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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載遠程控制單元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2131305閱讀:297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車載遠程控制單元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響應于來自車輛專用便攜式發送器的命令信號來遠程控制車輛部件的車載遠程控制單元。
背景技術
已知有一個無鑰匙進入系統,用于響應于由車輛用戶攜帶的便攜式發送器無線發送的命令信號來對車輛的門進行上鎖和開鎖(例如參見已公開的日本專利申請2002-129794和9-41754)。
在無鑰匙進入系統中,存在一種可能性,即當該車輛停放在諸如輸電站或廣播天線的電磁輻射源附近時不管便攜式發送器的如何處理都不執行遠程門上鎖和開鎖的操作,這是因為當巨大的噪音從電磁輻射源中發出時車載遠程控制單元不能檢測到來自便攜式發送器的命令信號。
當已經出現了這樣一個系統無效時,為了診斷它的原因,首先必須確定它是涉及周圍的噪音還是設備故障。
通常,當汽車經銷商或汽車制造商已接收到來自汽車用戶關于諸如無鑰匙進入系統的遠程控制系統無效的投訴時,他們派工程師帶著諸如頻譜分析器的測量工具到現場調查車輛周圍的無線波情況或車載遠程控制單元。
因此,查找遠程控制系統的無效原因已經是一項麻煩和費時的任務。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車載遠程控制單元,其包括接收器,用于接收從車輛專用的發送器所發送的命令信號;和控制器,用于根據該接收器接收的命令信號控制車輛部件;該控制器具有判定由該接收器接收的信號是否是噪音的噪音判定功能,將噪音信息記錄到包括在該控制器中的存儲器中的記錄功能,所述噪音信息包括至少說明由接收器接收的信號被噪音判定功能判定為噪音的時間的信息,和響應于從外部設備接收的命令將存儲器中記錄的噪音信息輸出到該外部設備的輸出功能。
本發明中,例如當車輛的門通過發送器的處理不能正常上鎖或者開鎖時,無需準備諸如頻譜分析儀的任何噪音測量工具,通過使用外部設備(診斷設備)檢測記錄在存儲器中的噪音信息段的內容即可確定無效系統的原因是涉及設備故障還是周圍噪音。


在附圖中圖1是示出使用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載遠程控制單元和便攜式發送器的無鑰匙進入系統的配置的示意圖,圖2是示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載遠程控制單元的接收器的配置的方框圖,圖3是通過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載遠程控制單元的控制器執行的噪音檢測過程的流程圖,圖4是示出在執行噪音檢測過程時噪音判定計數器的計數值的臨時變化的實例的圖,圖5是示出通過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載遠程控制單元的控制器執行的噪音信息輸出過程的流程圖,和圖6是示出通過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載遠程控制單元的控制器執行的判定條件更改過程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是示出包括有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載遠程控制單元3和由車輛用戶攜帶的便攜式發送器2的無鑰匙進入系統1的配置的示意圖。
發送器2被配置為當發送器2中提供的上鎖按鈕2a和開鎖按鈕2b中的一個被按下時無線發送命令信號(例如以315MHz波段無線信號的形式)。該命令信號包括當按下上鎖按鈕2a時對車輛門進行上鎖的命令以及包括當按下開鎖按鈕2b時對車輛門進行開鎖的命令。
車載遠程控制單元3包括用于接收從發送器2中發送的命令信號的接收器4,控制器5和用于存儲各種信息的存儲器6。控制器5可由微型計算機構成。存儲器6可以是RAM或者ROM(EEPROM或者是閃存ROM)。
遠程控制單元3是通過電纜連接到由每個車門提供的門鎖執行器31和一個蜂鳴器33。
遠程控制單元3接收指示車輛啟動開關(未示出)的啟動/關閉狀態的啟動開關信號。遠程控制單元3也同樣通過其中用于數據通信的通信電纜35連接到其它的車載控制單元中(未示出)。用于執行車輛的錯誤診斷操作的診斷設備39,通過連接器37連接到通信電纜35。遠程控制單元3可以執行與診斷設備39之間的數據傳輸功能。
當由發送器2發送的命令信號被遠程控制單元3的接收器4接收時,控制器5檢測該命令信號中包含的ID信息(識別信息)是否與那些能夠指明其車輛上裝有該遠程控制單元3并預存到存儲器6中的ID信息相匹配。如果檢測結果是肯定的,那么控制器5將會根據命令信號中包含的命令內容驅動門鎖執行器31對車門上鎖或者開鎖。除此之外,控制器5通過使蜂鳴器33發出聲音以通知用戶車門已經上鎖或者開鎖。
圖2顯示出遠程控制單元3的接收器4的配置結構。如圖所示,接收器4包含接收無線電波的天線10,帶通濾波器12,其允許天線10接收的信號中只有發送器2發送的命令信號可通過,可以放大通過帶通濾波器12的命令信號的放大器14,可以產生用于命令信號的頻率轉換的本地振蕩信號的本地振蕩器16,將被放大器14放大的命令信號與被本地振蕩器16產生的本地振蕩信號混合以將命令信號的頻率轉化為預先確定的中頻的混合電路18,只允許頻率已經轉化為中頻的命令信號通過的帶通濾波器20,能夠放大通過帶通濾波器20的命令信號的放大器22,檢測由放大器22放大的命令信號的檢測器24,低通濾波器26,它可以從檢測器24檢測的命令信號中移除不必要的高頻部分,以及比較器28,其借助于通過低通濾波器26中的命令信號與一個參考電壓相比較從而重建該命令信號中包含的串行數據,并且將重建后的串行數據作為解調信號輸出。
控制器5根據從比較器28接收的解調信號來控制門鎖執行器31。接收器4進一步包括一個RSSI(接收信號強度指示器)電路30,該電路連接到用于將頻率已經轉換到中頻的命令信號進行放大的放大器22。
該RSSI電路30用于根據流入放大器22的電流來檢測放大器22的電功率消耗,并將指示放大器22的電功率消耗的電壓信號作為RSSI信號輸出。當從帶通濾波器20輸入到放大器22的信號很小時,放大器22的輸出信號就很小,放大器22的電功率消耗因此也就很小。另一方面,當從帶通濾波器20輸入到放大器22的信號很大時,放大器22的輸出信號就很大,放大器22的電功率消耗因此也就很大。因此,從該RSSI電路30輸出的RSSI信號可用作指示由接收器4接收到的信號強度的信號。
遠程控制單元3的控制器5執行一個特定的噪音判定過程以確定出接收器4接收到的信號是否是噪音,并且在每次判定出接收器4接收到的信號是噪音時都會在存儲器6中記錄下噪音信息以創建噪音歷史紀錄。
下面參考圖3所示的流程圖對由控制器5執行的噪音判定過程進行解釋。當噪音判定過程啟動時,該過程在步驟S110就代表是一個特定時期T1(例如,1秒)。
下一步,在步驟S120中檢測啟動開關處于啟動還是關閉狀態。如果確定啟動開關處于關閉狀態,那么該過程轉移到步驟S130,在這里從接收器4輸出的RSSI信號被讀出來,并且要檢測出該RSSI信號的電壓(以下稱作RSSI值)是等于還是大于預定的閾值Rh。
如果步驟S130的檢測結果是肯定的,那么該過程就轉移到步驟S140,在這里,控制器5中的噪音判定計數器CN就會加1。
因此,在步驟S150中要檢測噪音判定計數器CN的數值是否小于噪音判定計數器CN的最大容量CNmax。如果噪音判定計數器CN的計數值小于最大容量CNmax,該過程就會返回到步驟S110。
在步驟S120中,如果確定出啟動開關不處于關閉狀態,也就是說啟動開關處于啟動狀態,或者在步驟S130中確定出RSSI值小于閾值Rh,或者是在步驟S150中確定出噪音判定計數器CN的計數值不小于最大容量CNmax,也就是說,計數值達到最大容量CNmax,那么該過程就會轉移到步驟S160,以檢測噪音判定計數器CN的計數值是否等于或者大于預置的重復數Nh,該Nh值大于1且小于最大容量CNmax。如果確定出噪音判定計數器CN的計數值等于或者大于預置的重復數Nh,該過程就會認為接收器4接收到的信號是一個噪音而轉移至步驟S170。
重復數Nh可以存儲在存儲器6中。既然重復數Nh小于最大容量CNmax,那么當該過程從步驟S150轉移至S160時,步驟S160的檢測結果就會成為肯定的,不會出現異常情況,因此過程就會移至S170。
在步驟S170中,代碼指示接收器4已經接收到噪音,當前時間(在步驟S160中,判定接收器4接收到的信號是噪音的時間),以及此刻噪音判定計數器CN的計數值都會作為一個噪音信息段儲存在存儲器6中。
控制器5中有個自動運行的計數器(或自動運行的定時器),其被配置為當遠程控制單元3通過用來自車輛電池上的電力啟動操作時啟動向上計數。該自動運行的計數器的數值可以用作當前時間的信息指示。如果存儲器6中用來存儲噪音信息的特定區域存滿了不同時間記錄的多個噪音信息段,那么時間最長的噪音信息段就會被擦除以便為存儲最新的噪音信息段提供空間。
在步驟S170中當一個噪音信息段被記錄在存儲器6中時,或者在步驟S160中確定出噪音判定計數器CN的計數值小于預置的重復數Nh時,該過程就會移至步驟S180,將噪音判定計數器CN重新設置為零。此后,該過程便返回到步驟S110。
正如上面所解釋的,在步驟S130中,當啟動開關處于關閉狀態時,控制器5會檢測接收信號強度(RSSI值)是否等于或者大于閾值Rh,并且在步驟S140中,在每次確定出接收信號強度(RSSI值)等于或者大于閾值Rh時,使噪音判定計數器CN加1。
進一步,步驟S120中每次啟動開關被檢測到啟動時,或者在步驟S130中確定出該RSSI值小于閾值Rh時,或者在S150中確定出噪音判定計數器CN的計數值達到了最大容量CNmax時,在步驟S160中控制器5都會檢測噪音判定計數器CN的計數值等于或者大于預置的重復數Nh。如果步驟S160中的檢測結果是肯定的(如果噪音判定計數器CN的計數值等于或者大于預置的重復數Nh),由于這意味著在步驟S130中該RSSI值等于或者大于閾值Rh的判定結果在長于T1×Nh的時間內無間斷地一直保持,那么控制器5就可以判定接收器4接收到的信號為噪音,并且在步驟S170中將包括作為指示當前時間的信息的自動運行計數器的計數值的噪音信息段以及此刻噪音判定濾波器CN的計數值記錄在存儲器6中。此后,在步驟S180中控制器5將噪音判定計數器CN重新設置為0。
在發送器2的正常使用狀態中,因為按鈕2a或者2b不會在長于T1×Nh的時間內一直被按下,所以來自發送器2的命令信號就不會在長于T1×Nh的時間內被持續發送。而且,即使按鈕2a或者2b被長時間內的持續按下,發送器2也會被配置成在時間T2(例如,20秒鐘)內不會持續發送命令信號。在本實施例中,時間段T1,預置的重復數Nh,以及時間段T2滿足關系T1×Nh>T2,這樣以便于在不短于T1×Nh的時間內任何接收到的信號可以被確定為不是來自發送器2的命令信號,而是噪音。
圖4顯示出了當執行上述噪音判定進程時噪音判定計數器CN的計數值暫時改變的實例。當周圍環境噪音處于低電平時,啟動開關處于關閉狀態的同時,RSSI值會因此一直低于閾值Rh,噪音判定濾波器CN的計數值一直保持為0,如圖4(A)所示。
另一方面,當周圍環境噪音處于高電平時,舉例來說,當車輛停在諸如輸電站或者廣播天線的噪音源41(見圖1)附近,并且RSSI值會因此超過閾值Rh時,噪音判定濾波器CN的計數值就會以等于時間段T1的恒定時間間隔進行加一計數,如圖4(B)所示。當RSSI值小于閾值Rh時就會檢測噪音判定濾波器CN的計數值是等于還是大于預置的重復數Nh。如果檢測結果是肯定的,那么就可以確定接收器4接收到的信號是噪音,同時該噪音信息也會被記錄到存儲器6中。
與以上所解釋的噪音判定過程相并列,車載遠程控制單元3的控制器5也被配置成執行噪音信息輸出過程。該噪音信息輸出過程可以參考圖5中的流程圖來解釋。如該圖所示,當噪音信息輸出過程啟動時,該過程直到控制器5接收到來自診斷設備39的噪音信息讀取請求時才會開始運行(步驟S210)。如果在步驟S210中確定出接收到噪音信息讀取請求,那么該過程就會移至步驟S220以檢查是否有任何噪音信息段包含在存儲器6中。如果檢查結果是否定的,那么該過程就會返回到步驟S210中。如果步驟S220中的檢查結果是肯定的,那么過程就會轉移至步驟S230,在這里所有的噪音信息段都會從存儲器6中讀取,并且連同此刻的自動運行計數器的計數值(以下稱作當前自動運行計數器的數值)被發送到診斷設備39。
噪音信息段的內容和當前自動運行計數器的數值會被顯示在診斷設備39的顯示器中。很可能根據當前自動運行計數器的數值與包含在每個噪音信息段中的自動運行計數器的記數值之間的差值,確定出每個噪音信息段被記錄到存儲器6中的時間。對每一個噪音信息段來說,診斷設備39也被配置成計算當前自動運行計數器的數值與包含在噪音信息段中的自動運行計數器的記數值之間的差值,并且根據計算出的差值計算出噪音信息被記錄到存儲器6中的時間,然后在顯示器中顯示出該計算的時間。
再參考圖5的流程圖,在下一步驟S240中控制器5使蜂鳴器33發出聲音以通知該噪音信息段已被包含在存儲器6中的事實。正如以上所解釋的,記錄在存儲器6中的噪音信息段可以通過將診斷設備39通過連接器37連接到通信電纜35上,然后通過操作診斷設備39將噪音信息讀取請求發送到車載遠程控制單元3的方法被讀取出來。
遠程控制單元3的控制器5也配置成執行一個判定條件更改過程,如圖6流程圖所示。正如該圖所示,當判定條件更改過程啟動時,該過程直到控制器5從連接到通信電纜35的診斷設備39接收到判定條件更改命令時開始運行(步驟S310)。如果確定出判定條件更改命令被控制器5接收,那么該過程就移至步驟S320,在此,控制器5接收到一個用于圖3流程圖中步驟S160的重復數Nh的新值,并且用該新值代替存儲在存儲器6中原來的Nh的值。
正如上面所解釋的,有可能通過將判定條件更改命令和重復數Nh的新值從診斷設備39發送到車載遠程控制單元3的方法來更改圖3流程圖中在步驟S160所使用的重復數Nh的值。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當通過操作發送器2的按鈕2a或者2b沒有使得車門正常上鎖或者開鎖時,不使用任何噪音測量儀器例如頻譜分析儀,通過將診斷設備39連接到通信電纜35,然后檢查從車載遠程控制單元3發送并且在診斷設備39的顯示器中顯示出來的噪音信息段的內容,可以確定原因是和設備故障有關還是和周圍的噪音有關。
特別的,可以說,如果系統失效發生的時間與噪音信息段記錄到存儲器6的時間之一相同,那么無鑰匙進入系統失效的原因就和周圍噪音有關。另一方面,可以說,如果系統失效發生的時間不同于噪音信息段記錄到存儲器6的時間之一,那么無鑰匙進入系統失效的原因就和設備故障有關。因此,在本實施例中,可以避免發生錯誤判定系統失效的原因,和使用新設備來代替發送器2或者車載遠程控制單元3的錯誤。
除此之外,本實施例可以不必分析接收信號的內容就可以判定出接收器4接收到的信號是否是噪音,這是因為控制器5被配置成在RSSI值在長于T1×Nh的時間內超過閾值Rh時,發出接收器接收到噪音的通知。
此外,本實施例中,根據記錄在存儲器6中的噪音判定濾波器CN的計數值作為從存儲器6中讀取并發送到診斷設備39的噪音信息段的一部分,可以知道接收到的噪音的持續時間。更具體的,由于記錄在存儲器6中的噪音判定濾波器CN的計數值是對應于在步驟S130中被持續無間斷地確定為不小于閾值Rh的RSSI值的次數的值,所以噪音持續時間可以確定為噪音判定濾波器CN乘以T1后得到的記數值。確定出噪音持續時間使得確定可能的噪音源成為可能,進而引導下一步更詳細的測量。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控制器5配置成當在步驟130的檢測結果是否定的且在步驟S160中確定CN≥Nh時,僅記錄一個噪音信息段,因此可以節省存儲器6的空間而不考慮噪音持續時間有多長。
還需要指出的是,系統失效原因的診斷可以通過使用診斷設備39將在步驟S160中使用的重復數Nh逐步從較大值更改為較小值來得到解決。
盡管遠程控制單元3被配置成在等于T1的恒定時間間隔比較RSSI值與閾值Rh之間的大小,但是它還可以被配置成通過使用比較器來持續執行RSSI值與閾值Rh之間的比較操作,并且在比較器的輸出指示“RSSI值≥Rh”的同時測量該時間,例如使用定時器來完成。在這種情況下,當比較器的輸出更改為指示“RSSI值<Rh”時需要檢查該定時器的計時是否大于預定的時間。
在本實施例中,盡管自動運行計數器的計數值被用作可以測定噪音被接收器4接收的時間和當前時間的信息,但如果車輛能夠被提供有一種可以提供標準時間的設備例如GPS,那么就可以從這樣的設備而不是從自動運行的計數器中獲取這些時間信息。
此外,本實施例也可以被配置成將正常執行遠程上鎖或者開鎖操作的時間記錄到存儲器6中,以此來創建一個與噪音歷史記錄相分開的正常操作歷史記錄。
該噪音判定過程可以被修改成解調信號的內容或數據格式同樣在步驟S130中被檢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確定解調信號的內容或數據格式不是從發送器2發送的命令信號之一,那么該過程就移至步驟S140。
在噪音判定過程的步驟S130中使用的閾值Rh的數值和步驟S160中使用的閾值Rh一樣,可以根據從診斷設備39發送的命令進行修改。
此外,代替了測量放大器22的消耗電流的RSSI電路30,可以使用一種能夠對從帶通濾波器20輸出的接收信號進行檢測并且對檢測的信號電壓進行測量的電壓測量電路作為一種測量接收信號的強度的裝置。
盡管以上所述的實施例涉及到無鑰匙進入系統,但是本發明可以適用于任何使用車載遠程控制單元和便攜式發送器的遠程控制系統。
以上所解釋的優選實施例是本申請發明的示范性的,其由以下附加的權利要求書單獨描述。應當理解,對本優選實施例所作的修改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是顯而易見的。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載遠程控制單元,包括接收器,用于接收從車輛專用的發送器所發送的命令信號;和控制器,用于根據該接收器接收的所述命令信號控制所述車輛的部件;所述控制器具有判定由所述接收器接收的信號是否是噪音的噪音判定功能,將噪音信息記錄到包括在所述控制器中的存儲器中的記錄功能,所述噪音信息包括至少說明由所述接收器接收的信號被所述噪音判定功能判定為噪音的時間的信息,和響應于從外部設備接收的命令將在所述存儲器中記錄的所述噪音信息輸出到該外部設備的輸出功能。
2.根據權利要求1的車載遠程控制單元,其中噪音判定功能具有信號強度判定功能,其判定從接收器接收到的信號強度是否等于或者大于預定閾值,并且該噪音判定功能還被配置成在所述信號強度判定功能以不小于預定時間的時間段的恒定時間間隔持續做出肯定的判定,即由接收器接收到的所述信號強度等于或者大于所述預定閾值時,判定由接收器接收到的所述信號是噪音。
3.根據權利要求2的車載遠程控制單元,其中所述信號強度判定功能具有時間測量功能,其測量在所述信號強度判定功能持續做出肯定判定直到所述信號強度判定功能確定所述接收器接收的所述信號強度開始小于預定閾值的持續時間,并且所述記錄功能被配置成將所述時間測量功能所測量的所述持續時間作為噪音信息的一部分被記錄到存儲器中。
4.根據權利要求3的車載遠程控制單元,其中如果所述時間測量功能所測量的持續時間等于或者大于預定時間,所述噪音判定功能就會判定由所述接收器接收到的信號是噪音。
5.根據權利要求2的車載遠程控制單元,其中所述預定時間是根據從外部設備發送的命令而更改的。
6.根據權利要求1的車載遠程控制單元,其中所述外部設備是執行所述車輛的故障診斷的診斷設備。
7.根據權利要求1的車載遠程控制單元,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根據所述發送器發送的和所述接收器接收到的所述命令信號來對所述車輛的門進行上鎖和開鎖的操作。
全文摘要
車載遠程控制單元包括接收從車輛專用發送器上發送的命令信號的接收器,和根據接收器接收到的命令信號控制車輛的部件的控制器。該控制器具有判定由該接收器接收的信號是否是噪音的噪音判定功能,將噪音信息記錄到包括在該控制器中的存儲器中的記錄功能,所述噪音信息包括至少說明由接收器接收的信號被噪音判定功能判定為噪音的時間的信息,和響應于從外部設備接收的命令將存儲器中記錄的噪音信息輸出到該外部設備的輸出功能。
文檔編號E05B65/20GK1757866SQ20051011659
公開日2006年4月12日 申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優先權日2004年10月4日
發明者H·永田, 勝田好則, 荻野健一 申請人:株式會社電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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