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分流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集液管和液體分流管,以及連接在所述集液管下端和液體分流管下端之間的導流管,所述集液管、液體分流管與所述導流管形成U形管狀結構;
所述集液管上連接有進液管,所述液體分流管上連接有收液管和排液管,所述進液管的管頂標高高于所述收液管的管頂標高和所述排液管的管底標高,所述收液管的管頂標高低于所述排液管的管底標高,所述收液管的輸出端用于連接液體啟閉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分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管包括連接在所述集液管下端的收縮段,連接在所述液體分流管下端的擴散段,以及連接在所述收縮段與擴散段之間的過渡段;
所述收縮段沿集液管下端至過渡段入口內徑逐漸變小,所述擴散段沿過渡段出口至液體分流管下端內徑逐漸擴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安全分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渡段為內徑不變的一段弧形彎管。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安全分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縮段的長度不超過所述擴散段的長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分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分流管的管徑不超過所述集液管的管徑。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分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啟閉裝置為閥門、泵或雨水棄流器。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分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液管和液體分流管的頂部均設有檢修口,所述檢修口上設有上蓋。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安全分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液管、液體分流管以及導流管為一體化結構。
9.一種雨水回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安全分流裝置,所述安全分流裝置的進液管用于與雨水收集管網連接,所述排液管用于與排水管網連接,所述收液管用于與雨水蓄水池連接。
10.一種污水回流系統,包括調節池和生物處理池,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安全分流裝置,所述生物處理池的出水口與所述進液管連通,所述排液管通過回流管道與所述調節池連通。