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建筑設計與制造技術領域,具體涉及建筑設計移動展示臺。
背景技術:
建筑物體積龐大,不能直接將實物展示給客戶。為了滿足客戶的建筑物有直觀了解,需要設計縮小版的模型展示給客戶看。
目前,展示的方式通常是建立一個縮小版的實物模型,將實物模型放置在展示臺上給客戶觀看,現有的展示為固定結構,實物模型放置在上面無法移動,導致客戶不能直觀、全面的了解建筑物結構。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建筑設計移動展示臺,以解決現有展示臺不能使客戶直觀、全面的了解建筑物結構的問題。
本發明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
建筑設計移動展示臺,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垂直設置有升降機構,所述升降機構的頂部設置有放置臺,所述升降機構的底部外壁設置有齒輪,所述基座內設置有電機,所述電機的動力輸出端設置有與齒輪配合第一齒輪,所述放置臺的上端面向下凹陷形成放置腔,所述放置腔的底部設置有減震機構。
現有的用于放置建筑模型的展示臺,通常為固定的桌面或是平臺。
本發明所述升降機構為現有技術,用于實現放置臺在豎直方向的上升或是下降,所述放置臺用于放置展示物,所述電機的轉動使得第一齒輪轉動,通過第一齒輪帶動齒輪轉動,進而實現升降機構繞自身軸線轉動,即實現放置臺用于在水平方向上的相對移動(原地轉動),通過設置放置腔有利于提高建筑模型放置在放置臺上穩定性,所述減震機構的設置由于保護用于承重的升降機構,提高升降機構的使用壽命。
本發明通過將展示臺設置為高度可調節,且雜水平方向上能夠轉動,便于實時調節放置在放置臺上的建筑模型的觀看角度,如此,本發明解決了現有展示臺不能使客戶直觀、全面的了解建筑物結構的問題。
進一步地,底座的底部設置有滾輪。
所述滾輪的設置便于展示臺的移動。
進一步地,底座上設置有l型支架,所述l型支架的水平桿上設置有照明機構。
所述照明機構有利于更為清楚的觀察展示物。
進一步地,照明機構為led燈。
進一步地,減震機構為泡沫墊。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的優點和有益效果:
本發明通過將展示臺設置為高度可調節,且雜水平方向上能夠轉動,便于實時調節放置在放置臺上的建筑模型的觀看角度,如此,本發明解決了現有展示臺不能使客戶直觀、全面的了解建筑物結構的問題。
附圖說明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實施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
本技術:
的一部分,并不構成對本發明實施例的限定。在附圖中:
圖1是展示臺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標記及對應的零部件名稱:
1-放置臺,2-升降機構,3-基座,4-減震機構,5-l型支架,6-照明機構,11-放置腔,31-滾輪。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本發明的示意性實施方式及其說明僅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作為對本發明的限定。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建筑設計移動展示臺,包括底座3,所述底座3上垂直設置有升降機構2,所述升降機構2的頂部設置有放置臺1,所述升降機構2的底部外壁設置有齒輪,所述基座3內設置有電機,所述電機的動力輸出端設置有與齒輪配合第一齒輪,所述放置臺(1)的上端面向下凹陷形成放置腔11,所述放置腔11的底部設置有減震機構4;所述減震機構4為泡沫墊。
實施例2: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基于實施例1,所述底座3的底部設置有滾輪31;所述底座3上設置有l型支架5,所述l型支架5的水平桿上設置有照明機構6;所述照明機構6為led燈。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