用左右支撐件,左右下肢件分別連接在左右支撐件上。
[0031]本實施例采用連接方式二,參見圖5、圖6、圖8。支撐件上的上接頭7有使用螺絲固定的軸頸套602,軸頸套602通過連接軸805和關節軸承806與滑板8構成活動連接,當下肢件由小腿肢2和大腿肢5構成時,大腿肢5上有后接頭508,后接頭508通過軸套510鉸接在軸頸套602上,即下肢件以鉸接方式連接在支撐件上。
[0032]本發明的下肢件和支撐件通過鉸接而構成活動連接,當轉變為座椅形態時,下肢件與支撐件的相對位置必須通過止轉機構來限定。參見圖5、圖6、圖8。止轉機構為上接頭7上的卡塊603和后接頭508上的卡槽509,當下肢件和支撐件鉸接后,卡塊603位于卡槽508內而可以限定下肢體和支撐件之間的轉動角度。
[0033]本發明由左右下肢件、支撐件和靠架通過活動連接而構成,活動連接的目的是可以改變形態并且攜帶時便于配合人行走,當轉變為座椅形態,特別這時動力機構驅動行走機構作為代步工具使用時,本發明不但要承受人體重量,并且活動連接也不利于構成較為穩固的座椅,這時可通過限位機構來限定活動連接。參見圖8、圖9、圖10,限位機構包括軸頸套602、滑套807、控制棒803、彈簧802和滑板8等,滑套807上有多個如2個凸塊901,凸塊901位于軸頸套602內可滑行不可轉動,滑套602套在控制棒803上可滑行,控制棒803在滑套602內可轉動,彈簧802為壓簧置于上接頭7和滑套807之間,控制棒803上設置有滾輪1001,控制棒80`3連接手柄801,滑套807上有環形的上止面904、下止面902和過渡面903,過渡面903為曲面或者斜面等,上止面904、下止面902和過渡面903連接構成控制面,滾輪1001接觸控制面,當通過手柄801使控制棒803旋轉時,配合彈簧802的彈力作用可使凸塊901從軸頸套602里伸出或縮進,當凸塊901從軸頸套602伸出時可壓在滑板8上,從而使支撐件和靠架通過關節軸承806的活動連接被限定,滑板8和凸塊901上分別設有可互相咬合的齒804和齒905,作用是進一步限定支撐件和靠架之間的相互轉動。圖8所示為左側限位機構并且凸塊901已伸出壓緊在滑板8上,右側的限位機構可采用對稱的結構。
[0034]所述下肢件由小腿肢2和大腿肢5構成,小腿肢2和大腿肢5構成活動連接。參見圖1或圖2,2個下肢件分別為左下肢件和右下肢件,左下肢件和右下肢件都由小腿肢2和大腿肢5構成,左下肢件和右下肢件上的小腿肢2和大腿肢3可采用對稱的結構,也可采用不同的結構或形狀,下肢件由小腿肢2和大腿肢5以鉸接方式而構成活動連接。參見圖4,小腿肢2由鉸接座405和電動力機構構成,電動力機構可使用液壓缸或電動推桿等,本實施例使用電動推桿。鉸接座405上有孔403用于連接大腿肢5,鉸接座405和推桿座402固定,推桿401通過接頭407連接輪轂電機1,小腿肢2上設有電池盒406,電池盒406內可放置控制器和電池,控制器用于控制輪轂電機I和電動推桿,電池適宜采用鋰電池,電池盒上可設置照明燈和充電接口等。參見圖5,大腿肢5由鉸接座501、連接件和后接頭508構成,鉸接座501上有孔516用于連接小腿肢2,連接件為鋼管506,鋼管506可以為多根如2根。
[0035]當本發明轉變為座椅形態時,需要鎖定機構將小腿肢2和大腿肢5構成的活動連接限定。參見圖4、圖5,結合圖2,小腿肢2上的鉸接座405設有圓形槽口 404,大腿肢5上的鉸接座501設有手柄502帶動的轉軸515,轉軸515上開有缺口 514,當小腿肢2和大腿肢5鉸接后,轉軸515和圓形槽口 404同軸心,控制手柄502改變圓形槽口 404和缺口 514之間的相對位置,小腿肢2和大腿肢5構成的活動連接可被鎖定或解鎖。
[0036]所述小腿肢2和大腿肢5有長度可調機構。由于每個人的高度不盡相同,通過長度可調機構可適應更多的人。參見圖4,小腿肢2的長度是指鉸接座405與接頭407之間的距離,小腿肢2上由推桿401和推桿座402構成的電動推桿即為長度可調機構。參見圖5,大腿肢5的長度是指鉸接座501與后接頭508之間的距離,大腿肢5上的一根鋼管506有螺紋段504,鉸接座501上有螺母505和滑行孔503,鋼管506的一端與后接頭508固定,另一端位于滑行孔503內,旋轉螺母505即可調節大腿肢5的長度,調節完畢后用鎖緊螺絲513緊固,這里,螺紋段504和螺母505也可以不要,單獨使用鎖緊螺絲513同樣可以調節大腿肢5的長度。
[0037]所述下肢件上設有托架。當本發明轉變為座椅形態使用時,托架可以托住人體的大腿部和臀部承受重量。左右下肢件上對應有左右托架,左右托架可采用對稱結構,當下肢件由小腿肢2和大腿肢5構成時,托架設置在大腿肢5上。參見圖5,托架由連接部位511和承載部位512構成,連接部位511可以有多個以增加連接強度,連接部位511和承載部位512可采用一體的結構,托架可使用塑料構成。連接部位511穿置在鋼管506上與大腿肢5構成固定或滑動連接,構成滑動連接的優點是托架在大腿肢5上的位置可通過手動或電動力機構來改變,這樣在座椅形態時托架可以托住人體臀部,在行走形態時使托架滑行到人體大腿部以免接觸人體臀部 對走路造成影響。
[0038]所述支撐件為左支撐件和右支撐件。當支撐件為2件時,可以實施圖2或圖3所示的4輪結構,2件支撐件為左支撐件和右支撐件,左右支撐件可采用對稱的結構。
[0039]所述支撐件為可收放結構。參見圖8,結合圖1、圖2,支撐件與大腿肢5鉸接,又通過連接軸805和關節軸承806與靠架上的滑板8構成活動連接,所以支撐件可以改變所在位置,即支撐件為可收放結構。可收放結構的優點是在行走形態時可以將支撐件收起,當支撐件為I件并連接在靠架中部時,支撐件采用可伸縮或可折疊結構收起后位于靠架上,當支撐件為2件時,收起后位于大腿肢5側,當采用圖3所示的實施方式時,支撐件收起后可位于小腿肢2偵U。
[0040]所述支撐件有長度可調機構。參見圖6,支撐件的長度是指上接頭7和下接頭601之間的距離,長度可調機構通過氣彈簧6可采用和大腿肢5相同的實施方式。
[0041]所述靠架有寬度可調機構。靠架上設置寬度可調機構能使本發明適應不同的人,靠架的寬度是指2個滑板8之間的距離,寬度可調機構可使用手動或電動力機構。參見圖7,靠架包括彎管9和靠背10,彎管9有2根,2根彎管9之間通過正反牙螺紋管701使用螺紋連接,螺紋管701上有手輪702,每個彎管9上固定有接頭703,接頭703之間穿置有光桿705,光桿705的作用是防止2根彎管9互相轉動,靠背10上有接座704,靠背10通過接座704使用螺絲緊固在光桿705上,當通過手輪702調節寬度后,接頭703上的螺絲可用于緊固光桿705。靠背10可采用塑料的一體構件,靠背10可連接腰帶11,當本發明隨身攜帶時腰帶11可增加捆綁效果。靠背10也可使用2個使靠架構成兩半對稱的結構,兩半之間使用寬度可調機構連接。
[0042]所述下肢件上設有著地支撐機構。本發明隨人體一起攜帶行走時,對人體會造成負重影響,在下肢件上設置著地支撐機構并結合靠架的作用可將本發明的重量傳遞到地面上,其依據原理簡述如下:人行走時兩只腳是交替支撐人體重量的,走路抬起的那只腿,重量通過人體盆骨傳遞到著地的那一側,這時盆骨相當于懸臂梁,走路抬起的那只腿相當于是吊在懸臂梁上,根據上述人的行走原理,在下肢件上設置著地支撐機構在人行走落腳時可以接觸地面傳遞單側重量,進一步的使用靠架充當懸臂梁的作用吊住抬起腳一側的重量,這樣可將本使用新型的重量傳遞到地面上。參見圖4,結合圖1,著地支撐機構設置在小腿肢2的下端,下端是指小腿肢上相對于鉸接座405的另一端,本實施例的著地支撐機構為輪轂電機1,當本發明綁定在人體上后,在站立形態通過電動推桿調節小腿肢2的長度使輪轂電機I接觸到地面,這樣在人行走時可使輪轂電機I隨腳一起著地,輪轂電機I的位置適宜設置在人腳最寬處的外側,因為人走路時主要支撐部位位于腳的最寬處和腳后跟,但腳后跟在行走交替時并非連貫。著地支撐機構也可使用類似于鞋狀或溜冰鞋的結構,采用鞋狀結構時最好與小腿肢2構成活動連接以配合人體踝關節,著地支撐機構設計成類似于鞋狀或溜冰鞋的結構,優點是可以適應不同的路面,但結構較為復雜,采用本實施例的輪轂電機作為著地支撐機構,結構最為簡單但難以適應復雜的如坑洼、高低不平等路面,并且在行走形態時需要額外的輔助機構托住人腳才能使用類似于電動鞋的功能。
[0043]所述大腿肢5或支撐件與靠架之間有限位機構,限位機構包括滾動體和面808,限位機構的目的是使靠架充當懸臂梁的作用。參見圖5、圖8,滾動體為滾輪507或使用萬向球上的滾球,滾輪507安裝在大腿肢5的后接頭508或支撐件的軸頸套602上,本實施例安裝在大腿肢5的后接頭508上,在站立或行走形態時,滾輪507的安裝位置在關節軸承806的下方,滑板8上有滾動體可接觸的面808,面808為錐面,也可使用平面或者曲面,當本發明隨人體攜帶走路時,抬起腳一側的重量掛在靠架上,這時,著地一側的滑板8由于受靠架重力作用而壓在滾輪507上,滾輪507通過與滑板8上的面808接觸限制了靠架在重力方向上位移,從而將本發明抬起腳一側的`重量和靠架的重量傳遞到著地的一側,最后通過著地支撐機構將重力傳遞到地面上,人體只承受小部分的重力分力。滾輪507也可安裝在滑板8上,對應的面808設置在大腿肢5的后接頭508上或支撐件的軸頸套602上。限位機構的作用是能配合關節軸承806使大腿肢5和滑板8自由轉動適應人體走路,又能限制靠架在重力方向上的位移,這里大腿肢5和面808之間的角度以及小腿肢2上著地支撐機構的結構對傳遞重力有較大關系。
[0044]本發明的優點是能作為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和座椅使用,特別的下肢件上設置著地支撐機構后,結合靠架的作用,隨身攜帶時能將重力傳遞到地面上去。
[0045]以下是對本發明的一些說明:
[0046]1.本發明作為代步工具使用時,可采用手持式控制器來操控,通過藍牙或WIFI連接,手持式控制器可使用手機。輪轂電機I可進一步集成電子制動裝置,當使用2個輪轂電機I時,可以用差速技術來控制轉向。
[0047]2.本發明中的下肢件和靠架等可以設計成包裹人身的結構,如將捆綁人體的機構設計成捆綁整個人體下肢或者結合褲子,將靠架設計成包裹腰部、背部、頭部等的結構,包裹人身時可結合軟硬不同的材料或構件,包裹人身后的優點是不但對人體有一定的保護作用,植入通風或空調系統后還能更好的適應惡劣天氣,同時可以整合更多附屬功能如空氣過濾、制水、太陽能發電、通訊或影像傳媒等,包裹人身的各部件,也可獨立作為構件安裝在本發明上或互相連接。`
【權利要求】
1.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包括行走機構和動力機構,其特征在于,它由2個下肢件、支撐件和靠架連接而構成,下肢件上設置有捆綁人體的機構,下肢件和支撐件連接行走機構,至少有一個行走機構連接動力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肢件由小腿肢⑵和大腿肢(5)構成,小腿肢(2)和大腿肢(5)構成活動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小腿肢(2)和大腿肢(5)有長度可調機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肢件上設有托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為左支撐件和右支撐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為可收放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有長度可調機構。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靠架有寬度可調機構。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肢件上設有著地支撐機構。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隨身攜帶的代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肢件或支撐件與靠架之間有限位機構,限位機構包括滾動體和面(808)。
【文檔編號】A61F3/00GK103622797SQ201210302505
【公開日】2014年3月12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23日 優先權日:2012年8月23日
【發明者】潘國陶 申請人:潘國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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