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發明涉及軌道運輸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軌道車輛停靠站。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道路交通也越來越密集,在人流量大的時段和路段交通壓力巨大,常常出現道路堵塞。許多城市為緩解交通壓力,建設了許多地鐵、輕軌和磁懸浮列車等軌道交通,但這些軌道交通設施的建設投資巨大、工程風險高、施工難度大、建設周期長,及耗費大量的人力財力,也對現有的路面交通造成嚴重的干擾,尤其是建設停靠換乘站,需要開挖大量的地下空間進行建設,因此,近年來又出現了空中軌道列車,其建設周期短、施工難度小、適用條件廣、對原有路面設施造成破壞和損失小、可隨時安裝和拆卸。但現有技術總,空中軌道交通停靠站由于需要占用大量地面面積,使得停靠站一般設置得較小,使得其容納量較小,容易出現乘客擁擠的現象。
因此,需要針對上述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軌道車輛停靠站以解決占用空間大、容納量小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軌道車輛停靠站以解決占用空間大、容納量小的問題。
本發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提供了一種軌道車輛停靠站,包括塔樓,用于提供軌道車輛停靠的場所,所述塔樓包括承重梁,所述塔樓通過所述承重梁承載并架設在地面上。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改進,所述塔樓包括樓體,所述承重梁施建于地面上,所述樓體通過所述承重梁架設在地面上,使得樓體和地面之間形成一個架空層。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樓體包括若干功能層、將各相鄰功能層連通以及將樓體與地面連通的輸送設備,所述功能層包括至少一個停靠層,所述停靠層位于所述架空層上方,用于提供軌道車輛停靠的場所。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功能層還包括過街層,用于供行人通行從而穿過馬路。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還設置有動力支架,其架設于地面上,所述動力支架用于固定軌道車輛的運行軌道和牽引裝置。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動力支架設置于塔樓內部,并與所述塔樓相互獨立設置。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塔樓在對應動力支架的位置設置有一隔離空間,使得動力支架隱藏在樓體內部,所述隔離空間上設置有供軌道車輛進出其中的第二通道口。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塔樓上設置有第一通道口,軌道車輛的運行軌道從所述第一通道口穿過,軌道車輛沿從所述第一通道口進、出停靠站。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動力支架包括橫梁,所述動力調控裝置固定在所述橫梁上,軌道車輛的運行軌道固定在所述橫梁上。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橫梁包括第一橫梁和第二橫梁,所述第二橫梁設置在所述第一橫梁上方,二者呈空間交叉設置。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明提供一種軌道車輛停靠站,包括塔樓,用于提供軌道車輛停靠的場所,所述塔樓包括承重梁,所述塔樓通過所述承重梁承載并架設在地面上,占用地面面積較小,故可相應增大建設面積,從而增大容納量,避免站內擁擠的問題
本發明停靠站還包括動力支架,其設置于地面上并與塔樓相互獨立設置,減少其工作時的振動對停靠站內的乘客的影響。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做簡單說明:
圖1是本發明軌道車輛停靠站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軌道車輛停靠站中牽引裝置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發明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生的技術效果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發明的目的、特征和效果。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只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基于本發明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其他實施例,均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另外,專利中涉及到的所有聯接/連接關系,并非單指構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據具體實施情況,通過添加或減少聯接輔件,來組成更優的聯接結構。本發明中所涉及的上、下、左、右等方位描述僅僅是相對于附圖中本發明各組成部分的相互位置關系來說的。本發明中的各個技術特征,在不互相矛盾沖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組合。
軌道車輛由牽引裝置牽引,從而沿軌道設施布設的運行軌道進行行駛,并在停靠站停靠,乘客可在該停靠站上車、下車或者換乘另一趟軌道車輛。
圖1是本發明軌道車輛停靠站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參考圖1,一種軌道車輛停靠站,包括塔樓100和動力支架200,塔樓100用于提供軌道車輛停靠以及乘客上車、下車、換乘的場所,其架設在原有路面上設施上,動力支架200用于固定軌道車輛的運行軌道和牽引裝置,其架設在地面上,并位于塔樓100內部,其與塔樓100相互獨立設置,互不影響,避免了牽引裝置運行時產生的振動對塔樓造成影響;軌道車輛的運行軌道400固定在動力支架200上,塔樓100上對應運行軌道400的位置設置有用于軌道車輛沿運行軌道進、出停靠站的第一通道口101,運行軌道從該第一通道口101穿過。本實施例為停靠站設置在平面交叉路口上,塔樓100架設在交叉路口上方,動力支架200位于塔樓中部并施建與地面上。在本發明的其他實施例中,停靠站可架設在其他地面上,例如荒地、停車場等等。
塔樓100包括樓體101和承重梁102,承重梁102施建于地面上,本實施例中樓體101為方形結構,其四周設置承重梁102,承重,102設置在交叉路口四角,樓體101通過所述承重梁102承載并架設在地面上,從而形成一個架空層150,使得原有的地面設施不受塔樓的影響。
塔樓100包括若干個功能層,其中包括過街層110、第一停靠層120、第二停靠層130和其他功能層140,各層之間設置有相應的樓層間輸送設備,如電梯、電動扶梯和人行樓梯等,樓體101通過架空層150架空于原有路面上,地面車輛可從該架空層通過。第一停靠層120和第二停靠層130用于乘客站內上車、下車和換乘,行人可通過過街層10穿越馬路,過街層110上設置有與地面連通的輸送設備160,具體為自動扶梯和人形樓梯等,軌道車輛在該停靠層停靠,此時乘客可在站內上車、下車和同線反方向換乘,并通過樓層間輸送設備上、下樓層實現不同線路的換乘,其他功能層140為輔助功能區,可用于設置辦公區或購物區等等。本實施例中,樓體的各功能層呈上下層設置,其中從下到上一次是過街層110、第一停靠層120、第二停靠層130和其他功能層140。
樓體101在對應動力支架200的位置設置有一隔離空間150,使得動力支架200隱藏在樓體101內部,隔離空間150上設置有供軌道車輛進出其中的第二通道口151,運行軌道400從該第二通道口穿過,軌道車輛可沿運行軌道從該第二通道口穿過。
樓體外部還設置有風能收集裝置和太陽能收集裝置,可將所收集的風能和太陽能轉換成電能,為停靠站內照明系統提供電能。
本實施例中樓體設置兩個停靠層,乘客可通過樓層間傳輸設備上下樓層,從而實現換乘;在本方案的其他實施例中,停靠站可設置一個停靠層,此時停靠站不設置交叉方向不同線路的換乘,軌道車輛在該層內部停靠,乘客可上車、下車和同線反方向換乘。
圖2是本發明軌道車輛停靠站中牽引裝置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參考圖2,動力支架200包括動力框架210和動力柱213,動力框架210固定連接于動力柱213上,動力框架210包括第一橫梁211和第二橫梁212,第一橫梁211和第二橫梁212固定在動力柱213上,動力柱213施建在地面上,本實施例中動力柱213施建在交叉路口中間,第二橫梁212設置在第一橫梁211上方,二者呈空間交叉設置,二者的高度距離設置以至少能通過一輛軌道車輛為準;動力調控裝置固定設置在動力框架210上,包括第一動力調控裝置221和第二動力調控裝置222,二者分別固定在第一橫梁211和第二橫梁212上,軌道車輛的運行軌道401、402分別固定在第一橫梁211和第二橫梁212的下側,兩條運行軌道呈空間交錯,分別作為不同方向軌道車輛的運行軌道。
本實施例動力支架包括空間交叉設置的第一橫梁和第二橫梁,在本方案的其他實施例中,動力支架可只設置有一根橫梁,其上固定有一個方向的運行軌道,此時塔樓只需對應該橫梁所在的樓層設置一個停靠層,供乘客上、下車同線換乘,不設置交叉方向不同線路的換乘。
上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但本發明并不限制于所述實施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發明精神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多種等同變形或替換,這些等同的變形或替換均包含在本申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