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天然藥物加工技術領域,具體為ー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剤。
背景技術:
隨著栽培技術的不斷進步,蔬菜、水果的生長期已越來越短,而隨著環境污染的加劇,蔬菜、水果的病蟲害也越來越重,絕大部分蔬菜、水果需要連續多次放藥后才能成熟上市。農藥污染較重的有葉類蔬菜,其中韭菜、油菜、黃瓜、番茄、玉米受到的污染比例最大。水果類如蘋果、梨、荔枝、瓜類等,農藥的污染也非常大。目前在蔬果生產中使用的農藥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有機磷農藥,主要有樂果、敵百蟲、敵敵畏、內吸磷、對硫磷、馬拉硫磷等60余種。人們吃了施用有機磷農藥的果蔬或薯類、谷物等,可能發生肌肉震顫、痙攣、血壓升高、心跳加快等癥狀,甚至昏迷死亡。ニ是有機氯農藥,該農藥是高殘毒農藥,其中六六六、DDT等我國早已禁用,但至今仍有違規使用的情況,尤其林丹、毒殺芬、氯丹等仍繼續使用。有機氯脂溶性強,不易水解和降解,非常穩定,聚集于人體脂肪,在自然和食物中能長期殘留,果蔬及糧、谷、薯、茶、煙草都可殘留有機氯,禽、魚、蛋、奶等動物性食物污染率高于植物性食物,而且不會因其貯藏、加工、烹調而減少,很容易進入人體積蓄。有機氯農藥可致急性或慢性中毒。急性中毒引發中毒者中樞神經癥狀。癥狀一般為乏力、惡心、眩暈、失眠;慢性中毒可造成人的肝、腎和神經系統損傷,DDT還有致癌性。三是氨基甲酸酯類農藥,該類農藥是應用很廣的新型殺蟲劑與除草剤,如抗蚜威、克百威、西維因、殘殺威、殺螟丹等,其毒性跟有機磷相似,但毒性較輕,恢復也快。食用了殘留這類農藥較多的果蔬及谷、薯、茶等,中毒者會產生和有機磷中毒大致相同的癥狀,但其毒性較輕,一般幾小時就能自行恢復。四是擬除蟲菊酷類農藥,對人類低毒,但有蓄積性,中毒表現癥狀為神經系統癥狀和皮膚刺激癥狀。去除蔬菜水果農藥殘留的傳統方法有1.清水浸泡洗滌法主要用于葉類蔬菜,如菠菜、生菜、小白菜等。一般先用水沖洗掉表面污物,然后用清水浸泡,主要為了增加農藥的溶出。如此清洗浸泡2-3次,可清除絕大部分殘留的農藥成分。2.堿水浸泡清洗法在清水中加入食用堿配制成堿水,將經初步沖洗后的蔬菜放入堿水中,根據菜量多少配足堿水,浸泡5-10分鐘后用清水沖洗蔬菜,重復洗滌3次以上。3.加熱烹飪法對ー些其他方法難以處理的蔬菜有的采用通過加熱去除部分殘留農藥。常用于芹菜、圓白菜、青椒、豆角等。先用清水將表面污物洗浄,放入沸水中2-5分鐘撈出,然后用清水沖洗1-2遍后置于鍋中烹飪成菜肴。4.清洗去皮法對于帶皮的蔬菜如黃瓜、胡蘿卜、冬瓜、南瓜、茄子、西紅柿等,用銳器削去含有殘留農藥的外皮,只食用肉質部分。5.鹽水浸泡清洗法適量濃度的鹽水即氯化鈉溶液能加速部分極性農藥殘留物的溶解,從而達到去除蔬菜上殘留的農藥。首先用清水洗去蔬菜表面的泥沙污垢,然后用鹽水浸泡5-10分鐘,再用清水漂洗。注意鹽水浸泡時盡量保持蔬菜表面的完整,避免溶出的藥物又吸附到蔬菜斷面,造成相反的效果。這些方法雖有一定的效果,但還是難以徹底解決農藥殘留的問題,而且有些方法操作起來也比較費時耗力。蔬果農藥殘留的危害我國目前年用量為80-100萬噸,居世界首位。農藥的大量使用,使得蔬果中農藥殘留量超標問題突出,當農藥殘留在人體中達到一定的數量,不為人體所分解時,將無法避免的發生各種病變,導致神經系統失調,破壞人體器官生理功能,內分泌紊亂等等疾病。目前,我國與蔬菜、水果有關的強制性國家標準35項,涉及農藥殘留指標58項,農藥52種。隨著大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開始關注蔬果的質量問題。為減少蔬果農藥殘留的危害,市場急需一系列行之有效且能夠解決蔬果農藥殘留問題的天然解毒剤
發明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本發明的目的在于設計提供一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劑的技術方案,具有成本低,效果顯著,不含任何化學防腐剤、香精、激素等物質,天然環保、無任何毒副作用等優點。所述的ー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剤,其特征在于采用以下方法制備
O按重量百分含量稱取黃酒29-49%、刺梨12-21%、白芷10_18%、紫蘇8-16%、梔子
6-13%,柴胡5-13%,將刺梨、白芷、紫蘇、梔子、柴胡均粉碎至100-150目,備用;
2)將上述全部粉碎后的材料用黃酒浸泡2-5天,再濾除渣滓,所得濾液即是解毒剤。所述的ー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黃酒含量為
30-48%,優選為 32-47%。所述的ー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刺梨含量為14-20%,優選為 15-19%。所述的ー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白芷含量為12-17%,優選為 13-16%。所述的ー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紫蘇含量為9-15%,優選為10-13%。所述的ー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梔子含量為7-12%,優選為8-11%。所述的ー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柴胡含量為6-11%,優選為7-9%。上述一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剤,以純天然的刺梨、白芷、紫蘇、梔子、柴胡為原料,用黃酒提取所得,不含任何化學防腐剤、香精、激素等物質,可洗脫并溶解蔬果上的農藥殘留物,預防因蔬菜、水果上的農藥殘留物經人們食用后在體內積累,導致癌癥、癡呆、免疫低下等“遲發性”中毒現象。同時可作為飲料飲用,可調節人體的新陳代謝,改善細胞營養,預防和緩解腹瀉癥狀。其加工方法簡便,生產成本低廉、天然安全、處理后蔬果無須再用清水漂洗,可以直接食用,無任何毒副作用。本申請文件中涉及的百分含量除另有說明外,其它的均為純物質的重量百分含量。
具體實施例方式現結合本發明的實施例,進ー步說明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實施例I
將刺梨、白芷、紫蘇、梔子、柴胡均分別粉碎至100目,再向IOL容器內投入3. 2kg黃酒,I. 9kg刺梨粉、I. 6kg白]E粉、I. 3kg紫蘇粉、I. Ikg梔子粉、O. 9kg柴胡粉,混合攪拌均勻,浸泡2天,然后濾除渣滓,過濾得濾液即成最終產品。實施例2
將刺梨、白芷、紫蘇、梔子、柴胡均分別粉碎至150目,再向IOL容器內投入4. 7kg黃酒,I. 5kg刺梨粉、I. 3kg白芷粉、Ikg紫蘇粉、O. 8kg梔子粉、O. 7kg柴胡粉,混合攪拌均勻,浸泡3天,然后濾除渣滓,過 濾得濾液即成最終產品。實施例3
將刺梨、白芷、紫蘇、梔子、柴胡均分別粉碎至Iio目,再向IOL容器內投入3. 85kg黃酒,I. 7kg刺梨粉、I. 55kg白芷粉、I. Ikg紫蘇粉、I. 05kg梔子粉、O. 75kg柴胡粉,混合攪拌均勻,浸泡4天,然后濾除渣滓,過濾得濾液即成最終產品。實施例4
將刺梨、白芷、紫蘇、梔子、柴胡均分別粉碎至120目,再向IOL容器內投入3. 7kg黃酒,I. 8kg刺梨粉、I. 5kg白芷粉、I. 2kg紫蘇粉、Ikg梔子粉、O. 8kg柴胡粉,混合攪拌均勻,浸泡5天,然后濾除渣滓,過濾得濾液即成最終產品。實施例5
將刺梨、白芷、紫蘇、梔子、柴胡均分別粉碎至130目,再向IOL容器內投入4. Ikg黃酒,I. 6kg刺梨粉、I. 4kg白芷粉、I. 15kg紫蘇粉、O. 9kg梔子粉、O. 85kg柴胡粉,混合攪拌均勻,浸泡2. 5天,然后濾除渣滓,過濾得濾液即成最終產品。實施例6
將刺梨、白芷、紫蘇、梔子、柴胡均分別粉碎至140目,再向IOL容器內投入4. 05kg黃酒,I. 85kg刺梨粉、I. 35kg白芷粉、I. 13kg紫蘇粉、O. 85kg梔子粉、O. 77kg柴胡粉,混合攪拌均勻,浸泡3. 5天,然后濾除渣滓,過濾得濾液即成最終產品。 以下通過試驗進ー步說明本發明的有益效果。
權利要求
1.一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剤,其特征在于采用以下方法制備 1)按重量百分含量稱取黃酒29-49%、刺梨12-21%、白芷10_18%、紫蘇8-16%、梔子6-13%,柴胡5-13%,將刺梨、白芷、紫蘇、梔子、柴胡均粉碎至100-150目,備用; 2)將上述全部粉碎后的材料用黃酒浸泡2-5天,再濾除渣滓,所得濾液即是解毒剤。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黃酒含量為30-48%,優選為32-47%。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刺梨含量為14-20%,優選為15-19%。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白芷含量為12-17%,優選為13-16%。
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紫蘇含量為9-15%,優選為10-13%。
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梔子含量為7-12%,優選為8-11%。
7.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柴胡含量為6-11%,優選為7-9%。
全文摘要
一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劑,屬于天然藥物加工技術領域。其特征在于采用以下方法制備1)稱取黃酒29-49%、刺梨12-21%、白芷10-18%、紫蘇8-16%、梔子6-13%,柴胡5-13%,均粉碎至100-150目備用;2)將上述材料用黃酒浸泡2-5天,再濾除渣滓,所得濾液即是解毒劑。上述一種專用于蔬果的農藥殘留解毒劑,不含任何化學防腐劑、香精、激素等物質,可洗脫并溶解蔬果上的農藥殘留物,其加工方法簡便,生產成本低廉、天然安全,處理后蔬果無須再用清水漂洗,可以直接食用,無任何毒副作用。同時可作為飲料飲用,調節人體的新陳代謝,改善細胞營養,預防和緩解腹瀉癥狀。
文檔編號C11D7/44GK102690738SQ20121017056
公開日2012年9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29日 優先權日2012年5月29日
發明者李興彪, 王前華 申請人:浙江農林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