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管孔板結構的實木復合地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的是一種管孔板結構的實木復合地板,屬地面裝飾材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從有“三層”、“多層”實木復合地板以來,各種結構的實木復合地板發展很快,如“夾心結構” “框架結構”以及“嵌竹結構”等,其目的都是為了提高地板的強度,解決地板在使用過程中變形的問題,這些新技術結構對推動我國實木復合地板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通過分析這些結構的組合,還是存在制作工藝較復雜、生產成本較高,且需采用多種技術組合,如“橫向單板技術”等,才能達到相關的技術指標,并增加了規模化、自動化生 產的難度。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種無需加橫向單板技術及其它工藝,就能有效提高地板強度,解決地板在使用過程中易變形問題的管孔板結構的實木復合地板。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它至少由中間木拼板、表面裝飾板和底面平衡板三層板材復合組成,所述的中間木拼板的側面上橫向開設有至少三個貫通孔,在所述貫通孔內壓入有加強管,且在所述加強管的兩端分別配置有封堵管孔的堵頭并構成一塊管孔板,在所述管控板的上面至少復合有表面裝飾板,下面至少復合有底面平衡板。所述的貫通孔是沿中間木拼板長度方向兩側面上設置的貫通木拼板寬度方向的孔,貫通孔的直徑是中間木拼板厚度的百分之60-70,孔的間距至少> 5公分,貫通孔的數量視地板長度與地板坯靜曲強度要求設置在至少三個以上。所述的貫通孔內壓入有由金屬或非金屬材料制成的加強管,加強管內形成有由擴張器沿管旋擴成的螺旋狀的內壁,使加強管與貫通孔互相咬死呈過渡緊密配合;所述的加強管壁厚度為0. 3-1毫米;所述的中間木拼板是一塊板,也可用木板條或指接木板條拼成一塊板。所述的貫通孔兩端分別配制有由軟木材料制作而成的堵頭,它是在加強管壓入木拼板的橫向貫通孔內后,用堵頭將加強管內孔兩端封堵死,使形成的地板基材加工成地板成品更美觀,且防止了銑型時損壞管壁;所述貫通孔的長度方向與中間木拼板長度方向形成90°直角。所述加強管的外徑尺寸應是木拼板孔的內徑尺寸,形成過渡配合狀態,然后將加強管壓入木拼板孔內,再用特制擴張器沿加強管內壁進行徑向擴張或螺旋擴張,使加強管產生變形,與木拼板孔內壁形成過盈配合,使加強管不能在木拼板孔內軸向竄動,形成強度較高的管孔,極大地增強了木拼板寬度方向的靜曲強度,使其制造出的地板在使用過程中不易因干縮、濕漲而產生變形,保證了地板產品的穩定性。所述管孔板結構的實木復合地板,它是先加工好地板基材后,在地板基材上表面復合壓貼表層裝飾材料,下表面復合壓貼平衡材料做成地板坯料,然后將復合地板坯料按實木復合地板工藝程序加工形成實木復合地板。本發明無需任何輔助技術,就能解決地板在使用過程中易變形問題,與傳統工藝相比,優勢明顯,技術可靠,具有很強的競爭優勢,具有工藝簡單,生產成本低,易實現規模化、能實現自動化生產等特點。
圖I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2是圖I中A-A所指處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詳細的介紹圖1、2所示,本發明至少由中間木拼板I、表層裝飾板2和底面平衡板3三層板材復合和加強管4、堵頭5組成,它既可以作為一種完整的實木復合地板,也可以作為一種實木復合地板坯料。所述的中間木拼板的側面上橫向開設有至少三個貫通孔,在所述貫通孔內壓入有加強管,且在所述加強管的兩端分別配置有封堵管孔的堵頭并構成一塊管孔板,在所述管控板的上面至少復合有表面裝飾板,下面至少復合有底面平衡板。所述的貫通孔是沿木拼板長度方向兩側面上設置的貫通木拼板寬度方向的孔,貫通孔的直徑是中間木拼板厚度的百分之60-70,孔的間距至少> 5公分,貫通孔的數量視地板長度與地板坯靜曲強度要求設置在至少三個以上。所述的貫通孔內壓入有由金屬或非金屬材料制成的加強管,加強管內形成有由擴張器沿管旋擴成的螺旋狀的內壁,使加強管與貫通孔互相咬死呈過渡緊密配合;所述的加強管壁厚度為0. 3-1毫米。所述的貫通孔兩端分別配制有由軟木材料制作而成的堵頭;所述貫通孔的長度方向與中間木拼板長度方向形成90°直角。實施例
本發明所述的木拼板1,可以是一塊板,也可用木板條或指接木板條拼成一塊板,然后依據產品規格,確定木板材的長度、寬度與厚度,要求木拼板幾何尺寸準確,表層平整無開裂、毛刺、空洞。所述的表層裝飾板2,是依據產品要求,可以是裝飾木皮放火、裝飾板或pvc裝飾板。所述的底面平衡板3是木單板經旋切或銫切加工制成。所述的加強管4,是一種金屬或非金屬材料制成的管,加強管的外徑尺寸應是木拼板孔的內徑尺寸,形成過渡配合狀態,然后將加強管壓入木拼板孔內,再用特制擴張器沿加強管內壁進行徑向擴張或螺旋擴張,使加強管產生變形,與木拼板孔內壁形成過盈配合,使加強管不能在木拼板孔內軸向竄動,形成強度較高的管孔,極大地增強了地板基材寬度方向的靜曲強度,使其制造出的地板在使用過程中不易因干縮、濕漲而產生變形,保證了地板產品的穩定性;其采用的金屬或其它材料,能滿足銑型切削,加工制成,加強管壁厚度為0. 3 0. 5mm。將加強管壓入孔內,然后用專業螺旋擴張器沿管壁旋擴成絲狀,使加強管4與木拼板孔咬成一體。
所述的堵頭5,一般采用軟木材料制作,是在加強管壓入木拼板的橫向孔內后,用堵頭將加強管內孔兩端封堵死,使形成的地板基材加工成地板成品更美觀,且防止了銑型時損壞管壁。所述的管孔板結構實木復合地板,以上述方法加工好的地板基材后,在地板基材上表面復合壓貼表層裝飾材料,下表面復合壓貼平衡材料做成地板坯料,然后將復合地板坯料按實木復合地板工藝程序加工形成實木復合地板。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實施方式對本發明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發明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 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管孔板結構的實木復合地板,它至少由中間木拼板、表面裝飾板和底面平衡板三層板材復合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間木拼板的側面上橫向開設有至少三個貫通孔,在所述貫通孔內壓入有加強管,且在所述加強管的兩端分別配置有封堵管孔的堵頭并構成一塊管孔板,在所述管控板的上面至少復合有表面裝飾板,下面至少復合有底面平衡板。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管孔板結構的實木復合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貫通孔是沿木拼板長度方向兩側面上設置的貫通木拼板寬度方向的孔,貫通孔的直徑是中間木拼板厚度的百分之60-70,孔的間距至少> 5公分,貫通孔的數量視地板長度與地板坯靜曲強度要求設置在至少三個以上。
3.根據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管孔板結構的實木復合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貫通孔內壓入有由金屬或非金屬材料制成的加強管,加強管內形成有由擴張器沿管旋擴成的螺旋狀的內壁,使加強管與貫通孔互相咬死呈過渡緊密配合;所述的加強管壁厚度為O. 3-1毫米。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管孔板結構的實木復合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貫通孔兩端分別配制有由軟木材料制作而成的堵頭;所述貫通孔的長度方向與中間木拼板長度方向形成90。直角。
全文摘要
一種管孔板結構的實木復合地板,它至少由中間木拼板、表面裝飾板和底面平衡板三層板材復合組成,所述的中間木拼板的側面上橫向開設有至少三個貫通孔,在所述貫通孔內壓入有加強管,且在所述加強管的兩端分別配置有封堵管孔的堵頭并構成一塊管孔板,在所述管控板的上面至少復合有表面裝飾板,下面至少復合有底面平衡板;所述的貫通孔是沿木拼板長度方向兩側面上設置的貫通木拼板寬度方向的孔,貫通孔的直徑是中間木拼板厚度的百分之60-70,孔的間距至少≥5公分,貫通孔的數量視地板長度與地板坯靜曲強度要求設置在至少三個以上;它具有結構合理、工藝簡單、制作成本低,易實現規模化、自動化生產等特點。
文檔編號E04F15/02GK102661024SQ201210078308
公開日2012年9月12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23日 優先權日2012年3月23日
發明者劉自力 申請人:劉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