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安全氣墊領域,具體為一種田徑教學用安全氣墊。
背景技術: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越來越重視體育鍛煉,學校也在國家的大力推動下開始加強學生們的體育鍛煉。安全氣墊,又稱救生氣墊,是一種高空逃生的救生設備。在田徑教學上則是一種保護學生的裝置。
但是,市場上的安全氣墊不方便搬運,而且充氣口裸露在外側,容易損壞,每次使用前都需要充氣,使用起來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田徑教學用安全氣墊,以解決現有的安全氣墊不方便搬運,而且充氣口裸露在外側,容易損壞,每次使用前都需要充氣,使用起來不方便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田徑教學用安全氣墊,包括側面板、充氣管、布袋、布條、魔術貼、耐磨層、底面、防滑層、上表面、掛環、腳墊、橫向縫紉線、豎向縫紉線、把手、防水層、氣墊本體、海綿層和充氣層,所述氣墊本體外側設置有防水層,且防水層的上表面設置有防滑層,所述防水層的底面設置有耐磨層,且底面四角均安裝有腳墊,所述底面和上表面均設有橫向縫紉線和豎向縫紉線,且橫向縫紉線和豎向縫紉線互相垂直,所述氣墊本體內部設置有充氣層,且充氣層右側的側面板外部安置有充氣管,所述充氣管上安置有布袋,且布袋上安裝有布條,所述布條上安裝有魔術貼,所述氣墊本體上下兩側均安裝有把手。
優選的,所述充氣管設置為可伸縮結構裝置。
優選的,所述上表面的四角均安裝有掛環。
優選的,所述腳墊設置為可拆卸結構,且其為橡膠材質。
優選的,所述充氣層外側安裝有海綿層。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田徑教學用安全氣墊將充氣管設置為可伸縮結構裝置,在充氣管上安置有布袋,布袋上安裝有魔術貼的布條,可以將充氣管收回用布袋蓋住收納,從而減少磨損,而且,還在氣墊本體上下兩側均安裝有把手,方便幾個人一起搬運,另外,充氣層外側安裝有海綿層,當不進行跳高等危險運動時,可以不充氣,直接利用氣墊本體內部的海綿層來進行保護,這樣就不用每次使用時都要充氣,使用方便快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底部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側面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1、側面板,2、充氣管,3、布袋,4、布條,5、魔術貼,6、耐磨層,7、底面,8、防滑層,9、上表面,10、掛環,11、腳墊,12、橫向縫紉線,13、豎向縫紉線,14、把手,15、防水層,16、氣墊本體,17、海綿層,18、充氣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田徑教學用安全氣墊,包括側面板1、充氣管2、布袋3、布條4、魔術貼5、耐磨層6、底面7、防滑層8、上表面9、掛環10、腳墊11、橫向縫紉線12、豎向縫紉線13、把手14、防水層15、氣墊本體16、海綿層17和充氣層18,氣墊本體16外側設置有防水層15,且防水層15的上表面9設置有防滑層8,防水層15的底面7設置有耐磨層6,且底面7四角均安裝有腳墊11,腳墊11設置為可拆卸結構,且其為橡膠材質,一方面增加氣墊的耐磨性,另一方面使底部與地面之間距離增大,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潮的作用,底面7和上表面9均設有橫向縫紉線12和豎向縫紉線13,且橫向縫紉線12和豎向縫紉線13互相垂直,上表面9的四角均安裝有掛環10,一方面存儲時,可將其掛起,減小占地空間,另一方面,可將其掛起晾曬,氣墊本體16內部設置有充氣層18,且充氣層18右側的側面板1外部安置有充氣管2,充氣層18外側安裝有海綿層17,有的時候不進行跳高等危險運動時,可以不充氣,直接利用海綿來進行保護,充氣管2上安置有布袋3,且布袋3上安裝有布條4,充氣管2設置為可伸縮結構裝置,方便收回用布袋3蓋住收納,布條4上安裝有魔術貼5,氣墊本體16上下兩側均安裝有把手14。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田徑教學用安全氣墊之前,需要對整個安全氣墊進行簡單的結構了解,整個處理的過程大體上可以進行三個部分的劃分,首先利用氣墊本體16上下兩側的把手14將其抬到指定位置,然后將布條4上的魔術貼5從側面板1上撕下,打開布袋3,拉出充氣管2進行充氣,充氣完成后,再將充氣管2收起,當底面7的腳墊11磨損過多時,可將其拆下進行更換,當不進行跳高等危險運動時,可以不充氣,直接利用氣墊本體16內部的海綿層17來進行保護,當使用結束需要存儲時,可將其通過上表面9的掛環10掛起,也可將其掛起晾曬,從而減小占地空間。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