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醫藥制藥機械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具有控制溫度吸收粉塵功能的炒藥機。
背景技術:
炒藥機是在醫藥制藥過程中,對藥品的原材料進行炒熱消毒及去除雜質的過程,是在藥品的制作過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目前市場上大多數為傳統的滾筒式炒藥機,在炒制的過程中,滾筒進行滾動中藥材中的粉塵和雜質會從滾筒的進料口處漏出,特別是出料時,滾筒開口外的灰塵就更多,導致污染工作環境,同時使得工人工作效率降低,長期以往,導致工人身體健康下降,在中藥的加工生產過程中,經常需要對藥材進行烘炒,通常一般采用人工炒藥方法來完成,但人工炒藥存在勞動強度大工作效率低,翻炒不均勻,對滾筒內的藥材的溫度辨識不明非常容易造成炒焦或炒制不均勻等問題,為此,我們提出一種具有控制溫度吸收粉塵功能的炒藥機,以解決上述提出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控制溫度吸收粉塵功能的炒藥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具有控制溫度吸收粉塵功能的炒藥機,包括滾筒,所述滾筒的左側和右側均固定安裝有支架,所述支架的外側上方均設有電機安置臺,所述電機安置臺的上方分別固定安裝有第一電機和第二電機,所述第一電機的右端固定連接有滾筒,所述第二電機的左端同軸連接有傳動桿,所述傳動桿的表面固定安裝有攪拌桿,所述滾筒的頂部設置有進料口,所述進料口的左側和右側均設有過濾口,所述進料口的右側設有固定安裝在滾筒的內腔上部的溫度傳感器,所述滾筒的下方設有導熱板,所述導熱板的左側和右側均設有通風口,所述通風口的下方設有 管道,所述導熱板通過管道與固定安裝在導熱板的下方的吸塵裝置連接,所述吸塵裝置的外側設有集塵箱,所述吸塵裝置的內側設置有加熱裝置,所述加熱裝置的表面設有控制器,所述第一電機、第二電機、加熱裝置和吸塵裝置均電性連接有控制器。
優選的,所述攪拌桿為上下依次交錯排列。
優選的,所述滾筒為膠囊狀中空圓柱體,且兩端設有與支架固定連接的凸體。
優選的,所述導熱板為中空半橢圓體,且下方設有與加熱裝置固定連接的凸體。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該具有控制溫度吸收粉塵功能的炒藥機,通過加入滾筒和攪拌桿同時轉動的方式,使得滾筒內部的藥材能夠均勻受溫,同時通過采用過濾口和吸塵裝置的共同作用,避免了粉塵的擴散,降低了工作人員的健康風險,同時通過溫度傳感器和控制器相結合的方式,能夠更加有效地控制藥材溫度,避免炒焦和炒制不均勻等現象。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正面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正面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的頂面結構示意圖。
圖中:1滾筒、11傳動桿、12攪拌桿、13進料口、14過濾口、2支架、21電機安置臺、22第一電機、23第二電機、3溫度傳感器、4導熱板、41通風口、42管道、5吸塵裝置、51集塵箱、6加熱裝置和7控制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 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具有控制溫度吸收粉塵功能的炒藥機,包括滾筒1,所述滾筒1的左側和右側均固定安裝有支架2,所述支架2的外側上方均設有電機安置臺21,所述電機安置臺21的上方分別固定安裝有第一電機22和第二電機23,所述第一電機22的右端固定連接有滾筒1,所述第二電機23的左端同軸連接有傳動桿11,所述傳動桿11的表面固定安裝有攪拌桿12,所述滾筒1的頂部設置有進料口13,所述進料口13的左側和右側均設有過濾口14,所述進料口13的右側設有固定安裝在滾筒1的內腔上部的溫度傳感器3,所述滾筒1的下方設有導熱板4,所述導熱板4的左側和右側均設有通風口41,所述通風口41的下方設有管道42,所述導熱板4通過管道42與固定安裝在導熱板4的下方的吸塵裝置5連接,所述吸塵裝置5的外側設有集塵箱51,所述吸塵裝置5的內側設置有加熱裝置6,所述加熱裝置6的表面設有控制器7,所述第一電機22、第二電機23、加熱裝置6和吸塵裝置5均電性連接有控制器7,所述攪拌桿12為上下依次交錯排列,所述滾筒1為膠囊狀中空圓柱體,且兩端設有與支架2固定連接的凸體,所述導熱板4為中空半橢圓體,且下方設有與加熱裝置6固定連接的凸體。
工作原理:藥材通過進料口13進入滾筒1內部,加熱裝置6開始工作使得導熱板4開始升溫對滾筒1進行加熱,第一電機22帶動滾筒進行轉動同時第二電機23帶動滾筒1內部的攪拌桿12進行轉動,藥材中的粉塵雜質從過濾口14落入導熱板4上方,通過吸塵裝置5將粉塵吸入集塵箱51,當滾筒1內的藥材炒熱到預設溫度時,溫度傳感器3傳感到控制器7,控制器7控制加熱裝置6、吸塵裝置5、第一電機22和第二電機23停止工作。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 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