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撿球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可以拾揀羽毛球、乒乓球和其他物品的拾揀裝置,特別適用于訓 練場管的撿球機。
背景技術:
本創意源于2009年5月M日晚《我愛發明》欄目主持人提示目前還沒有人發明 能夠撿羽毛球的撿球機——而設計的。
發明內容
本發明是根據自行車在花盤不動時后輪可以繼續轉動的原理設計的。本設計猶如 兩輛并排前后輪倒置的自行車,把兩個后輪用撿球裝置中心軸連接起來,撿球裝置中心軸 兩端用瓦架固定在立架上,兩個小飛輪固定在撿球裝置中心軸兩端當做前輪;把兩個原來 是自行車前輪的車輪移到撿球機裝置的后面用主軸連接做后輪,右端的花盤和車輪固定在 主軸上,左端是活動輪,對轉齒輪固定在主軸上與小軸連接,主軸兩端各有一瓦架將主軸固 定在立架上;小軸兩頭有瓦架和連體套轉動,對轉齒輪和花盤固定在主軸相對應的位置上。當撿球機前進時車輪前行帶動花盤、鏈條、小飛輪前滾由前向下運轉,(小飛輪 13a呈空轉狀態),可將球類經底板入口處卷入撿球裝置內;當撿球機反方向前進時對轉齒 輪使小軸上花盤反方向運動,帶動小飛輪由前向下運轉,撿球機底板的斜坡度設計,可以把 細小的雜質經撿球機口卷入箱內(小飛輪1 呈空轉狀態)。本發明撿球機前行時可撿羽毛球、乒乓球和其他小件物品,不會壓壞地上需撿的 物品;倒走時可當掃地機用于打掃衛生;適合訓練場館撿球和打掃衛生用。
圖1是本發明撿球機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發明撿球機A向示意圖;圖3是本發明撿球機B向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現結合圖1、圖2、圖3對本發明做進一步描述如圖1所示圖中把撿球裝置中心軸16兩端用瓦架固定在立架2上,小飛輪13a 和13b固定在撿球裝置中心軸16兩端;右端的花盤5和固定輪1固定在主軸8上;活動輪 12安裝在主軸8的左端,對轉齒輪11固定在主軸上與小軸9連接,主軸8兩端各有一瓦架 4將主軸8固定在立架2上;小軸9兩頭有瓦架4和連體瓦架套10,對轉齒輪11和花盤5 固定在主軸8相對應的位置上。如圖1、圖2、圖3所示撿球裝置由多個夾板15組成,夾板15上裝有軟布條;控 制高度小輪14安裝在立架上,控制高度小輪14可以調節高度(底板入口處向外45°斜伸IOmm寬,擋住需要拾揀的球類不被車輪壓壞);小飛輪13a和小飛輪1 安裝在撿球裝置中 心軸16兩端由鏈條6連接于主軸8。如圖2所示當撿球機前進時車輪前行帶動花盤、鏈條、小飛輪前滾由前向下運 轉,(小飛輪13a呈空轉狀態),可將球類經底板入口處卷入撿球機裝置內。如圖3所示當撿球機反方向前進時對轉齒輪使小軸上花盤反方向運動,帶動小 飛輪由前向下運轉,撿球機底板的斜坡度設計,可以把細小的雜質經撿球機口卷入撿球機 裝置內(小飛輪1 呈空轉狀態)。去掉花盤5上的固定螺絲7,就可輕松前進,安裝、維修非常方便。前行時可撿羽毛 球、乒乓球和其他小件物品,不會壓壞地上需撿的物品;倒走時可當掃地機用于打掃衛生; 適合訓練場館撿球和打掃衛生用。
權利要求
1.撿球機,包括固定輪(1)、立架(2)、車把(3)、瓦架(4)、花盤(5)、鏈條(6)、螺絲(7)、 主軸(8)、小軸(9)、連體瓦架套(10)、對轉齒輪(11)、活動輪(12)、小飛輪(13)、控制高度 小輪(14)、撿球機夾板(15)、撿球裝置中心軸(16)組成,其特征在于立架( 連接與主軸 (8)和撿球裝置中心軸(16),固定輪(1)、活動輪(12)安裝于主軸(8)兩端,小飛輪(13)分 別安裝于撿球裝置中心軸(16)兩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撿球機,其特征在于固定輪⑴和花盤(5)固定在主軸⑶ 右端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撿球機,其特征在于活動輪(12)安裝在主軸⑶的左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撿球機,其特征在于對轉齒輪固定在主軸上與小軸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撿球機,其特征在于小軸兩側安裝有瓦架和連體瓦架套。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撿球機,其特征在于對轉齒輪和花盤固定在主軸相對應的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撿球機,其特征在于多個撿球機夾板均勻分布。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撿球機,其特征在于控制高度小輪安裝在立架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撿球機,其特征在于小飛輪安裝在撿球裝置中心軸兩端由 鏈條連接于主軸。
全文摘要
本發明是根據自行車在花盤不動時后輪可以繼續轉動的原理設計的。本設計猶如兩輛并排前后輪倒置的自行車,把兩個后輪用撿球裝置中心軸連接起來,撿球裝置中心軸兩端用瓦架固定在立架上,兩個小飛輪固定在撿球裝置中心軸兩端當做前輪;把兩個原來是自行車前輪的車輪移到撿球機裝置的后面用主軸連接做后輪,前行時可撿羽毛球、乒乓球和其他小件物品,不會壓壞地上需撿的物品;倒走時可當掃地機用于打掃衛生;適合訓練場館撿球和打掃衛生用。
文檔編號A63B69/00GK102049130SQ20091021113
公開日2011年5月11日 申請日期2009年11月6日 優先權日2009年11月6日
發明者夏炎, 夏玉霖 申請人:夏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