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面料整緯機械,特別涉及一種寬幅墻布自動整緯復合生產線。
背景技術:
隨著室內裝潢裝飾行業快速向墻紙、墻布發展的趨勢,人們對市場上的墻布復合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現有的墻布復合機生產的墻布最大幅度只有兩米左右,在對室內進行裝潢裝飾的過程中,如遇大寬幅墻面,只能通過拼接實現,現有的墻布經緯不齊、需要通過整緯裝置進行整緯,現有的整緯裝置只能夠對寬幅布進行粗整,不能夠進行精整。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解決上述問題,提供了一種寬幅墻布自動整緯復合生產線。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寬幅墻布自動整緯復合生產線,包括初整裝置以及精整裝置,所述的初整裝置包括機架,在所述的機架上設置有導布輥、繃布器、整緯輥裝置、彎輥,墻布經導布輥、繃布器、導布輥、整緯輥、導布輥、彎輥、導布輥連接到精整裝置,所述的整緯輥裝置包括整緯支架,在所述的整緯支架上設置有整緯輥,在所述的整緯輥的兩端通過滑塊以及整緯輥推動氣缸與整緯支架相連接,所述的彎輥為一個包括一個弓形結構的芯軸,在芯軸上設有一個弓形的軸套,所述的芯軸固定,弓形軸套可繞所述的芯軸旋轉;所述的精整裝置包括兩組機械手裝置,兩組機械手裝置分別設置在墻布傳動方向的左右端,每組機械手裝置包括至少6個前后設置的機械手,所述的機械手包括推動氣缸、連接滑塊以及半圓板,所述的推動氣缸通過連接滑塊帶動半圓板上下運動。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改進,在所述的彎管上還設置有一個調節手輪。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改進,所述的弓形的軸套的長度與弓形軸套的下凹高度比為360:7。
有益效果:
本發明提供的寬幅墻布自動整緯復合生產線,通過設置粗整裝置和精整裝置相結合,能夠對寬幅墻布進行比較緊密的整緯,提高了寬幅布的質量,將精整裝置采用前后設置的多個機械手進行局部的整緯,能夠對寬幅布的各個局部點都能夠覆蓋,進一步提高了整緯的精度。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機械手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的彎輥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各部件為:
1導布輥、2繃布器、3整緯輥、4整緯輥推動氣缸、5調節手輪、6彎輥、7滑塊、8第一機械手裝置、9第二機械手裝置、10推動氣缸、11滑塊、12半圓板、61芯軸、62軸套。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提供的技術方案進行詳細說明,應理解下述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本發明而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的范圍。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的一種寬幅墻布自動整緯復合生產線,包括初整裝置以及精整裝置,所述的初整裝置包括機架,在所述的機架上設置有導布輥1、繃布器2、整緯輥裝置、彎輥6,墻布經導布輥1、繃布器2、導布輥1、整緯輥3、導布輥1、彎輥6、導布輥1連接到精整裝置。
所述的整緯輥裝置包括整緯支架,在所述的整緯支架上設置有整緯輥3,在所述的整緯輥3的兩端通過滑塊7以及整緯輥推動氣缸4與整緯支架相連接,通過氣缸推動滑塊帶動整緯輥3兩側上下高度的調節,通過整緯輥3兩側高度的偏差來實現粗整。經過整緯輥3粗整后的寬幅墻布再通過導布輥1傳送到彎輥6上進行處理。
所述的彎輥6為一個包括一個弓形結構的芯軸61,在芯軸上設有一個弓形的軸套62,所述的芯軸61固定,弓形軸套62可繞所述的芯軸61旋轉;弓形的軸套62的長度與弓形軸套62的下凹高度比為360:7,在本實施例中軸套的62的長度為3.6m,軸套下凹的高度為70mm。通過彎輥6來將經粗整后的寬幅墻布進行抹平。在所述的彎管6上還設置有一個調節手輪5。通過調節手輪5來調節彎管6的高度。
所述的精整裝置包括兩組機械手裝置,第一機械手裝置8和第二機械手裝置9,兩組機械手裝置分別設置在墻布傳動方向的左右端,每組機械手裝置包括至少6個前后設置的機械手,在本實施例中,第一機械手裝置8包括7個機械手,第二機械手裝置包括6個機械手,如圖2所示,第一機械手裝置的7個機械手和第二機械手裝置的6個機械手錯開設置,這樣能夠保證在寬幅布傳動過程中,機械手能夠將整個寬幅布的寬度方向覆蓋住。所述的機械手包括推動氣缸10、連接滑塊11以及半圓板12,所述的推動氣缸10通過連接滑塊11帶動半圓板12上下運動。在寬幅布傳動過程中,經粗整后,傳送到精整裝置進行精整,在精整過程中,發現哪個局部點的緯線不齊,則通過對應的機械手動作,通過半圓板12向下壓一下即可。通過多個機械手即可實現精整。
本發明提供的寬幅墻布自動整緯復合生產線,通過設置粗整裝置和精整裝置相結合,能夠對寬幅墻布進行比較緊密的整緯,提高了寬幅布的質量,將精整裝置采用前后設置的多個機械手進行局部的整緯,能夠對寬幅布的各個局部點都能夠覆蓋,進一步提高了整緯的精度。
本發明方案所公開的技術手段不僅限于上述實施方式所公開的技術手段,還包括由以上技術特征任意組合所組成的技術方案。以上所述的是本發明的基體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的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