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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電驅動裝置的玩具車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588558閱讀:305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具有電驅動裝置的玩具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如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具有電驅動裝置的玩具車。
背景技術
由US 6,595,824 B2已知一種用于游戲目的的車設計方案,通過它可以描述一系列不同的車,如四輪車、小載重車或類似玩具。這個車設計方案包括多個單元,即一個中間部件、一個后軸單元和一個前軸單元。在上述單元之間具有根據卡接形式構成的固定裝置。
在US 4,746,150中涉及一個可行駛的玩具車,它具有一個后軸單元和一個前軸單元,它們鄰接一個中間部件。所述后軸單元包括一個具有車輪的后軸和一個電機。為了驅動后輪具有一個由齒輪構成的聯動機構。所述前軸單元具有一個支承體,在其上通過導桿連接固定車輪。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對于玩具車實現一個具有一個前軸單元和一個后軸單元的車架,該車架由于簡單、但是高效的結構方式而與眾不同。但是在此也保證,所述車架適用于在車架上要求不同輪距的不同結構。
按照本發明這個目的通過權利要求1的特征得以實現。構成本發明的其它特征在從屬權利要求中給出。
通過本發明實現的主要優點是,所述玩具車通過其后軸單元、其前軸單元和中間支架提供一個典型的且也易于變換的設計結構。這一點還由此得到支持,即,所述后軸單元和前軸單元由模塊構成,它們通過結構上簡單的機構固定在車架上。所述中間支架具有用于后軸單元和前軸單元的一個基架和一個容納框架。在此所述基架和容納框架以這種方式構成,使得根據基架的長度在車縱向上看去在所述后軸單元的后輪與所述前軸單元的前輪之間產生一個確定的輪距。由于這種結構在保持后軸單元和前軸單元的容納框架(使用相同的部件)的條件下使不同尺寸的底盤與一個相應的輪距組合。在容納框架上導引一個具有平行長支架的前軸單元的前軸支架,在該長支架中具有螺紋孔用于實現前軸單元與基架的連接。最后,所述后軸單元通過一個插連接的連接與中間支架的容納框架連接,這種連接由于一目了然形成的結構原理而與眾不同并可以具有一定的靈活性。通過這種靈活性能夠實現玩具車的行駛動力學效果。


在附圖中示出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在下面詳細地描述該實施例。附圖中圖1為一個按照本發明的玩具車的一個車架的立體圖,圖2為圖1中車架的分解圖,圖3以放大的比例示出圖1中III-III的截面圖,圖4為車架插連接的俯視圖,圖5為從后面看去的車架后軸單元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從一個軌道導引的、用于在一個賽車跑道上構成的玩具車1中只示出一個車架2,它具有一個后軸單元3和一個前軸單元4。不僅包括后輪5和6的后軸單元3而且具有前輪7和8的前軸單元4都固定在一個在后輪5和6以及前輪7和8之間延伸的車架2的中間支架10上;所述后軸單元3和前軸單元4為模塊化(見圖2)。所述后軸單元3包括一個支承框架11,用于一個垂直于車縱向A-A安裝的電機12,它通過一個齒輪聯動機構13的中間連接驅動一個配有后輪4和5的輪軸14。該輪軸14設置在對準車縱向A-A的按照一個筐形表示的支承框架11的支承壁15和16上。至少所述支承壁15配有一個空隙17,一個安置在電機12的一個端部18上的與空隙17對應的軸頸18’位于該空隙里面。
所述中間支架10包括一個基架19,它具有一個容納框架20用于后軸單元3和前軸單元4。所述基架19和容納框架20以這種方式構成,使得在車縱向A-A上看去根據固定點21和22在基架19上的設計結構的確定產生一個確定的輪距,中間輪距Rm、長輪距R1和短輪距Rk。所述容納框架20通過支承板23和24位于基架19上,在支承板中具有在車縱向A-A上延伸的長孔25和26。所述長孔25和26可以通過在基架19中構成固定點21和22的開孔27接觸到。在基架19的開孔27或固定點21和22處所述前軸單元4配有支承部件29,30,在其中加工出豎直的螺紋孔31和32。從基架19的底面33將穿過開孔27和長孔25和26的螺釘34和35旋進螺紋孔31和32。所述螺紋孔31和32組合在一個具有平行長支架36和37的前軸支架38里面。此外所述板狀基架19和容納框架20通過鉚釘39、螺釘或類似部件的連接相互連接。
所述后軸單元3通過一個插連接40的中間連接與車架2的中間支架10組裝在一起。該插連接40通過一個卡緊叉41和一個容納裝置42構成。固定在支承框架11的一個橫壁43上的卡緊叉41嵌入具有一個矩形形狀的容納裝置42里面。在此所述卡緊叉41和容納裝置42這樣構成,使得在玩具車1行駛時為了實現行駛動力學效果(彈性動力學)在限定的范圍中產生圍繞一個位于容納框架20與后軸單元(3)之間的基本垂直的軸線B-B的角移動Wbα和Wbβ。所述卡緊叉41具有間隔距離的尖端43和44,其外側45和46具有倒鉤形的擴寬部分47和48,它們又支承在容納裝置42的支承壁49和50上。
靠近前軸單元4在車架2的容納框架20上具有一個導向裝置51,它具有一個用于電機12的電刷52和一個鉤形導向部件53,它伸進一個賽車跑道54的一個導向槽54里面。所述導向裝置51由一個圍繞一個水平軸線活動的搖桿55構成,它包括支承榫銷56和57。對于支承榫銷56和57在容納框架20上的豎直壁體58和59上設置多個榫銷容納體60,通過這些容納體能夠調整搖桿55在車縱向A-A上的位置。
最后,所述車架2以及支承框架11、基架19、容納框架20和前軸支架38的不同組成部件適于使用適當的塑料制成。但是也可以設想使用金屬材料或塑料與金屬的混合結構形式。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有電驅動裝置的玩具車,例如在一個賽車跑道上運行,該玩具車具有一個車架,該車架具有一個包括一個電機的后軸單元和一個前軸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2)具有一個在支承電機(12)的后軸單元(3)與前軸單元(4)之間延伸的中間支架(10),按照模塊式構成的后軸單元(3)和前軸單元(4)在該中間支架上位置固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支架(10)包括一個基架(19),該基架具有一個用于所述后軸單元(3)和前軸單元(4)的容納框架(20),其中所述基架(19)和容納框架(20)以這種方式構成,使得根據前軸單元(4)固定在基架(19)上的固定點(21和22)在車縱向(A-A)看去在后軸單元(3)的后輪(5和6)與前軸單元(4)的前輪(7和8)之間產生一個確定的輪距(Rm,Rl和Rk)。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框架(20)通過支承板(23和24)頂靠在所述基架(19)上,在該支承板(23)中具有在車縱向(A-A)上延伸的長孔(25和26),它們可以通過基架(19)中的開孔(27和28)接觸到,其中所述前軸單元(4)在開孔(27和28)處包括具有豎直螺紋孔(31和32)的支承部件(29和30),在螺紋孔中旋入從基架(19)的一個底面(33)穿過開孔(27和28)和長孔(25和26)的螺釘(34和35)。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紋孔(31和32)位于前軸單元(4)的具有一個平行長支架(36和37)的前軸支架(38和39)里面。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架(19)和容納框架(20)通過鉚釘(39)、螺釘或類似部件的連接相互連接。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至少所述后軸單元(3)通過一個插連接(40)的連接與中間支架(10)連接。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軸單元(3)具有一個容納裝置(42)用于垂直于車縱向(A-A)安裝的電機(12)和輪軸(14)。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12)至少在一個端部(18)上具有一個軸頸(18’),它位于支承框架(11)的一個支承壁(15)的一個對應空隙(17)里面。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插連接(40)在后軸單元(3)與中間支架(2)之間具有一個卡緊叉(41),它嵌入中間支架(10)的一個矩形容納裝置(42)里面。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緊叉(41)的尖端(43和44)的外側(45和46)配有倒鉤形的擴寬部分(47和48),它們支承在容納裝置(42)的支承壁(49和50)上。
11.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一項或多項所述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插連接(40)以這種方式構成,使得在玩具車(1)行駛運行中在限定的范圍中產生圍繞一個位于容納框架(20)與后軸單元(3)之間的基本水平的軸線(B-B)的角移動(Wbα和Wbβ)。
12.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一項或多項所述的玩具車,其中一個包括一個電刷的導向裝置嵌入賽車跑道的一個導向槽里面,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裝置(51)固定在一個搖桿(55)上。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搖桿(55)支承在容納框架(20)的壁體(58和59)上。
14.如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搖桿(55)在車縱向(A-A)上位置可變。
全文摘要
這種具有電驅動裝置的玩具車適用于在一個賽車跑道上行駛,并且它具有一個車架,該車架具有一個包括一個電機的后軸單元和一個前軸單元。為了使所述玩具車在結構形式和行駛特性方面最佳化,所述車架具有一個在支承電機的后軸單元與前軸單元之間延伸的中間支架,按照模塊式構成的后軸單元和前軸單元在該中間支架上位置固定。
文檔編號A63H29/22GK1666802SQ20051005473
公開日2005年9月14日 申請日期2005年3月11日 優先權日2004年3月11日
發明者U·魯特, T·維德納, R·克雷納, C·-U·多安 申請人:F.波爾希名譽工學博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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