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通信支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地面通信支架,包括豎直設置的主桿,所述主桿上端設置有若干根用以安裝通信天線的天線支架,所述主桿周側對稱連接有兩個斜支撐桿,所述斜支撐桿與主桿之間設置連接有穩定結構,所述主桿、斜支撐桿下端與獨立基礎固定連接,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選址容易,該地面通信支架不需打拉線,支架跟開范圍內可設置設備平臺,建一體化機柜,征地較容易,占地面積小,山區受地形限制場地一般較小,采用該地面通信支架,在基站建設不需另考慮機房占地面積,且不需打拉線,18米支架占地僅20平方米左右,施工質量易控制。
【專利說明】地面通信支架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地面通信支架。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移動通信基站經過十多年的建設,站點密度有了很大提高,部分新建基站往比較偏僻的山區發展,這些山區站的特點是一般建于山頂上,現場場地較小,對于建設大塔或打拉線的簡易桿均不太適合,而此類基站覆蓋范圍不需很大,塔桅高度并不需很高,設計一種適應此種特點的對應基站迫在眉睫。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以上不足之處,提供了一種地面通信支架。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方案是,一種地面通信支架,包括豎直設置的主桿,所述主桿上端設置有若干根用以安裝通信天線的天線支架,所述主桿周側對稱連接有兩個斜支撐桿,所述斜支撐桿與主桿之間設置連接有穩定結構,所述主桿、斜支撐桿下端與獨立基礎固定連接。
[0005]進一步的,所述穩定結構包括傾斜連接在斜支撐桿與主桿之間的若干根腹桿。
[0006]進一步的,所述腹桿為角鋼。
[0007]進一步的,所述獨立基礎為預制獨立基礎或現澆獨立基礎。
[0008]進一步的,所述主桿高度為12-21m。
[0009]進一步的,所述主桿、斜支撐桿為鋼管。
[0010]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1]選址容易,該地面通信支架不需打拉線,支架跟開范圍內可設置設備平臺,建一體化機柜,征地較容易;
[0012]占地面積小,山區受地形限制場地一般較小,采用該地面通信支架,在基站建設不需另考慮機房占地面積,且不需打拉線,18米支架占地僅20平方米左右;
[0013]施工質量易控制,在山區建站時,場地邊坡通常比較陡,對于打拉線的塔型,拉線角度、距離及拉錨板埋深均難保證。而建該地面通信支架由于不需在山坡上做拉錨打拉線,施工質量易于控制和保證;
[0014]節省造價,該地面通信支架由于結構體系簡單合理,用鋼量少,可以節省投資;
[0015]可安裝天線數量較多,該塔設計安裝六副天線,與其他類型簡易塔桅相比,可安裝天線數量較多。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專利進一步說明。
[0017]圖1為該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2為該實用新型支架結構示意圖;
[0019]圖3為該實用新型的基礎平面圖;
[0020]圖中:
[0021]1-主桿;2_斜支撐桿;3_天線支架;4_腹桿;5_獨立基礎。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0023]如圖1?3所示,一種地面通信支架,包括豎直設置的主桿,所述主桿I上端設置有若干根用以安裝通信天線的天線支架3,所述主桿I周側對稱連接有兩個斜支撐桿2,所述斜支撐桿2與主桿I之間設置連接有穩定結構,所述主桿1、斜支撐2桿下端與獨立基礎5固定連接。
[0024]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穩定結構包括傾斜連接在斜支撐桿2與主桿之間的若干根腹桿4。
[0025]在本實施例中,所述腹桿4為角鋼。
[0026]在本實施例中,根據現場施工條件、工期需求等因素,所述獨立基礎5為預制獨立基礎或現澆獨立基礎。
[0027]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主桿I高度為12-21m。
[0028]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主桿1、斜支撐2桿為鋼管。
[0029]上列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地面通信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豎直設置的主桿,所述主桿上端設置有若干根用以安裝通信天線的天線支架,所述主桿周側對稱連接有兩個斜支撐桿,所述斜支撐桿與主桿之間設置連接有穩定結構,所述主桿、斜支撐桿下端與獨立基礎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通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穩定結構包括傾斜連接在斜支撐桿與主桿之間的若干根腹桿。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地面通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腹桿為角鋼。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通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獨立基礎為預制獨立基礎或現澆獨立基礎。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通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桿高度為12-21m。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通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桿、斜支撐桿為鋼管。
【文檔編號】E04H12/08GK204186122SQ201420587791
【公開日】2015年3月4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13日 優先權日:2014年10月13日
【發明者】王偉, 鄭新礎 申請人:福建省郵電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