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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用器具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621011閱讀:279來源:國知局
運動用器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運動用器具,該運動用器具同時具備優良的功能性和優良的設計性,且適合于運動功能下降了的人士。運動用器具(1)具備:座位部(30),其供運動者落座;推壓部(40),其包括與座位部(30)對置配置、且供坐在座位部(30)上的運動者用腳進行推壓的板面(40a);負重產生部(50),在板面(40a)被腳推壓時,所述負重產生部(50)產生與座位部(30)和推壓部(40)中的至少某一方的移動相對抗的力。在推壓部(40)上安裝有水平棒狀部(411),所述水平棒狀部(411)以從板面(40a)起向座位部(30)側離開的方式被配置,并且在與板面(40a)平行的方向、且水平方向上延伸。
【專利說明】運動用器具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運動用器具,特別是,涉及一種適合用于使下降了的運動功能恢復的康復用途的運動用器具。
【背景技術】
[0002]一直以來,已知有用于強化腿部的肌肉力量的各種的運動用器具。在這種運動用器具中有如下運動用器具(參照例如專利文獻I?3),S卩,具備:乘坐部件,其供運動者(進行運動的人)落座;腿推部件,其包括坐在該乘坐部件上的運動者用腿推動的腿推板;負重單元,在運動者用腿推動腿推板時,所述負重單元施加與乘坐部件和腿推部件中的至少一方進行移動的趨勢相對抗的負重。該運動用器具有時被稱為腿部推蹬機(leg press) 0
[0003]腿部推蹬機不僅正常人可以使用,而且也可以被使用于運動功能下降了的人士(例如老年人、殘疾人、病人等)的康復用(參照例如專利文獻I)。例如,在專利文獻I中公開了一種假定用于康復用途并且在腿推板上設置有扶手部的結構。運動功能下降了的老年人等,能夠利用該扶手部,從而容易地進行向乘坐部件的上下。
[0004]在先技術文獻
[0005]專利文獻
[0006]專利文獻I :日本特開2004-194986號公報
[0007]專利文獻2 :日本特開2007-44425號公報
[0008]專利文獻3 :日本特開2009-225870號公報
實用新型內容
[0009]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課題
[0010]但是,在因康復用途而使用腿部推蹬機的人士中,也存在在處于運動姿態時難以維持將腳放置在腿推板上的狀態的人。為了使這種人士也能夠進行運動,參考例如專利文獻3(圖I等)的公開事項,而想出在腿推板的板面上直接設置固定部件從而通過該固定部件對運動者的腳進行固定的結構。固定部件考慮由例如帶或繩等構成。
[0011]然而,當采用在腿推板的板面上直接設置固定部件的結構時,有時即使不使用固定部件也能夠保持運動姿態的人會覺得該固定部件礙事。此外,從設計的觀點出發,認為未必優選將由繩或帶等構成的固定部件直接設置在腿推板的板面上。
[0012]鑒于以上幾點,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同時具備優良的功能性與優良的設計性、且適合運動功能下降了的人士的運動用器具。
[0013]用于解決課題的方法
[001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運動用器具采用如下結構(第一結構),即,具備:座位部,其供運動者落座;推壓部,其包括與所述座位部對置配置、且供坐在所述座位部上的運動者用腳進行推壓的板面;負重產生部,在所述板面被腳推壓時,所述負重產生部產生與所述座位部和所述推壓部中的至少某一方的移動相對抗的力,所述運動用器具采用如下結構(第一結構),即,在所述推壓部上安裝有水平棒狀部,所述水平棒狀部以從所述板面起向所述座位部側離開的方式被配置,并且在與所述板面平行的方向、且水平方向上延伸。另外,優選所述水平棒狀部被設置在所述推壓部的上部側(上端部附近)。
[0015]在本結構中,從坐在座位部上的運動者的角度進行觀察,水平棒狀部在左右方向上較長,且被配置在靠近運動者的位置處。因此,本結構的水平棒狀部易于發揮作為扶手的功能。此外,被設置在推壓部上的水平棒狀部易于作為用于將如下的帶合理地應用于運動者的、帶支承裝置而使用,所述帶用于使運動者的腳維持在推壓部的板面上。因此,本結構的運動用器具,適合作為運動功能下降了的人士(老年人、殘疾人、病人等)的康復用的運動器具。而且,由于本結構的水平棒狀部適合作為扶手兼帶支承裝置,因此無需分別設置具備這些功能的部件,從而易于成為使推壓部整潔的、設計性優良的運動用器具。另外,帶能夠在水平棒狀部上拆裝。通過以這種方式進行設置,從而能夠抑制不使用帶的人覺得帶礙事,或者未使用的帶給設計性帶來損害的情況。
[0016]在上述第一結構的運動用器具中,優選采用如下結構(第二結構),即,在所述水平棒狀部的至少一端側設置有臂部,所述臂部的頂端側被固定在所述推壓部上。另外,所述臂部優選具有朝向斜下方延伸的部分。根據本結構,由于擴大了能夠被運動者作為扶手而利用的范圍,因此能夠為運動功能下降了的人士提供更加合適的運動用器具。
[0017]在上述第二結構的運動用器具中,優選如下結構(第三結構),即,所述臂部的頂端側被安裝在所述推壓部的側面上。根據本結構,易于使水平棒狀部的左右方向上(從運動者的角度進行觀察時的表現)的長度較長,從而易于使水平棒狀部發揮作為扶手的功能或作為帶支承裝置的功能。
[0018]在上述第二或第三結構的運動用器具中,優選采用如下結構(第四結構),即,在所述座位部的一個側面側配置有所述負重產生部,在所述水平棒狀部的、至少沒有所述負重產生部的一側的端部,設置有所述臂部。根據本結構,由于采用了在特別是運動功能下降了的運動者需要扶手的位置處設置有臂部的結構,因此能夠為運動功能下降了的人士提供合適的運動用器具。
[0019]在上述第二至第四結構中的任意一種結構的運動用器具中,也可以采用如下結構(第五結構),即,在所述水平棒狀部的兩端,對稱地設置有所述臂部。根據本結構,易于同時具備優良的功能性和優良的設計性。
[0020]在上述第一結構的運動用器具中,可以采用如下結構(第六結構),即,大致倒U字狀的部件、大致倒J字狀的部件或者大致倒L字狀的部件相對于所述推壓部的所述板面而被傾斜配置,所述水平棒狀部被包括在相對于所述推壓部的所述板面而被傾斜配置的所述部件中。
[0021]實用新型效果
[0022]根據本實用新型,能夠提供一種同時具備優良的功能性和優良的設計性,且適合于運動功能下降了的人士的運動用器具。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3]圖I為表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的結構的概要立體圖。
[0024]圖2為表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的結構的概要側視圖。[0025]圖3為表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的結構的概要俯視圖。
[0026]圖4為用于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的使用例進行說明的模式圖,且為表示運動者處于運動開始時的姿態的狀態的圖。
[0027]圖5為用于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的使用例進行說明的模式圖,且為表示運動者為了運動而伸展了膝部的狀態的圖。
[0028]圖6為表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所具備的腳踏板及其周圍的結構的概要主視圖。
[0029]圖7為表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所具備的腳踏板及其周圍的結構的概要側視圖。
[0030]圖8為用于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所具備的大致倒U字狀部件的功能進行說明的圖。
[0031]圖9為用于對代替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所具備的大致倒U字狀部件的部件進行說明的圖。
[0032]圖10為用于對代替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所具備的大致倒U字狀部件的部件進行說明的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3]以下,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運動用器具進行詳細說明。在下文中,以運動用器具為腿部推蹬機的情況為例進行說明。腿部推蹬機為,運動者在坐著的狀態下進行下肢或骨盆帶的運動的器具。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適合于例如,作為老年人等的運動功能下降了的人士的康復用而使用,通過該器具的使用,能夠實現起立或落座動作的改善,或者實現立位或步行的穩定。
[0034]腿部推蹬機的概要結構
[0035]圖1為表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I的結構的概要立體圖。圖2為表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I的結構的概要側視圖。圖3為表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I的結構的概要俯視圖。如圖1至圖3所示,腿部推蹬機I大體具備:支承框架10、導軌臺20、座位部30、腳踏板(腿推板)40、重錘部50。腳踏板40為本實用新型的推壓部的一個示例。此外,重錘部50為本實用新型的負重產生部的一個示例。
[0036]另外,在以下說明時,將從為了進行運動而坐在座位部30上的運動者的角度進行觀察時成為前方的一側設為腿部推蹬機I的前側。此外,將從該運動者的角度進行觀察時成為后方的一側設為腿部推蹬機I的后側。此外,將從該運動者的角度進行觀察時成為右方的一側設為腿部推蹬機I右側。此外,將從該運動者的角度進行觀察時成為左方的一側設為腿部推蹬機I的左側。
[0037]在支承框架10中包括在前后方向上延伸的主框架11。在主框架11的與正中間相比稍靠前方處、及主框架11的后端處,直立設置有導軌臺用支承框架12a、12b,并且在所述支承框架12a、12b上支承有外形呈大致長方體形狀的導軌臺20。座位部30以能夠在前后方向上滑動的方式被支承在導軌臺20上。
[0038]在座位部30中包括座面部31和靠背部32,所述座面部31承載運動者的臀部,所述靠背部32作為臀部乘坐在座面部31上而落座的運動者的靠背。此外,在座位部30中還包括供落座的運動者用左右手握住的把持部33。座面部31在前后方向上的位置、靠背部32向前后方向的傾斜角度以及把持部33向前后方向的傾斜角度均被設置為能夠調節。在座位部30中包括能夠沿著導軌臺20進行移動的可動部34,并且座面部31和靠背部32被載置于該可動部34上。
[0039]在支承框架10的前端部直立設置有兩根腳踏板用支承框架13a、13b。腳踏板40被這兩根腳踏板用支承框架13a、13b所支承,且其板面40a與座位部30對置配置(參照圖2)。腳踏板40是被設置為坐在座位部30上的運動者能夠用兩只腳推蹬其板面40a的板。另外,腳踏板40被設置為能夠對前后方向上的傾斜角度進行調節。但是,腳踏板40無法在前后方向上進行滑動移動。
[0040]在支承框架10上包括兩根連接框架14a、14b (參照圖3),所述連接框架14a、14b從主框架11的前端部、及主框架11的與正中間相比稍靠前方處起,分別向右方延伸,并與重錘部50連結。在重錘部50的內部包括在上下方向上層疊的多個配重片51。多個配重片51以運動者可見的方式被露出。
[0041]多個配重片51以被導桿(未圖示)引導的方式而配置,所述導桿在上下方向上貫穿這些配重片51。多個配重片51能夠通過夾緊單元52而從最上部起使每適當片數一體化。被一體化了的配重片51通過未圖示的金屬線而與能夠在前后方向上進行移動的座位部30的一部分進行連結。當使座位部30向后方移動時,配重片51將被提起,從而產生與座位部30的移動相對抗的力。另外,未被夾緊單元52 —體化的配重片51,由于處于未被連結在金屬線上的狀態,因此運動者能夠適當選擇在運動中使用的配重片51的片數,從而進行運動強度的調節。
[0042]另外,在腿部推蹬機I中包括擱腳部60,所述擱腳部60被配置在導軌臺用支承框架12a與腳踏板用支承框架13a、13b之間,運動者在處于運動姿態前能夠將腳放在所述擱腳部60上。此外,在腿部推蹬機I中包括能夠顯示運動者的數據,或輸入數據的數據管理部70。
[0043]腿部推蹬機的使用例
[0044]接下來,參照圖4及圖5對以上方式構成的腿部推蹬機I的使用例進行說明。圖4為用于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I的使用例進行說明的模式圖,且為表示運動者M處于運動開始時的姿態的狀態的圖。圖5為用于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I的使用例進行說明的模式圖,且為表示運動者M為了運動而伸展膝部的狀態的圖。
[0045]如圖4所示,在開始運動時,運動者M將臀部承載在座面部31上,并且使脊背與靠背部32抵接。而且,運動者M以將膝關節和股關節等彎曲成預定的角度(例如90°等)的狀態而將雙腳放置在腳踏板40上。此時,運動者M用手握住把持部33。
[0046]從該狀態起,運動者M用雙腳推壓腳踏板40。由此,運動者M所坐的座位部30將沿著導軌臺20而向后方移動。當座位部30向后方移動時,連結在金屬線上的配重片51 (參照圖1等)將上升。當配重片51升起時,正值運動者M使座位部30向后方移動之時,從而產生施加與配重片51 (既有多個的情況,也有一個的情況)的負重相對抗的力的需要。即,相對于運動者M而產生負荷。[0047]運動者M在施加與配重片51的負重相對抗的力的同時使座位部30向后方移動,從而如圖5所示伸展膝關節等。當運動者M進行從伸展了膝關節等的狀態返回到彎曲狀態的動作時(當成為未通過腳來推壓腳踏板40的狀態時),由于配重片51的自重從而座位部30被向前方拉拽。而且,座位部30向前方移動,從而運動者M返回到推腳踏板40之前的姿態(圖4所示的姿態)。運動者M通過重復進行該動作,從而能夠進行下肢或骨盆的鍛煉。
[0048]腳踏板及其周圍的詳細結構
[0049]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I的結構及動作的概要如以上所述,接下來,對腳踏板40及其周圍的詳細結構進行說明。圖6為表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I所具備的腳踏板40及其周圍的結構的概要主視圖。圖7為表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I所具備的腳踏板40及其周圍的結構的概要側視圖。
[0050]如圖6及圖7所示,在腳踏板40上,以相對于板面40a (被運動者M的腳推壓的表面)傾斜的狀態安裝有大致倒U字狀部件41。大致倒U字狀部件41由水平棒狀部411、第一臂部412和第二臂部413構成,其中,所述第一臂部412從水平棒狀部411的一端起延伸,所述第二臂部413從水平棒狀部411的另一端起延伸。第一臂部412與第二臂部413以將水平棒狀部411 二等分的線AX(參照圖6)為基準而被對稱配置。
[0051]水平棒狀部411的長度方向被配置在與腳踏板40的板面40a及水平方向平行的方向(在圖6中為左右方向,在圖7中為與紙面垂直的方向)上,并且所述水平棒狀部411以從腳踏板40的板面40a離開的方式而配置。水平棒狀部411從板面40a離開的方向為座位部30所在的一側(參照圖2)。水平棒狀部411被固定在突片42上,所述突片42被設置于腳踏板40的上部側中央附近處。即,水平棒狀部411位于腳踏板40的上部側。
[0052]從坐在座位部30上的運動者M的角度進行觀察時,水平棒狀部411在左右方向上較長,且被配置在靠近運動者M的位置上。因此,水平棒狀部411易于發揮作為扶手的功能。
[0053]第一臂部412及第二臂部413從水平棒狀部411的端部起被彎曲成圓弧狀并向斜下方延伸,并且它們的頂端部分別被固定在腳踏板40的側面上。另外,詳細而言,在正面觀察腳踏板40的板面40a的情況下,兩個臂部412、413從腳踏板40露出。因此,兩個臂部412,413與腳踏板40的側部經由固定片43而被連結在一起。
[0054]此外,兩個臂部412、413被固定在腳踏板40的側面上的位置為,與腳踏板40的長度方向(圖6的上下方向)的中央位置相比稍靠下。雖然該固定位置并沒有被特別限定,但優選考慮如下情況而確定,即,采用臂部412、413易于發揮作為扶手的功能的結構,或者采用臂部412、413不會成為運動者M的干擾的結構等。以此方式設置的大致倒U字狀部件41,易于在運動者M向座位部30上落座時或從座位部30上站起時等,作為扶手而使用。
[0055]此外,如圖8所示,大致倒U字狀部件41也能夠作為帶支承裝置而使用,所述帶支承裝置對用于固定運動者M的腳的帶80進行支承。例如,在使用腿部推蹬機I的運動者中,還存在由于其肌肉力量的下降等原因而在處于運動姿態時,難以通過自己的力量抬起腳并維持將腳放置在腳踏板40上的狀態的人。在這種人士使用腿部推蹬機I而進行運動的情況下,如圖8所示,優選將大致倒U字狀部件41作為帶支承裝置而使用,從而對運動者M的雙腳放置于腳踏板40上的狀態進行輔助。
[0056]另外,雖然在圖8中僅單腳被帶80固定,但也可以將雙腳固定。此外,可以在大致倒U字狀部件41上設置防滑結構(例如貫穿孔、槽、凹凸表面部等),或者在帶80側設置防滑結構,以使帶80的位置不易錯位。
[0057]在本實施方式的結構中,構成大致倒U字狀部件41的水平棒狀部411從腳踏板40的板面40a起向座位部30側分離配置。因此,能夠獲得如下的狀態,即,從與運動者M的腳的固定位置的正上方接近的位置懸吊帶80的狀態。因此,在通過帶80而固定了腳的情況下,能夠做到不易使運動者M的腳承受額外的負擔。
[0058]另外,帶80僅在必要時被安裝在大致倒U字狀部件41上,在不需要時可以從大致倒U字狀部件41上拆除。因此,能夠抑制不使用帶80的人覺得帶80礙事,或者未使用的帶80給腿部推蹬機I的設計性帶來損害的情況。
[0059]如上文所示,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I中,采用了在腳踏板40上安裝有如下部件的結構,所述部件(大致倒U字狀部件41)易于發揮作為扶手的功能、和作為帶支承裝置的功能的雙重的功能。因此,可以說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I適合于老年人等在康復用途中使用。而且,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I中,采用了將用于發揮上述的兩種功能的部件統一于一個部件的結構,而不是分別設置。因此,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I能夠成為,在低成本化方面有利、并且能夠使腳踏板40的周圍變得整潔的設計性優良的運動用器具。
[0060]改變例等
[0061]上文所示的實施方式為本實用新型的示例,本實用新型的應用范圍并不限定于上文所示的實施方式的結構。上文所示的實施方式能夠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適當進行變更。
[0062]例如,在上文所示的實施方式中,采用了如下結構,S卩,將構成大致倒U字狀部件41的水平棒狀部411設置于,在平面觀察時如圖6所示那樣與板面40a重疊的位置處的結構。但是,水平棒狀部411的位置并不限定于該位置,也可以被設置在從圖6所示的結構起更靠上部側,從而在平面觀察時不與板面40a重疊。
[0063]此外,雖然在上文所示的實施方式中,采用了將構成大致倒U字狀部件41的兩個臂部412、413的頂端安裝在腳踏板40的側面部的結構,但兩個臂部412、413的頂端也可以被安裝在腳踏板40的表面或背面。此外,顯然臂部412、413的長度可以適當變更。
[0064]此外,在上文所示的實施方式中,發揮作為扶手兼帶支承裝置的功能的部件41的形狀被設為大致倒U字狀。但是,發揮作為扶手兼帶支承裝置的功能的部件,根據情況,也可以采用如下結構,即,僅由與腳踏板40的板面40a隔開配置的水平棒狀部411形成而不具有臂部412、413的結構。但是,由于設置有臂部412、413會增加用手把握的區域,因此優選為,設置臂部412、413。
[0065]另外,例如圖9及圖10所示,發揮作為扶手兼帶支承裝置的功能的部件也可以是大致倒L字狀部件41/或大致倒J字狀部件41",以代替大致倒U字狀部件41。在采用大致倒L字狀部件41'的情況下(在圖9所示的結構的情況下),將形成僅在水平棒狀部411的一端側設置有臂部412的結構。僅被設置于一端側的臂部412優選被設置在水平棒狀部411的、未設置有重錘部50的一側(左側)的端部。這是考慮到運動者M從設置有重錘部50的一側向座位部30落座的可能性較低,從而這一側(右側)的臂部的使用可能性低于相反側。[0066]在采用大致倒J字狀部件41"的情況下(在圖10所示的結構的情況下),將形成如下結構,即,被設置在水平棒狀部411的兩端的兩個臂部412、413不對稱且長度不同的結構。在這種情況下,優選使在水平棒狀部411的、未設置有重錘部50的一側(左側)的端部所設置的第一臂部412,與被設置于另一端側(右側)的第二臂部413相比長度較長。這是考慮到運動者M從設置有重錘部50的一側向座位部30落座的可能性較低,從而這一側(右側)的臂部的使用可能性低于相反側。
[0067]此外,在上文所示的實施方式中,采用了座位部30被設置為能夠在前后方向上滑動移動,而腳踏板40無法在前后方向上滑動移動的結構。但是,本實用新型也可以應用于座位部無法在前后方向上滑動移動,而腳踏板在前后方向上滑動移動的結構。此外,本實用新型也可以應用于座位部及腳踏板均在前后方向上滑動移動的結構。
[0068]另外,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腿部推蹬機I并不限定于運動功能下降了的人士,正常人當然也可以使用。
[0069]符號說明
[0070]I腿部推蹬機(運動用器具)
[0071]30座位部
[0072]40 腳踏板(推壓部)
[0073]40a 板面
[0074]41 大致倒U字狀部件
[0075]41' 大致倒L字狀部件
[0076]41" 大致倒J字狀部件
[0077]50重錘部(負重產生部)
[0078]411 水平棒狀部
[0079]412 第一臂部
[0080]413 第二臂部
[0081]M運動者
【權利要求】
1.一種運動用器具,具備: 座位部,其供運動者落座; 推壓部,其包括與所述座位部對置配置、且供坐在所述座位部上的運動者用腳進行推壓的板面; 負重產生部,在所述板面被腳推壓時,所述負重產生部產生與所述座位部和所述推壓部中的至少某一方的移動相對抗的力, 所述運動用器具的特征在于, 在所述推壓部上安裝有水平棒狀部,所述水平棒狀部以從所述板面起向所述座位部側離開的方式被配置,并且在與所述板面平行的方向、且水平方向上延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用器具,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水平棒狀部的至少一端側設置有臂部,所述臂部的頂端側被固定在所述推壓部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運動用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臂部的頂端側被安裝在所述推壓部的側面上。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運動用器具,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座位部的一個側面側配置有所述負重產生部, 在所述水平棒狀部的、至少沒有所述負重產生部的一側的端部,設置有所述臂部。
5.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運動用器具,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水平棒狀部的兩端,對稱地設置有所述臂部。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運動用器具,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水平棒狀部的兩端,對稱地設置有所述臂部。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用器具,其特征在于, 大致倒U字狀的部件、大致倒J字狀的部件或者大致倒L字狀的部件相對于所述推壓部的所述板面而被傾斜配置, 所述水平棒狀部被包括在相對于所述推壓部的所述板面而被傾斜配置的所述部件中。
【文檔編號】A63B21/06GK203417439SQ201320154903
【公開日】2014年2月5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29日 優先權日:2013年3月6日
【發明者】高山惠弘 申請人:酒井醫療株式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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